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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

时间:2021-08-10 18:22:54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2017开展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民政统计收集、整理、提供的数据,客观完整记录民政事业发展变化,充分反映民政事业重大成就,为宏观决策起着主导作用。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2017开展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

  【2017开展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1】

  我镇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着“为上分忧,为下解困”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7年我镇民政工作自查如下。

  一、工作执行情况

  (一)贯彻落实低保制度,积极创新新举措。我镇镇委镇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把低保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将低保制度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使困难户的生活得到了救济和保障,较好地维护了我镇的社会稳定。目前我镇共享受城乡低保户445户;917人(其中农村409户;人数866人;发放资金1685148元,城市36户;人数51人;发放资金189060元)。全部由县财政直接把低保金打入低保对象的银行帐户,使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二)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1、认真及时做好上报灾情工作。在今年5月份的洪水涝灾害中,我镇迅速准确地向上级部门上报了各个时段的灾情,使上级部门能及时准备地开展救援工作,同时我镇还组织各村设临时报灾员,使灾情能更好的掌握信息,确保他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使灾害降至最低。2、做好冬令、春荒、临时救济,及时解决好临时救助对象燃眉这急,在今年我镇发放救灾金13万元,救济户数239户,救济人数1002人。

  (三)加强双拥工作,支持国防建设。积极配合县民政局和镇财政部门对带病回乡复退伍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军烈属、抚恤金、定期补助、优待金和补贴的管理,通过银行发放给优扶对象,保证做到不错不漏;及时解决优抚对象的问题,

  (四)顺得完成换届选举,确保基层政权稳定。我镇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7年5月中旬全面铺开。在镇委、镇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的精神,按照“有利于村委会稳定、发展、致富奔小康”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精心组织策划,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工作。

  二、总体评价

  我镇2017年民政工作圆满完成了县民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路口镇敬老院建设被评为三星级敬老院。观摩时得到了领导的好评。

  【2017开展民政统计数据核查自查报告2】

  2016年,我局统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统计局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17年统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荥统发〔2017〕19号)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思路,做到了凝聚力量,团结人心,现将2016年我局统计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到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调整和充实统计工作小组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郝克宣亲抓统计工作、分管副局长胡绍崃具体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制度,落实统计工作责任。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截至2016年11月10日,民政局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六个项目已完成决算,剩余两个项目:烈士陵园管理所和花滩敬老院4.20灾后重建项目正在审计中,预计12月中旬完成决算。资金拔付进度:截止2016年11月10日,民政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实际已支付资金共计3070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94%。其中社会福利中心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00万元,烈士陵园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已支付144万元,新添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12万元,泗坪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701万元,花滩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501万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运输能力建设4.20灾后重建工程160万元,荥经县麻风院4.20灾后重建工程支付12万元,荥经县严道镇城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20”灾后重建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城西社区服务站项目支付340万元。

  三、做好灾后农房重建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按照一般户1-3人家庭26000元,4-5人家庭29000元,6人以上家庭32000万。低保户1-3人家庭30000元,4-5人家庭33000元,6人以上家庭36000万的标准,截止12月1日,按建房进度,向14358户重建农户分批发放重建补助金39876.56万元。占应发放户数的99.11%,占应发放资金比例的99.45%。

  四、发放优抚对象定额抚恤补助

  一年以来共发放1370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880.34万元。解决优抚对象医疗、生活困难补助。全县全部优抚对象1213 人由县民政局出资,参保资金16.05 万元。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 69人,参保资金2.32万元,参加农村新型医疗合作保险的1144 人,参保资金13.73 万元。全年各类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126 人,救助资金 10.02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补助 39 人,补助资金 4.5 万元。兑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85人,奖励资金16.9 万元。其中:荣立三等功 21 人,奖励资金10.5 万元,优秀士兵 64人,奖励资金 16.9 万元。全县已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计173.48万元。今年共向驻军部队赠送慰问金20万元,向老红军、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69人、发放慰问金7.5万元。

  五、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一是严格按程序审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截止11月底,全县城市低保198户,207人,累计保障2186人次,发放资金61.29万元;农村低保1184户,1286人,累计保障9153人次,发放资金166.79万元。二是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16 增发差额的50%,共计发放人数257人,发放资金3.91万元。截止11月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70人、51.83万元。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实行全额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按70%的标准进行救助,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按50%的标准进行救助。截止11月底,累计救助1427人次(含资助参保、参合1002人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158.2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391人次,发放资金142万元。

  六、做好统计工作和城乡经济发展工作

  一是安排我局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认真开展统计工作。二是在职工大会上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分管领导督促保质保量及时上报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做好统计台帐,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三是定期安排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积极配合县统计局的执法检查工作。四是按照相关要求征订专业书报。五是认真填报相关报表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技术性和逻辑性差错。六是认真完成其他临时性统计工作,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会和工作会议。

  2016年我局全面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明年统计工作中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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