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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时间:2024-07-13 11:37:15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1

  为认真落实红花岗区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办对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加快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的工作机制,使留守老年群体幸福感切实得以保障和提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留守老年人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关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民族发展的大事。相关科室、各居(村)要充分认识做好留守老年人工作的重要性,把深化关爱老年人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使留守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相关科室、包居(村)领导干部、各居(村)要督促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老年人信息,强化动态管理,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居)、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各居(村)建立“信息畅通、流程清晰、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快速响应、处置有效”的老年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录入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强化分类动态管理。

  (二)强调家庭尽责,突出关爱责任主体

  家庭是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家庭尽责对关爱留守老年人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不仅可以通过鼓励亲友帮扶、邻里互助,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物质和精神关爱服务,还应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监督,对不尽赡养义务者向社会予以公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于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

  (三)强化基层主导,树立乡村社会风尚

  建立定期巡访制度。村(居)包村干部、村(居)干部每季度上门走访一次,了解情况更新台账,为老年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对重点对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具体关爱服务工作。鼓励乡贤人士、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资助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提供权益维护、互助养老等服务。

  (四)引导社会参与,广泛开展关爱服务。

  鼓励居(村)基层组织志愿者队伍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要的志愿服务。加大社会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其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安全防护、生活照料、紧急援助、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的能力。

  (五)加强政府支持,完善兜底保障制度

  切实解决农村留守老年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深入开展送法进居(村)活动,提高留守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和安全防范自我保护能力。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科室、各居(村)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办事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事处副主任白东明,副组长社会事务办、党政办、综治办、科教中心、财政所、卫健办、司法所负责人,成员为各居(村)主任、民政专干及社会事务办全体人员。按照具体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坚持应扶尽扶,帮助其脱贫增收。

  (二)强化资源统筹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居)将集体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居)统筹未老服务资源,探索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清单制度,定期梳理并发布项目内容和资源获取渠道。

  (三)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宣传,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守法意识,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实践先进经验,督促加强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宣传,形成互帮互助、关心关爱留守老年人的友好环境。

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县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我镇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对象,结合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和更好关爱服务。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xx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镇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要按照镇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屏养老办〔20xx〕1号)要求,在20xx年2月底以前,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准确掌握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存在困难及监护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要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

  (二)落实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家庭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老年人离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老年人或者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关心、问候老年人。支持家族成员和亲友对留守老年人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鼓励邻里乡亲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避免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单独居住生活。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赡养义务人员可与亲属或其他人签订委托照顾协议并妥善安排老年人生活,相关情况向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监督其履行;情节严重的,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发挥村(居)民委员会权益保障作用。村(居)民委员会要在县、乡两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下,加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和情况报告等工作,切实保障留守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做好留守老年人生活照料、居家上门以及个性化服务需求,及时了解其生活情况,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予以照顾,同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以镇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的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可采取电话问候、上门看望等方式,定期探访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将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形成孝敬父母、尊重老人、互帮互助、邻里乡亲的良好乡村社会风尚。

  (四)整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孵化培育专业化为老社会服务机构。支持乡(镇)、村建立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知识讲座、权益维护等活动。探索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清单制度,定期梳理并发布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项目内容和资源获取渠道。依托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支持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把具备资质的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将社会组织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作为“敬老文明号”评选重要内容。鼓励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电商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关爱留守老年人。加大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根据需要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组织组建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与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鼓励乡贤人士、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自主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五)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村(居)委会要跟踪掌握独居、失能、贫困、高龄等特殊困难留守老年人情况并及时实施关爱救助,发现留守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面临重大困境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报告,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依据有关要求和分工实施关爱救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做好做实留守老年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的留守老年人提供1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的健康管理服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与当地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住养老机构的留守老年人提供慢性病管理、日常护理、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留守老年人风险评估制度,制定风险等级标准,对风险等级高的留守老年人及时进行干预,实施关爱救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由民政、社事中心、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纪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的留守老人关爱领导小组,由关爱领导小组负责,加大对辖区内养老院全域提档升级达标工作指导力度,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村(居)民委员会和老年协会发挥骨干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民政办牵头做好工作协调,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培养壮大农村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纳入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考虑。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留守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农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器材配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司法所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会同老年工作相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为留守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财政所要积极支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文化部门要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卫生计生部门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会同民政等部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扶贫部门要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做到应识尽识、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帮助其脱贫增收。老龄工作机构要统筹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培育和发展老年协会,维护留守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孝亲敬老社会宣传与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民政办要建立健全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准确掌握本辖区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

  (二)提升保障能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全面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着力实现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基础上向区域养老服务综合体转变,向农村所有老年人全覆盖转变。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要在满足特困人员供养的前提下,对自愿入住的留守老年人,优先安排入住。持续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落实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制度,提高日间照料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在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中的支持作用,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基本医疗和长期护理等服务,支持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老年学校、党员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其面向留守老年人开放。财政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支持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将村集体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及时研究总结与宣传推广各地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实践先进经验。大力宣扬积极老龄化理念,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开展健康生活知识教育,引导农村留守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守法意识,督促落实赡养义务。加强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宣传,形成互帮互助,助老爱老的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正确对待、积极接纳、关心关爱留守老年人的友好环境。

  (四)加强督促检查。关爱领导小组要切实落实在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中的基本职责,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通报情况,对底数不清、风险隐患排查不扎实、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关爱服务流于形式的要严肃处理。镇养老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矛盾,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各地创新工作方法。

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3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的通知》(甘农领发〔20xx〕9号)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天农领组发〔20xx〕8号)要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决定,从20xx年9月开始,在全县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组织身边的组织和个人,为身边的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做身边的事,温暖身边人的心,凝聚身边人的神,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要求

  将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载体,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务实举措,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效切口,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瞄准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优化服务供给,创新方式方法,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特困群众生活质量、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质量,确保老有善养、幼有优教、困有真帮。

  三、工作重点

  (一)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人。以提高农村留守老人生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镇村党组织要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妇联执委、身边有能力的亲戚朋友、志愿者、村医和热心人,全面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为留守老人提供打扫卫生、洗衣服、理头发、量血压、测血糖、生火做饭、送餐助餐、送药助医、住院陪护、送煤取暖、代购代买、安全防护、谈心交流等贴心服务。鼓励各镇探索统筹利用村内闲置公共资源、租赁农村闲置住房等方式,建立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因地制宜丰富老年生活,开展互帮互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二)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以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生活质量为重点,镇村党组织要积极协调民政、妇联、人社、卫健等部门,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学习一项就业技能、参加一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实现一次夫妻团聚、参加一次家庭教育培训、开展一次“两癌”筛查等活动,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尊、自强、自爱、自立意识,有效发挥农村留守妇女主体作用,引导积极参与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责任单位:各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三)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教育服务水平。镇村党组织要及时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督促落实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政策措施,协调帮助特殊困难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协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陪读人员就近就地就业或享受公益性岗位,开发“共享奶奶”、“爱心妈妈”公益岗位帮助看护留守儿童。不断丰富关爱载体,完善社会关爱体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把防触电、防烫伤、防跌落、防溺水、防煤烟中毒、防交通事故等作为儿童防护重点,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强化家庭关爱基础功能,做到乡镇、村委会、监护人、被委托人四方签订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全覆盖,督促监护人采取电话、视频通信等方式,每周与留守儿童、被委托人至少联系交流一次,督促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生活照料、学习监督、安全防护,多措并举解决农民群众后顾之忧。村级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和保护措施,做到一人一档。村干部和儿童主任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乡镇和儿童督导员每月要对村级开展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四)关爱服务农村特困群众。以提高农村特困群众生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帮扶救助服务水平。镇村党组织要积极协调落实特困群众产业扶持、就业帮扶和救助供养、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帮扶政策。要从鳏寡孤独、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出发,组织动员党员干部、村组织、妇联组织提供热情周到的贴心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责任单位:各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四、实施方法

  (一)及时安排部署。各镇要根据县上《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关爱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动员村“两委”、社会力量积极行动,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残联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牵头落实各项关爱服务工作。

  (二)统筹推进实施。坚持试点先行,县上将确定3个试点镇;各镇要结合乡村建设行动示范村,每镇确定3个试点村。试点镇村要作出示范,走在前列,积累经验。基础条件和工作情况比较好的行政村梯次推进,逐步推开。村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干部入户走访、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会议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诉求,兼顾群众所需和组织所能,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具体关爱服务项目不搞“一刀切”,由镇村从实际出发,从能做的事和点滴小事做起,由小到大、由少到多,做一件成一件,为农民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三)鼓励探索创新。要把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围绕养老、就医、入托、入学和特困帮扶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鼓励镇村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要更多用于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工作。

  (四)加强上下联动。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将农村公共服务资源更多以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赋予村党组织更多更有效的直接服务群众的资源和力量,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效能。县直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对接省市行业政策,在政策完善、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倾斜支持关爱服务行动,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收入。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农办、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统筹组织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镇村属地主体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管理台账,全力推进关爱服务行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和县残联要各负其责,履行牵头单位职责,指导镇村建立台账,加强政策培训,协调落实关爱服务措施。其他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全力参与支持关爱服务行动,确保行业政策落实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引导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省市县各级帮扶单位倾斜支持关爱服务行动。重视发挥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和力量,在关爱服务行动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各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团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身关爱服务行动。要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大力宣传关爱服务行动,总结先进经验,挖掘先进典型,营造社会关注、干部投入、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县委农办、县乡村振兴局牵头,从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建督查组,对关爱服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行动迟缓、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镇村进行通报。各镇和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要定期向县委农办、县乡村振兴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下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协调落实政策措施的职责,有效破解“最后一公里”问题,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高质量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基础。

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持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的通知》(甘农领发〔20xx〕9号)《中共张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张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民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民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为重点,着力提高农村留守老人生活品质、留守妇女综合素质、留守儿童教育质量、特困群众生活质量,把关爱行动融入所有政策,针对农村老人养老、妇女就业、儿童上学、特困群众帮扶,实施一批重大行动,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聚焦留守群体日常生活,用心用情用力做实做细为留守群体服务的各项工作,不断增进包括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在内的全体人民福祉,让留守群体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有效激发活力。以应对农村空心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坚持专注主业,深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增加养老、就业、教育等保障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留守群体需要。

  (二)坚持政府主导,压紧压实责任。把农村留守群体关爱服务工作作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有效压实属地责任,持续强化民政、妇联、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留守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群体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民参与,筑牢关爱体系。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明确工作的重点、次序、路径、方法,持续筑牢关爱体系,着力解决农村留守群体在生活、养老、监护、就业、救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机制。结合已经开展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在逐镇组、逐人员“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群体生活、养老、就业、教育不均衡等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群体问题。

  三、主要目标

  在政策引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有效解决农村留守群体在生活、养老、就业、教育等方面遇到的困难,让广大留守群体更好融入美丽幸福善治乡村。到20xx年底前,集中力量推动各项传统服务兜底保障到位,抓紧出台实施一批解决留守群体在养老、就业、教育、救助等方面最迫切问题的有效措施,切实满足留守群体基本生活需要。到20xx年底前,围绕留守群体维权、消费、文娱、办事等事项,推出更加完备的服务措施,基本建立留守群体公共服务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用心用情提升联系服务水平。要强化村党组织协调落实有关政策举措的职责,让村党组织更多更直接地为农民群众提供用心用情、周到细致、及时有效的服务,破解“最后一公里”和“断头路”问题。村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干部入户走访、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会议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了解诉求,兼顾需要和可能,从能做的事做起,能做到的事做起,专注“一招一式、一枪一弹”,善作善成、善始善终、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用心用情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人。以提高农村留守老人生活品质为重点,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村党组织要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妇联执委、村医和热心人,为留守老人提供打扫卫生、洗衣服、理头发、量血压、测血糖、生火做饭、送餐助餐、送药助医、住院陪护、送煤取暖、代购代买等贴心服务,鼓励各村探索统筹利用村内闲置公共资源、租赁农村闲置住房等方式,建立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因地制宜丰富老年生活,开展互帮互助。

  (三)用心用情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以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全面发展为重点,着力提升就近就业服务水平。村党组织要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就业情况,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特色手工、扶贫车间等内容开展培训,协调本地用工单位就地就近提供岗位,实现留守妇女在家门口就业。帮助农村留守妇女树立全面发展的意识,引导妇女参与产业发展、乡村自治、村庄清洁、垃圾革命等乡村振兴具体内容,让农村妇女实现平等发展,为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贡献妇女半边天的.力量。

  (四)用心用情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教育服务水平。镇村党组织要及时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督促落实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政策措施,协调帮助特殊困难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协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陪读人员就近就地就业或享受公益性岗位。

  (五)用心用情关爱服务农村特困群众。以提高农村特困群众生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帮扶救助服务水平。村党组织要积极协调落实特困群众产业扶持、就业帮扶和救助供养、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特殊政策。要从鳏寡孤独、五保户、残疾人和脱贫户、边缘户等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出发,组织动员党员干部、村组织、妇联组织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的贴心服务。

  五、方法步骤

  全镇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从现在至9月中旬,摸清留守群体基本情况,登记造册汇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9月中旬至12月,主要围绕留守群体在养老、就业、教育、救助等方面开展各类关爱服务活动,集中精力解决留守群体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20xx年1月至11月,围绕留守群体维权、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开展各类关爱服务活动。

  第三阶段:归纳总结。20xx年12月底至20xx年1月,对关爱服务行动进行阶段性归纳,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出一批典型和案例,为由点到面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第四阶段:巩固拓展。20xx年以后,不断总结关爱服务行动工作经验和做法,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拓展工作成果,

  推动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走深落细。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组织身边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做贴心的人、做暖心的事,让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老有善养、幼有优教、困有真帮。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属地负责,压紧靠实镇、村的工作责任,全力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三)坚持试点先行。要把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围绕养老、就医、入学和特困帮扶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鼓励各村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抖音、快手等媒体,加大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工作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

  (五)严格督查考核。镇党委镇政府将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村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调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工作落地见效。

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5

  为切实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按照县民政局《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坚持党政统筹、部门联动、镇村同抓、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五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关爱服务、权益维护、投入保障、督查考核“五项机制”,推动实现农村留守老人精神有关怀、困难有帮扶、生病有照护、权益有维护、安全有保障“五有”目标,促进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五位一体”,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党政统筹。把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推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同步设立关爱服务农村留守人员领导机构,做到统筹有力、统筹到位。二是部门联动。坚持民政所牵头抓总,池河镇派出所、司法所、法院、镇卫健办、镇社保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收集问题、研判工作、协调解难、督导落实,推动关爱服务措施落实。三是镇村同抓。建立镇村责任清单,落实镇村属地责任,镇设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中心,由民政所长兼任督导员,在15个村(社区)设立留守人员管护站,由村妇联执委担任工作主任,确保关爱服务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四是家庭尽责。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子女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外就业过程中,妥善安排老人的监护照料,落实赡养法定义务,让农村留守老人能够得到更多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五是社会参与。鼓励动员镇内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事业,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公益活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健全“五项机制”,形成长效有力。一是动态监测机制。建立镇村信息收集、报送、研判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需求信息等内容定期核实更新,建立需求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底子清、信息准、情况明。二是关爱服务机制。建好“四大阵地”(镇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村(社区)留守人员管护站、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组建“五支队伍”,通过需求调查,将驻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好心邻里等人员,组建生产互助队、生活互助队、慰问关爱队、文化关爱队,以结对帮扶、邻里互助、中心托管、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不同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政策保障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出现的生活困难、住房、就医、赡养等问题,由池河镇司法所、池河镇法院、镇综治办、民政所、资源办、卫健办、社保等部门联合联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四是权益维护机制。整合民政、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资源,组建农村留守老人维权服务中心、维权报警中心、维权合议庭等维权机构,构建强制报告、应急处置、法律援助为一体的维权体系。五是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人大代表视察机制,建立工作考核考评办法,优化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工作质效与评优树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促进各驻池单位和镇各站办所积极履职尽责。

  (三)优化“五有目标”,做到亲情服务。一是做到精神有关怀。以生活互助队为主,常态化开展亲情陪护、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活动,搭建沟通桥梁,帮助农村留守人员缓解思想压力,疏导负面情绪,让留守不孤单。二是做到困难有帮扶。由镇村主导,采取产业帮扶、物资援助、生活资助等方式,着力解决留守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镇村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镇联动中心以联席会议的方式联动解决。三是做到生病有照护。统筹镇中心卫生院上门签约服务的方式,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医生制,做到有需及时看诊;同时,积极组织义诊志愿服务,做好日常健康体检。四是做到权益有维护。由县镇司法所牵头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落实“一村一警一法官”制度,为农村留守老人开展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确保农村留守老人诉求有回应、权益受保护。五是做到安全有保障。夯实镇、村(社区)、家庭各方责任,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安全预警告知机制,夯实村组防汛、防滑、防火、防盗、防侵权伤害等安全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全力守护农村留守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关爱对象

  留守老人是指在本镇(不含社区)生产生活的,因子女外出务工或创业半年以上而留守在家60岁以上的老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四、工作措施

  (一)安全关心

  1、在防汛期间时刻掌握帮扶对象的安全情况,对处在滑坡点、洪水淹没区或居住危房的在必要时要积极协助镇工作人员将其撤离至安全区域。

  2、注意掌握帮扶对象的身体情况,每年带领留守老人到镇中心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平时要及时了解其病情变化,随时通知其儿女或其他亲属。

  3、积极指导帮扶对象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对其家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积极指导帮助排除。

  4、及时化解帮扶对象与他人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为帮扶对象及其在外的儿女、丈夫提供维权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困难帮助

  1、对帮扶对象因生产或婚丧嫁娶事项缺少劳动力的,要积极帮助联系村其他劳动力提供支持。

  2、对行动不便的帮扶对象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手续代办帮助。

  3、对贫困的帮扶对象优先实施民政救助和其他惠民政策的优先享受。

  4、力所能及的为帮扶对象解决其他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三)精神关怀

  1、向帮扶对象在外创业或务工的子女寄一封信,介绍正在实施的留守老人的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教育他们要孝敬、关心家中的老人、妻儿,要常与家中联系,维护家庭的和谐。

  2、各帮扶人要定期联系帮扶对象,了解其生活情况,谈心交流。每月电话联系不少于4次,家中走访每季度不少于3次,与其在外的儿女或丈夫电话联系全年不少于3次。

  3、完善村文化活动室的.设施,组织留守老人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下象棋、打纸牌等日常文体活动;有条件的村应在重阳节组织留守老人开展座谈、文艺表演、登山等集体活动。

  4、每年举办“好公婆”评选,肯定留守在家人员为家庭和谐所做出的奉献;评选“优秀帮扶志愿者”以表扬在关爱留守老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村组干部和爱心人士。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及动员阶段(20xx年4月25日—20xx年5月8日)。

  镇村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做好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营造社会关怀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数据建档阶段(20xx年4月25日—20xx年5月15日)。

  由各村负责做好留守老人摸底工作,详细掌握每个人的基本情况、实际需求等信息,为留守老人建立个人档案。

  第三阶段:试点建立保障机制阶段(20xx年5月15日—20xx年5月31日)。

  1、在西苑、城镇社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制度、管护服务工作职责。

  2、在西苑、城镇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村治保主任、妇联主任、村警务室、卫生室负责人、小组组长、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爱心人士为成员的管护服务中心,管护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达到有阵地、有牌子、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

  3、开展留守老人与村干部、爱心人士、志愿者的结对和日常帮扶、关怀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0日)。

  认真总结西苑、城镇社区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形成书面总结报镇民政所。

  第五阶段:巩固提升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10日—20xx年12月31日)。

  各村按照西苑、城镇社区工作模式,结合实际,全面开展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五位一体”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实现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五有”目标顺利实现,为池河高质量发展提高民政力量。

  六、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吴小普同志为组长、镇长段昌明同志为副组长,人大主席刘淼同志为责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的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研究措施、每年镇对留守老人工作的开展设置专项经费来解决问题。

  (二)宣传引导,典型带动。充分发挥宣传报刊作用,精心筹划和组织池河镇开展留守老人活动管护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无私奉献、关爱留守老人的先进事迹。重点选择2-3个结对帮扶对象进行报道,树立典型,由点到面,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向先进者学习,积极参与关爱留守老人的活动中,形成关爱服务热潮。

  (三)完善机制,着眼长效。留守老人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不仅要形成热潮,更要着眼长效,形成品牌活动。各村(社区)要针对留守老人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其生产生活遇到的难题,通过多形式的活动为其提供交流活动平台,予以精神关怀。建立检查督办制度,通过定期检查、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考核,保证任务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将完成目标任务的考核结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先争优先进村的重要依据。

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6

  为全面推动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持久深入开展。根据中共庆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庆城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庆城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庆农领组发〔20xx〕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类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社会人士,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做身边的事,温暖身边人的心,凝聚身边人的神,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将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务实举措,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效切口,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瞄准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优化服务供给,创新方式方法,让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老有善养、幼有优教、困有真帮。

  三、工作重点

  (一)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人。以提高农村留守老人生活品质为重点,组织动员党员干部、镇村公益性岗位、村医和志愿者,为留守老人提供定期打扫卫生、洗衣理发、测量血压血糖、生火做饭、送餐助餐、送药助医、住院陪护、送煤取暖、代购代买等贴心服务。

  (二)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以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活水平为重点,拓展对妇女群体的关爱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重点为生活困难、单亲、残疾、重病等妇女群体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健康体检、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积极搭建创业发展平台,支持留守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乡村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质量为重点,及时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督促落实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政策措施,协调帮助特殊困难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协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陪读人员就近就地就业或享受公益性岗位,开发“爱心妈妈”公益岗位帮助看护留守儿童等,多措并举解决农民群众后顾之忧,着力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四)关爱服务农村特困群众。以提高农村特困群众生活质量为重点,积极协调落实特困群众产业扶持、就业帮扶和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托养补贴等特殊政策,着力提升帮扶救助服务水平。从鳏寡孤独、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失独家庭等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出发,组织动员党员干部、村组织、妇联组织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的贴心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镇村振兴分管、业务主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村在谋划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为开展关爱服务行动提供倾斜支持,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收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要更多用于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

  二要鼓励基层首创。要把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同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围绕养老、就医、入学和特困帮扶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入户走访、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会议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了解他们的诉求,兼顾需要和可能,从能做的事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为农民群众提供用心用情、周到细致、及时有效的服务,做一件成一件,善作善成,善始善终,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工作质量和水平,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要调动社会资源。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关爱服务行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协调东西部协作和县直帮扶单位倾斜支持关爱服务行动。要充分发挥团委、妇联、残联和工会等群团组织优势和力量,在关爱服务行动中起带头作用。

  四要创新方式方法。各村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谋划富有特色的工作抓手,丰富内容载体,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效能。要拓宽参与主体,积极动员群团组织、民营企业、志愿者、爱心人士等力量踊跃参与,坚持分类施策,在生活照料、生产互助、养老保障、就学就医、心理抚慰、文化娱乐、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风险防范、防止网络诈骗等方面,分类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关爱服务活动。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经常探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各村党组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带头参与关爱服务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五要注重党建引领。各村要紧紧围绕县乡既定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帮扶干部、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深入农户,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开展常态化、网格化的走访排查,全面了解帮扶户所需所想、健康状况及生产生活现状和发展诉求,把需要关爱服务和亲情关怀的群体摸清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建立完善以村为单位的信息台账。围绕养老、就医、入学和特困帮扶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鳏寡孤独、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失独家庭等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出发帮办急事难事,定期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温馨服务,不断深化关爱服务行动。

  (六)健全长效机制。各村要把全面开展关爱服务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抓手,形成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细化完善帮扶举措,梳理提出支持关爱服务行动的政策清单,科学谋划和持续实施一批实打实、接地气的关爱服务项目。从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具体事情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进千家万户、送到群众的心坎上,激发内生动力,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将关爱服务行动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慰问留守老人活动方案7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确保农村留守老人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根据《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农村留守老人的生存发展环境、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的健康、提高留守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目标,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充分掌握农村留守老人的基本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通过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农村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对辖区内因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加快建立留守老人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二)落实家庭在赡养与关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留守老人养老赡养主体责任在家庭,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要依法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委托亲属等其他有能力的人代为照顾并妥善安排老人生活,同时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如实报告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患有严重疾病并丧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内部应协商至少留下1名子女在家照料。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将扶养孝敬老人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村规民约应增强对负有扶养、监护、看护职责的.义务人的约束力。留守老人子女、其他赡养义务人或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责任人不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或虐待老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以“雁归兴毕”行动计划、“全面创业行动计划”和“双百”工程等为载体,充分发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岗位信息发布功效,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为留守老人家庭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创造条件。要引导发动本地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企业积极为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减少其外出。各地要畅通信息渠道、创新方式,大力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岗位信息宣传,提高返乡创业就业政策知晓率。精准开展岗位信息服务,结合留守老人家庭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就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推荐,实现用工岗位信息服务全覆盖。大力开展创业、职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农村实用技术等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四)加大留守老人社会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管理规范、标准合理、资金落实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落实增发补助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贫困留守老人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完善农村特困老人供养制度,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留守老人发放残疾人补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住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优先修建、改造。

  (五)提高留守老人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留守老人参保全覆盖。加强基层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高龄、失能和半失能留守老人提供上门诊疗和健康检查等服务。进一步完善高龄补贴制度,对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提高补贴标准。落实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逐步提高奖励和扶助水平。及时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及时发放补贴。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优先和优待服务。

  (六)加强留守老人平安守护工作。深入开展送法进村(社区)活动,提高农村留守老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安全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公安机关要及时排除、化解涉及农村留守老人的矛盾纠纷,大力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涉及侵害留守老人案件要第一时间接警受理,第一时间通报有关部门,防止针对留守老人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恶性的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农村留守老人生命财产安全。老龄部门要积极协助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不赡养老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协调司法机关开辟留守老人诉讼绿色通道。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为留守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七)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加强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同时,对有需求的农村留守老人开放,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低收费照料服务。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整合农村闲置房屋,将农村幸福院与农村敬老院、农村老年协会相结合的“院院结合”、“院会结合”等模式,继续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日间照料和互助照料服务。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和村民作用,整合农村党建活动室、农家书屋、学校等资源,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八)健全监测评估应急处置机制。要根据留守老人经济收入、赡养能力和健康等情况,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留守老人风险等级评估。县民政、公安等部门要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排除隐患、实施救助关爱,对独居、失能、贫困、高龄等特殊困难留守老人要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并及时实施关爱救助,做到发现、报告、转介和救助工作有效衔接。要建立“信息畅通、流程清晰、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快速响应、处置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农村老年协会发现留守老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严重精神疾患和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或本乡镇(街道)反映,县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实施关爱救助。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门机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8月底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农村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根据摸底排查结果分析农村留守老人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确定他们的主要需求和生活期盼,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0月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农村留守老人实际,全面开展各项关爱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同等安排部署、同等抓好落实、同等督促考核。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落实责任。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及时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考评办法。将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任务不落实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对底数不清、风险隐患排查不扎实、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关爱服务流于形式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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