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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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1】
根据《松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松原市安全生产 “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松安委〔2017〕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安委会要求,市农委决定5至8月份,在全市农业系统范围内深入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强基固本、遏制事故为目标,以全面开展“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为核心,在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的基础上,针对夏季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尤其是事故预防重点和难点,抓根本、治源头,在全市农业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形势根本稳定好转的突出问题和痼疾顽症,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农机的生产经营单位、农机户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重点内容
要紧紧围绕春夏交替阶段季节转换特点和夏季雷雨、高温、湿霾等对生产作业施工影响,尤其是暴雨、汛期可能给安全生产造成的威胁危害等,针对人的思想情绪和生理变化规律、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和维护的重点、要点,以及洪水、滑坡、塌方、塌陷等自然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有的放矢,做好重点专项安全整治。同时,要进一步吸取去年以来省内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狠抓整改。要对屡禁不止、长期存在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三超”、“三违”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彻底治理。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不定期检验,带病运行,载客营运,超载行驶,驾驶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一要召开专题分析研究会议。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存在哪些问题,要抓准、找足、找够,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和部署的重要指示,认真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具体形势,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突出重点、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二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分别制定所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标准、严格措施,确保方案的操作性和执行力。三要搞好部署发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广泛部署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内容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至8月10日)。一要开展自查自纠。要组织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要组织督查检查。市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其所辖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不低于10%的抽查。抽查中,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坚持依法严管重罚、严厉惩处。三要进行巡视暗访。市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派出安全生产巡视组和暗查暗访组,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各级各类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巡视暗访。对巡视暗访中发现的工作和责任不落实等严重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复查验收阶段(8月10日至8月底)。市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聘请相关专家参加组织复查验收组,对本次整治落实质量进行复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整改后重新申请复查验收,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对拒不整改且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提请属地政府关闭,复查验收组对整治质量和效果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专项整治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项整治工作所涉及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协同,并建立通气汇报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行动、综合治理,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农委决定成立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科。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成立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要注重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各地、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效果,及时有力地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台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要深入宣传教育和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积极发动职工监督本地区、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鼓励新闻监督和群众举报。对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现象严重、整治期间发生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四)要及时报送情况和信息。各地、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报送市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1.5月20日前,报备本地区、所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部署安排”和“复查验收”阶段工作情况,在本阶段截止日期5日内报送;
3.“组织实施”阶段进展实施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
4.专项整治结束后,于9月10日前报送全面情况总结。
【关于开展2017年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组织开展全县校园安全“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近期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文件指示为指导,以“五个突出抓好”为重点,牢固确立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决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有关规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针对夏季校园安全规律和特点,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校园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突出问题和痼疾顽症,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校园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整治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整治重点
(一)突出抓好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一是抓学校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整治是否按照“网格化”综合监管的总体部署和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标准化建设;是否按照网格化管理职责要求,落实与各级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定期检查等管理责任;6月底前全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必须全面运行。
二是抓安全大检查常态化推进。重点整治是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根据所分管的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并针对夏季暑期、汛期安全工作实际,加强检查部署,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等。
(二)突出抓好法规制度落实,不断提升依法治安水平
一是抓制度建设。各校要依法依规逐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安全制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二是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整治违规违法运营的`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周边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排查治理等。
(三)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一是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重点整治是否做到定期排查、及时上报、有效整改,特别是“春季行动”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得到彻底整改等。
二是抓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管理。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做到有备案、有台账、有检查,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等。
三是抓领导干部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相关的领导跟班作业、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配套制度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等。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整治,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和管理力度
一抓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协调辖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和打击带病校车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运学生、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二抓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凡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或占用的,必须立即整改。灭火器压力不足或过期的必须及时换粉,用电线路老化的要立即更换,应急照明设施及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设置不足的及损坏的,要限期整改。在校园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以及其它遮挡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
三抓校舍安全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组织开展对在校园内不合理搭建、废弃建筑、楼梯、扶手、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校园围墙、大门、车棚、厕所、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建筑安全关键部位的专项治理行动,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坚决封闭停用D级危房,落实对B、C级危房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校舍倒塌事故。
四抓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提高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培训,不断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一是抓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重点整治各分管领导、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是否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全员学习培训;是否做到所有职工全部经过安全培训。
二是抓“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重点整治是否严格按照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长春市学校安全管理规程,认真组织相关宣教活动;是否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对学生进行消防、食品卫生、交通、防溺水等常识的安全教育。
三是抓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重点整治是否建立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激励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办结工作措施;是否强化警示教育;是否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及时召开专题分析研究会议,认真总结梳理“春季行动”工作情况,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整治重点、落实责任分工、严密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搞好宣传发动,确保“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学校自查阶段(5月23日至6月30日)
各校要严格按照整治的内容,制定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档备案,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教育局安全科上报自查落实情况。
(三)检查复查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
教育局要对各校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复查。县安委会也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巩固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各校要及时组织“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对落实“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质量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查找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夏季天气高温炎热、汛期雨多,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校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研判安全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针对不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要注重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
各校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强化隐患整治效果,要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类台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要深入宣传教育和加强社会监督
各校要加强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对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积极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监督本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接受家长监督和群众举报。
(四)要及时报送情况和信息
各校要指定专人加强“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信息的报送,并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报送教育局安全科:一是5月24日,书面报送本单位“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含电子版);二是每月9日前、21日前报送“校园安全‘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三是“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于8月30日前书面报送工作总结(含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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