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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梦大学资助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8-14 13:50:09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2017关于圆梦大学资助活动的通知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下面是语文迷网精心为大家整理提供的资助活动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2017关于圆梦大学资助活动的通知

  2017关于圆梦大学资助活动的通知【1】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在读大学生继续“圆梦”大学,经区关工委、团区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爱心圆梦专列”资助困难在读大学生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申报条件:1.户籍在东坡区;2.本科及以上在读的大学生(不包括大学新生,含研究生在读);3.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父母一方失去劳动能力、孤儿、低保户、残疾家庭优先考虑);4.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申报程序:在读大学生填写《2017年东坡区“爱心圆梦专列”救助困难在读大学生申报表》(附件2),家庭地址处填写家庭详细地址(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XX组)便于走访,申请理由请将家庭情况填写详细,于7月10日之前交到乡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处。

  二、审核、走访

  请各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根据申请名单,认真组织本乡镇(街道)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干部,进行实地走访,统计核实并填写推荐表(附件3)、走访表(附件4)。在走访过程中去除不符合救助条件、不在资助范围内的在读大学生。并于7月20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推荐表(附件3)、走访调查表(附件4)和走访调查照片上交团区委办公室。

  三、公示

  团区委再次对申请人进行表格审核、实地抽查,确定需公示救助名单。团区委于7月31日前将需要公示的名单反馈各乡镇(街道)团(工)委,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请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将公示照片上报团区委办公室。

  四、资助金额

  团区委将统筹资金统一资助。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

  五、发放时间

  2017年8月底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资金发放到位。

  六、相关要求

  1.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要做好宣传动员,并认真进行走访核实,将救助金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贫困在读大学生手中。

  2. 对成绩特别优异家庭又特别贫困的在读大学生在备注栏进行注明,团区委将给予更多的关心与关注。

  3.各乡镇(街道)团(工)委负责人要加强与本乡镇(街道)民政、工会等部门的衔接,避免申请救助学生重复。

  4.对申报工作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团区委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缴所发资金。

  2017关于圆梦大学资助活动的通知【2】

  各团县、区委,各直属团组织,无为县、南陵县扶贫办: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团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部署,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捐资助学,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团市委、市扶贫办决定,联合开展希望工程2017“精准扶贫 圆梦大学”阳光助学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精准扶贫 圆梦大学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9月。

  三、资助对象

  1.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无为县、南陵县。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籍在校2017年春季学期一、二、三年级本科生以及五年制本科专业的四年级学生,2017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录取的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家庭大学新生。

  2.其他县区。资助对象为:2017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录取的特困家庭大学新生。

  注:军事院校学生和各高校国防生不在受助范围内。

  四、资助标准

  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2000元。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1.市级。面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60万元,全部用于资助无为县、南陵县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家庭的本科生,不足部分由市希望工程结余资金补齐。

  2.县级。各团县、区委围绕“精准扶贫 圆梦大学”阳光助学活动主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部用于资助当地的贫困学生。

  六、组织实施

  芜湖市希望工程2017“精准扶贫 圆梦大学”阳光助学行动由团市委和市扶贫办共同发动,日常事务由市希望工程办公室负责,市扶贫办提供支持协助。

  七、捐款事项

  1.捐款方式。具体的单位及个人捐款方式,详见附件1。

  2.捐款发动。坚持捐款自愿原则,市、县(区)两级全方位、立体式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学,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一股助学热潮。各直属团组织要积极参与此次助学活动,确保完成分配的建议资助名额(建议资助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市级以上(含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原则上需资助一名贫困学生。捐款详情可关注“芜湖共青团”微信公众号。

  3.捐款时间。市级筹款截至2017年6月20日;若在截止日期前,提前完成60万元筹款目标,及时向社会公布,终止捐款。县、区筹款截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迟于2017年7月30日。

  4.捐款管理。所有筹款,由市希望工程办公室统一管理,由芜湖市希望工程办公室代收(联系电话:3991500),及时公示捐款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捐款专款专用。

  八、申报过程

  申报过程适用于无为县、南陵县。其他县区参照执行,严格按照申请上报、审核把关、公开公示、领取发放等程序进行操作,原则上于9月20日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位。

  (一)个人申请

  无为县、南陵县2017年春季学期一、二、三年级贫困本科生以及五年制本科专业的四年级贫困学生于2017年6月10日前提交申请,2017年贫困大学新生于2017年8月30日前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联系村扶贫帮扶人,填写《芜湖市希望工程2017“精准扶贫 圆梦大学”阳光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并提供涉农资金存折(即粮补存折)复印件。

  (二)审核上报

  学生申请材料由村扶贫帮扶人初审、查验相关材料原件、签字确认,经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签字、村委会盖章,报乡镇团委、扶贫部门初审并公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为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如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追回捐款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审核责任。

  2017年春季学期一、二、三年级贫困本科生以及五年制本科专业的四年级贫困学生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2017年贫困大学新生申报材料于9月10日前,由县汇总审核,集中报送团市委、市扶贫办。

  (三)认定公示

  6月30日前,团市委、市扶贫办对2017年春季学期一、二、三年级贫困本科生以及五年制本科专业的四年级贫困学生进行认定,对有异议者进行复核,对认定通过后的名单在团市委网站等媒体上公示。

  9月10日前,团市委、市扶贫办对2017年贫困大学新生进行认定,对有异议者进行复核,对认定通过后的名单在团市委网站等媒体上公示。

  (四)资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财政拨款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一卡通”账户。

  7月10日前,2017年春季学期一、二、三年级贫困本科生以及五年制本科专业的四年级贫困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到位。

  9月20日前,2017年贫困大学新生资助资金发放到位。

  九、咨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