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乡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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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乡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1】
近年来,中央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对我区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在“三农”领域,投资数额大,专项资金多,涉及领域广,从2014年起累计投入资金142亿元,自治区配套188亿元,对推动我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也呈高发态势。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此类案件212件(占案件总数的40.3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9人,立案数、处分人数分别比2015年上升371%、186%。国家审计署在对同心、海原、原州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时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贯彻到位。这也是“转作风、抓发展”重要任务之一。
当前,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及原因:
一、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分配上有漏洞。一是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不公平。中央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是各地各部门想方设法争取的“稀缺资源”,而掌握项目资金的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对资金的安排随意性大,容易引发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二是配套资金弄虚作假。大多数涉农专项资金都规定了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目前我区市县(区)财政大多数是“吃饭”财政,财力有限无法配套,往往项目来了,配套资金没有,容易形成半拉子工程。三是基层在资金发放上优亲厚友。个别公职人员和村干部向非贫困对象的亲朋好友发放扶贫资金,群众意见大。
二、乡镇及乡镇以上涉农部门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多头投放,管理不到位。强农惠农资金种类繁多,涉及财政、农业、民政、扶贫、林业、水利等多个相关部门,各部门在立项审批和审核环节沟通协调不够,操作透明度不够,出现资金分散、多头管理、权责不清,一些涉农资金成了“都管都不管”的空白地带。二是资金管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尤其是部分乡镇、村未设立专账,收支账目不清、手续不全,白条入账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有的涉农部门办公经费不足,往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造成专项资金下拨不及时,甚至滞留、截留。
三、各级各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不到位。一是普遍存在重争取、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管等现象。一些部门对专项资金一拨了事,用在哪里、效果如何不清楚。二是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无法进行全程监督。负责资金监管的部门,往往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戏,没有形成合力。三是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没有得到保障。在农村尤其是山区,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群众对党的惠农政策了解不够;有的村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老百姓心里没有“明白账”,资金发放全由乡村干部说了算。四是日常监管存在重检查、轻处理,重单位、轻个人,经常以整改代替问责,威慑力不大。
四、少数乡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把涉农资金当作“唐僧肉”,大肆套取、贪污、侵占、挪用、截留。虽然各地实行了村财乡管,但有的乡镇对现金支出审查把关不严,致使一些村干部钻制度漏洞违纪违法;有的乡村干部形成“利益共同体”,相互勾结,共同作案,通过虚报补助对象、数额,虚开发票,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中饱私囊。
五、一些涉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一是资金使用存在浪费问题,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一些用扶贫资金建设的项目没有发挥作用。三是有的资金长期闲置,大大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
我区是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靠国家财政支持,中央每年拨付大量专项资金支持我区发展,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宁夏的关心。这些专项资金必须管好、用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如何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市、县(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行业主管、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和落实涉农资金各部门责任,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统一。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危窑危房改造、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或一卡通制度,减少实拨形式。推行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由各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牵头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并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是试行下放资金项目实施主导权。从自治区层面,可以试行涉农资金项目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将资金项目捆绑并切块下达县(区),让各地依据本地区主导产业实际确定具体项目,纠正多头审批、多头管理的问题。在县(区)可试行成立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适度集中投放捆绑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涉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现象。
三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并认真执行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对资金安排使用的政策、对象、标准、数量,实行市、县、乡镇和各涉农部门、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五级同步公开,让农民熟悉和了解政策。对每一项补助补贴数额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发放程序,对资金补助对象标准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经乡镇审核后,由县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集中联合审批,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严防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涉农资金监管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管拨不管用、使用把关不严等问题。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健康、有序运行。
五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实行涉农资金备案制度和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把资金拨付、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等情况及时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严格问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注重从审计、信访举报和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侵占强农惠农资金的案件,严肃追究案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坚决遏制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势头。
六是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勤廉为民”工程,加强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定期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和拒腐防变水平。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防止发生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涉农资金问题。
七是合理确定项目配套资金。建议自治区在确定项目配套资金时,不搞“一刀切”,充分考虑市县(区)财政实际,合理确定地方配套资金比例或数额,使项目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2017乡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2】
为进一步规范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发挥最大效益。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2014—2016年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面自查,将自查结果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并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2016年,我镇累计发放涉农资金3210.4433万元,主要包括“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稳定禽业生产补贴资金、民政资金、残疾人补助资金等。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2014—2016年,全镇共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31.025万元,建设项目32个。其中:2014年拨付10.262万元,建设项目5个;2015年拨付412.369万元,建设项目18个;2016年拨付208.394万元,建设项目9个。补贴资金由镇财政直接拨至施工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粮食直补资金
2014—2016年,全镇共拨付粮食直补资金36.4895万元。其中:2014年拨付11.6773万元,涉及种粮农民3256户, 补贴面积18523.552亩,每亩补贴标准6.3元;2015年拨付11.7111万元,涉及种粮农民3276户, 补贴面积18588.752亩,每亩补贴标准6.3元;2016年拨付13.1014万元,涉及种粮农民3271户, 补贴面积18609.228亩,每亩补贴标准7.04元。补贴资金由镇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
(三)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2014—2016年,全镇共拨付农资综合直补补资金630.2567万元。其中:2014年拨付186.6463万元,涉及种粮农民3256户, 补贴面积18523.552亩,每亩补贴标准100.7元;2015年拨付186.8192万元,涉及种粮农民3276户, 补贴面积18588.752亩,每亩补贴标准137.12元(含增发36.6 2元/亩);2016年拨付256.7912万元,涉及种粮农民3271户, 补贴面积18609.228亩,每亩补贴标准138元。补贴资金由镇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
(四)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
2014—2016年,全镇共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76.5078万元。其中:2014拨付32.4532万元,补贴面积17504.24亩,每亩补贴标准分别为早造15元、晚造20元;2015年拨付23.8335万元,补贴面积15889亩,每亩补贴标准15元;2016年拨付20.2211万元,补贴面积13480.758亩,每亩补贴标准15元。补贴资金由镇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
(五)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补贴资金
2014—2016年,全镇共拨付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补贴资金146.9613万元,家电受益农户3596户,摩托车受益农户1408户,轻型载货车受益农户33户、微型客车受益农户16户。其中:2014年拨付69.0148万元、 2015年拨付62.5796万元、2016年拨付15.3699万元。补贴资金由镇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
(六)稳定禽业生产补贴资金
2016年,全镇共拨付规模养禽场财政补贴资金10.8万元,补贴养禽场17家。补贴资金由镇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
(七)种禽场财政补贴资金
2016年,全镇拨付养鸡场财政补贴资金6.7万元,补贴种禽场1家。补贴资金由镇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
(八)畜牧栏舍项目补贴资金
2015年拨付畜牧栏舍项目补贴资金34.69万元,补贴农户3户。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给农户。
(九)购买种猪补贴资金
2015年拨付购买种猪补贴资金10万元,补贴农户1户。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给农户。
(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
2014—2016年,全镇共拨付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37.64万元。其中:2014年拨付29.53万元,补贴农户175户;2015年拨付8.11万元,补贴农户172户。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给农户。
(十一)农机补贴资金
2014-2016年,全镇涉及农机补贴65户,拨付农机补贴资金95.78万元。其中:2015年拨付65.44万元,补贴农户35户;2016年拨付30.34万元,补贴农户30户。补贴资金均由市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给农户。
(十二)瓜菜大棚补贴资金
2014-2016年,全镇建设瓜菜大棚面积322.5亩,涉及农户6户,拨付补贴资金379.5万元,由市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给农户。
(十三)海洋与渔业应急救灾资金
2014年拨付海洋与渔业应急救灾资金5.695万元,主要用于“纳沙”台风灾后鱼苗补贴,共补贴灾民106户,补贴面积12983亩。补贴资金由镇财政直接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
(十四)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2014—2016年,全镇共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78.9万元。其中:2014年拨付297.5万元,改造面积10979平方米,受益群众153户;2015年拨付309.4万元,改造面积11255平方米,受益群众115户;2016年拨付272万元,改造面积10283平方米,受益群众136户。危房改造资金按照施工进度拨款,由镇财政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
(十五)民政资金
2014—2016年,全镇共拨付民政资金196.3095万元,
全部由镇财政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具体如下:
1、2014年拨付民政资金89.1575万元。其中:城乡医
疗救助金17.194万元,救助对象44人;重点优抚对象资金9.4635万元,救助对象71人;“纳沙”台风救灾款18.65万元,救济灾民713人;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资金8.65万元,恢复重建倒房9间;灾后生活救助资金32.16万元,救助对象2135人;五保户埋葬费3.04万元,救助对象16人。
2、2015年拨付民政资金48.104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金17.166万元,救助对象56人;困难户临时生活救助金2.215万元,救助对象57人;重点优抚对象“三难”救助资金9.643万元,救助对象74人;优抚对象一次性抚恤金8.17万元,救助对象6人;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资金9.31万元,恢复重建房屋12间;五保户埋葬费1.6万元,救助对象8人。
3、2016年拨付民政资金59.048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金40.184万元,救助对象76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6.48万元,救助对象60人;重点优抚对象一次性抚恤金2.445万元,救助对象8人;困难户临时生活救助金9500元,救助对象5人;五保户埋葬费2.25万元,救助对象9人;敬老院建设资金6.775万元。
(十六)残疾人补助资金
2014—2016年,全镇共拨付民政资金33.1885万元,全
部由镇财政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其中:2014年拨付5160元,包括重度残疾人补助3840人,补助对象384人;阳光家园补助1320元补助对象10人;2015年拨付14.3025万元,包括重度残疾人补助7.2万元,补助对象720人;阳光家园补助2.3205万元,补助对象15人;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4.8万元,改造危房4间;2016年拨付18.37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补助8.28万元,补助对象828人;阳光家园补助6.14万元,补助对象40人;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3.6万元,改造危房3间;无障碍通道补助资金3500元,补助对象1人。
二、存在问题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我镇2014—2016年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在管理使用过程中,我镇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是:
(一)2013年东群村委会白土村瓜菜大棚补贴项目,业主潘宗仁,私刻公章,伪造合同,骗取补贴资金。
(二)东群村委会下崀村瓜菜大棚业主符传保,土地闲置6个月,目前正在培育甘薯种苗,计划种植甘薯。
(三)东群村委会白土村瓜菜大棚业主林川,因受2014年台风“纳沙”袭击造成大棚损坏,至今尚未恢复,造成土地长期闲置。
(四)通过自查发现,三力源农业合作社于2013年在昌新村委会昌志村建设的常年蔬菜基地,土地面积230亩,目前仅种植蔬菜30亩,造成土地大面积闲置。
(五)更新村委会宝彩山北村村民陈秀颜,2013年拨付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000元,因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解决自筹资金,改造进度缓慢,目前房屋已封项,没有按时完成当年危房改造任务。
(六)更新村委会宝彩山北村村民韩燕玲,属残疾人,俩孩子在外打散工,家庭经济困难,2013年拨付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000元。目前房屋仅打基础,没有按时完成当年危房改造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
(一)健全涉农资金责任机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照涉农惠农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部门和个人年终评比优秀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二)加强惠农政策宣传。通过会议、宣传车、宣传栏、横额等方式,加大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将惠农政策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驻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知晓率。
(三)完善涉农资金监管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涉农资金督促检查机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通过实地查看、上门访谈等方式,检查涉农资金发放情况,确保涉农资金真正落实到位。
(四)继续抓好自查整改工作。涉农资金自查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下一步,我镇将认真对照涉农资金的种类,继续抓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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