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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污坑塘全面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6-05 18:13:51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2017纳污坑塘全面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下面请看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开展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2017纳污坑塘全面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纳污坑塘全面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1】

  近日,市环保局下发了《宁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市环支队〔2017〕42号),要求在全县部署开展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县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华北地区向坑塘违法排放、倾倒污染物事件教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现将排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动员部署

  2017年5月10日,我局领导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印发了《柘荣县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乡镇依托县环保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巡查报告,强化排查整治措施,立即组织开始排查,严厉打击向坑塘违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全面排查问题

  根据市环保局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化作用,立即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可能存在的排污坑塘和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及偏远地区,加大排查力度。重点围绕我县制药、造纸、选矿、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涉危险化学品等排污企业,以及其他 “小散污”企业,开展摸底排查。截至5月17日,县环保局及各乡镇政府经排查尚未发现我县区域内存在纳污坑塘污染环境的情形(后附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局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群众信访投诉所掌握的情况,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综合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一旦在检查中发现的私设暗管、恶意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县环保局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整治工作懈怠、未按时上报情况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阶段部署

  本次排查中,因任务紧、线索少及环境执法人员不足,环境执法力量无法时刻下沉全县辖区,仍需要结合网格员巡查、群众举报及日常执法检查等发现的线索进行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下一步,我局将按《通知》要求对各乡镇整治排查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查,充分发挥执法和监测队伍作用,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纳污坑塘全面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2】

  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纳污坑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环明电〔2017〕73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纳污坑塘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我市立即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全面排查本辖区内存在的纳污坑塘和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确保排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大纳污坑塘排查力度。按照排查到位、不留死角的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组织召开纳污坑塘排查专项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要求,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及偏远地区可能存在坑塘内排放倾倒污染物的区域进行逐一排查,同时加大涉水企业的检查频次,防治企业违法排污。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利用12369环境举报热线,接受公众举报,积极核查公众反映问题。在此次专项排查中接到疑似纳污坑塘举报件5起,经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调查后,不属于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

  经全面排查,截止到5月19日,我市境内未发现纳污坑塘和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

  下一步工作,我局将继续把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作为环境监管的重点,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纳污坑塘和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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