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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时间:2021-04-01 19:09:39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2017乡镇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严禁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将公车外借,严禁使用公车办私事。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乡镇公务用车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7乡镇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2017乡镇公务用车自查报告1】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印发<关于2014年度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通知》(延委[2016]23号)和《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延政办电[2016]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公务用车管理,我镇于6月16日-6月26日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我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落实公务车辆规范使用方面

  1、我镇无公车私用情况。我镇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学习驾驶、接送亲属等私人活动。

  2、我镇无违规换车情况。我镇严禁违规购车、借用、占用下级单位车辆,严禁私自调换公务车辆,严禁驾驶人员擅自将公务车辆转借他人驾驶或私自出车。

  3、我镇无违规驾驶公务车辆情况。我镇公务用车均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人员均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交通法律法规,无酒驾情况发生。

  二、落实公务用车规范管理方面

  1、我镇采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制度,由政府办统一管理派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均对公务车辆封存停驶。

  2、我镇对公务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均有严格登记和公示。

  三、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2017乡镇公务用车自查报告2】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印发<关于2016年度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通知》(延委[2016]23号)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朱承锦同志为组长,副主任科员林明珠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林敏杰同志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对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切实做到公务用车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违规换车、违规驾驶等现象。

  二、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

  组织局职工干部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印发<关于2016年度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通知》(延委[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开展治理

  在此次自查自纠过程中,我局未发现公务用车违规现象,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公务车辆的规范使用和规范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1.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我局制定了《延平区商务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等有关纪律等作了规定,明确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并对公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和公示,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封存停驶。

  2.强化日常监督,建立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结合的有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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