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4-06-25 12:42:4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

  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

  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______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从学校实际出发,立足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培养,推动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出新业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上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好防传染病宣传及预防艾滋病教育。

  4、重视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讲座,。

  5、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保健教师要及时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每天两次眼保健操。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计划免疫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防疫站广泛开展对近视、沙眼、龋齿、肠道蠕虫、肠道传染病、贫血等疫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积极开展对口腔卫生知识的宣传。

  (四)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认真积累健康宣传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

  2、继续通过红领巾值岗对各班进行卫生评分,评流动红旗(一周一次),室外继续划分责任包干

  区,定班定人负责,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三、具体防病措施

  近视、沙眼、蛔虫、龋齿、营养不良、贫血等常见病的预防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这学期将继续督促患有近视眼、龋齿以及营养不良、贫血等疾病的'学生尽早治疗和矫正。

  1、近视:对边缘视力学生、督促他们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的读写姿势,不疲劳用眼,注意饮食,多食蔬菜、水果,减少肉及糖的摄入。对4.9以下的近视学生除注意以上几点外,还要及时督促到医院治疗。

  2、龋齿、使用保健牙刷、氟化牙膏,注意刷牙方式,养成睡前刷牙习惯;少吃甜食,做好体检后恒牙龋齿修补的督促工作。

  3、沙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不与家人共用生活用品,一经诊断出患有沙眼,即督促学生到医院治疗。

  4、肠道蠕虫:督促学生饭前便后洗手,注意饮食卫生,一经查出便为其进行驱虫治疗。

  5、营养不良:建议家长调整饮食结构,荤素搭配,重视早餐,多参加体育锻炼。

  6、贫血:铁是构成血红蛋白的重要成份,人体缺铁,可引起缺铁性贫血,而动物的肝脏、肾,瘦肉、血,以及蛋黄、豆类里均含有丰富的铁,因此经常督促患儿多摄入这方面的食物。

  四、主要工作安排:

  做好春秋两季传染病和多发病的预防工作。

  协助班主任做好晨检工作、缺课追踪工作、消毒工作。

  九月份:

  1、制定卫生工作计划。

  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件工作。

  3、进行学生体检工作 。

  4、发放晨检记录、缺课追踪记录、消毒记录。

  十月份:

  重点预防甲型h1n1型流感,其次预防手足口病。

  十一月份:

  调查上报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情况 。

  十二月份:

  开展“艾滋病”日宣传工作 。

  一月份:工作计划

  对学生做好寒假安全教育。

  三月份:

  1、做好学生的视力检查工作。

  2、发放晨检记录、缺课追踪记录、消毒记录。

  四月份:

  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

  五月份:

  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六月份:

  做好春季运动会的防护工作。

  七月份:

  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创卫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卫生县城”专项行动,促进文明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的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创建卫生县城”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各爱卫会成员单位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爱卫会成员单位以“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核评审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严把卫生许可证,加大监督力度,增加监督频率,提高监督覆盖率,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提高中、小饮食店(摊点)卫生合格率;各机关单位环境优美,城乡公厕管理符合卫生要求,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县“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爱卫办要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组建爱国卫生监督员队伍,对县、乡各单位、社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处理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投诉。

  2.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主动配合街道办、社区的管理,认真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工作,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单位。

  3.县卫食药监局要做好牵头工作,督促卫生监督所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饮食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进行整治。20xx年要巩固往年开展“创卫”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政治成果,积极开展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今年重点对全县卫生环境进行整治。抓好持证经营、餐具、用具消毒,卫生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衣帽着装及个人卫生、店(摊点)内外环境卫生,大力整治随意将污水、垃圾、纸屑,乱倒、乱丢、乱扔现象。县疾控中心要认真开展以灭鼠未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力争通过省的灭鼠达标考核,并认真配合好县创卫办抓好创建卫生县城工作,同事,要结合创卫、“整脏治乱”工作,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市居民健康知识》,加强居民的卫生知识宣传。

  三、保障措施

  1.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创卫”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使我县卫生环境达到省级卫生县城复核的要求。

  2.爱卫办要协调配合各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公测卫生标准要求,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督促,开展厕所达标治理活动。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5

  最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全文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卫生监督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罚则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7类公共场所实现智能卫生监督管理据了解,此次推出的智慧卫监产品包括业务综合信息系统和智能执法移动系统。其中,业务综合信息系统包括卫生计生监督行政许可系统、处罚系统、积分管理系统等共计16项。主要用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和备案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以及行政处罚和行政控制措施信息,针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管理等。

  智能执法移动系统卫生计生监督移动智能操作系统、移动监督执法系统、风险预警系统等共计14项。实现对移动监督执法设备的接入进行认证控制和管理,对风险单位进行审核和销账、实现对全专业的报告卡进行查询、查看,机构管理人员能够对报告卡进行实时在线审核并提交等现代化办公需求。

  新产品是传统卫生监督全业务信息平台的全新升级产品,综合利用智能移动设备、物联网、云服务、大数据分析计算等技术,以多种终端和展现形式为卫生监督机构、企业和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提供日常业务工作、决策管理、社会服务等信息化服务,是覆盖卫生监督全业务的全套产品体系。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6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服务网络建设,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发〔20xx〕82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号)和x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安全等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机制

  1。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建设。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

  2。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并统一挂牌。协管工作站应按照“四个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上岗着装统一、培训聘任统一、记录文书统一)、“四个规范”(协管机构规范、协管内容规范、协管记录规范、协管考核规范)标准开展工作。

  3。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应配备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卫生局统一聘任并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4。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示范创建。依据x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号)文件,结合新一轮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要求,力争3—5年内全部达到省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标准。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本单位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加强培训和指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支持、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在卫生监督协查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同时,定期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协管工作等方面的培训。

  3。加强经费保障和考核。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设备、着装、标识标志等)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根据市卫生局年度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对卫生监督协管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划拨公共卫生工作经费的依据。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7

  20xx年,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计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重点完成以下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一、预防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各项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和完成的工作:一是对新建、扩建、改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业户按时给以现场指导、审验和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监管行业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及时下达调离通知单,调离率要达到100%,规定时限内的现场指导服务、受理审验和许可发放率要达到100%。

  二、网络知识培训及录入工作

  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网络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每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网络学习任务,同时做好各类监督信息的网络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录入时限要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集中填报。

  三、各项宣传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

  为提高全所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更有效地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每季组织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法律文书书写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回来后,要将所学知识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每名监督人员。

  按时限要求,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各项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工作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法四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我县《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及管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在中、高考期间要认真做好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学校考场内的环境卫生、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的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辖区内学生中、高考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杜绝危害学生健康事故的发生。

  五、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严厉打击各类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严厉打击药店内无证“坐堂行医”非法行医行为。

  (二)集中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xx年,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乡镇或城建部门尽快完善各个供水单位供水设施,改进供水条件,保护供水环境,提供相关资料,尽快使供水单位的'设备设施及饮水水质达到要求。

  (三)公共场所‘’两证‘’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工作,使辖区内公共场所两证持证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公共场所依法经营秩序。

  (四)放射诊疗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20xx年,重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性能、场所检测情况;

  放射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建立《放射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

  (五)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教室生活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20xx年,重点对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制度;

  晨检记录的质量和晨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儿童玩具、室内外环境和专用校车等进行定期消毒情况;

  建立学生常见病健康档案情况;

  检查学校内自备水源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

  学生饮用桶装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消毒,是否建立桶装水的索证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六)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医疗污水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整改落实和进行查处。了解掌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情况,推动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责任制,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造成危害,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七)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xx年,我们重点监督检查服务站、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核准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两证是否按期效验,是否超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八)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省市、县局相关要求做好第十七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粉尘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为期两年的水泥生产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以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以上是我们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xx年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计划,我们将在完成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完成上级各部门下达的临时性监督工作任务,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面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而努力。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8

  卫生监督是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政府形象的大事,也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职业卫生的安全度,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水平,增强业主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特制定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广大业主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培训范围

  全乡各类餐饮业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或直接从事卫生监督活动的人员、放射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公卫所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培训要求及方式

  (一)培训要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经营业主的'培训纳入等级评审、信誉度评审内容。

  (二)培训方式:以会代训,现场学习,专家讲课。

  1、经营业主、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厨师、职业危害的监督培训,由各中队执行,全年不得少于四期,每期一天。

  2、卫生监督员的培训,由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执行。全年不少于四次,每次一天。

  3、医疗卫生监督培训,由执法大队医疗卫生科执行,全年不少于二次,每次一天。

  4、职业危害的监督培训,由各中队执行,全年不少于二期,每期一天。

  5、食品卫生管理员、放射人员的培训由卫生局统一安排时间。

  四、培训内容

  根据各单位不同工作职责组织分类培训:

  (一)对全县餐饮业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学校食堂、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内容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及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等。

  (二)对放射人员培训内容为:《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许可证》申办程序、《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

  (三)对卫生监督员培训内容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等等。

  红旗乡卫生监督站

  20xx-05-30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9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2016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3)切实加强医用辐射机构和放射诊疗技术许可审查,重点开展对大型放射诊疗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治疗、介入诊疗技术及其防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4)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0

县卫生监督所、各公共场所经营户:

  现将《合阳县公共场所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合阳县卫生局20xx年3月5日合阳县公共场所20xx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部署,以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卫生监督质量年建设为动力,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全县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车站候车室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工作阶段

  (一)、筹备阶段:县卫生监督所规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加大宣传力度,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县卫生监督所要按照街道分布逐户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具体步骤为:

  1、3月份对住宿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2、5月份对美容美发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7月份对娱乐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4、9月份对其余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5、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三)、普法宣传阶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让经营单位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使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做好宣教工作。

合阳县卫生局

  20xx年3月15日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1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双龙镇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及时收集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9)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10)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2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

  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

  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

  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

  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

  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

  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3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队实际,制定 20xx年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一、稽查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合法顺畅的卫生许可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发和管理卫生许可证,杜绝超出职责范围、违反法定程序和不经合法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现象。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本单位的统一着装制度和违纪追究制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保证监督执法的.合法性。

  二、稽查内容

  (一)投拆举报稽查: 重点稽查投诉举报电话是否畅通、处理是否及时、投诉举报处理中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是否公正、是否反馈、反馈是否及时、投诉举报案卷归档情况等。

  (二)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依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流程是否规范、许可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准确、许可时限是否合法、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现象进行稽查。

  (三)卫生行政处罚稽查: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准确性、文书使用和制作规范性、自由裁量公平公正合理性、案件评查情况以及案卷归档情况进行稽查。

  (四)卫生监督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重点对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等进行稽查。

  三、稽查方式

  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询问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监督员着装风纪稽查, 半年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稽查 。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4

  在20xx年新的一年里,我们坚持把“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护理理念融入更多实际具体的工作细节。在管理形式上追求“以病人需求为服务导向”, 在业务上注重知识更新积极吸纳多学科知识,在队伍建设上强调知法、守法、文明规范服务和为病人营造良好的修养环境, 逐步把护理人员培训成为病人健康的管理者、教育者、 照料者和研究者角色。特制订20xx年护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护士在职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1.强化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进行规章制度及专业的培训,每季度一次。如遇特殊疑难情况,可通过请医生授课等形式更新知识和技能。互相学习促进,并作记录。

  2.重点加强对护士的考核,强化学习意识,护理部计划以强化“三基”护理知识,50项护理操作及专科技能训练为主,由卫生院出题,增加考核力度,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作为个人考评的客观依据。

  3.做好低年资护士的传,帮,带工作,使年轻护理人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多学科知识和能力。

  4.随着护理水平与医疗技术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有计划的选送部分护士外出学习,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优化护理队伍。不断的更新护理知识。

  二、护理安全是护理管理的重点,安全工作长抓不懈

  1.护理人员的环节监控:对护士加强管理,要做到重点交待、重点跟班。切实做好护理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隐患,保障病人就医安全。

  2.病人的环节监控:新入院、新转入、有发生医疗纠纷潜在危险的病人要重点督促检查和监控。

  3.时间的环节监控:节假日、双休日、工作繁忙、易疲劳时间、交接班时均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4.护理操作的环节监控:输液、注射、各种过敏试验等。虽然是日常工作,但如果一旦发生问题,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作为护理管理中监控的重点之重点。

  5.护理部不定期的进行护理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自身及科室的角度进行分析,分析发生的原因,吸取的教训,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对同样问题反复出现的个人,追究相关责任,杜绝严重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三、转变护理观念,提高服务质量

  1.培养护理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把病人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病人的需要作为第一需要,把病人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病人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加强主动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在进一步规范护理操作的基础上,提高护患沟通技能,从而促使护理质量提高,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效。

  2.注重收集护理服务需求信息,护理部通过了解回访意见、与门诊和住院病

  人的交谈,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获取病人的需求及反馈信息,经常听取医生 的意见及时的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护士工作给予激励,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从思想上,行动上作到真正的主动服务。把“用心服务,创造感动”的服务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强调二次核对的执行到位,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杜绝严重差错及事故的发生,坚持每周进行两次护理大查对。在安全的基础上提高我们的护理质量 。

  4深化亲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在培养护士日常礼仪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护理操作用语,护患沟通技能。培养护士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四、树立法律意识,规范护理文件书写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如何在护理服务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护理人员法制意识,已成为护理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严格按照省卫生厅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要求,护理记录完整、客观。明确护理文件书写的.意义,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并向上级医院的同行请教,明确怎样才能书写好护理文件,以达标准要求。结合我院书写护理文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为举证提供法律依据,保护护患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院感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医院感染制度,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

  加强医院感染的知识培训,学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院内感染的暴发和流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与灭菌工作,采取合理的诊断治疗方法使用抗菌药要有的放矢,开展卫生院感染的监测工作卫生院感染监测的目的是通过监测取得第一手资料,分析卫生院感染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为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并通过监测来评价各种措施的效果。医护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防止刺伤和其他利器损伤。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5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根据省抽检项目方案,20xx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包括凉拌菜(含沙拉)、生食水产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调味品、自制饮料、煎炸用油、餐饮具等13个品种,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抽检数量、抽检频次及时间安排按照省统一计划执行(见附件1、附件2)。

  在保证完成本方案下达的抽检任务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增加餐饮环节食品重点品种为辖区20xx年监督抽检自选品种,与省局计划一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上报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范围

  监督抽检的场所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

  (二)抽样实施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要指定抽样人员,按照抽样计划表的时间安排实施抽样,并负责将符合检测要求的所抽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三)采样时间

  全年监督抽检工作分四期实施完成:第1期(2~3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2月20~2月24日;第2期(4~6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4月16日~4月20日;第3期(7~9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7月16日~7月20日;第4期(9~11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9月3日~9月7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结合省级任务和市级计划,认真制定辖区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数据汇总工作。

  (二)严格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

  各地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组织抽样和检测工作,确保抽检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要按照编号规则进行样品编号(见附件4),填写相关执法文书。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

  (三)及时查处问题,按时报送结果

  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做好样品信息登记、数据整理、核对、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检测数据要严格按照检验方法等标准要求进行有效数位的修约,若检验结果在检出限以下,均以检出限的1/2数值填写,不得隐含计算公式。监督抽检的合格率不作为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20xx年3月19日、6月5日、9月10日和11月9日前分别报送第1、2、3、4期监督抽检问题查处情况。

  (四)做好案件查处,及时通报信息

  市卫生监督所应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县(市、区)。各地应尽快将省、市的检测结果告知被检单位,对经营或使用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处理。查处情况按期上报,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各地要严格信息管理,未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03-02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08-29

卫生监督与协管工作计划02-17

卫生监督年工作总结02-27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03-04

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2-16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总结04-08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05-29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05-27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