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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培训心得体会
在土地整治培训期间的学习,不能满足被拆迁农民的实际需要,某种程度上侵害了农民利益,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对村庄拆迁改造等一系列土地整治工作带来较大难度,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土地整治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土地整治培训心得体会 1
结合国土资源部开展的“三进四同”活动,今年5月以来,部土地整治中心先后派出10名青年干部,到土地整治项目区开展“进村入点”活动。7月18日,中心在京召开青年干部基层锻炼经验交流会。
交流会上,有的同志说:“脸虽然黑了,但对基层有了了解。基层同志顶着压力工作,值得敬佩。”有的同志说:“下到基层,知道了基层同志在干什么、想什么,也感受到了自己肩上的压力。”活动期间,很多同志还完成了不少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整治中心领导要求,第三批下基层锻炼的青年干部要珍惜深入基层的`机会,巩固前两批同志锻炼的成果,带着感情下去,端正态度,老老实实当好学生,多向基层学习,做好服务,要问计基层、问需基层,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基层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据了解,第一批4名干部到湖南湘潭、四川德阳和浙江嘉兴,第二批6名干部走进广西来宾县、湖北老河口市、咸宁市嘉鱼县和山东垦利县,他们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农户,到基层国土资源所锻炼,经受了基层的摔打和洗礼。
土地整治培训心得体会 2
近几年,各地都在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这项工作,我县也将此项工作作为一个大项目予以实施。各地在实施时都能结合实际,把土地整理与建设用地置换相结合,同时把拆迁安置与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取得很大成效,我县也不例外,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忽略了一些主要问题。
一是忽略了把农民应作为立脚点和出发点这一根本问题。农村土地整治是关系三农的一项庞大系统工程,涉及农民素质向新型农民的过渡和改变,涉及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涉及农民根本利益结构的重新建立,涉及农民能不能融入城镇、能不能享受改革开放和城市化成果、能不能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等一系列问题,某种意义上说,不亚于过去的土地改革。这一系列问题,农民准备好了吗?基层干部准备好了吗?我认为没有。一些基层干部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不少群众甚至少数干部,对项目实施存在盲动,对土地整理系统而庞大的认知上存在盲人摸象,缺乏系统学习,缺乏系统地宣传,甚至缺乏系统地有针对性的谋划。因此,没有调动农民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该项目建设的支持不够,支撑不力,因而工作有相当大的难度,还有少数群众站在一己利益的角度提出苛刻要求,阻挠工程施工和项目推进,呈现出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对抗,其负面影响及矛盾不容忽视。
二是忽略了应发挥好整个社会功能作用。农村土地整治是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大革命。其要达到的目标和意义现实、深远而重大。此项浩大工程需要——通过拆农民房屋建集镇或入住城镇,以提高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水平;——通过村庄建设用地复垦,净增耕地;——通过整理土地,配套沟渠路,达到新增耕地;——通过对整理后的土地进行流转、规模经营,解决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从根本上解决严格保护耕地问题,确保国家粮食政策的稳定,进而稳定物价,促进内需;最终达到解决城市建设、企业发展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城乡一体化缺抓手问题,达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工程如此浩大,意义如此重大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缺忽略了应发挥好整个社会功能作用。忽略了资源的有效整合。目前,各部门支农惠农的项目和资金都由各部门自行实施,现实中有“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倾向,造成整体项目实施中的不同环节各行其是、相互掣肘,导致资源不能得到有效整合,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比如农村改水改厕,你改我拆;村村通道路建设也是低标准重复建设;撒胡椒面式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如此等等,再加上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对拆迁补偿规定的标准明显过低,农民安置条件的苛求,不能满足被拆迁农民的实际需要,某种程度上侵害了农民利益,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对村庄拆迁改造等一系列土地整治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一项系统工程,光靠某一部门单兵作战不行,必须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土地整治中的不同职责和职能分工,做到任务明晰,步调一致。但目前我县建立起“政府主导抓总、部门积极配合”的联动机制,但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形成高效强力的工作格局,影响了项目建设的工作进程。
三是忽略了“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这一工作的基本规律。土地整治可以说是当前总揽县、镇、村全部工作的“牛鼻子”工程,抓住了这一牛鼻子,科学发展才落到实处。
对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首先要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形成强大的自上而下的宣传态势。其次要加大基层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对培训、宣传,将土地整治的优惠政策、深远意义充分地交给群众。再次,要以土地整治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果这一事实,以群众宣传群众。做到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而不断减少工作中的阻力,真正把好事办好。
二要确定农民在土地整治中的主体地位。土地是农民唯一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农民的土地千万不能被整理;拆除农民的房屋,改变他们几十年生活习惯和方式;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改变了农民的生产方式。如此众多的改变,给农民带来诸多的折腾,各级政府及其干部要充分尊重他们,想农民之所想,办农民之所急,解农民之所困,真正确定农民在本轮土地大作为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三要倾其全力,有效整合资源,发挥聚集效应。要以土地整理和建设用地置换项目为载体,整合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集中力量打组合拳,促进项目上规模、出成效,要把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防止重复性和浪费性建设。尤其要做好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合理确定农村宅基地的数量、布局和用地规模,引导农民住宅向城镇集中居住,促进村庄的拆迁归并。让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四要科学谋划,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强化共同责任机制。政府要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并自上而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国土、农业、建设部门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同时要明确乡镇政府的基层协调职责,积极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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