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精彩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体谅城管》
前几天,我在看报纸的时候,读到了这样一则新闻:中医学院旁的一街道入口处,有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在摆摊,两三名城管上前进行管理劝阻,却遭众人围观并为老奶奶求情,导致城管十分地尴尬。我心中不禁感触万分——对于城管这个特别角色。
城管工作的出现,是国家由农耕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过渡的重要标志,90年代后期才在我国各地陆续出现“城管”一词,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广大群众和政府越来越感受到其重要性,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应有繁荣的经济,还应该通过强有力的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但实际上,城管的工作也是处于窘迫的两难境地。有句话说“没有关系不成其为社会”,那么“关系”是什么?“关系”就是种种利害的总和。就“关系”来说,城管管理治安,管理的是市民,其中更包含小贩。那被管理者们追求的是什么?从占道经营,游摊小贩,到乱吐乱倒乱扔等等等等,这些行为无一不是追求利益和方便,这些违法行为都是一些习惯性的行为。当城管执法时,街道被小贩堵塞之人车难行的时候,群众就投诉城管办事不力,但想想,小贩是为了养家糊口,才不得不在城市的街道上摆买做生意,而在群众眼里认为是管得太宽,在领导眼里认为是工作没到位;而当城管执法时与小贩发生冲突的时候,城管就成了欺负弱势群体的大坏人。这也就是为什么城市管理工作成了“领导批评,群众埋怨”,两头受气,费力不讨好的工作。所以,群众和政府都应该体谅城管工作的难处,体会城市管理的艰难,他们也是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而冒着生命危险。城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而事实上在全国各地的城管机关中任何一家哪一年都会发生一系列类似的暴力抗法案件,为何城管工作人员成了众矢之的?如此频繁的引发暴力抗法事件呢?
一、在前面已经探讨过市民的从利和从便心理的不可逆转性,这里举几个例子来说:1、我们前段时间进行了城区旧房改造的拆迁工作,在拆房过程中附近数十居民整夜守候在拆迁现场,争抢楼体废墟里的废旧钢筋,一天他们从中能砸出近百斤钢筋,对一般市民来说还是相当不错的收入,但是这样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最后不得不设置安全警戒线,实行全天候执勤确保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2、我区数条城区主干道刚进行完毕了绿化带工程,但有不少沿街商户在门前绿化带上铺砖方便自己进门,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城市绿化条例》的相关内容。城管工作起步晚,迅猛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快速增长的流动人员和下岗职工,各种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市民素质低,各种法律法规的可执行程度低。这些都加大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工作强度。
二是固有的城管执法手段过于简单和僵化。城管工作管理对象众多,管理手段落后,警力远远跟不上管理的需要,单纯的宣传教育在利益面前往往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在实践工作中有“说一千次不如罚一次”的说法,然而城管工作不同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是,城管几乎没有了所有管理对象的行政审批事项却管理了如此众多的业务范围,它既不能扣留和吊销管理对象的执照,许可证,也不能对其人身采取强制措施,我们在实践中唯一可以采取的几乎就是只有通过证据保存或者扣押违法工具等强制手段来完成对管理对象的警告、罚款等处罚的落实。然而城管最容易引起公愤或者在社会上最受到诟病的往往就发生在这个环节上,绝大多数的争执和暴力抗法事件都是发生在证据保存和物品扣押的执法过程中。 三是管理方式上过多地依赖突击式和运动式管理,长效管理机制亟待进一步建立。城管工作管理内容之复杂琐碎,涉及人群之广泛几乎是任何一家行政机关所不能企及的,其管理的内容涉及到公安、交通、规划、环保、市容、工商等多方面的法规,这些问题很难以系统的得到解决,通常局限于就事论事,确实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老式的'城管工作都热衷于搞运动,搞突击。哪里出现了问题,就抓哪里,哪里来了检查就治理到哪里,这样的治理通常是按住葫芦起了瓢,往往前治后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四是从城管执法队伍的现状来看,广大城管执法队员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为城市环境的整洁、明亮、有序作出了巨大贡献。实践证明,城管执法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是必须看到,城管工作从无到有,从社会边缘走向人群关注的焦点,必须要实现在业务管理上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而这些如果缺乏足够的系统教育,缺乏纵向业务指导和横向业务交流显然是很难以实现的。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不仅需要“量 ”的增加,更需要“质”的提高。“执法力量不足”实质是执法队伍素质的不足。这也是城管工作目前面临的难题之一。
科学经营,人性化管理是实现绿色城管,建设和谐社会的保证
一、堵疏结合,合理规划,使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更好地实现我们的行政目的。公平、公开、公正、便民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城管工作牵涉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活动是现实生活的需要,有些活动是历史遗留的习惯,我们应当以站在“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高度,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从保护弱势群体,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出发,堵疏结合,既要管住,又给出路,跳出既不承认、又整治不了的怪圈,从硬堵向巧疏转变,变无序为有序。在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条件下,对如夜市,临时瓜果市场等行为从时间和空间上为其留出空挡,让其经营活动合法化,规范化。不能什么都搞机械的一刀切。根据实际情况
将市区内市民的相应活动分区,红区内禁止某些活动,黄区内在某段时间内可以存在某一些经营活动,绿区内完全可以放开让其经营活动,对行为人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和评分制度,通过对其统一经营场所,统一经营时间,统一棚架,统一垃圾卫生设施,统一办理健康证,公开透明的对其进行资格评审等手段予以规范,实现繁荣和市容的双赢,满足市民各方面的需要。
二、探索和推广新型的执法手段和新的执法方式。长期以来各行政执法机关都是通过扣押物品使行为人被动接受处理,自由裁量权也往往不是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来决定,而更多的与被扣押品的价值挂上了钩,比如说我们扣押了价值10元的东西就不可能罚到10元,如果按照规定应该处罚1000元,那么我们扣押的违法物品至少要价值在2000元以上,这导致一些案件中执法人员扣押物品与违法事件无关的违章执法现象。
事实上执法手段的多样化是有法律保障的,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就有6种可供选择的行政处罚形式。根据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我认为还可以派生出一种新的处罚形式。应当改变教育就是单纯的说教的老观点,在利用录音、录像等其他手段获取充足证据的前提下,并不一定非要执行证据保存,避开正面冲突,改变城管“打、砸、抢”的恶名;完全可以按照有关程序和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强制教育,结合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可以有专门针对特定对象的一对一教育,也可以对某一类违法对象举办专门的学习班,这在国外的交通管理等执法中是有过例子的。
确立城市管理的核心就是提高市民素质的观念。提高市民素质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依托,是现代城市管理的精髓。任何一个城市都不是单纯靠管出来的。而是靠市民共同参与创造出来的。城管工作虽然面广条多,但也并非毫无规律可循,根据自己的职权范围和对管理对象的合理划分,在不影响市民利益的情况下,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市民的自律意识有助于管理的顺利开展,防重于治,形式多样的责任书的签订有利于减轻城管工作的强度和工作难度,在社会上营造一种“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气氛,使市民知道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哪些是政府鼓励去做的。通过全面全面规划,整体推进,长期艰苦的经常性管理,才能实现城市管理长效化。
三是所有的管理工作,落到现实都是人的工作,所以在新形势下如何快速建立一支符合地方发展需要,素质过硬的城管队伍是当务之急,要建立一支作风过硬,执法文明的城管队伍既需要社会的监督,也需要政府的关怀,城管工作事务繁多,成立时间短,固有经验少,上级业务指导相对薄弱,只能在不断的实践中成长,他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城管工作
人员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作息时间不规律,这除了需要基层领导科学管理、合理调度,充分利用轮班、设置机动中队等多种形式缓解工作压力以外,还需要设置专项的心理辅导课程,有组织的娱乐活动等形式缓解心理焦虑。
政府的所有的工作,落到现实都是为人民群众谋利和提供方便的工作,搞好城管工作,构建和谐城管的核心就是要实现城管工作要求与群众利益的共赢,这需要管理者的良知和社会责任也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与理解,这是全社会的共同需要
城管形象该如何扭转?
城管形象问题缘起“暴力执法”和环境秩序破坏,疏堵结合方为上策;人民城市人民管才是良策;城管形象问题变异于信任危机和仇官情绪,内治外防是基础
其实,不仅仅是在广州,将视角放在全国范围内的《形象危机应对蓝皮书》(2012)数据显示,从风险度、落差度、未解释度和偏差度四个方面衡量,城管形象危机均在官员形象危机中排名靠后。
那么,城管形象该如何扭转呢?
首先,城管形象问题缘起“暴力执法”和环境秩序破坏,因此疏堵结合方为上策。 城管形象危机显然存在两难的矛盾。一方面是群众投诉抱怨环境秩序屡屡遭到破坏,城管却执法不力,民不告官不究,不积极不主动,过于温柔不能根治。而另一方面是群众对于城管执法的深恶痛绝。
这组矛盾的根源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性质决定了城管强制执法和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特性,而依法行政又要求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加之城管执法资源普遍不足,社会管理基础工作亟待强化,更导致城管是“风箱中的老鼠”。
对此,疏堵结合是上策。探索实践既维护城市环境秩序,又方便群众生活的城市管理模式。一方面,城管可协助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服务广大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积极疏导化解可能导致执法冲突的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引导街面谋生人员遵章守序、合法经营,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加上严格规范的文明执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暴力执法”形象。
其次,城管形象的评委既是服务对象又是管理对象,所以人民城市人民管才是良策。 城管形象的特殊性在于其评委具有双重属性,群众既可能是破坏环境秩序后的被执法对象,同时又是城管工作最终目标——创建良好环境秩序的服务对象。评委的两面性导致了城管形象评议时的不确定,甚至是混乱。享受环境秩序服务的群众赞扬城管;而被城管执法的
群众和同情被执法者的群众,则往往指责城管;需要城管积极执法来维护环境秩序的群众呼吁城管加大力度;而感觉清理后买菜等不便的群众则抵制城管工作。
对此,人民城市人民管是良策。城管需要加大群众工作,三措并举。一是畅通多元诉求渠道。通过信息征集、民意调查、网络留言、在线投诉等形式,进一步畅通各类组织、公众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客观、公正地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办事流程,让群众掌握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满足合法合理的诉求,从满足群众根本诉求的方向上提高城管的形象得分。二是加强群众的监督。通过监督员查访评、监督联络点、城管热线、网上举报、政风行风评议等监督体系建设,既根据评委的需求改进城管工作,又能充分获得评委们的理解支持。三是提高社会参与度。在允许范围内邀请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体谅城管难处,既能群防群治、共同维护环境秩序,又利于赢得感情分。
再次,城管形象问题变异于信任危机和仇官情绪,内治外防是基础。
城管形象的变异来源于信任危机,群众担心城管偶尔的不当执法是否可能导致“下一个就是我”的误伤,因此会异常激愤地抗议和要求根本性的改正。此外,不当的仇官情绪在寻找宣泄的减压口时,也往往会发泄在屡屡爆出负面新闻的城管身上。对此,内治外防是基础。内部管队伍,外部防风险。
综上,城管形象的根本出路,是秉公执法和为民服务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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