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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

时间:2021-08-09 08:17:27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关于2017年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

  高温津贴是专门针对在高温环境下,从业于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的职员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2017年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

  关于2017年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1】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职工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现将2017年xx股份有限公司暑期高温津贴发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标准

  暑期高温津贴执行人员范围和标准,以上年度各单位享受人员范围和标准为依据,对应相应岗位的`实际人数和标准执行。人员范围为:技能操作系列露天作业和在33℃(含)以上室内作业的在岗职工;承担现场组织、指挥、技术、管理的人员。享受标准为:露天作业为180元/人. 月,室内作业为120元/人.月。

  二、执行时间

  暑期高温津贴的执行时间为:2017年6月至8月。暑期高温津贴随7月至9月份工资一并发放。

  三、有关规定

  1.各单位要据实申报本单位享受暑期高温津贴的人员范围,并按规定填写《xx股份有限公司暑期高温津贴备案表》,随《工资领款汇总审批表》上报股份公司人资部。

  2.暑期高温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计入“工资领款汇总审批表”和“工资总额统计月报”。

  3.暑期高温津贴的其它规定仍按北首股发〔20XX〕82号文件精神执行。

  关于2017年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2】

  各部门:

  根据事业部福利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夏季高温补贴,决定给予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发放范围:制造中心一线操作员工(电子车间为空调车间,不列入高

  温补贴范围);技术品质部在线检验、过程巡检、试水检验、个别来料检验员(在现场检验人员和驻厂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仓管员、物料员、叉车司机;芜湖公共平台保安员、动力人员;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安全员。

  发放时间:2017年7月-2017年9月。

  发放标准:150元/人/月。

  发放原则:

  1、高温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因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非满勤人员根据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2、调离高温岗位的员工和新调入高温岗位的员工,高温补贴根据员工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五、发放要求:

  1、各部门综合管理、薪资员于7月25日前完成各班组岗位员工作业场所的温度测量工作。

  2、各部门于每月6日前填写《高温补贴发放申报表》(见附件),同时对当月享受高温补贴的员工进行看板张贴公示,公示天数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后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薪资福利专员执行发放。

  3、各部门务必如实申报,若发现部门/班组存在虚报员工享受高温补贴的,除取消该岗位员工的高温补贴外,并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六、投诉管理

  1、全体员工若发现部门/班组有虚报补贴的,可向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检举投诉,对情况属实的,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2、以上举报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个人积分5分/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3、投诉受理人:

  关于2017年高温津贴发放的通知【3】

  各位同仁:

  好!

  在暑季来临之际,为保障员工工作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六月起员工开始享受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一级标准为145元/月,二级标准为180元/月,三级标准为为225元/月。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发放对象

  公司总部编制员工、总部编制驻外员工、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含柏厨事业部、海外事业部)。

  2发放时间

  1)享有月份:6月、7月、8月和9月,即自5月26日至9月25日止(共计四个月)。

  2)发放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高温津贴(遇节假日提前)。

  3发放方式

  单独发入员工个人工资卡,员工不需承担个人所得税。

  4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按各岗位所处工作环境的不同,分成三等级进行发放。

  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发放标准按所在部门/车间的岗位标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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