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精品)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读后感1
《家》是巴金创作的“三激流”小说之一,以主人公觉慧的第一视角同时穿插一些第三视角,使得文章更全面,更加明了。文中的三兄弟各有特色,大哥觉新懦弱无奈,辛酸孝顺;二哥觉民敢于斗争,有自主思想的理智人才;三弟觉慧,痴情激进,偶尔也是被情绪左右的野兽。小说中关于府邸的华丽描绘繁而不琐,虽然有点抢主线戏份之嫌,但还是值得推崇的。最扣人心弦的无非是三兄弟各自凄美的爱情故事。
觉慧与府中的小丫头鸣凤相知相爱,鸣凤是千万个封建基层女性的代表,她们勤勉,她们淳朴,总是过早地失去天真和稚嫩的手脚,觉慧的喜爱无疑是给了她希望的曙光,她也喜欢他,但却不敢靠近,她就像蝙蝠,无法直面太阳的爱恋,一直悄悄躲在黑暗的角落用眼泪述说自己如潮似涌的爱意,但太阳也有落下的'时候,而夜幕降临,以蝙蝠为食的怪物将它一口吞下,但她很幸福,因为……她看见了日出。
觉新脚踏两条船的行为惹来我一生一对人主义的反感,但不可否认的是,作者对于双方的描写以及抒情很到位,瑞钰落落大方,端庄贤淑;梅表姐梨花带雨,林妹妹既视感,对比之下我喜欢瑞钰。在一次起义军进城过后洗劫全城,他们躲在花园中,觉新要出去看看顺便谈判一下,瑞钰可以不顾还幼小的海臣跟他去,我当时就冷哼一声,这样的女人在怀还要出去找的小三,是个男人就果断点二选一,总吊着人胃口什么意思!
三兄弟中关于觉民的笔墨是比不上两兄弟的,他和琴表姐的爱情水到渠成,并抗争成功,没有任何跌宕起伏,过于平淡。
家,在觉慧眼中是战场,无声的硝烟侵蚀他幼小的心灵,让他失去了心爱的鸣凤,最后他也没有实现“要把这个家玩弄在掌心”;在巴金眼中,它不是一片抒情散文,只是揭示当年的现实情况,希望现在的人坚持开放,不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
《家》读后感2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很令我着迷。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在巴黎生活了许久的老流浪汉——阿曼德经历的一系列的事情。一天傍晚,当他回到自己的“住处”突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占领了。他很吃惊,也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较长时间的接触后,他突然感到有了亲人是多么的快乐、幸福,他改变了对孩子的态度,甚至细心地照顾他们,三个孩子也把流浪汉当做了亲爷爷。在大家的帮助下,老阿曼德有了工作,能帮孩子的妈妈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家。
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故事啊!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阿曼德不惜一切,为了给孩子们一个美好的.童年,阿曼德奉献了一切。虽然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却能生活得像一家人一样和和美美,令人羡慕。这本书的封面上有这么一句话令我难忘:“桥下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是啊!亲情比什么都暖人心窝。阿曼德用他的宽容做了一个神圣的爷爷,孩子们以孝敬的心成了可爱的孙女、孙子……大家都用他们坚强的意志,战胜了贫困,战胜了困难,战胜了饥寒,战胜了……
记得老流浪汉阿曼德自己曾说过,他受不了孩子,像八哥一样,愚昧无知,令人厌烦。可是他当初却没有把孩子们从桥下赶走,这不是因为女孩儿苏西握着拳头讲话,而是因为阿曼德很善良,很宽宏大量。就像吉卜塞朋友米勒说得那样,机灵的小家伙很容易偷走他的心。可是过了不久,阿曼德的心早就被孩子们紧紧抓住了。阿曼德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仅仅是可怜他们了,而是深深地爱着他们,他在爱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快乐。
看着这本书我也想起了那些流落街头的孩子门,如果他们能读到这样的书,那恐惧的心中必定是出现了阳光、希望。在书中有句话是这样写的:阿曼德在饿肚子的时候也不忘捡起落在地上的花儿。阿曼德的精神是多么的可嘉啊!他虽然很贫穷,但他拥有了许多人没有的素质!贫困和苦难并没有使他低头,而他是用他美好的心灵勇敢地去面对。
《书评》曾用这样一句话评论这本书:“用这个残破的、拼凑起来的特殊家庭,揭示爱与责任,强烈的反差更能突显亲情的可贵。”我认为这句话说得太好了。
《家》读后感3
如果在我们现代的社会生活里没有了电灯,在一个个静寂的夜晚,我们是多么的寂寞,别小看一盏小小的灯泡,它却能把一间宽敞的房子照得通明透亮,在灯光下我们可以看书写字,那是多带劲的一件事啊。
可是我想问问大家,你们知道电灯、电影的发明家是谁吗?让我来告诉大家吧,那就是美国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我今天怀着好奇心读完了在很久以前妈妈就给我买来的一本这么好的书《发明家爱迪生》,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详细介绍了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爱迪生如何在科学的道路上,刻苦钻研,顽强的去攻刻,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毅力,在千万次失败面前不灰心、不气馁,他克服重重困难,用一生的精力完成了电灯,电影,留声机和蓄电池等1000多项发明,成为受世界人民尊敬和爱戴的发明家。
想想我们的以前,我学习不是很刻苦,总是觉得学习远远不如玩那么痛快。尤其是考完试后,考的不是很理想,我也就曾一度觉得自己的脑子是一般的,不是那种聪明的脑子,我就是再努力,再刻苦也是这样了,有了大人们说的那种自暴自弃。从我今天读了《发明家爱迪生》这本书后,我渐渐的认识到我自己以前的想法太不负责了,我要是这样下去,我怎么对得起我的妈妈,怎么对得起她对我厚望,所以我要向爱迪生学习,记得爱迪生曾经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汗水是把愿望变成现实的基础和条件,干任何工作,不流汗水,就不会有智慧和灵感,自然而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天才”了。
爱迪生关于“天才”与“汗水”的`名言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激励着我顽强刻苦的学习,我也知道,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当中,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摆在我的面前,但是只要我认真的去做,认真的去思考,用我自己的大脑去把所有的问题解决好,就像我的妈妈经常给我说过的一句话:“不论是什么样的事情,都要在自己的大脑里多问个为什么,多打几个问号,这样事情就好解决了。”虽然妈妈说的这句话没有那些名人说的那样有名,那样的精辟,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是很管用的,难道不是吗?
《家》读后感4
大家都喜欢读伍美珍的书,都是她的超级粉丝,我也是。假期中我买了一本伍美珍新出版的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我津津有味的读着。
这本书讲的是“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小斑点狗,却告诉他,这是准备送给“表妹”的生日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老师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有了属于自己的可爱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最后被送出去,另一方面和大家一起,深深地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因为李彦宽的父母在他小时候就离婚了,他是个独生子。需要的是陪伴而不是金钱。
大家都说宠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正是这样,你在生活中遇到的酸甜苦辣咸可以向它们诉说,李彦宽在电脑上养了一只企鹅,衣服、食物哪一样不花元宝。虽然生活中养宠物也花钱,这只是侧面,宠物是我们的知心朋友,我们需要可以陪伴我们长大的'宠物,把我们的生活中变得多姿多彩,陪我们玩耍的小动物。
《班级宠物一家亲》读后感3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班级宠物一家亲》的书,它可好看了!
这本书讲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很可爱的斑点小狗,但是后来妈妈却告诉李彦宽,这只小狗是送给“表妹”陈佳佳的礼物。与此同时,原来的班主任因为摔骨折了,换成了新班主任。新班主任鼓励同学们养宠物,开宠物博客。同学们都有了自己的宠物。李彦宽既舍不得小狗离开,同时也感受着和宠物一起的快乐时光。
动物同伴是什么都不可以取代的。动物是我们成长中给予我们喜悦,带走我们难过的伙伴,它们,是不可以随便替代的。它们默默陪伴着我们一天又一天。我们有什么心事对它说,说完总觉得如此开心,肆放!它们也不断地给我们快乐,令我们难以忘怀。它们不仅仅是宠物,还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小动物总是给我们带来无限的乐趣,让我们快乐不已。小动物虽然不会说话,可是,它们还是不计回报地陪伴着我们!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善待它们!
《家》读后感5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家》读后感6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糟蹋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
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家》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一看到书名,我的脑海里自然地就闪现出一个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形象来,然而,当我打开书本,细细阅读时,才发现自己错了,书里的主人公却是只比我们大一点、甚至和我们同龄的小朋友。他们每天所思考、所经历和所承担的事,却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像。
你看,从小就是孤儿的薛馥华,能踩着三轮车带养父去看病;心里住着“小太阳”的胡继汕,含辛茹苦却乐观地照顾瘫痪的妈妈;聋哑儿童朱恩汉,已经会为爸爸的幸福着想,拼命打工赚钱,只为给爸爸买一套穿出去相亲的西服;身为小学生,却有着很多大人都无法比的宽厚善心的华灵,帮助了一位又一位贫困儿童;乖巧懂事的陈能,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照顾有内风湿关节炎的妈妈,再上学,再照顾妈妈的工作……
这一个个真实生活中的“小”人物,一幕幕感人肺腑的情节,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他们小小的年纪,却用自己的坚强、乐观、勇敢、孝顺、善良,肩挑起一个家,甚至承担起一些成年人都无法做到的家庭、社会责任来,这与我们身边那些平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对父母稍不满意就乱发脾气的小孩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同时,我也领悟到,美德并不是一定要有什么英雄壮举,而是要从爱身边的`人,做好身边的小事开始。
这不,我已经开始向那些美德少年学习了。星期天,奶奶忽然生病了,妈妈要带我去看望。我灵机一动,以前都是奶奶照顾我、给我做好吃的,今天,我也给她做点吃的,相信奶奶一定会非常高兴,病还会好得快些呢。心动不如行动,我立刻打开冰箱,找出奶奶喜欢的番茄、鸡蛋、丝瓜等,还把一直不舍得吃的鳕鱼拿出来,拉着妈妈,和我一起精心制作了奶奶爱吃的番茄蛋汤、丝瓜饼和香煎鳕鱼。小心翼翼地摆放到多层餐盒里,送到医院,端给奶奶吃。看着奶奶吃得香香的样子,我忽然感觉自己也好“伟大”呀。其实,美德就是要从关心身边的人,做好身边的小事而开始的呀!
同学们,让我们学习美德少年,从现在、从身边开始行动,每天帮家里打扫一次卫生、给爷爷奶奶捶一次背、替老师擦一次黑板、捧一次本子,帮同学解决一下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肩挑起起家庭、班级、社会中我们该承担的责任,人人都争当一位美德少年吧!
《家》读后感8
这是我第一次凭直觉买书,不问出身,不看内容,不论口碑,只是淡淡的看一眼,便欣然买下了,于20xx年末。
因为,槭树下的家,让我觉得温暖。
读席慕容老师的书,要追溯到很早很早以前了,总是感觉文笔细腻,清新而阳光,平平静静,实实在在,一切看似淡而无味,却总能让人体会到生活意义。
我想,这是我读得最慢的一本书了,因为它是一段段的生活片段,读读停停,伴随着时刻的心情,在想念的时候,所以,它一直都在身边。
不是很喜欢它的写作风格,因为总像自己的手笔,字里行间看似琐碎,却透着深深的感情,含蓄且暧昧,总是会给别人留下猜想的空间,不是故意,只是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不会懂得的感受,如此而已。
小时候就很喜欢槭树,只是那时不懂,常常把它唤作枫,犹记得那年于香山拾获的叶子,保存了好久,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槭树,那一片片耀眼的红,看起来就是暖暖甜甜,很幸福的味道。若是真的可以住在院子里种满槭树的房子里,想必一定是快乐的'日子。后来才知道,槭树区别于枫树的地方就是它的叶片是两两相对而生,且叶落较慢,所以才会整株红红的,异常漂亮。
以前,我喜欢在心烦的时候读这本书,借书中的平淡无奇来弥补急于看到结果的心,在作者一个个真实的境遇中比较,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安好,该来的总会来,于是,我耐心等待。在不开心的时候,也会默默地读上一小段,然后闭上眼睛,想像,那真正存在于美丽的槭树下,属于我的家。然而,期待往往是空的,画面编织得再温馨却也比不上那短短一刻中真实的温度,于是,
我渐渐懂得,渐渐失望。我不求什么结果,但我渴望一份安定,平淡而温馨,有根有果,有兴有败,在阳光下切实地存在着,总好过浮萍一只,游离于人世,却总是与风为伍,无意无情。
《家》读后感9
家,是一个多么充满爱的字眼。有家的人都是幸福的,不在于你贫穷或富贵,这都是因为爱!住在巴黎大桥下的阿曼德亦是如此。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住在巴黎大桥下的一个老流浪汉——阿曼德,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霸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打算把他们赶走。但是,在与他们的接触中,他突然改变了想法,开始喜欢起这群孩子来了。阿曼德的内心被这种浓浓的家的感觉温暖了。为了给孩子们一个真正的家,阿曼德以自己崭新的精神面貌,成功地找到了一份工作,过上了快乐而自在的生活。
家,是爱的源泉,是包容的开始。一个人只有真正拥有了家才会拥有爱。这就是这“桥下的一家人”所告诉我们的.。虽然阿曼德什么也没有,但是,他有一颗真诚的心。体会人间真情,感受爱的真谛、人性的真善美,揭示爱与责任,这难道不正是这本书所告诉我们的吗?
在这本书里,爱能够战胜一切,爱能够创造奇迹,爱能让这贫穷的一家人度过一个又一个危难,迎来新的希望。我始终相信:有爱的地方就有家。即使是在冰冷刺骨的桥底下,寒冷的风也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家的概念不仅仅是一座栖身的房子,无论你身在何方,只要向阿曼德一样,在心中播撒下爱的种子,心中就会涌动一份家的温暖。
这本书不禁使我想起了一则新闻:一位年过七旬的老母亲,为了寻找自己失踪了三十一年的儿子,四处奔走,风餐露宿,遇到再大的苦难也不会放弃寻找亲生儿子的念头。终于,在千辛万苦的寻找与社会好心人的帮助与支持下,母子两人圆满的团聚了,老母亲紧紧地抱着儿子嚎啕大哭。我看到这则新闻后,眼角也微微有点湿润。令我感动的是:这位老母亲已年过七旬,几乎倾家荡产也没有打消寻找儿子的念头。难道这不是爱的力量吗?难道爱不能战胜一切吗?
是啊,桥下都可以是家,只要有爱就有家。在遇到困难的时候,眼前就像有一层怎么也穿不过去的雾。想要穿过去,就得需要家,需要家人的帮助与陪伴。他们就像你的指明灯,照亮你前进的道路。相信吧,有爱就有家。爱能战胜一切!
《家》读后感10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先接触巴金先生的文章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的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20年过去了,至今还记得学习《雷雨》时老师在课堂上的演绎,但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是今年寒假和儿子一起读的《家》。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让每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像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11
当初认识席慕容,是从她的诗开始的。《七里香》,在那里她问,“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很哀婉的那种,细水长流。
但不知是否是我对诗歌不感冒,我倒是觉得她的散文回味更悠长些。那是一种生活的琐碎与闲适,没有颓废,没有忧伤,是被诗意化的生活,是被现实化的诗歌。在这里,她是一个参与其中的旁观者,注意,参与其中,这个淡定女子从来不将用嘲讽的态度与致命的清醒灌输给读者,席慕容宁愿保持着某种可爱的醉态,刻意将生命里那些细节朦胧化,去除毛边与瑕疵,只省美好。即使难免有令人遗憾的故事,在她的笔下也波澜不惊,最多最多只是一缕伤感,仅限哀伤。有时是亲情的记载,有时是初恋的描述,有时是旅游的见闻……甚至,有时只是惊鸿照影的花草树木,也被扯出一大长串感性的思维,在跳脱的文字里熠熠生辉。
席慕容除了作家的.身份,还是位画家,曾在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校进修,科班出身的。我没有看过她的画,但大抵从她的文字里可以推断出那是怎样的笔触。很柔软,很随意,也很有女子的细腻,决不华丽,是清雅的水彩。犹记得在她那篇〈胡凡小姐的故事〉里,她记叙了她在布鲁塞尔留学时在大学里认识的胡凡小姐,胡凡小姐年老而憔悴,深受女学生们的漠视,但一次,她却听到了胡凡小姐的爱情故事:当年还年轻美丽的胡凡小姐曾与一个男孩相爱,那男孩却在订婚那天为了看她,永远地睡在了,通往她家的那片积雪的森林。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
“……假如搬上了银幕,最后的镜头应该是一片白茫茫的森林,女主角孤单寂落的背影越走越远,美丽的长发随风飘起,悲怆的音乐紧扣住观众的心,剧终的字幕从下方慢慢升起,女主角一直往前走,没有再回过头来……可是,我看到的剧终,放在四十年后,却完全不一样了。这样的剧终,虽然真实,却很难令人欣赏:一个古怪的白发老妇,走在喧嚣狭窄的街市上,在她光秃秃的屋里,只有一张床。”
刹那,岁月的流逝,就在不经意间淌满心扉,席慕容给我们的故事,总是那些任何人都可能经历或听说过的,光阴里的沉积。
《家》读后感12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13
早就听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非常好看,在阅览室里逛了许久,终于看到了它。我并没有急着看简介,而是立刻抱着好奇开始了阅读。也许是我的性格急躁,在一阵子的平静里,开始对此书产生了烦感。但想到它被融入激流三部曲中,打消了念头,一门心思钻进去。
这里,仿佛现实的平静是虚假的,因为它有邪恶的历史,孕育着结局的悲剧。
高潮部分出现了!三弟高觉慧是高府中最早的觉醒者,因其觉醒之早,故称“慧”吧!大哥高觉新并未觉悟,二哥高觉民已有了由“民”自主的觉悟。高府底层,人们正在或先或后地觉醒。
“家”并没有昔日的温馨,仿佛一座城堡,城堡中的人受着束缚,每个人的一生是秩序的安排,命中注定。旧秩序、旧道学是绳子紧紧捆住每个人。有些人虐来顺受,有些人因遭受不起而自杀,却从未想过反抗。但三弟觉慧并没有遭到束缚,他对高家旧秩序不存任何幻想,他敢于宣传新思想,抨击旧道学、旧秩序。
更可怕的是,那些高府底层一些人竟被这些封建家族制度的绳子活活害死。
巴金所要表达的.内容与鲁迅的《狂人日记》和老舍的《骆驼祥子》一样,20世纪30—50年代的文学创作者们的顾虑。还有《西游记》中大家熟知的孙悟空大闹天空曲折表现对封建秩序的反抗精神,还有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那一时代的悲剧,高府中一代年轻人的悲剧。
家——荒谬的词,充满了讽刺,却又真正地表现封建家族高家的悲剧。
在文字中,我看见的是作者歇思里底的呐喊,那轰轰烈烈的沉默中孕育着的是每个人物必然的悲剧。封建的传统束缚了多少春夏秋冬,是时候超越了,不要让它再残害人命,不要再让它影响我们了,新的传统将要到来。黎明前的黑暗是漫长的,但却点燃了先行者的激情。波澜背后,必然是湛蓝的天空。
读完书后,我思索着这本著作的成功之处,巴金将每个人的心理捉摸的透彻,背地里的勾心斗角以及因为姨妈们一场麻将,两方不合,而拆散了两个忠情的孩子,使双方生不如死。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读者,加强了可读性。还有巴金本身的写作能力:文辞绚丽、细腻感人。著就《家》这部惊世文作,1982年获意大利“但丁国际奖”,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描写封建家庭最成功的作品之一。
《家》读后感14
自从读过《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之后,我就对故事内容念念不忘,她的精神使我感到非常的感动!比起我自己,还差得远呢!
书中的一个主人公赵乔乔,因为长得高,所以才刚刚开学第一天,就被同学们认成老师。为此,赵乔乔曾多次在妈妈面前埋怨过她为什么要长这么高。妈妈也感到疑惑不解,她刚出生时,比普通孩子都小,可是突然间,赵乔乔就如雨后春笋一样开始溜溜地向上长。
虽然赵乔乔不和正常人一样高,但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老奶奶收养的流浪猫“点点’’弄丢了,赵乔乔偶然间找到了它,自告奋勇当起了保姆,细心的照顾它。为此,点点非常喜欢赵乔乔。
有一次,点点把一不小心把赵乔乔的手抓破了,妈妈一怒之下,要将点点赶走,经过赵乔乔苦苦哀求,终于为点点免了死刑。
当然,她还有一颗难得的女儿心。
故事发生在一天清晨,妈妈送赵乔乔上学,结果,一个工人肩上的灯箱朝妈妈扫来,她连忙抱住妈妈,而自己的'额头上被狠刮一下,立即出了一滩血,留下了痕迹,但她笑了笑,却不以为然的说:“这是爱的痕迹。”
现在想来,赵乔乔的那颗心,在我们身上都快灭绝了。期末考试后,我觉得语文和英语考得还不错,就是数学不怎么理想,91分但是总体还算行,于是,我天天骄傲自大,吹牛。家里的人都听腻了,已经背到滚瓜烂熟的地步。妈妈见了,细心的教导我:“你呀!真是井底之蛙,成绩好的人多了!”就为了这点区区小事,我们俩人便吵了起来,结果,惹到妈妈伤心。哎,回想当初,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而小时候,妈妈经常为我干这干那的,我却这么对她······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乌鸦反哺”,孝敬自己的妈妈。
我看完后,明白一个道理:要像赵乔乔那样拥有一颗“完整的心”。
《家》读后感15
《家》这本书中中主要描写了高公馆这个大家庭,因为一直生活在封建社会,家中大部分人不愿接受新思想,而反受其害,产生悲剧,逐渐走向灭亡的故事。
书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其中觉新原本有着打破旧社会的封建制度的精神,但又因为担当着持家的重任,凡事都委屈求全。面对黑暗的封建社会,他选择了沉沦,选择了逃避,但他永远阻止不了悲剧的发生,她的妻子瑞钰因为有了身孕,恰好祖父刚刚离世,陈姨太便提议让瑞钰搬到城外去生孩子,因为在封建迷信中长辈灵柩在家,家中便不得生产,不然会有“血光之灾”,最终瑞钰终因难产而亡,临死都未能见丈夫一面。
觉慧的思想就与他的大哥觉新恰恰相反,他具有着坚韧的反抗精神,敢于追求所爱。在高公馆这个大家庭中,不顾长辈的反对,毅然担当着反对封建迷信的角色,参加学生联合会的各项活动,来抨击所有封建家庭,告诉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属于自己的自由。
高公馆的.丫鬟鸣凤也是一位具有反抗精神的人,但封建造成的迫害依然波及到了鸣凤这个十六岁的少女身上,她将被迫与冯老太爷结婚,刚烈的鸣凤最终选择了在新婚前夜投河自尽。
我认为高公馆所发生的种种悲剧,都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还有许许多多的家庭遭到了迫害,许多人都失去了自由,可见封建迷信对但是人们所造成的痛苦。我也体会到了巴金先生写这篇长篇小说的用意,在小说的后记上,巴金先生也提到了他在重读《家》后依然非常悲愤,可见封建对人们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
虽然当今社会充满了阳光与自由,但仍然可以进步,仍可以改善,这样的进步需要靠我们,需要靠每个人,需要靠所有人的支持与努力!
追求自由,其实追求的不仅仅是自由,更是社会的进步,是每个人对新生活的向往与热爱,而不是被旧社会锁在牢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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