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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员工作报告
一、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朱诸路s217,桩号为k142+938---k146+526,路段全长
3.588km,现有路面均尚未达到规划宽度,需对两侧对称加宽。胶州市朱诸路起点位于省道219与胶平路的交叉口,终点位于庸村公铁立交桥东引道相接。该项目的实施主要服务于中铁联集青岛集装箱中心站。
一、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安全监理程序和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a.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总、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
b.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荐验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与完善。
c.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
d.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定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e.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监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
f.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程序。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
a.安全设施的审查:施工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及出厂合格证书,供监理工程师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确保安全设施满足要求。
b.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审查:审查施工单位进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及合格证,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进行审查,当与报审表不一致时要求更换。
c.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审查: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电工、焊工、大中型机械操作手、预应力长、拉爆破作业、安装拆卸作业等。
(3)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从安全方面审查其合理性和符合性。 a.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b.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
c.生产生活房屋应按照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
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
d.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e.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以及重要库房,如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f.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g.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载货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小于10m。手推车道路的宽度不小于1.5m。急弯与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靠近河流和陡壁出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场内行驶的有轨斗车、平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线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挡。
h.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a.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b.地面、深坑、隧道施工作业的防护;
c.水上、高处及立体交叉施工作业的防护;
d.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e.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护;
f.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g.预防自然灾害(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高温、寒冻、泥石流等)的措施。
(5)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辅安全验算结果,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签字后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a.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b.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c.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d.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e. 爆破工程;
f.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g.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