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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活动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xx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责任单位:治安大队责任人:张东江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责任单位:巡警大队责任人:任国华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责任单位:刑警大队责任人:李建波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责任人:安磊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网警大队责任人:李海英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消防大队责任人:段海强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责任单位:法制室责任人:代建慈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宣传科责任人:黄胜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xx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活动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各校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四城同创工作氛围,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逐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并通过学生带动家庭、社会文明风尚的快速提升,现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作为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之一,以“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我行动”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1月。
三、活动内容
1、在家庭,开展“孝敬长辈,学会感恩”活动
(1)提倡未成年人在家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
(2)引导未成年人孝顺父母、尊敬长辈。
(3)鼓励未成年人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习惯。
(4)提倡父母与孩子共同阅读经典名著、积极建设学习型家庭。
2、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温馨教室”活动
(1)引导中小学生尊敬师长,微笑待人,做到知礼仪、重礼节。
(2)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
(3)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4)积极开展建设“温馨教室”活动,营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的'班级舆论氛围。
3、在社会,开展“志愿奉献,爱心传递”活动
(1)运用鲜活的事例教育学生,增强民族凝聚力。
(2)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等,帮助他们洗衣做饭、读书读报等,解决老人实际生活中的困难。
(3)为自己身边有困难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做个“爱心小天使”。
(4)积极投身四城同创活动,开展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5)参与“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活动,做“文明小使者”。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各中小学可以结合班会、队会、团日组织专题读书活动以及歌咏比赛、演讲会等有意义的活动,重点学习宣传“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条件的学校还可组织参观、访问等活动,丰富读书教育活动内容,激发青少年的参与热情和学习兴趣,使教育活动收到更加良好的效果。
2、注重引导,示范带动。将本次活动与“文明学校、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相结合,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利用家校联系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和实际表现,作为学生德育考评的重要依据。各校在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将重点落实到“我行动”这一实践环节上来,不断创新实践形式,扩大参与范围,并在实践活动中逐步健全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为主的文明教育、道德实践网络。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活动方案3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活动目的.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活动办法
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活动方案4
为认真做好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切实解决他们在受教育和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他们健康成长,我校结合自身实际,特制订相关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集各方面合力,解决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留他们的`健康、快乐的成长创造环境和条件。
二、工作措施
1、学校政教处认真组织各班级建立外来务工、低保户子女的信息管理档案,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等。对他们的学习成绩、和心理活动了如指掌,并在各种评先活动中激励他们的自信心。
2、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利用墙报、宣传栏和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渠道,宣传关爱特殊未成年人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爱心行动,让他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3、维护权益,扶贫助学。帮助学习优异,但家庭生活贫困的学生申请“春雨”助学金,加大对他们学习权益的保护力度,提供生活关怀、成长关怀等服务。
4、班主任要注重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经常组织班会和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使他们时刻感觉到学校和师生的关爱。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活动方案5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XX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2、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x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XX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2、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XX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1、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2、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3、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4、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x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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