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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汇报

时间:2017-06-05 18:13:51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2017年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汇报

  持续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纳污坑塘和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工作情况汇报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汇报【1】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616号)要求,我省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全面开展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4日,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连夜制定并印发《黑龙江省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黑环办〔2017〕91号),明确了摸清现存纳污坑塘底数,制定科学整治方案,严厉打击一批非法向坑塘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一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坚决消除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作目标。提出了立即开展排查、突出检查重点、全程媒体曝光和明确整治时限4项工作要求。将全省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和综合整治3个阶段,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截至目前,全省13个市(地)、2个省直管试点市和垦区环境保护部门已全部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排查工作,全省已排查发现纳污坑塘57个,正在对排污坑塘性质进行进一步区分。

  二、工作亮点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迅速部署全省排查整治工作

  坚决吸取媒体曝光的纳污坑塘环境污染经验教训,全力部署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主管环境监察工作副厅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监测站、环科院、环监局、应急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工作。二是制发排查定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印发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立即做好全省范围内纳污坑塘的排查工作,有序开展综合整治。三是统一工作思路。4月25日,我厅组织召开全省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全省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327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环境保护部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强调了全省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和重要性,要求全省各地从组织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纪律保障、责任追究保障等五个方面迅速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

  (二)积极行动狠抓落实,督促各地立即组织排查

  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厅部署,全面开展纳污坑塘排查工作。一是开展省级直接督查。2017年4月26日,我厅成立4个督查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等4个市进行纳污坑塘整治督查,现场检查纳污坑塘21个,处理群众举报案件1件,发现问题9项,责成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立案调查。二是部门全面协调联动。充分调动环境保护系统内部力量,在我省2008年污水塘库环境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监察、监测、应急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排查、联合取样。积极进行横向沟通,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有关纳污坑塘基本资料。佳木斯市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绥化市第一次摸底排查已结束,排查发现纳污坑塘10个。三是善于利用科技手段。省厅督查组利用多旋翼无人机空中巡逻和地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哈尔滨市肇兰新河和阿什河2条水体周边可能存在纳污坑塘的地区进行了全面航拍。要求各地利用无人机对污染比较严重、坑塘面积比较大的地区进行全面航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水域面积较大的坑塘使用无人船等设备进行取样监测。

  (三)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增强环境监管公开度和透明度

  一是正面宣传报道。在全省主要新闻媒体对全省纳污坑塘视频会议内容进行了宣传报道,向社会公众展示了我省环境保护部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定决心。二是畅通举报渠道。为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落实,在12369举报平台基础上,省厅单独设立了举报专线,专人负责,在电视、广播和报纸向社会公布。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热线,接受公众举报。三是强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地在排查整治过程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依法公开环境问题查处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

  目前,全省正在进行纳污坑塘整治排查阶段工作,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相关工作部署,定期调度综合整治情况,及时开展省级督查,积极督促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有序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科学制定整治方案,严肃查处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

  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汇报【2】

  自治区环保厅转来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对纳污坑塘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616号),指出河北、天津存在向坑塘违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存在,威胁区域环境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严厉打击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订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我镇辖区内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查清查实,不留死角,通过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治污染反弹,保障我镇环境安全。

  二、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岸明兼任,副主任由张伟兼任,工作人员:朱贤旺、吴锦科。办公室负责汇总资料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全镇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村、单位按要求完成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三、按时间实施工作步骤

  (一)排查实施阶段(5月4日至5月21日)

  各村应立即组织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违法问题,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要查清查实,对检查发现的`纳污坑塘,要及时上报镇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便及时采样监测,确定好污染物有毒有害成分,并针对污染物特征、污染程度等特点。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镇整治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审议抄送县环保局备案。向县环境监察大队上报的排查工作台账,对可能存在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22日至10月22日)

  各村、单位对发现的纳污坑塘问题,针对污染物特征、污染程度等特点,要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治时限,保障整治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针对重大问题报县环保局统计汇总后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问题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不留死角,整治完成后及时报县环保局销号,整治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长效机制(10月23日至长期)

  各村、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纳污坑塘巡查检查机制,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防止纳污坑塘污染死灰复燃。

  四、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

  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要查清查实,不留死角。对排查整治工作懈怠、弄虚作假、无故拖延的,将报请县级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厉打击,严肃追责

  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追究违法者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要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

  (三)严格时限,及时上报

  各村、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排查时限、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时限、整治完成时限,并按时报送相关报表资料。

  五、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增强环境监管公开度和透明度

  一是正面宣传报道。在镇范围对全镇各村纳污坑塘会议内容进行了布署,通过村委干部向社会公众展示了我镇环境保护部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定决心。二是畅通举报渠道。为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落实,在党政办直接接待信访的基础,镇还单独设立了举报专线,专人负责,接受公众举报。三是强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地在排查整治过程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依法公开环境问题查处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

  目前,全镇正在进行纳污坑塘整治排查阶段工作,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严格落实各村相关工作部署,定期调度综合整治情况,及时开展镇级督查,积极督促各村、有关单位有序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科学制定整治方案,严肃查处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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