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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8-10 19:12:18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2017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11日至6月17日,活动的主题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下面语文迷网为大家整理了活动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2017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7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1】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各重点用能企业,有关新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值全国节能宣传周之际,结合我市实际,定于今年6月11日至17日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节能办等16个部门共同举办全市节能宣传周和6月13日“全国低碳日”活动,为做好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集中宣传节能降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开展节能教育,动员全市、全社会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强化公众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低碳、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

  二、活动时间、主题

  活动时间:6月11日——6月17日

  活动主题: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

  三、宣传的主要内容

  节能宣传周期间,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

  1、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2、以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为宣传主线,重点宣传我市资源节约新形势,广泛宣传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资源循环利用、“禁实”等方面工作成效,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3、以全国低碳日为契机,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节能减碳活动高潮;4、宣传节能的先进典型和经验;5、结合夏季用电高峰形势,加强有序用电,鼓励节约用电,倡导绿色消费,践行节约行动;6、宣传政府机构在节能方面的表率作用,积极推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7、宣传工业企业节能重点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8、积极倡导在全社会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与节能产品;

  四、主题活动

  (一)全方位节能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1日——6月17日

  2、活动内容:

  (1)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2日上午9点,在新华路、青年路路口举办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设置宣讲台,现场发放“节能倡议书”和“节能小窍门”,宣传节能知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节能意识。

  责任单位:市节能办、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征文活动。以“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为主题,由团市委向全市各单位、人民群众发起征文活动,旨在倡导节能环保理念,强化节能意识,号召全民为建设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美好家园作贡献。征文活动6月底前结束,由团市委筛选后向报社推荐优秀稿件,择优刊登,评选优秀作品并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团市委、临清报社

  (3)大力实施家庭节能行动,通过制作主题宣传画在社区宣传栏发布等方式,加大对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理念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人心。组织开展“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创优美社区环境”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妇联

  (4)通过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介绍节能适用技术;结合组织实施科技项目,进行低碳先进技术应用示范。宣传国内外节能减排低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低碳科技意识和能力。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上推介节能减排有关技术成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围绕《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行动计划》及《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等文件,深入宣传省、聊城市、临清市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及落实情况,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环保就是发展的理念,普及城市可吸入细颗粒物治理等环保知识,强化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建筑、供热计量改革、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成效。提高公众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认识,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促使公众支持和自觉参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行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7)大力传播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利用公交、出租等车载媒体,宣传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技术及成果,倡导绿色出行,使绿色低碳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二)举办节能惠民产品展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1日上午9点

  2、活动内容:举办节能惠民产品展示活动

  组织节能产品生产及经营单位在临清市人民广场举办的节能惠民产品展示活动,参与活动的镇办要设置宣传展板(1.2米×2米)2个、展台(2张桌子),各单位参加宣传人员不得少于4人,宣传人员要统一佩戴“节能宣传”字样绶带,各单位都要充分准备,积极参与。

  责任单位:市节能办、四个办事处、康庄镇、潘庄镇、烟店镇

  (三)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2日上午9点

  2、活动内容: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

  在新华路和青年路十字路口设立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咨询台。新华办事处、经信局、科技局(西北角)、青年办事处、住建局、交通局(东南角)、先锋办事处、二院、农业局(西南角)、大辛庄办事处、市医院、第一中学(东北角)12个单位,分别在新华路和青年路的十字路口的四个角设置宣传展板(1.2米×2米)2个、展台(2张桌子),各单位参加宣传人员不得少于4人,宣传人员要统一佩戴“节能宣传”字样绶带,各单位都要充分准备,积极参与,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开展,节能宣传周宣传材料由市节能办统一印制。

  责任单位:市节能办、四个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医院、学校

  (2)主题宣传活动。各镇、办事处在辖区内、各重点用能企业在厂区内悬挂宣传条幅,每个镇、办事处、重点用能企业不少于5幅。

  责任单位:各镇办、重点用能企业

  (四)“节能低碳”进校园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1日——6月17日

  2、活动内容:开展“校园低碳节能画展”、“师生签名”、“主题班会”等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以节能低碳、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中小学。

  (五)网络媒体系列宣传

  1、活动时间:6月11日——6月17日

  2、活动内容:

  (1)节能宣传周期间,市广播电视中心要在临清电视台、广播台黄金时段开设“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专栏。大力宣传国家节能政策、法律、法规和节能措施,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意识。

  责任单位:市广电中心

  (2)临清周讯、临清政务网要通过新闻、专题等多种方式集中进行节能宣传,刊登“节能倡议书”和“节能小窍门”。

  责任单位:信息办、临清周讯

  (3)移动、联通、电信部门要以短信等形式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以“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为主题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提示信息,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节能节约意识。

  责任单位:移动、联通、电信

  (六)“节能降耗”企业行

  1、活动时间:6月16日

  2、活动内容:积极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增效经验和成效推广。企业内部开展节能宣传,悬挂条幅、宣传节能低碳常识。全面开展“我为企业节能献一策”、“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17家重点用能企业

  (七)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3日

  2、活动内容:积极开展绿色办公、节电节水和能源紧缺体验等专题活动。所有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的办公区域空调、景观照明停开一天;六楼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城区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低碳办公和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有关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全市公共机构的办公区要在显著位置进行“全国低碳日”提示( 6月13日前);新闻媒体将对该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报道,广播电视台要在6月13日的黄金时段播报关于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的公告。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八)“绿色消费进万户”活动

  1、时间:6月11日——6月17日

  2、活动内容:积极开展绿色饭店、宾馆宣传活动,倡导公众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限塑”活动。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机关单位夏季电力空调温度是否控制在26℃以上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市区主要商场、超市销售的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家用电器能源效率标识情况。银座、金鼎、大家庭等各大超市要于6月12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标语及“限塑”警示语条幅悬挂于超市门口醒目位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大商场超市

  (九)“节能降耗惠村民”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1日——6月17日

  2、活动内容: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积极开展农村节能适用技术、产品和科普知识宣传。进行沼气利用等可再生资源开发的宣传活动。加大农村环保意识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节能宣传周活动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多,各镇办事处、相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活动的重要性,确定责任领导及联络员,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方案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安排好经费。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定期沟通,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全民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节能宣传周的报道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努力营造节能减排浓厚氛围。市电视台、临清周刊、临清政务网要通过开辟专栏、开设专题等各种形式进行节能宣传报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宣传活动外,还要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内容丰富、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市经信局、市政府节能办将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组织专题督查,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不重视、活动开展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节能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17年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总结,并于6月30日前报市节能办,要求有文、有图片、同时加盖公章,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

  2017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2】

  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4部委下发了《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为做好我校节能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1日至17日,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二、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凝聚学校各方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教育、绿色管理、绿色办公和绿色生活方式。

  三、要广泛动员师生结合工作实际办好具有学院特点、学科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四、开展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节约型校园建设办公室将组织节能知识答题活动,届时请大家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答题活动,望各单位组织师生积极参与。

  六、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进行总结,以便进一步做好我校的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

  节约型校园建设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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