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营养改善计划情况自查报告
贫困农村学生在膳食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吃不饱”,而是食物营养不足、膳食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吃不好”的问题,营养改善计划不能做成政府简单替家庭“喂饱”孩子,而是要根据孩子身体营养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营养改善工作。要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营养改善计划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7营养改善计划情况自查报告1】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求,石城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牛奶+果”课间餐模式,并在条件成熟的学校开始学校食堂供餐试点。县教育局精心组织实施,营养办成员单位通力协作配合,使培训、配送、系统建设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面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3]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做个简要汇报。
一、全县实际供餐基本情况
我县计划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有111所,其中初中16所(含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95所(含特教学校1所),共有28653名学生受益,其中初中生7861人,小学生20792人(其中特教学生92人)。我县一补学生数2387人,其中小学737人,初中1650人;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为1250元/生.年。供餐食品由“牛奶+鸡蛋、牛奶+饼干、牛奶+面包、牛奶+蛋糕、牛奶+火腿肠”组成,每周滚动配送。食品采购由政府采购办组织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了江西牛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素芳斋食品有限公司为中标企业,合同执行时间是2014年9月3日至2015年上学期结束,根据两家个业一年的履约情况及县实施方案,2015年8月续签一年供餐合同。
二、中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本县已到位学生营养改善专项经费数为2477.17万元,累计支出2279.2万元,截止2015年11月15日,专项资金结余197.97万元;预计本学期支出360万元,缺口163万元。本县已到食堂改造资金2166.1万元,支出180.6万元,食堂建设正在紧张施工,预计2017年春季学期能全面完成,2017年秋季能实现学校食堂全面供。
三、地方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我县成立了石城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组长鲍峰庭(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朱木发(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刘晓波(常委宣传部长)、王全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卫生局、农业局、发改委、监察局、宣传部、团委、妇联等部门领导组成,教育局长李从华兼任县营养办主任,县教育局勤办主任赖晓云为县营养办专职工作人员,有独立的办公室,专用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电话机,资料橱和办公桌椅。
县财政按100:1配备食堂从业人员服务指标,按980元/月.人直接拨付食堂从业人员服务费,全部实行学校食堂供餐,一年支出约300万元;每年安排学生营养办办公经费5万元,按标准配套食堂建设资金,目前配套65.9万元;配套学校食品贮藏室改造资金120万元;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机构赞助等多渠道解决食堂运营所需设施设备。
四、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1、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专项资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执行;由县营养办核定数量、金额,教育局领导审批,再向财政行财股申请用款指标,由国库直接支付给供餐企业。
2、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石城县学生营养餐配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学校与供餐企业签订供餐安全责任状,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责任状;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营养餐食品验收验证制度,食品仓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尝食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全县各校成立膳食委员会,由学校老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卫生营养专家组成,指导学校营养食品的搭配,监督食堂食品的安全。
五、两个系统建设进展
1、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一是组织了全县学校级信息员集中培训,明确了学校信息采集任务;二是完成了各时间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三是加强数据维护管理,确保系统数据真实有效。
2、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工作情况:一是县卫生局、县教育局转发了《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确定了常规监测学校和重点监测学校,明确了操作方法,落实了责任人;二是在每年开学初组织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工作业务培训;三是在每年10 月上旬建立系统数据档案,完成重点监测学校学生的资料收集和分析;四是按要求上报各类表册,完成数据的对比分析,用事实来说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成效。
六、信息公开及宣传工作
我县认真执行学生营养改善信息公开要求,大力开展信息宣传及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了石城县营养办微博和QQ群,利用网络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知识;二是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享受学生及人数在石城教育网公示;三是在县城沿江路百米宣传长廊开展专题宣传;四是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家长都知道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五是学生张贴安全饮奶知识,预包装食品安全辨识等,让学生掌握食品安全常识;六是重要活动及时宣传报道,让国家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七、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成效
自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一年多来,石城县学生身体营养状况总体好转,各项体检指标达标率明显上升,学生身体更加壮实健康,上课积极性更高了,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提高。
1、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前,学生到了三四节课就坐不住了,不耐烦,上课注意力不集中,教学效果相当差。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学生在上午三四节课就有精神了,课堂气氛也活跃了,教学效果也更好了。
2、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得到了家长的热情拥护。
3、课间餐的配送,学生课间买零食现象少了。
4、食堂供餐改善了学生的生活条件,提升学生的在校幸福指数。学生在学校食堂吃饭,感觉在家里一样温暖,热饭热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前,学生需从家里带午饭,中午就变成冷饭了,影响学生的生长发育。
5、孩子在校集中用餐,有利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和优良品质的培养。对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效率,促进苏区振兴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八、当前工作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工作亮点:一是政府高位推进,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二是部门通力协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验收验证制度,三是营养办职责明确,运行有序,监管得力,四是严格履行资金财政国库支付办法,确保了资金安全。
2、主要问题:县级财政困难,落实营养办工作经费、食堂建设配套资金、食堂设备购置费用及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压力很大,增加了县级财政支付难度。
3、部分学生厌食现象,特别是学生纯牛奶不合学生口味,存在部分浪费。
【2017营养改善计划情况自查报告2】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取得了初步成效,社会总体反响良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阻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深入推进。为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纪要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妥善解决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等地方责任问题
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各地要将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每生每天3元钱的中央膳食补助资金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各地要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体检合格方能上岗。每学期至少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和食品安全培训,每人每年接受培训累计不得少于20小时。学校每年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2次以上(含2次)考核评议和1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有精神异常现象、有不良行为、服务态度评议连续两次为较差的,应予以辞退。
二、优先解决好699个国家试点县学校食堂建设问题,尽快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学校食堂供餐是目前最受学生欢迎、较为安全有效的供餐模式。各地要从学生利益出发,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尽快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地区学校食堂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对中央资金的安排要严格落实“两个90%”的要求(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国家试点地区的比例不低于90%,用于学生食堂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90%)。要加强领导协调,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建设。要实行“倒排工期”、进度月报和问责等制度,保证按时竣工交付使用。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试点地区学校原则上应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
三、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四统一”等工作制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
一是大力推行大宗原材料“四统一”政府采购。各县要在政府统筹下,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对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二是严格执行供餐“黑名单”制。各地要完善供餐、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准入门槛,落实供货商评议制度,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议,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单位),要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清退,禁止其再以任何形式参与学校供餐等相关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各地要督促试点学校建立健全膳食委员会,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有效运转。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和配餐食谱,要征求膳食委员会意见;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质量评议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要请膳食委员会参与,使之成为沟通学生、家长与学校管理层的桥梁。
四、严格落实实名制和公开公示制,有效防范资金安全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实名制信息管理。目前,实名制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经上线投入使用。各地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信息管理要求,对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坚决防止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行为。
二是坚持阳光操作。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定期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法规、政府采购、资金使用、工作进展等情况,相关信息每个学期至少公示一次。学校要通过学生、家长和公众方便获取信息的渠道,每学期公示受助学生名单、膳食委员会名单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按月公示膳食补助收支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按周公示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和原材料采购情况。
五、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解决好舆论引导问题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主动解释政策、说明问题、发布进度,省、县两级学生营养办每个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和公众座谈会,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情况,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对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早处置,妥善应对,适时公开,及时回应和澄清,避免造成被动局面。要充分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和引领大家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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