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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31 08:24:4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课后服务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现在这个时候,你会有怎样的计划呢?但是相信很多人都是毫无头绪的状态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课后服务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课后服务工作计划

  课后服务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挖掘学生艺术天赋,满足新时代家长对丰富多彩课后服务的需求。

  二、服务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课后服务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学生安全的同时顺利开展课后服务项目。

  2、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先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3、坚持服务公开原则。课后服务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学校统筹组织的原则。课后服务由学校统筹规划,组织安排,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全面落实课后服务。

  三、服务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课后服务。

  2、对每位学生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四、确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五、工作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1、制订好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的课后服务开展,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

  3、每天查看各课后服务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课后服务开展的富有成效。

  六、相关事项安排

  1、召开课后服务筹备会。每学期开学前召开课后服务筹备会,完成课后服务注意事项及相关工作的安排,保障开学后课后服务的顺利进行。

  2、完成相关通知发放,协议书的签订。按时间节点,完成《自愿服务协议书》的签订,发放《关于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开展课后服务社团活动项目的通知》和《室外“素质拓展”项目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3、课后服务家长自愿报名。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实施服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社团活动本着“自愿选择”的原则,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四步走”工作流程组织实施。

  4、课后服务内容。以班级和社团为单位进行课后服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开设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作业辅导、阅读、习字、绘本阅读、科普知识、趣味英语、数学绘本、课桌操等课后服务和足球社团、美术社团、轮滑社团、口才社团、跆拳道社团、合唱社团、田径社团、舞蹈社团、棋艺社团9个兴趣社团。

  5、课后服务开展时间和地点。各课后服务,于周一至周五下午3:30至放学开展。

  6、课后服务开展地点。各班级和专用教室。

  7、课后服务教师做好服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服务地点、服务教师、服务内容,服务效果。

  七、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各课后服务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课后服务工作计划2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小学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以及贫困家庭。贫困家庭要由扶贫部门认定。延时服务工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适当扩大课后服务对象范围。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具体时间结合家长需求、学校实际和季节变化研究确定。

  (三)课后服务内容

  因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情况不同,对各年级服务对象采取混合编班、集中管理的方式。在服务内容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自主学习、体育、艺术活动,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等学习活动。也可以以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的自主实践活动,以及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四)课后服务主体

  各个班级发动学生家长积极参加托管工作,鼓励和吸纳有艺术特长的家长、社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根据各班情况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并安排专任教师牵头组织。

  (五)课后服务程序

  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课后服务工作计划3

  (一)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二)健全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

  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

  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加延时看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四)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需要各个部门统筹配合,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分工如下:

  1、德育中心:负责做好托管服务对象(家长、学生等)的审核工作。组织班主任详细填写表格(附表1、附表2),严格审核参加课后服务人员名单,并与开学2日内上交审核结果。

  2、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教学业务工作。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方式,安排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人员包括党员、积极分子、青年教师、家长义工、社会志愿者),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

  3、学校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推进工作。探索"学校主导、学校与家委会共担责任"的服务模式,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工作。

  4、党群服务中心(安全教育办公室):负责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5、后勤保障中心:负责托管场所的物质保障工作。

  以上五个处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五)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办公室将课后服务纳入优秀志愿者、优秀义工及教师考评机制中,学期末将对优秀家长志愿者、优秀义工和服务教师进行表彰,确保服务质量。具体量化考核有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完成。

  课后服务工作计划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特别是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等问题,疏堵结合整治非法有偿补课,多渠道丰富并保障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长的关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xx〕10号)有关做好课后服务的总体要求和上饶市相关四部门下发的《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饶教发〔20xx〕8号),结合万年实际,现就万年县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明确工作定位

  开展中小学放学后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

  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不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但它是体现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努力做好让家长放心的事。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

  (二)统筹安排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课后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

  (三)公益服务原则。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建立完善成本核算机制。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四)公开透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具体安排

  (一)课后服务时间。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具体服务时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历和实际情况明确。

  (二)课后服务对象。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对象范围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课后有需求的中小学生。各地课后服务对象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

  (三)组班和人员配备。校内课后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每个课后班应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

  (四)课后服务活动内容。校内课后服务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的拓展性课程活动和部分学生参加的校艺术队、体育队等不属于校内课后服务范畴。

  四、管理运行机制

  (一)政府指导,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发改(价格)、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共同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工作。

  (二)学校主体,加强合作。校内课后服务实施主体是学校。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校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收费,规范使用。校内课后服务收取适当费用,以保证校内课后服务的正常运行,但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教体局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校内课后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四)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见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

  (五)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县教体局要会同县财政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校内课后的学生投保学生平安保险等。

  五、工作推进要求

  (一)积极有序推进。20xx年,在城市规划区内公办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石镇大黄小学、大源曾家桥小学、裴梅富林小学等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学生的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试点。根据试点推进情况,稳步有序推进中小学校内课后延时服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教育体局是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县财政局对校内课后服务要不断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要强化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完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措施,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县发改、财政、综治、公安、人社、市管、卫健、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三)严格监督管理。坚决禁止学校把校内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进行集体教学;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