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本(精选5篇)
“门前三包”制度作为城市管理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因其具有广泛的群众性、自觉性、现实性和长期性,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本(精选5篇),欢迎大家阅读!
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1
1.为了加强XXX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 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
单位(盖章):
社区:
20XX年7月 日
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2
为推动我社区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陈家湾社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反陈家湾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职责范围
社区辖区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职责要求
(一)包卫生:持续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持续职责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务必设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职责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职责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职责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四)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签章): 职责方(签章):
职责方代表:
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加速推动我镇“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镇镇容镇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提升,塑造煤城新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和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煤镇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集镇,甲乙双方就集镇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责任范围
(一)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二、责任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门店(单位)垃圾实行袋装化,放入垃圾桶,镇环卫工作人员定时收集倒置。做到门店(单位)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二)包绿化美化: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责任门店要严格做到归店经营(以门坎或卷闸门为准),不得占道加工、经营、作业、堆物,不得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不违章停放车辆,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同时,劝阻他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
三、责任要求
(一)为搞好集镇环境卫生,*现免费配送给集镇各门店(单位)垃圾桶一个,各责任门店(单位)要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责任门店(单位)自行购买补充。
(二)责任门店(单位)应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
(三)对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单位、门店连续两次抽查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和环卫所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维护正常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对不按规定倾倒、抛洒、堆放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
责任单位(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4
为使米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调动人人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性。根据《达县政府第11号令》文件精神,特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包清洁
1、自备工具(一个垃圾桶,一把扫帚,一把刷子,一瓶清洁剂,一块抹布)清扫保洁,保持门厅,墙面,地面整洁。产生的垃圾袋装封口,每日按时投放到保洁员的垃圾车上,禁止将门内的垃圾扫出门外和焚烧。
2、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等产生的垃圾,必须在每晚20点至凌晨6点钟前自行清理至垃圾处理场。
3、不得在门、墙上乱贴牛皮癣、广告等。严禁乱吐乱扔废弃物,乱倾倒垃圾污水等。
二、包绿化
1、(单位)住户门前有条件的,按社区规划,栽上花草树木,且自行管理好,不得损坏。
三、包街容
不占道堆物作业,撑杆搭蓬,促销宣传,放置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不在门厅外摆设垃圾器具,晾晒衣物,摆桌设座,烹煮食物,用餐喝茶,饲养畜禽,搭砌(构)筑物。安装室外空调机座高与地面2.5米以上。不擅自挂布幅广告,不摆“骑门摊”。协助查处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行为。
米城乡社区达县米城乡政府责任人:
20XX年3月25日
门前三包责任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区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新都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新都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街道,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吴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畅通。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保持行道树树坑和道路分车绿带干净整洁,不准乱泼乱倒污水、污物等危害树木生长的杂物。不准在树木上刻划、钉钉、栓系牲畜、栓系牲畜、栓绳挂物。不准攀折树枝、花卉、绿篱及建(构)筑物附件堆放有毒、易燃等物品,禁烧树叶及杂物。不准在绿地内种植农作物;不准在绿地内挖坑取土。不准在绿地内、行道树空间停放车辆。不准就树搭建、盖房或者围圈树木等。保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丢失、不损坏。不得擅自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及时制止或举报攀折、损坏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即将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