我的消费维权观有奖征文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去年国庆节的一天,是位于市中心的一家大商场开业的日子。因是新开业的商场,又逢过节,商场人气特旺,川流不息的人流将商场挤了个水泄不通,那天我和妻子也带着儿子逛了一会儿商场,因为人实在太多,我们只在楼下的食品超市花16元钱给儿子称了一斤饼干便打道回府了。
回到家里,才五岁的儿子很馋嘴,闹着要吃刚买的饼干,妻子抓了几块给他后便忙自己的事去了。一会儿她给儿子倒水喝,眼尖又心细的妻子瞧了一眼正津津有味的嚼着饼干的儿子,忽然就大叫起,并一把夺下了儿子嘴里的饼干。
“快过看看,这饼干有问题,发霉啦。”
我闻言马上跑过,仔细一瞧,果然这饼干是有问题。从外面看包装的挺好,离标明的保质期也早着呢,撕开包装后表面上也看不出什么,可掰开饼干再一瞧,里面却有点儿丝丝絮絮的东西,还有些不易察觉的细小霉点,这饼干绝对不能吃了。
“扔掉吧,16元钱打水漂啦。”妻子懊恼的说,把摊了一桌的饼干收起,准备扔掉。这时候儿子见状却哭起,非要吃饼干不可,妻子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还要吃呢,饼干是坏的,吃了会得病拉肚子,你已经吃了好几块,给我吐出才好。”
“别扔,我找商场去。”听妻子这么一说,我才想起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孩子要真是吃出病怎么办?再说1才过去几天啊,商场就卖问题饼干,这不是坑害消费者吗?
“算啦算啦,不就16元钱吗,算咱倒霉,他那一个大商场,咱一个小顾客,你乍斗得过他们?只要咱们孩子没吃出病就谢天谢地了。”
我没听妻子的话,那还有消费者协会呢,我要维护一个消费者的权益。再说这不是简单的一斤饼干16元钱的事,而且商场贴的告示上写的清清楚楚:绝对不卖伪劣商品,如顾客发现有问题的商品,商场会以一罚十奖励顾客。
好在买饼干的.发票没扔,我拿了发票和剩下的那些霉饼干回到商场,找到之前卖饼干的那位女营业员,她一见我就明白我的意,却不吱声。
“去叫你们总经理,我要和他谈谈你们商场卖的饼干问题,或者我请消费者协会谈。”我见营业员不理不睬的样子更气,将那些饼干扔在柜台上,理直气壮的说出这番话。见我这样,不远处的另一个营业员走了过,说她是柜组长,可以给我退钱或是换别的饼干。
“这就是你们解决问题的办法吗?”我反问她道:“今天是你们商场开业的日子,有那么多的顾客买东西,买这饼干的肯定又不是我一个,你们到底是怎么对待消费者应有的权益的?”
面对我的质问,营业员无话可说。一会儿她领了一个经理模样的中年男人,向我介绍说这是部门经理。经理的态度非常热情,将我请进了办公室后,先解释说因为是开业之日,总经理太忙,由他负责解决问题饼干的事。然后他就为营业员的态度向我道歉,说商场已经发现了饼干的问题,并紧急将这一批次的同一品牌所有饼干全部撤柜处理。
“这是我们商场的错,主要是进货人员把关不严,有亲人员严重失职造成的。”
经理诚恳的对我说,表示一定会按商场的规定,付给我所买饼干十倍的赔偿款。又保证如果孩子是因为吃饼干吃出了问题,商场也一定会负责到底。
面对经理真诚的态度,我觉得此行已经达到了自己维护了一个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于是婉言谢绝了他给我的赔偿条,只准备换另一种饼干就行。那位经理反到不答应了,最后硬是送了两个商场的大礼包给我表示谢意,还一直将我送出了商场。
我像个得胜归的将军回到家里,同妻子叙述了去商场维权的经过。妻子听了是又惊又喜,说我真有能耐,我说不是我有能耐,而是我有1维权这把尚方宝剑,是有消费者协会给自己撑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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