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10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如何把总结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双争一树”、“三严三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等专题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学习制度,采取讨论交流的方式吃透政策、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全局政治理论业务水平,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个人素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落实上级价格政策,搞好调价服务。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定价政策、电价政策;二是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密切关注煤炭价格的波动情况,提高涉企价格服务水平;三是根据上级安排部署,为我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形成初步方案;四是根据国家和省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有关政策精神及市物价局安排,对我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为我区居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形成初步方案;五是依据污水处理厂的申请,按上级部门文件要求,调整污水处理费并按时上报污水处理费上调进度。
三、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根据市价检局《关于印发XX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配合市局对我区电力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乱收费、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三是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对相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关联性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利用行政职能强制收费、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费等隐蔽性乱收费行为,使国家明令取消、下放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组织开展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全区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部分药房诊所开展价格检查。五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认真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对其进行处理,通过做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电话连线与广大群众进行交流,答疑解惑,受到群众好评。
四、加强收费监管,促进清费减负。
一是上级制定的收费文件及政策规定,按管理权限该下发的及时下发,该转发的及时转发,做到文件精神贯彻到位。建立健全了收费文件档案库,做好了收费管理上报工作,各项数据、总结、收费文件按时上报,确保下情上晓;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全区《收费许可证》申领单位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了收缴,并按规定对各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认真填报相关内容,系统地掌握了各单位的收费现状,更加准确地反映出收费金额、收费项目的变化趋势,为进一步做好清费减负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开展价格监测,规范价格秩序。
一是认真做好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工作,紧密围绕农副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所涉及品种开展价格监测,积极做好节假日和异常波动时期价格监测工作,及时预测预警稳定市场价格;二是关注市场动态,规范农资价格秩序。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及时预测预警稳定市场价格,防止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持续稳定好农资价格,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价格秩序。
六、规范管理,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积极配合参与区综合治税税收专项行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到市局及正定等县区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参与起草了《XX市xx区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石栾政办发[20xx]11号)、《XX市xx区存量房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方案》(石栾政办函[20xx]80号)。在进行了深入市场价格调查的基础上,初步选定一批规模较大、交易量较大的小区做为基准价调整的对象,通过认真测算、论证,确定了市场交易中准价格,为财税部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效参考。严格按照《河北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操作规程》开展价格鉴证工作,在确保鉴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把风险规避到最低限度。今年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价格鉴证63件,标的额76余万元;其它认证18件,标的额标的额127余万元,配合相关执法机关准确有效的打击了犯罪,为稳定社会治安、改善本区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七、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双覆盖”工作。
一是创建“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在城区选择“宏达路和新开街”两条街道,现已在“宏达路”建立起明码标价一条街。在创建明码标价一条街活动中,分路段落实到人,进门进店开展上门宣传服务和规范,标价签现场发售,有力地促进了明码标价工作的开展;二是着力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提升覆盖率。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区收费公示,要求各收费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样式和收费内容制定公示牌对本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范围是我区范围内有收费行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现已有60余个单位完成公示,公示率达到99%,明码标价率98%。三是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以石栾价(20xx)1号“关于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下发文件,创建范围包括:大中型零售商业、餐饮业、药品零售业、电力、电信及公用事业单位,期望通过“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明码标价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规范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及价格监管工作。依据限价房管理办法,对我区区域的限价商品房进行一房一价备案。我局还与房管部门加强沟通,强化部门联动作用,协商建立了行政许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服务对等义务的部门联动监管运行机制,将限价房明码标价监管纳入预售许可的基本前置条件进行管理,要求限价房待售房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和内容实施明码标价,做到一房一价对外销售,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发放售房许可,从而有效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及价格监管工作。
工作计划
一、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疏导价格矛盾,做好自来水阶梯水价以及天然气阶梯气价的有关工作。
继续着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对煤炭价格价格监测工作,不断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认真抓好涉及民生价格的监管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做好价格检查工作。
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推行价格监管网络化管理,做好节假日期间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调查,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围绕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治理。
三、清理规范收费工作。
结合国家和省市已明令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对域内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重新梳理,对每个执收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通过收费年审,对所有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进行审核,从源头上把住收费关,杜绝乱收费。
四、按时限完成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我区污水处理厂的成本进行监审,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污水处理费的调价方案,并按规定召开了听证会,报政府同意后实施(20xx年6月底完成)。
五、进一步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拓创新,强化改革创新,拓展工作领域,促进价格认证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同时,继续做好关于存量房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
六、加强收费监管、提升监管水平。
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收费监管工作,始终保持对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价格执法水平。
七、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全体干部职工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按照新常态要有新状态、新思路、新作为的要求,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强化职能,扎实工作,努力在各项工作上取得好成绩。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来,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供销社指导下,立足供销的特点和优势,主动适应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悄然转变的新形势,积极谋划全年工作,进一步加强流通网络体系、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三大建设。预计全年完成商品销售总额5.98亿元,实现利润120万元,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一、主要工作
(一)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
——突出便民利民,搭建电商购物新模式。针对农村市场存在的实际情况,提出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村级服务社把“网店”开到百姓的家门口,构建“县级运营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服务体系,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有效解决农村群众便捷购买日用生活品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步伐。
——“裕农生活超市店”是湖北供销裕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建设的o2o体验店,是裕农公司与深圳怡亚通公司深度合作的结果,是供销社主导农村流通市场的需要。体验店位于陆城园林大道,与特色农产品网销中心相临,经营面积450平方米,配套有20xx平方米仓储设施及配送车辆,首批上柜可配送商品达3000多种,裕农购分区上线品种6000余种,聚合了部分全球供应链商家如XX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义乌购和本地优质商品代理商家。通过裕农购线上订购线下体验方式,确保下乡日用工业品100%来源于品牌厂家,可通过县级运营中心的配送网络可直达村级服务社商超,有效地降低成本,确保正品率100%,很好地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打造o2o农村电商新模式。目前村级网点订购的首批商品已全部配送到位。
——围绕助农增收,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我们把促进农产品销售作为发展电子商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借助“裕农网”、“淘宝网”等全力打造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平台,畅通销售渠道,增强市场影响力,扩大农产品、休闲食品和工业品销售,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1、特色农产品网销展示中心是搭建的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是对外展示市特色农产品的窗口,现已有19家企业76个品种入驻展示,在裕农网和淘宝网等开店销售,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也取得了较好的效益。2、借助怡亚通的资源和渠道,打造农产品外销的高速路。正在试行原产地优质资源加工成标准化工业产品,例如首批蜂蜜已送检相关部门,检验通过后每年可订购蜂蜜20吨以上,通过全球供应链宇商网和380深度分销平台销往全国甚至走向世界。
——推动普惠金融进农村,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裕农通”是省供销社和省建行联袂推出的,以湖北供销和建行联合发行的“裕龙卡”为载体,以“建行裕龙卡+供销综合服务社+电子渠道结算”为一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作为全省试点县市之一,自去年年底开始启动“裕农通”业务,经过市供销社和建行共同努力,已建成“裕农通”结算网点108家,发行“裕龙卡”9800张,发生交易11700笔,交易金额约2580万元。同时,我们正调研各基层经营网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的资金需求,通过授信、裕农易贷等方式,发放小额贷款,减少基层业主的融资成本。
(二)大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供销社已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111家,占全市123个行政村的90.2%。今年按省社的计划,是20家改造,目前已基本完成,供销村级综合服务社已具备商品服务、代办服务、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四大功能。
在村级社改造和提档升级中,我们运用现代经营理念和信息化技术,不断探索和创新。为适应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组织商家进行培训,学习使用“裕农购”网上订货系统,利用建行的手机终端就可订货、结算,极为方便。同时我们全面推行购销存管理和超市收银系统、试行了会员卡制度、开通了微信“微商圈”、引进福利彩票销售系统、网上便民服务中心进社区等,全力打造“供销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升级版。
(三)稳步推进供销社项目建设。以供销联诚资产经营公司为主体,在裕农生活超市及配送中心、烟花爆竹配送中心等项目中,积极参股和控股,加快推进县级供销社振兴。烟花爆竹配送中心项目占地35亩,仓库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配套工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目前项目场地平整正稳步推进中,已完成投资205.83万元,仓库和办公用房建设正在着手招标中,力争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四)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收益。加强现有资产的管理、利用和开发,全年实现租金收入130万元。加强社有资产维护,全年共投入资金十多万元,对松木坪、茶园寺、红花套等地资产进行了维修整理;对企业资产管理继续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了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强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均衡发展
——积极做好扶贫联系村工作。参与制定彭家桥村年度工作规划,协助实现“村村通”目标,帮助村容绿化美化、协助土地确权登记、致力开展精准扶贫。
——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已完成全部基础工作,正在报请省一级档案管理达标验收;与政协文史委合作编辑的文史资料《供销专辑》已完成史料征集,正在编审付印;“XX”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保持了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和危房整治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依法有效地化解和稳控了各类矛盾纠纷,对多年来上访的重点信访人,经过细致工作,基本达成息访意向,有效保障了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安排
(一)严格标准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20xx年,将继续对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全年计划改造32家,在安装永久性店招基础上规范好店容店貌,完善日用消费品、农资等经营性服务,开通“裕农网”等公益性服务功能。同时全面推广建行“裕农通”、发展新农保代理、推广购销存管理和超市收银系统等,对原有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信息化改造和升级。试点网上代购农耕用具、家电、服装、日用品等商品,网上代售农特产品、民俗工艺品等产品,全力打造功能更为齐全的村级“网上便民服务中心”。
(二)抢抓机遇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研究,认真谋划好农村电子商务各项工作,主动争取相关部门和专项资金的支持。
一是以裕农生活超市店为重点,加强商品订购业务的推广,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日用品配送中心,在村级综合服务社试行商品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全业务服务,构建起由市到村的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在此基础上,规划好配送中心的仓储设施建设,满足村级网点的需要,并通过商品优势和配送服务,不断提升日用消费品在村级网点的配送比率。
二是通过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裕农网、淘宝网、1号店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继续推进“特色农产品网上展示中心”专区建设,加强对本地农产品的网上宣传和推介,提升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线上销售、线下配送,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
(三)集中精力加强供销社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项目协调力度,加快推进“烟花爆竹配送中心”、今果果椪柑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地、基层供销社重建等项目建设,提升供销社龙头企业实力和服务三农的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全面进行社有资产清理,完善资产租赁合同,分企业建立资产台账;妥善处理银行债务关系,通过谈判、置换、核销、回购等方式,解除资产抵押,使社有资产具有更大保值增值空间。
(五)抓好机关建设和市委政府中心工作。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3
回顾XX年,我们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及做法是:
一、收费管理更加加强。
一是高质量完成了XX年收费年审工作。从2月份开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区面向社会收费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单位,全面进行了收费年审工作,共验审单位227家,验审率100%。验审收费总额30900万元。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分别采取当场指正、限期整改、转交检查机构查处等方法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收费清理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家发改委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价格工作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精神,我局对全区各部门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了公安、工商、文化等18个部门的261项收费项目,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区法制办。
三是切实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一些新成立单位及时发放《收费许可证》,XX年共发新证18本,同时及时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工作,XX年共变更89次,以确保《收费许可证》登记项目准确无误。
二、定价程序更加规范。
一是制定定价规则。制订了《普陀区物价局集体审议价制度》。
二是在实际定价中认真按照集体审议价制度做好价格审定工作。
对照浙江省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生产成本及市场供求情况及时给予审核调整。一年来,核定、调整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物业管理收费、渡轮船客运票价和石油液化气价格共66批次。同时,认真贯彻执行省物价局价格内控要求,对本区要求提价项目按规定上报审批。规范的定价程序,受到了申调单位、广大老百姓和上级物价部门的普遍好评。
三、涉农公示初显成效。
在去年对全区社区(村)全面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组织力量对各社区(村)的收费公示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并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及时督促公示情况和公示牌保管维护,对收费标准调整的,我们及时予以更正,真正做到长效管理。并把推行涉农收费公示与清理整顿部门收费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与查处涉农乱收费相结合。全区公示率达100%,对维护渔农民价格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了渔农民群众的好评与肯定。
四、价格网络更加完善。
一是加强与农村价格监督站的工作联系。在去年在全区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站、聘任正副站长、价格联络员、价格监督员的基础上,今年3月我局及时召开了各乡镇(街道)价格监督站站长及价格联络员会议,明确了他们的工作职责、向他们传达上级价格政策、法规。并在9月份走访了全区13个乡镇(街道)价格监督站,广泛征求他们对我局工作的意见,通过上下交流,使农村价格网络真正在缓解农村矛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网络。为完善价格监督体系,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在价格工作的作用,维护企事业单位合法的价格权益和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我局在医疗卫生、教育、邮电通信、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石油、药品以及大中型商业、餐饮业、市场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聘任了28名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并于11月份召开了企事业单位物价员会议,明确了他们的职责,指导他们切实开展工作。
五、价格检查更加有力。
今年共组织了对技监、环保和建设收费、涉农价格和收费、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港务和海事系统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电力价格、成品油、通信服务市场等专项价格检查,并坚持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48人次,检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280家次,查出违法所得100余万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案件17起,经济制裁42.7万余元,其中退款7.1万余元,罚没1.3万余元,真正做到了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价格秩序更加规范。
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今年我局重点整治我区旅游市场和教育收费价格秩序。首先我们着手制定了旅游景点及夜排档等的标价规范,对各景点的门票统一实行中英文标价、对夜排档统一实行一式三联点菜单、对停车场统一制作收费价目表和停车登记簿。同时制定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预案》,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金庸武侠文化节、民间文化大会、海鲜美食文化节、国际沙雕节、国际海洋博览会、南海观音文化节等节日期间启动监管预案,加强对节日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并通过召集有关经营户开会、送发宣传资料和告诫书等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政策,引导旅游从业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管理政策,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今年的旅游市场未发现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受到了外来游客的普遍好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我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省、市物价局的具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力度,同时对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抑制教育乱收费的反弹,从而规范我区教育收费价格秩序。
七、明码标价更加落实。
一是积极推进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以点带面推动了我区的明码标价工作。
二是开展经营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除专项检查外,我局还经常性地开展明码标价检查,并把明码标价延伸到旅社宾馆、车船码头、停车场、加油站、旅行社、夜排档、电信单位、汽配维修企业、医疗行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及农村乡镇。
三是建立明码标价巡查制度,对滨江路休闲街、新街、家电市场、夜排档、半升洞停车场的所有经营户全部登记在册,定期进行巡查。四是加强了对明码标价的宣传力度。
八、价格举报作用明显。
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局加强举报力量,及时处理各类价格举报。价格举报既是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也是反映执法部门形象的窗口,对价格举报,我们坚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核实、及时答复、严格保密、适当鼓励。一年来共受理各种举报69件(其中来访22件,来电45件,来信1件,上级交办1作),已办结69件,办结率为100%,通过举报线索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4件,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0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节佳日期间,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咨询和疑问,及时消除各种价格隐患,有效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4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紧贴价格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我局执行了中、省、市三个层级监测报告制度,其中向国家发改委报告总数60次,共3600价次;省物价局报告25次,采集报告1170价次;市物价局报告数据5745条,收集数据20163条。同时上报分析建议给省物价局、市政府,为政府、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价格信息服务。
2、收费证年审工作有序进行。今年我局落实了中、省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完成了去年《收费证》年审工作,市本级共审验《收费证》230个,审验率100%。加强对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高中等教育监管和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动态管理。
3、价格执法工作努力推动。截止11月底,今年全市各级价格举报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04件,查处价格违纪金额180、2万元,退还用户30.9万元,罚款108.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35.8万元。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15起。对全市12所县办高中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全面开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也已开始安排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驾校、客运、物业、学校、交警、超市、车辆检测、天然气等方面的54件投诉进行了检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为。
4、贯彻落实了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今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部署,调整我市汽、柴油价格,去年共进行了15次价格调整。针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加强市场巡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5、积极推行阶梯电价改革方案。今年我局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开始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新政,认真做好政策公布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过渡,保持社会稳定。针对部分出租房房东借机涨价的情况,迅速行动,研究应对,化解矛盾。
6、抓好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今年我局以贯彻落实价格执法各项制度入手,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结合实际,组织价格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工作制度,要求所有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确保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事实清楚,合法公正,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7、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根据市法制办的工作要求,于去年底今年初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并结合此项工作开展了我局价格收费管理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8、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共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11项,尤其民办学校收费监管权限下放县级物价局,有利于基层管理,方便群众监督。
9、多形式大力开展价格宣传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通过《向人民报告》、《环境热线》等形式,适时重点宣传报道价格法规知识和价格法制建设等内容并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10、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XX市政府网、XX市价格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各项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在局机关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职责分工等。制定了办事流程图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不断进行优化,提高行政效能。制作了岗位职责牌,明确公开工作人员责任。
11、积极开展学习培训。今年我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参加了十八大和两会培训班,安排了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了政风行风全面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电子台帐,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了改进作风方面的八项规定,明确明晰了科室职能职责,修订和完善了30项工作制度,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12、严格价格执法程序。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的新方式,价格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价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13、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新突破。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涉企、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工作,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费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再上了一个新台阶。政风行风测评在全市行政执法类排名第一,获优秀单位表彰。创建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在54个窗口单位第2名。我们清醒的意识到,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总结过去和面向未来的基础上,抓重点,破难点,坚持依法治价,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好“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法治环境。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努力为建设美丽鼓楼、实力鼓楼、幸福鼓楼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和提供坚实的价格服务保障。现将20xx年价格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
(一)持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贯彻落实好省、市控价工作部署,坚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每周对6个固定监测点的8大类61种商品价格进行采集、分析,重点关注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商品价格动态;通过《鼓楼价格信息》和信息增刊为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资料,目前共编发《鼓楼价格信息》12期,增刊47期。
(二)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3.15”、“ 12358价格宣传周”期间,发放“价格宣传册”、“明码标价宣传单”等宣传品,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商标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作了以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架),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更新子网站信息198条,政府信息公开99条,及时上网公示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办事指南等。二是做好“鼓楼物价” 政务微博发布工作。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平等沟通宗旨,发布区域价格行情、价格趋势分析、物价系统调定价(如景区门票、汽柴油价格等)相关信息、转发社会热点问题等共计27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涉价问题互动信息21条,发挥了政务微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三是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各收费执收单位除在收费处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公示栏(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做好公示工作外,还必须在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我区在年终绩效评估考核中该项工作能取得好成绩。
(三)不断强化价格监管
1.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粮油副食品价格、商场(超市)商品促销活动、公园(旅游景点)门票及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等,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应急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节日价格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全国、省、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内东百、永辉、小柳等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率,杜绝价格欺诈,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活动。对区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售商店、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价格检查,对个别卫生服务站因政策了解不透彻,出现个别超标准收费现象,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局于20xx年1月1日分别执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取消收费票据工本费。
五是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收费(含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是价格投诉热点之一,我局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的同时,对切实存在乱收费的,督促改正,努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对因收费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尽快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维护物业小区和谐安宁。
2.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在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44家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收费单位20xx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审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了延安中学,鼓一、鼓五、井大等17所小学以及花巷、旗汛口等4家公立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对服装、课本、簿籍等代办项目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延安中学认真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洪山、梅峰等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未向其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公办幼儿园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标准、不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区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均由财政专项拨款,中心校与一般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福建山水旅行社、福州青年假期旅行社等十家旅行社及三坊七巷、镇海楼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坚决打击旅行社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违价行为,敦促景区在门票价格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好优惠、减免措施。
四是开展机动车驾培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机动车驾校培训价格急剧上涨,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对在我区注册的福州军安、福州中健、福州中路等三家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公司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及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五是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下半年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媒体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组织人员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局、房管局办事窗口的复印收费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相关收费要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绝大部分窗口单位均是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个别收费不规范的已按要求作了整改,个别高收费的已将收费标准调为0.3元/张a4纸。
3.进一步落实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与区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联合,对区属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同时定期对有关单位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今年已通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园林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上网公示了工商、教育、环保、建设等XX个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四)重视群众价格投诉的处理反馈工作
继续实行举报与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12358”、“12345”投诉件在受理、批办、查处和反馈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查纠,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77件,罚款处理6家,金额5095元,责令整改47家。
(五)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价格执法程序》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素养。积极参加“优质服务窗口”、“平安先行单位”和“文明单位”评比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今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全局干部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广泛宣传教育、严格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进文风、强化效能监察六个方面抓落实,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意识,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1、坚持价格监测常态化。继续对6个固定监测点每周价格采集、分析。
2、应对价格异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向性价格异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价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4、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思想理论、物价政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我区根据省纪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闽企减办[20xx]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福建省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xx]34号)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减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建设稳定健康发展。
一、认真部署企业减负工作,组织开展减负纠风专项治理。
今年初,省、市有关企业减负纠风等文件下发后,我区按照省市、对今年企业减负纠风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及时对全区减负纠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区减负办将有关文件转发到各街道和部门,并组织区财政、经贸、物价、工商、税务等减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认真学习,结合各单位的分工职责,提出贯彻意见和措施。制定了《台江区20xx年企业减负纠风工作要点》、《台江区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减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全区减负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方法步骤,把省市下达的减负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和有关部门。
二、严格执行减负“九条禁令”,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今年以来,区减负办继续加大企业减负政策宣传力度,重点深入宣传减轻企业负担“九条禁令”。2月份专门转发了《省政府纠风办、省企业减负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的通知》,敦促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决贯彻落实“九条禁令”,严禁借各种名义加重企业负担。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行为。区财政局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加强清理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精简补偿收费项目。区物价局对全区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加强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严格规范我区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对国家和省、市已经明令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凡收费标准有上下浮动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核发《收费许可证》;对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收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加强我区涉企收费公示,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审核的基础上,督促涉企收费部门在显著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栏,提高收费透明度。区地税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和省地税相关通知精神,自20xx年1月1日起,取消了税务发票工本费。同时在全区加强对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今年3月,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联合对辖区内行政性收费单位20xx年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年审,把执行“九条禁令”作为检查年审的重点。8月份对辖区内103家教育收费单位进行大检查,重点查处学校和幼儿园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支教费、代办费等违规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规范活动、驾培机构收费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涉农产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三、增强服务企业意识,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近年来,为了稳定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中央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惠企政策。年初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领区财政、经贸、税务、物价、工商等区减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街道主要领导干部深入我区工贸企业开展服务调研,宣传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活动,及时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惠企减负政策,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xx〕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补充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xx〕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榕政办[20xx]8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xx]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20xx]9号)等文件作为贯彻落实重点,切实抓好已出台惠企政策的落实,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惠企减负政策的兑现。今年以来,区经贸局与区财政局、区地税局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组织专人做好惠企政策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查看、资金筹集和划拨等工作,及时把惠企减负的各项奖励、补贴兑现给企业。对42家辖区内工贸企业的产学研项目、农副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增产扩产项目、能源节约利用项目、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网络建设项目、担保机构风险项目等及时兑现各种奖励、补贴共达617.6万元。年底前完成对9家工贸企业753.46万元房产税、土地税“即征即奖”兑现,其余9家正在落实审批。
四、完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规范社团涉企活动。
区民政局按照减负纠风工作分工职责,抓好区内社团组织举办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今年3月至5月,区民政局对全区社团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把握社团组织涉企评比达标活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把社团组织不得以评比表彰为名义,以营利为目的,向被评比表彰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索要赞助作为检查重点,坚决纠正向被评比表彰企业乱收费违规行为。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团组织自律意识,杜绝辖区内社团组织通过组织评比表彰活动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企业减负工作调研,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
今年全区在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主题实践活动中。区减负办组织各街道、部门结合开展企业负担情况调研活动,围绕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街道、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辖区重点商贸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区属特困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负担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存在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解决五大战役和三维重点项目建设中规划、用地、用电问题;重点经贸企业融资贷款、开发新项目问题;区属特困企业职工医保、社保、改制和职工安置问题。区经贸局针对调研中企业反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组织协调辖区内2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为资金困难企业服务力度,今年1-9月为辖区内385家商贸企业提供担保贷款XX.02亿元,为94家工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94亿元,为2家“三农”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08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区外经贸局为减轻外资企业负担,坚持无偿服务,简便企业办事程序,实行网上办公。今年以来窗口网上审批216件,网上年检118件,受到客商的普遍好评。区工商局严格执行登记注册“零费用”制度,20xx年以来共为企业免费办理各类登记9081件,节约企业费用258.76万元。今年年检中共有5950家企业免交审计报告,免收企业年检费共计36.4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今年以来,在省、市纠风办、减负办的指导下,我区在企业减负纠风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但也存在组织协调工作还不够到位,成员单位沟通联系还不够顺畅,常态化管理措施还不够有力等不足之处。这些问题都有待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上半年,吉安市青原区物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强基础、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建和谐”工作目标,并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加强价格监管,全力整顿和规范价费秩序,有效地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关注热点,履行职责,工作水平在基础中不断提高
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价格热点问题作为履职的基础来抓,坚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切实使物价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稳定市场价格,制止串通谋求新突破。为切实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重点加强了 “米袋子”、“菜蓝子”、“气罐子”、“油瓶子”等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商品的监测,选择了吉安贸易广场、甘雨亭青原分店等6个大型市场为采价点,对猪肉、蛋、粮油、鸡、鸭、蔬菜等副食品进行了有效监测,通过收集数据、掌握走势、准确分析,切实为政府科学制定价格调控政策提供了有效依据;重点对有关粮油批发户、液化气站实行提价申报、备案、审批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了全区粮、油、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的基本稳定。近期市、区物价局又联合对吉安贸易广场的食用油、奶制品等批发点进行了巡查,并对价格变动等进行了事前提醒,稳定了市场源头;加大了节假日农副产品、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液化气和客运市场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巡查,减少了价格欺诈行为,规范了价格市场,确保了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如在春运期间,配合市局对区内各车型春运票价进行了测算和制定,严格明码标价,并会同有关单位集中力量进行了巡查,严肃查处了一起青原至新圩乱涨价案件。同时,在春节前后两次从区副食品价调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低保户、受灾户进行适当补贴,共7600余户、15000余人,补贴资金达8万余元,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
二是优化发展环境,维护权益取得新成果。会同财政部门,变“上门送审为派人下审、变单独审为集中审,变单纯审和服务指导”,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物业、停车场等经营服务性单位的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审工作,得到了被审验单位的一致好评。今年全区审验金额1800余万元,审验率达100%。同时,对一次性、临时性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目前共审批9次。认真做好了《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换证工作,共换发《收费许可证》105套,《收费员证》120套。对涉农收费一律停止,不予审批。同时,开展了惠农价格政策、惠农收费政策、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收费,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吉安贸易广场、甘雨亭青原分店等大型商品市场悬挂了以宣传《价格法》为主要内容的横幅标语20多条,同时在《青原新闻》电视栏目插播《价格法》宣传标语。另外,通过走访一批企业、检查一批收费等形式向社会各个层面宣传《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价格氛围。通过学习和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推进了依法治价进程,上半年我区无一起价格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畅通诉求渠道,举报工作跨上新台阶。在12358价格举报工作方面,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用心、公心”,积极受理了群众对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来电、来访、来信,并及时处理和解答了群众涉及药品医疗、成品油、交通运输、教育等方面的咨询和举报共18件,有效化解了价格矛盾。
二、解决难点,强化监管,对外影响在民生中不断扩大
针对当前普遍关注的“上学难、买房难、看病难、行车难”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民生问题,坚持在五个方面花气力,不断扩大了物价部门的对外影响。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收费得到有效治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区内的教育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5.3万元,有力地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
二是进行重点检查,医药价格得到有效遏制。对区内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最高零售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违法案件3件,查处违法所得1.65万元,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实行定期巡查,房产价格得到有效平仰。对涉及土地和住房建设的一些行政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XX年年1月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为进一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起到了一定的平抑作用。
四是坚持随时抽查,资源油价得到有效稳定。在对成品油价进行有效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对东固、富田、新圩、文陂等地理位置较偏僻的加油站油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打击了囤积油品、停供限供、转手倒卖、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有效缓解了我区成品油供应紧张问题。
五是运用多种手段,农资价格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对春耕生产必备的化肥、种子、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和市场巡查,重点打击了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检查,上半年我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起,实现经济制裁9.75万元,其中收缴3.95万元,退回5.8万元。
三、找准节点,配合中心,部门工作在大局中不断完善
坚持在干部队伍、内部管理、作风建设及配合中心工作等五个方面做文章,使物价部门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日趋完善。
一是打造过硬队伍,干部素质呈现新变化。提出物价干部要具有“张口能讲、提笔能写、用脑能思、动手能干”的多面手素质要求,建立了干部周前工作汇报会和业务定期解说会制度,实行调研宣传任务分解,派送干部到大中院校理论学习和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一线进行实践锻炼等途径,有效提高了干部的“动口、动笔、动脑、动手”能力。
二是规范机关管理,工作环境达到新要求。从改善办公条件入手,在资金十分紧张的前提下,挤出资金添置了空调、电脑、复印机等现代办公必备设备,并量力租用了新办公楼,新添置了办公家俱等。另外对机关行文、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工作基本达到办公“有宽敞场所、有必备设备、有规范程序,有合理制度”新要求。
三是扎实效能提升,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局干部职工中亮出效能提升“五面镜”,即“亮出“团结镜”,照一照配合协作顺不顺;亮出“服务镜”,照一照工作效率高不高;亮出“履责镜”,照一照业务能力强不强;亮出“思维镜”,照一照创新意识浓不浓;亮出“廉洁镜”,照一照在外形象佳不佳”,打造出了“学习、服务、务实、高效、廉洁”型机关。其做法《青原区“五面镜子”话效能》等2篇文章在省《价格视窗网》上进行了刊登。
四是跟进主题教育,干部思想得到新解放。积极跟进解放思想大讨论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在思想搅动上下真功夫、在本职工作上见真行动、在具体项目上求真实效,有效推进了活动的扎实开展,促进了干部思想大解放。其中《青原区物价局“三真”力促思想大解放》等5篇文章分别在《吉安物价》、《青原“两区”简报》、《井冈山报》上进行了刊登。
五是扎实服务载体,大局意识得到新体现。将区委、区政府安排我局的新农村建设点定位于“文化古村型”,制定了“旅游产业有新发展、基础设施有新改善、村容村貌有新变化、农民素质有新提高、基层民主有新发展”五大帮扶目标,并及时指导帮助该村新建了5个垃圾池,制作了130多块人才介绍牌,修缮了“义学会”古宅,新铺游步道300多平方米,拆除牛栏、厕所13间,配合拍摄了《走进毛家》旅游宣传片等,为该村争创“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使新农村建设与旅游发展相得益彰;把引进和服务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千方百计引进了青原山民俗风情园,并以一流的服务促其早建成、早开放、早见效。目前该园各项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预计在“十一”黄金周可向游客开放,即将为青原山争创aaa级景区又添一新景。另外,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多次就浙江省桐乡市桐昆控投集团意向性投资开发我区稠塘湖生态文化园大型项目进行了有效洽谈,今年力争引进大项目。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8
15年度我县物价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作用,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促进我县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一) 收费管理
一是严格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收费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今年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共取消《收费许可证》132个,其中行政事业性113个,经营性19个。
二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我局今年对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全面落实针对小微企业免征的收费项目15项,涉及国土、农业、畜牧、住建、质检、林业等部门;调整收费标准11项,涉及环保、人社、国土、人防办等部门;取消、暂停收费8项,涉及国土、工商、人社、民政等部门。同时,放开部分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
(二) 加强调定价政策落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为稳定市场商品价格,对于国家每次出台的调价政策,我们均认真进行市场监测跟踪。今年共调整了18次成品油市场价格,其中10次降价8次提价。我们及时对县内各加油站点的销售情况进行了监测,掌握价格调整的落实情况和市场反映情况,并及时上报反馈。
(三)抓好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
今年价格认证工作以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为导向,充分发挥价格认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我局价格鉴证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证80件,评估涉及金额274.58万元。出具的价格结论均公正、客观、科学,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的可靠的价格依据。
(四)做好农本调查监审工作。
今年农调工作开展了农户生猪养殖成本专项调查及农户专业种植情况调查。完成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售粮、农户农资购买、小麦玉米种植成本预测等情况报表共计36份。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台账和日登记薄制度,使上报数据更加准确。
(五) 加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开展积案扫尾工作。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20xx年度遗留的案件进行了结案扫尾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违价问题的21个单位进行了处罚,实行经济制裁216500元。
二是继续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报备工作。进一步确保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一房一价”。实现报备案件3起。
三是积极打造“12358”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平台。
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今年共办理群众投诉案件5起,解答群众价格咨询62件。较好的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物价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亮点工作情况
20xx年物价局亮点工作着眼于我县经济发展需要,结合物价工作特点,全力做好我县项目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中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尤其是对于核工业园项目建设中因恶意索赔、非法阻工导致的价格纠纷标的物(青苗、树木、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评估、认证,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我们确定一名副局长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并抽调3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精干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工作小组,做到责任到人。全程跟踪项目建设进程,及时发现排解价格纠纷隐患。共完成因征地而涉及的苗圃、地上构筑物、青苗等此类价格评估案件5件,保证了园区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9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物价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实施各项价格调控措施,深化价格改革,大力清费治乱,强化价格监管,提升价格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也为“十一五”时期物价工作开了个好头。
(一)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措施,保持了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价格调控措施,努力提高市场监管调控能力,市场物价保持了基本稳定。一是认真落实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化肥、成品油、汽车、房地产等38类600多种商品服务价格的常规监测,配合国家出台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及时组织了对成品油、电力等市场供求情况、价格执行情况的重点监测,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加强了对粮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和旅游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上级部门经济和价格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完成了政府下达的调节基金征收任务。三是发挥价格政策和信息的引导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国家价格调控政策,及时发布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价格变动信息,合理地引导了市场供求和社会心理预期。
(二)积极应对资源性价格改革的影响,适时疏导价格矛盾
一是快速反应,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油价上涨对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影响。为了缓解3月份国家上调成品油价格的影响,我们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了减免涉及公用客运收费的建议,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协调地税、交通、质监、财政、公安等部门,于4月底取消和减免了部分面向公交和出租行业的收费。5月24日国家再次上调燃油价格后,我们在依法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建立了出租车运油价格联动机制,并适当调整了出租车租价,出租车每车每月可弥补油价支出460多元,有效缓解了油价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运营压力,对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对电价作了政策性调整,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同价后,除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外,全市农村其他各类到户电价大幅度降低,平均降价幅度为22.9%,每年减轻农村用电负担约8600万元。三是根据经济发展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供水、天然气、医疗服务、教育、房管、交通、有线电视等领域的部分价费矛盾作了合理疏导,制定或调整了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源水环节和制水环节的结算价格、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培训班收费、房屋档案服务费等,理顺了相关领域的价格关系。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降低社会不合理负担
一是在《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基础上,继续对市管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同时对上级制定的涉及4个部门的4项收费提出了清理意见和建议。二是完善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思路,加大了年审工作力度。在狠抓了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市收费单位“三年一换证”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抓重点、带一般”的工作思路,以全市三分之一的收费单位作为重点审验单位,对其他单位则作为一般单位,实现三年一轮回的审验办法,重点审验了幼儿园、培训班、涉农收费等100多家单位的收费情况。目前,年审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之中。三是继续加强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为便于监督检查和公示内容的及时更新,对部门收费公示小样进行了分类整理,建立了包括37个系统和行业在内的部门收费公示档案,进一步完善了公示制度,规范了对收费单位的管理。
(四)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药品降价政策,对集中招标中标药品中涉及的调价品种进行整理,共调整181个规格品种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一年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8370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收费政策,对今年涉及5个部门12项收费项目的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收费政策进行了整理、汇总,并编印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收费政策表》,免费向社会发放。三是调整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方式,由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转为帮助、指导、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促进了物业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减少了物业服务收费纠纷。四是配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设计了格式化的价格审批文书,制定了严格的定价工作程序和价格确定工作实施方案。
(五)扎实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开展了农资、成品油、电信、邮政价格和涉农收费、公安收费等专项检查,并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停车场收费专项治理活动,规范了相关领域的收费秩序。同时认真做好去年教育收费检查、交叉检查和医疗检查的收尾工作。
二是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在通信和商业领域开展了反欺诈专项治理活动,对**人民商场、嘉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和**家乐福超市等知名商业企业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在对放开的价格实施有效价格监管方面积累了经验;创新了监管思路,与省物价局联合,先后召开了价格欺诈和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把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形成了由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先监督与事后检查并重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三是继续推进明码实价工作。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明码实价,重点抓了在济全国连锁商场的明码实价工作;同时,采取邀请新闻媒体制专题报道、召开明码实价现场交流动员会、评比明码实价示范店等方式,扩大了明码实价的社会认知度。目前,三色标价签的市场使用率达到60%。
物价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10
一、认真做好收费年审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收费秩序
完成20xx年度收费年审换证工作,共对全区21个部门的206家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审验和换证,并对相关数据加以统计、分析。
20xx年全区收费总额为6.09亿元,比去年减少了0.03亿元,下跌0.49%。收费总额占当年财政总收入比重为4.70%,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10.55%。
二、强化本职职能,认真做好定调价工作
对全区42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为2所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备案;同时对洛社水韵园、长安街道百大春城e组团、百大悦水园一期等3个商品房物业项目核定了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对堰桥街道水岸雅苑1个商品房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进行了备案。
三、加强监测力度,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继续开展好价格监测工作,在完成和一季度一样的常规监测工作基础上新增特色农产品销售价格监测,主要是选择了洛社杨市王鸽养殖场的生猪、乳鸽和洛社万寿河草菇基地的草菇等三个特色农产品,对其销售价格进行监测。
四、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市房地产政策,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我区商品房一房一价的备案工作。二季度共对我区5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6个项目进行一房一价备案,备案面积达22.53万平方米,可出售商品房总面积19.37万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4.68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7078元/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备案面积为1.44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4613元/平方米;多层住宅3.49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4897元/平方米;商业用房9.76万平方米,备案均价为13460元/平方米。
五、走访服务企业,落实惠企减负政策
二季度继续跟踪服务并走访省、市级重点项目(工程),贯彻落实好我局“走基层、听民生、强作风“实践活动方案,重点走访了玉祁“锦绣铝业”公司2次,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金供需情况,听取企业对政府的各种建议和要求等问题,提供价格信息和咨询服务,协调解决价费矛盾和争议,跟踪督查各项涉企、惠企价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
六、开展价格鉴证,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客观、公正、合理积极主动地开展价格鉴定,上半年共完成各类价格认证案件397件,标的额795.90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6件,标的额 229.73万元;交通事故车辆、财产损失案件263件,标的额232.21万元;行政执法案件6件,标的额75.70万元,价格认证2件,标的额 28.53万元。为维护司法公正、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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