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精选22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
前些天,买了几本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先是读《快乐影子之舞》,作家奠定声名之作,觉得也没有什么,说不上有多好。但当我读到第二本《公开的秘密》时,便欲罢不能了。然后废寝忘食读完了《好女人的爱情》和《逃离》。读罢,思绪还沉浸在她的叙述中,缠绕在她讲的故事所创造的浓雾中,不能自拔。
每一个作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表现手法,艾丽丝·门罗也不例外。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作家,艾丽丝·门罗无疑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她很善于吊人的胃口。她从最不起眼的地方讲起,你先是漫不经心地听着。但听着听着,便被她的故事吸引了。而当故事讲到最吸引人的地方时,你抻长了脖子,正无限神往地听着,想饕餮下面的精彩,她却停了下来。然后一声咳嗽,开始讲其他。没办法,你希望听下去,只好跟着她走。于是,她带着你走啊,绕啊,走到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讲另一个有些关联的故事。虽不算美味,但也足以饴人。就这样,你听着听着,走着走着,发现又跟着她回到了原处,回到刚才中断了的精彩之处。而因为这种时空转换的叙述,你得以更加品味到故事的妙处,尝到美食的精华,从而神驰千里,沉醉其中。原来那些转换,那些看似的不相关,都是这道大菜必不可少的作料啊。
艾丽丝·门罗的小说里的主角,都是一个个普通小镇上的普通人。而故事的内容,也多是讲述人类普遍的微小感情,比如一位父亲埋藏已久的恋情,比如两个普通的小女孩的微妙的友谊,比如一个女孩因为怜悯而故意放走父亲要杀的马,比如一个女人对一个传奇式的凶恶男人的一见钟情。因为是写人类的微小的感情,所以她的小说有着那么多的悬疑,让你在阅读时过把读侦探小说的瘾。艾丽丝·门罗是一个制造悬念的高手。这也是她吊胃口的手段之一吧。她为你出示一个场景,那个场景暧昧无比,看似零乱不堪,却有着那么多的蛛丝马迹,让你忍不住悄悄地探究,希望捕捉到常人难以发现的幽微。这也难怪,好奇心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原始动力。你大气儿也不敢喘,更不敢稍微离开片刻,怕一离开,就中断了思路,一喘气,便惊飞了灵感。你全然忘了,其实你一直在那个现场制造者的控制之下,她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提着一盏小小的灯,发着幽暗的光,指引着你,一点一点寻找着,探求着。好不容易,你觉得你接近真相了,你欣喜万分,正待豁然,突然,灯光消失了,你眼前一片黑暗。你努力地找啊找,但,你找不到答案,或者,根本没有答案,只是一个看似杂乱的场景罢了。内中,也许藏有玄机,但所有的隐秘都是你自己的猜测,那个布置场景的人不会告诉你。这样也许更好些,让你得意于你自己的发现,也给你无限想象的空间,让你发现更多的可能。
那个与图书管理员互通书信常诉衷情的大兵,后来到哪里去了?是图书管理员那个当推销员的朋友用了大兵的名字,还是大兵的父亲用了什么计谋?
那个在野营路上失踪的女孩到底去了哪里?是被人害了,还是在别人的帮助下浪迹到了别处?
朱丽叶的女儿,那个二十岁那年在某种课程中“隐退”消失的女孩,到底怎么样了?是她自愿消失?还是被人胁迫?
劳莲,那个十三岁的女孩,她到底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还是德尔芬的女儿?那个死去的并父母保留的孩子的骨灰,是属于父母的劳莲,还是德尔芬的劳莲?
没有人告诉你答案,你只能自己去想,从而把她的小说读上一遍又一遍。越读,你便越会发现,那些风平浪静的叙述下面,是怎样的暗流汹涌。
题材上,艾丽丝·门罗写那些发生在小人物身上,并非大众化但却经常发生,只是常常被人们忽略的事件。她写这些,让你看到了更多的隐秘,可是,你看完之后,回想一下,审视周围,却发现其实这样的事时时在发生,就在你身边,或者,虽未发生却随时有可能发生。艾丽丝·门罗就是通过这些小人物的故事,揭示人性中被人忽略或者故意忽略的普遍性。在她的小说里,你看到的是人是最本真的状态,没有道德的评论,没有好坏的标准,只有一个个在生活里存在的小人物。存在,我觉得我只能用这个词。因为,艾丽丝·门罗绝不是用小说来揭示什么生命的意义或者一段感情的对错,那些人物,只是存在着罢了,生活着罢了,依从着生命和情感的本能。从这些人物和他们的故事中,你看不到时代,因为这些人物是普通的小人物,有着普遍的典型性,这些故事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发生过,在许多人生活中都出现过的故事,有着普遍的共性。这些人,这些事,超越了时代,超越了道德,甚至超越了意识形态,而直面人性最深最真处,表现最为本真的生命状态。
比如那个已然谈婚论嫁女子格雷斯,与未婚夫的感情不能说不和谐,但是,当她第一次看到未婚夫的哥哥,却在一念之间与之外出,并出逃了一个下午。也许,她只是在与未婚夫的欢爱中有未被满足的愿望(比如被需要,被征服),也许只是因未婚夫的哥哥身上那种特有的气味和那深不可测的目光而一见钟情,也许只是渴望激情,或者,只是好奇,想体验另一种非主流的生活方式。谁又能说自己没有过这种期待与想象呢?心动的感情谁都有过,只是,我们在自己的人生轨迹里一直小心地走着,不敢超越。
卡拉,十八岁从父母家出走,如今又打算逃离丈夫和婚姻,但虽然有贾米森太太的帮助,她还是在出逃的半路失去了勇气,写信让丈夫来把她接回家。而她的丈夫,在去质问并想要伤害贾米森太太时,因为卡拉那只失踪的小羊的意外出现而改变初衷,暧昧的气氛之后,小羊被卡拉的丈夫秘密危害。这又是怎样复杂而隐秘的情绪?
艾丽丝·门罗的语言也很有特色。就那么娓娓道来,像我国三十年代的白话小说,有着沈从文的舒缓与张爱玲的锐利。她不是平铺直叙,而是经常省略掉一部分,只在最关键处展示几个细节,那些细节有着非同寻常的重量,如同一部电影,只是用蒙太奇的手法呈现几个场面,便让你感受到了整个空间的广阔。而这几处细节,就可以让你一斑而知全豹,而且,因为只给你几斑,让你更生出无限的想象来,心中反而酝酿了更多的精彩。
艾丽丝·门罗善写短篇小说,而这些短篇却包容了很多的内容,“她在每一个短篇小说中呈现的深度、智慧和精准比得上很多长篇小说家穷极一生的书写”。她的文笔是浓缩的,如同果珍,哪怕只是一点小末末,也够你放入一杯水中品味良久。有时候,她只是看似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话,而你读来,却发现,这一句话背后,却藏着那么多的隐秘与幽微,你只有再联系前后文细细地读,才能发现更多的情节,更多的妙处。
艾丽丝·门罗不愧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作为英语语种的作家,她的小说让我们读起来无多晦涩,这除了要感谢翻译者的功底外,还与她的平实的风格是分不开的。她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绝非偶然。这让我想起上一届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莫言与艾丽丝·门罗是有共性的,他们都是讲故事的高手,都讲述着小人物的命运,都有着令人惊心动魄的细节,也都有着引人入胜的力量。但他们的风格又截然不同。莫言的故事,有着浓重的民族风格,他的叙述,更像在讲民间的传奇,有着许多的俚俗、幽默和许多的荒诞。而在这些看似荒诞的故事中,却隐藏着对人性真实状态的揭露和人类命运的悲悯。而艾丽丝·门罗的讲述,更像是一个老太太在跟你聊天唠嗑,絮絮叨叨,有的地方看似没有逻辑,你以为是这个老人犯了糊涂遗忘了,或者思维混乱了,但听完后,细细琢磨,她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有条不紊并暗藏玄机,每个故事都是对人性隐秘处的探寻。如果说莫言的小说像传奇,那么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更像回忆录。在语言上,莫言的语言是经过提炼的民间语言,通俗易懂;艾丽丝·门罗的语言是经过文学加工的叙述语言,平实亲切。
感谢这些书,可以让我得以与这些大师亲密对视,让我感受到阅读的幸福。也怅恨我自己没有更多的文学评论知识,语言如此枯竭,不能充分表达出我阅读后的强烈感受。只好有待慢慢进步吧。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2
文:冯专。最近读了几本日本畅销书作家的畅销书,主要是东野圭吾和村上春树的。有《恶意》、《白夜行》、《且听风吟》、《挪威的森林》、《海边的卡夫卡》,再加上之前阅读过的《嫌疑人X的献身》和《解忧杂货店》,打算暂时不再读日本的小说了。
所谓读后感,就像人们看完电影离场时一边扔掉饮料瓶一边说“这电影不错”、“某某的表演甚是精彩啊”、“这电影我都要睡着了”之类的。谁都可以说话,不在乎说得准不准确,说得对不对,说得是否让大家都满意。本来才疏学浅,没读过多少书,是不便于发表意见的,但这东西就像有什么话到了嘴边,不说憋不住,不说会不舒服。
在书城里畅销书显眼的位置,日本文学区两个长长的书架上分别满满地摆放着东野和村上的书,就像是这二人的专区一样,足以说明他们在销售量上所做的贡献。老实说,日本这两个作家是不能拿来进行比较的。就一般的感官而言,东野的小说是近几年来最流行最畅销的,以侦探推理为主,情节十分引人入胜,环环相扣,出其不意,深受读者喜爱,所以其新作一本接一本。不过我却觉得,东野和村上之间,有着天壤之别。二人不能直接进行比较,我只有打比方来说,东野圭吾就跟中国畅销网络作家天下霸唱、天蚕土豆差不多一样,心中只有畅销、只有感官、只有迎合,却没有思想,没有深刻,没有永恒。并不能要求所有文字都必须要如此才算有意义,毕竟,没有谁阅读是为了接受作者的一番教育引导,也不是谁阅读都是为了去找寻生命的意义,发现世界的本质。所以,存在即合理。只是如果要对这类似的小说进行分类、甄别,推荐给青少年的话,至少应该谨慎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东野代表作的《白夜行》,时间跨度大,人物形象多,能够驾驭自如,展示了作者的高超技能。但其刻画的人性之黑暗,社会之阴晦,让人难以承受,我有几日甚至因此而无法入眠。而里面涉及的大部分情节都是在这些人物从小学至中学阶段所发生的,我想对于青少年是十分不合适的。
说到村上春树,大名鼎鼎,诺奖陪跑多年。但由于我读书甚少,在近期因为《新周刊》杂志专题介绍之后,勾起了我的阅读兴趣。对于深刻的作品,没有人可以说能完全读懂,也没有谁说我的阅读理解是最正确的。而作者在回答别人的提问和疑惑时,也是模棱两可,保持神秘。《且听风吟》如此,《挪威的森林》如此,《海边的卡夫卡》也是如此。
《海边的卡夫卡》情节说起来很简单,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为了追求一种自己并不清楚的想要的生活,离家出走。从东京到四国,在高松一个私人图书馆寄居。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慢慢揭开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找回一段无人知晓的故事。与此同时,小说还有另外两条线索并列展开,一条是寻猫老人中田的故事,一条是发生在二战时期一群孩子在森林里的离奇昏迷又苏醒的事件。随着故事的发展,最后三条线索汇聚在一起,相互印证。仅仅这样总结,也许我们对这本书还是不知所云。村上运用了一种诺贝尔文学奖很青睐的写作手法:魔幻现实主义,让整本书的风格显得神秘又独特。主人公田村卡夫卡受到其父亲的诅咒——迟早要弑杀亲生父亲,与自己的母亲和姐姐交合。无论他如何主动地逃离现实,无论他怎样极力的摆脱命运的诅咒,可最终也逃不过宿命。虽然这一切都是在梦中发生,却又真实地发生了。所以,作者所营造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平面的二维世界,也不是我们感知的三维立体世界,而是有另外一个世界与现实世界平行存在。那也许是我们的内心,因为“世界是我们内心的隐喻,内心是世界的隐喻”。那也许是我们的梦境,梦也许源于现实生活,在潜意识里的呈现,也许那不受我们主观意识的控制,只能信马由缰。也许那一个世界存在某一个角落,比如森林的深处,有一个入口,并且有两个三十年前失踪的士兵把守,里面还有田园河流,仿佛世外桃源,极乐世界。虽然部分情节有些牵强,虽然有些内容显得多余,但既然如此受尊崇,我还有什么说的呢。
本书最想要表达的思想也许有很多,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思考。每个人都有一个宿命,都背负着恶意的诅咒,都承受着不公平的痛苦。比如田村卡夫卡所面临的命运安排,比如从小被母亲抛弃的现实。他特立独行,他让自己变得强壮,他十五岁时离家出走早有预谋,他觉得,十五岁生日这天,是时候了,是时候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了,是时候去摆脱命运的诅咒了。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一切的思想和行动,怎样离家出走,在车上遇到谁(樱花:隐喻中是他的姐姐),怎样来到了高松,怎样走进了甲村图书馆,这一切其实本身都是被命运所安排妥当了,他无法挣脱,甚至并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命运的掌控之中,一步一步的踏进旋涡,一步一步的逼近真相。后来,他只好认命:就让那诅咒一个一个地实现吧,当这些程序完成之后,自己也许就能成为真正的自己了,成为不受任何人控制的自己了。
他的生命诞生,源于他的母亲;他的命运转折受到诅咒,源于他母亲特殊的命运,源于被母亲抛弃;最终,他从那完全“自由”的世界逃离重返现实世界,也终于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已经到了“那个世界”里的佐伯对他说:你要回到原来的世界,去过原来的生活。即使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被人爱过,没有被人需要过,找不到生活的意义”。现在她赋予了他一项意义,委托给他一件事情,那就是“希望你记住我,只有你记住我,我被其他所有人忘掉都无所谓。”而关于生活的意义,就是看画,看那一幅受过诅咒的《海边的卡夫卡》。
小说讨论了很多主题: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对人生命运的把握,对亲情的理解,以及对虚幻世界的想象,包括对战争的思考,对残酷的现实社会的控诉。但对生命意义的寻找,恐怕是最重要的主旨。田村卡夫卡在寻找,佐伯在寻找,中田老人在寻找。其中协助中田的卡车司机星野,这个小小的人物在帮助中田的过程中,竟然神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的生命越来越有价值,原来自己也能听懂音乐,从来不看书的他也要去追寻贝多芬的人生,在中田去世之后仍然要坚持完成中田未完成的使命。他感受到来自发现生命价值所带来的幸福感。走在街上,芸芸众生,或抬头仰望,或低头沉思,或满含笑意,或急切匆忙,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无论他活着的动力是什么,至少都有。只是有的意义在有的时候显得微不足道,或者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捍卫这意义。
但小说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神秘世界的大门被关闭,各个角色各归其位,田村卡夫卡君终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存在的意义,他要回去向警察说明情况,继续完成初中的义务教育。当第二天“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这一个结尾情节的安排,是负责任的安排,不继续故弄玄虚,不留下伏笔,让人胡乱深思。他告诉我,告诉我们,告诉迷茫的人们,不要逃离。不要以为逃离需要勇气,参与世界,继续生活,才更有勇气。“人最大的勇气,莫过于看透的世界的本质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这何尝又不是所谓的“大隐隐于市”呢?这一点和《麦田的守望者》里呈现的人生意义稍有不同,在那个年代欧美作家心目中,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更具有理想主义气质,更符合浪漫的自由思想。
最后,我还感觉,莫言的《蛙》中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呈现的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比村上这本《海边的卡夫卡》要自然,要合理。魔幻与现实,也许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反思现实,追寻意义。我有点纳闷,伟大的文学作品,为什么都是反思伤痛,都是让人悲戚,都是令人神伤?什么时候,出现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字里行间感受轻松与幽默,在快乐的阅读之后能静下来认真思考,这样不是更好吗?但全世界的人们,似乎都已经被数千年来文人哲人带入了一个思考痛苦的凝重氛围。人们早已经习惯地说:“世界本来如此,人生来皆苦。”
是的,这样说的理由很充分,但总要有人来思考,是世界本来如此,还是人心如此?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3
第一次翻开小说扉页的时候,那洒满书香的文字气息不经意间在我的鼻头飘落,郭敬明的文字总是带着青春的韵味萦绕在钟爱青春文学的少年们那纯真的心头。说心里话,以前我是不读郭敬明的小说的,最近不知怎么的,我饿虎扑食般的阅读了一本又一本他笔下的作品,着魔一般的细细品读,那洋溢着青春特有印记的文字,令我心驰神往。这部《幻城》,凝聚了作者奇妙的想象力,将内心深处蕴藏的巨大灵感如喷涌磅礴之势,震撼了我的心灵。昨晚看完《幻城》最后一页独白,脑海仿佛还充盈着无边无际的畅想,似乎我就是那个孤独的冰雪王爵卡索,那些挥之不去的真情实感,全部随着作者心灵深处的记忆停驻在茫茫无边的冰雪荒原,我眼前似乎有了某种幻象,纤毫毕现。这一次,我想站在小说主人公卡索的视角,带领你们走入我心中的幻城,一起探索这片神秘的冰雪王国。
大家好!我叫卡索,我是小四(郭敬明笔名的简称)创造出来的玄幻人物,我是冰族的王,我的弟弟叫樱空释。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总是习惯性地拉着我弟弟在冰雪王国里自由自在的嬉戏奔跑,我弟弟长着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他的头发颜色和我一样,纯白色的披肩长发,佩戴着我们冰族高贵华丽的发饰,象征着圣洁和至高无上的王族特权。释从小就跟我的感情特别好,在我130岁成人礼的那天,我长成了英俊潇洒的大人模样,而释,仍然像个乳臭未干的小孩,跟在我身后,天真无邪的喊我:“哥,慢点走,等等我······”有时候我觉得我就像释的父亲一样,身背照顾弟弟的重任,释对我全心依赖,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而我,也同样很享受这种亲情沐浴下的温暖情感。我们在刃雪城快乐的生活着,无忧无虑,可这一切美好的生活图景,都在那场火族与冰族的圣战中,化为泡影······
火族就住在冰海的对面,与刃雪城隔海相望,有一次他们挑衅争端向我们冰族打响战役,我们族人被迫选择迎战还击。战火蔓延到了整个冰海沿岸,火族与冰族的精灵们相互厮杀着,炽热的烈焰与寒冷的坚冰分庭抗礼,碰撞出耀眼的火花。战士们流淌的鲜血浸染了整座冰雪王国的大地,就连父皇也无奈地站在城墙之上摇头叹息。我和释清晰地看到战乱带来的这一切尸横遍地的残酷现实,释不停地扑在我怀里痛哭,我只是静静地抚摸着释稚嫩的脸庞,贴着他的耳垂低声说:“释,别怕,哥会保护你的,任何人都不能伤害到你。”释抬起头望着我那闪烁着泪光的眼角,惶恐不安的问我:“哥,我们会死吗?”“傻瓜,不会的,我们冰族是最强大的种族,任何敌人都不可能踏入刃雪城半步”我用修长的手指轻触了一下释的鼻梁,此时此刻,我只想保护我的弟弟不受伤害,保护我最亲的人,那些魑魅魍魉全部给我乖乖让路!
父皇面对圣战局势的难分难解,怕夜长梦多,决定派出侍卫将我和释护送出城,于是我们在父皇贴身侍卫的悉心保护下,穿越重重险阻,逃离了刃雪城,来到了凡世。一路上,我们看到族人的尸体七零八落的,他们的伤口还汩汩的流着尚未风干的鲜血。就连刃雪城法力高强的巫师笈筌也被一把三戟剑贯穿胸膛,表情凄惨扭曲地被火族人钉在悬崖的高墙之上。
就这样,我和释平安的流亡到了凡世,护送我们的侍卫为了保护我们也光荣牺牲,只有我和释两人相依为命。在经历了凡世颠沛流离的日子之后,我们的族人,梨落骑着雪白的独角兽飘然而至,在凡世的一角找到了我和释,梨落是刃雪城最年轻的巫师,他的笑令我魂牵梦萦,当她那双精致的银白色靴子从独角兽身上下落到地面时,我感觉我的心也随之一颤,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心神怦怦直跳的感觉。梨落在我面前轻轻俯下身子,用冰族的迎接仪式单膝跪地,伸出雪白细腻的手掌,对我说:“卡索,我尊贵的王,我来接您回家······”
于是,我和释又重归故土,关于那次圣战的记忆,也不复存在,圣战的结果如何,也再无人提及。父皇和母后依旧雍容华贵,我们似乎又过上了和平安宁的生活,释慢慢的也成年了,长成和我一样血气方刚的大人了。而梨落,还是那么天生丽质,令我神魂颠倒。当我有一日在朝堂之上当着众臣子的面向父皇表明我对梨落的心意时,父皇双眼斜视了一下惊慌失措的梨落,随后一声不吭的离开圣堂。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梨落,父皇的意图我心知肚明,尊贵的刃雪城王子是绝不会被允许和一个普通的巫师成婚的,梨落一定是被父皇流放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里,而我爱情的萌芽还未绽放就已经埋葬在这个深不见底的冰冷深渊里。父皇为了安抚我郁闷难耐的情绪,他请来了人鱼族的公主岚裳,准备将她许配给我,岚裳天资艳丽,与众不同的高贵外貌之下还富余着一股玲珑剔透的精致可爱。父皇想让我娶了岚裳,我不禁低头沉思,一时不知所措,但我无可奈何,这是父皇的旨意,皇权至上,况且父母之命不可违啊。就在我被迫准备应允的时候,我的弟弟樱空释轻轻走到了岚裳面前,对岚裳说:“我喜欢你,既然我哥不情愿的话,我情愿!你嫁给我吧。”
释的话令我大吃一惊,岚裳也一时呆若木鸡,半晌,她还是神色坚定的告诉释:“不,我喜欢的是卡索。无数个夜晚我畅游在冰海沿岸,只为了偷偷看一眼在刃雪城墙上凝神静思的卡索,所以释,对不起!我深爱的是卡索,我只想嫁给他。”岚裳的一席话令我受宠若惊,原来这个世界还有另一个女孩默默喜欢着我,我现在才明白。释冷笑了一声,悄悄告诉岚裳:“我想得到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说完转身离开了圣堂。
几天之后,岚裳的尸体被士兵发现在刃雪城内的一株樱花树下,死时的表情像是经历了一场垂死挣扎,极度羞愧难忍。一条冰凉黯淡的鱼尾裸露在空气之外,原本美丽可人的人鱼公主就这样愤然离世,而且以这种近乎惨烈的方式。我心中的怒火再也不能忍耐,我带着满腔怒火找到了释,质问这一切,释承认了对岚裳的暴力恶行,但令我震惊的是他的回答:“哥,我长大了,我发现我也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哪怕将来和你争夺世子大位,哪怕为了权力,为了阴谋而不择手段······”就在他说完这句话的同时,我的寒冰剑刺穿了释的胸膛,然后释的鲜血在我的剑上沿着脉络流淌下来,随后倒了下去······
我满眼噙着泪水,痛哭失声,我亲手杀了我弟弟,我曾经最爱的弟弟,这一切是那么毫无征兆。可是我是这个刃雪城独一无二的继承人,释的话就是大逆不道,糟蹋人鱼公主的罪孽更是天理难容,我只能替天行道了。释,原谅我,你在天国会想明白的,哥哥再也不能陪着你冰雪王国里纵情玩耍了。
此后,释的记忆久久停留在我的脑海,直到故事的最后,我为了寻找当初那个心地善良的释,看尽末世的苍雪,而我,终究变成了这茫茫雪国里孤独的王爵。如果能让我的生命轮回重来一次,我会放弃荣华富贵,和释一起相依为命,在雪雾森林里快乐的玩耍,在幻雪神山里自在逍遥的云游,哪怕流亡凡世,离开这个禁锢心灵的冰雪围城,我也心甘情愿。
我只想做冰雪王国里自由玩耍的孩子。
以上就是我以卡索的视角,以独白的形式向大家呈现这一段悲情忧伤的故事。这只是小说中的部分情节,其过程和结局远不止于此。我只是对其中一段令我心神交融的章节进行深刻的刻画描写,我感同身受。你我皆凡人,人们往往会忘记自己的初衷,被尘世污秽的扬尘沾满风尘仆仆的一身,而我们当初那段纯真的念想,就这样湮没在时光的重峦叠嶂之中,不复存在。
小说的情节引人入胜,我觉得我还能再次故国神游一回,也许若干年后,有关于卡索的记忆会渐渐淡忘,但这一次,请让我的心灵随着小说跌宕起伏的节奏,再次放飞。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4
作为一个日籍的英国作家,石黑一雄具有双重文化身份,使得他能写两个民族的故事。处女作《远山淡影》便讲述一个感伤的日本故事:移居英国的日本寡妇回想起她的故土、故人,不可避免地想起战乱,与人生中种种已然发生的失败。
怪的是,小说情节的进展以回忆为载体后,一切都显得暧昧模糊,亦真亦假。女主人公回忆中所展示的零碎细节,显然无法拼凑事件全貌。甚至,读者难以辨别其真实性,毕竟话语中蛰伏了太多矛盾、不安与大量空白。为了知道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读者不得不读下去,一读再读。然而即使读完了整本书,仍有大量的秘密隐于文本之后。读者唯一可信任的,便是回忆并不值得信任。与其抽丝剥茧探寻内心的隐秘,不如享受虚实相间的阅读乐趣。
而石黑一雄之所以能在虚实间找到叙述自如的平衡点,得力于某种“诡计”的使用。佐知子和悦子的故事齐头并进,情绪线和故事线同时爆发——只有阅读到最后,读者才可戳穿文字的“假面”,知晓二者的真正关系。幡然醒悟又何如,阅读的快感已和痛感一并骤然落下,读者只好喟叹作者的技艺惊人。
其中引人入胜的叙述诡道,则来自石黑一雄做义工的真实经历。作者本人语:“我有很多时间和无家可归的人在一起,我倾听他们的故事,听他们说怎么会到这里来,我发现他们不会直截了当、坦白地说他们的故事。”正是饱含人世艰辛者不得已的遁世之为,使他发觉了交谈的诡计、回忆的自欺。“某个人觉得自己的经历太过痛苦或不堪,无法启口,于是借用别人的故事来讲自己的故事。”于是,在他的处女作中,几位日本女性均面容模糊、语焉不详,读罢,眼前浮现的远山之影如小津安二郎所拍摄,苍茫而氤氲的,令人怅惋。
作为移民的石黑一雄,也在这部作品中渲染了极致的日本风味:结局处女儿猝然自杀,显然是格调凄厉、哀伤的日本式死亡。充满尖锐矛盾、冲突的剧情,使回忆较之妇人如酷烈长鞭抽打的重刑。
在石黑一雄以英国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长日留痕》中,作者再次铸造了记忆宫殿,只是回忆所带来的痛感不再切肤,而是持久与轻微。石黑一雄讲述了一个英国管家的故事:在达林顿府工作了三十余年的管家史蒂文斯,在假期里驱车远行。一路向着西的旅途中,他逐渐想起了自己在府上生活的点滴,有父亲的病逝、自己的成长、主人的没落,以及一场极其含蓄却真实存在过的隐秘爱情。
显然,在这部作品中,石黑一雄又玩起了所擅长的碎片化回忆和多线交织结构。乍看不过是从一个目的地到另一处的“旅行文学”,而作者将事件与事件相织的办法,使得作品具有了“文学蒙太奇”一般效果,从而拥有更大的密度。唯独足够理性与冷静的作者,才能游刃有余铺陈时间与空间的细线,从而在回忆中呈现出史蒂文斯先生一生的倒影。
值得关注的是,或许是由于大英帝国的戏剧传统,及作者的不断探索,使《长日留痕》中某些关键的叙述语言、人物对话都能充满饶有趣味的戏剧性。作品中,人物的对话也拥有了其他文学作品难以比拟的丰富性,充满玄机,也可延展出“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态的交相影响。
“时间”的概念之于“话语”,能如同水草在水中一般自然地舒展。书中最直接的体现,表现在达林顿府上女管家——基顿小姐要走的那个晚上。是夜,勋爵宴请了各国名流,基顿小姐也决定要离开府上,履行定下的婚约。两个重要事件时间上的冲突,使得史蒂文斯先生必须从中选一。倘若他要挽留基顿,就不能实现为主人尽职的管家理想;倘若他要专注准备宴会,便要看着爱人远走他乡、无能为力。正如黑格尔曾言:悲剧发生在对于对之间。正因冲突双方都有自己合理的辩护理由,皆可存在下去,那么两方不能同时存在的现实,导致其中的一方必然要灭亡、失败——史蒂文斯先生选择后者。没有明显的肢体动作,在两人你来我往的短暂对话中,充满挣扎、犹疑、哀求、无法释然和被压制的爱情。表面平静,实则沸反盈天。
最终,史蒂文斯先生在基顿的哭声中决然离开,爱情既定无望。理想与婚姻,贵族精神的实现和普通人自在快活的生活注定不可共存。选择了牺牲婚姻和一生幸福的史蒂文斯先生,无疑成为“殉道者”。想起笔者读到此章节时,不由为感到悲恸,多次掩书叹息,不忍猝读——而石黑一雄能够精准把握每一处情绪点的爆发、在文学中还原戏剧之情景,与我而言,也是鲜少的阅读体验。
悲恸是为史蒂文斯先生,一个堪称“新古典”典范的人物:现代化外壳包裹着古典精神,体现在人物身上变为克制、隐忍、追求尊严等性格特点。管家先生虽不苟言笑,却暗暗将感性藏在了理性的背后,他性格中也包含幻想、善感、细腻、乡村的抒情一面,有如戴留斯谱写的古老英国乐曲——因此,读者们啊,隔阂难以打破,无需对史蒂文斯先生的行为做过多的价值判断,这不过是国人难以理解其文化传统罢!英日两国皆对秩序、等级有所信仰,石黑一雄选取的史蒂文斯先生,即是庞大却可危的帝国象征。作者也在书中感慨:全世界只有英国有真正的管家,其他国家的,只能叫做“男仆”。如此好的管家先生,却要面对“纳粹往事、帝国没落、贵族精神崩塌与个人爱情错失”的四线交汇。仿佛交响乐中各个声部般和谐运作,演奏出一曲具有广阔深度的挽歌。既是哀悼远去的爱人,也为一个时代轰轰烈烈落幕。王国已经丧失了,难回灯火葳蕤的旧日庄严。水晶宫已不再,炮火中成为美丽的熔渣。
既捕捉了个人生命中的痛点、又捕捉民族时代的创伤是《长日留痕》的高明之处。小说开头便已写下谜底:宅邸易主,新的美国主人岂能谙熟从不列颠和撒克逊浓厚白雾中走出、如晴如晦的英国文化。滚滚向前的时代洪流终是碾压每个人命运的不可抗力。当尊贵的主人身败名裂后,徒剩老去的史蒂文斯。管家先生的回忆,像英国久久被雨水洗刷的天色,桌上端正摆放旧银器所散发出衰微之光。读罢也才懂得,一场缓慢隐现的悲剧比什么都要动人。
当然,常常落雨的地方也会迎来明朗天色,正如一首爵士乐的歌名:《不论晴天下雨天(comerainorshine)》。短篇小说集《小夜曲》无疑是石黑一雄的“亮色”。倘若说《长日留痕》的结构上效仿了恢弘庄严的古典交响乐结构,由不同故事组成的《小夜曲》,则无疑是爵士乐跳动乐天的音符——在《穆尔文山》中主角和瑞士夫妇所形成的复调性,也许会让写作者们发现,原来音乐果真与文学想通——又一次验证了文学创作者具备音乐素养之必要。
石黑一雄选取音乐界的边缘人物(餐厅乐手、过气歌星、萨克斯手等)入手,围绕“艺术—生活”的戏剧性母题展开。淡然的喜悦,适宜的闲愁,没用过度的无用煽情,戏谑调侃也恰如其分。不疾不徐的叙述步调,是夏夜阵阵清爽的风,让你阅读时感到轻松,读罢,甚至想去穆尔文山走一走。在书中,石黑一雄也为人生的谜面给出另一答案:也许逝去的不可追回,生命中处处留有遗憾,但是,为什么不能像《不论晴天下雨天》一文中的“牢骚王子”和查理太太一样,在月光和爵士乐之中跳舞呢?既然人生会一步步错误下去,既然一切都可原谅。
无从知晓的是,石黑一雄会不会猜测到自己会获奖。世界突如其来予以痛爱,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实至名归。一位耐心、细致、严谨、诚恳、技艺高超的写作者能获得认可,实在是件值得快乐的事。文学的荣光闪耀在残忍的二十世纪,二十一世纪却太过贫瘠,喧哗与躁动之下是一片肃杀。愿你不会被溢美所打倒,跑起来吧,书写属于今日人类的世纪文字。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5
荷风香似雪如果说婚姻是场赌博,我想可能是因为你永远不可能预知,两个人会一起面对多少事儿。开始大多是欢喜着牵手的,这手能牵多久,也尽不可知。情感意外,天灾人祸,都可以,分开两只相握的手。能够一牵50年,走到金婚,实在是不容易,特别在我们这个时代。
《金婚》的电视剧没看,前几日看了小说。文丽、佟志,大庄、庄嫂,两对夫妻,佟志和大庄是同事又是铁哥们,俩家做了一辈子的邻居。庄嫂来自农村,打小和大庄订的娃娃亲,没多少文化,但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文丽是小学老师,爱看小说、舞跳得好,爱打扮,比较小资,但生活上有点儿一窍不通。重庆的佟志家务活全干,典型的南方模范老公;大庄在家里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儿,整个一个北方大男子主义的代言人。大庄是个很招女人的男人,在结婚前,和文丽的表姐梅梅谈过恋爱,文丽一直觉得大庄他们是包办婚姻,不道德,她打心眼里看不起来自农村的庄嫂。两对夫妻门对门住着,庄嫂特喜欢模仿文丽的穿着发型,文丽为此很生气;庄嫂特别会过日子,菜烧得特别好,文丽的孩子和老公又经常会被对门的美食馋得垂涎三尺,文丽就更生气了;文丽生了三个丫头,庄家有个儿子…在文丽眼气庄嫂的同时,庄嫂也气,为什么文丽不但长得比自己好看,身材比自己好,还有知识有文化?自己想要女儿,为什么就生不出来?…不幸福有时候真的是来自于对比。哈哈,这样天天比,两个女人的关系处得真不怎么样,尽管两人的老公关系铁得不得了。但到后来,两个人都真正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对方的好,一下就成了好朋友。是呀,工作、家庭,孩子、老人、老公,一天到晚女人得操多少心?女人,都不容易。
感觉大庄和庄嫂,两个人前后的位置整个颠倒了一下。一开始,是大庄特别强势,什么都他说了算,特牛。但到最后,凡事却成了庄嫂说了算,大庄对庄嫂成了百依百顺的。一开始大庄似乎没太把庄嫂当回事儿,但当庄嫂突然倒下来,他才发现原来庄嫂才是家里的天。庄嫂是粗粗壮壮即没文化也没什么情调,风风火火像个男人一样。半辈子风流的大庄,在庄嫂去世之后,望着晾着的被子叨叨:"淑贞,你说我的被褥得经常晒,我都晒了,我每个星期晒一次,一点都没偷懒啊!每次晒回来,被子上有一股好闻的味儿,你说那是太阳的味儿。这被子上有了太阳的味儿,就消毒了,灭菌了,人就不生病了。我闻着这股味啊,睡得可好了,我一直都没生病。可是!可是我想生一场病,想生一场大病…"淑贞,就是庄嫂。看到这里,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哎,几乎天天在一起,一呆四五十年的,除了夫妻,还有谁?这么长的时间处下来,但凡有点儿良心,谁能放得下对方?
大庄,大众情人差不多吧,特别招大姑娘小媳妇的一个人,梅梅为了他竟然一生未嫁。但两个人有什么吗?似乎没什么事儿呀。看大庄招惹这个,招惹那个的,最终,他的心中有的,竟然是他开始不怎么看上眼的老婆。找老婆要找什么样的?像文丽一样漂亮、有情调、有文化的?还是踏实能干、不漂亮也没情调淑贞?嘿嘿,我看从实用角度来看,还是淑贞。结婚是要过日子,漂亮不能当饭吃。大庄娶淑贞,那日子过得多滋润呀。
婆媳关系,历来是家庭关系的最难处的。小说中,婆媳关系的可见一斑。佟奶奶,精明能干,看不惯文丽那是情理之中的事儿。做儿媳的,和老人相处,还是嘴巴甜点儿,心善点儿,对老公、孩子、老人耐心一点儿,老人会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的。一家人,没必要凡事争个高低。文丽有一点儿事儿就往娘家跑,这一点儿,我觉得很不好。两个人的事儿,两个人自己解决呀,何必牵涉那么多人进来,简单的事情也搞复杂了。
两亲家母初次见面,文妈妈和佟奶奶的一段对话非常经典,可谓是绵里藏针呀。"…我们文丽在学校啊是优秀生,在单位啊是优秀教师,街坊邻居没有不夸的。可就是一样,老闺女嘛,从小有点惯她,没怎么教她做家务,好在新社会讲究男女平等。我常说小娟啊,你真是有福气啊,你这样粗手笨脚的,要搁旧社会遇到个恶婆婆,你还不得掉上三层皮?/文母冲着佟母笑眯眯地又说:你说是不是?"哈哈哈,厉害,厉害。佟母也是很精明一个人,"佟母勉强点头,说:是啊是啊,其实新社会旧社会,既然有家庭,家务活总是要做的。做姑娘时不会没有关系,也不是什么难事,心放在家里就好。像我那几个女儿,从小也是不爱做家务,我是连打带骂好容易教会了,家务事现在还真是井井有条,婆婆都挺满意的。"哈哈,不动声色的表达了对文丽不会做家务的不满哦。"文母环顾四周,说:这么个小房子能有多少家务活呢。不怕你挑理,小娟结婚那会儿,我还真有点犹豫,我们小娟闺房都比这个大啊。她非要嫁佟志,我也喜欢那孩子,我就说结婚后住家里吧,相互还有个照应,我也能带带小娟,可佟志这孩子好像不大同意。你要是同意,就让佟志住家里吧?"…乖乖,不动声色的反击太厉害了。
男女关系,对围城内的男女绝对是考验。大庄年轻的时候,不是老是招蜂引蝶嘛,庄嫂对他那可是严加看管。佟志有个一直很喜欢他的女同学方卓娅,老让文丽冒酸水,但佟志不喜欢方卓娅,所以也无大碍。佟志去山区的分厂工作时,遭遇了精神之恋,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李天骄,那才是他们婚姻中的致命伤。天骄年轻美丽,俩人相当谈得来,佟志和她在一起感到很快乐很轻松。当然,在那个纯真的年代,两个人之间连手也没拉过,清清白白的。但人言可畏,佟志因此影响了前程。事业是男人的荷尔蒙,也许真的没错。佟志因为事业不如意,脾气特别大。李天骄倒是事业发展挺好的,两个人再次相遇,李已经是处长,是佟志的上级了。李仍忘不了佟,两个人散步了,喝咖啡了,但也就喝喝咖啡,也没什么。但在佟奶奶病危的时候,文丽死活找不到佟志,偏偏这时候佟志在李家…虽说也算是误会,他们真没什么,但那种情况,想不误会都难。文丽漂亮,有个年轻同事暗恋她…现在的社会环境比那时又要复杂很多,两个人要想和平共处,不吵不闹,还真是不容易。女人心思细,一旦受伤,那可是很难痊愈。但吵了就吵了,过去的就过去吧,过去的事儿天天挂在嘴上,除了伤感情还是伤感情。不妨,心胸宽阔些。
《金婚》里有好几个孩子,文家的三女一子,庄家的儿子,还有文丽的外孙女改改,文丽的孙子小宝,从这些孩子的婚恋和成长过程,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人婚恋的缩影及子女教育的问题。庄嫂,虽说没什么文化,但孩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规规矩矩,一点儿毛病没有,不得不说,她的家庭教育是成功的。她和大庄,也有过争吵,但似乎没当着孩子的面吵过,不像文丽,一天到晚吵吵,叨叨得人心慌。文家的二女儿,读书最有出息的南方,从小是跟着奶奶一起生活的。因为从小没跟着父母,后来再来到这个家庭,总觉得自己是外人。文丽分配任务时,让老大燕妮、老三多多干活,让老二南方和儿子小宝陪佟奶奶一起去散步。为什么呢?固然和老太太最喜欢南方有关,为什么老太太最喜欢南方呢?还不是因为那是她一手带大的?但如果三个孩子都是她带大的,很可能是老大、老二干活,老三、老四出去玩儿吧?文丽可能从心里对南方觉得愧疚。同样,南方似乎对文丽也一直有股怨气。南方太懂事了,让人感到心酸。不和自己多忙,孩子还是要自己带的。燕妮比较任性,当然也能干。一直任性的燕妮,结婚自然是自个儿找的。她当时不愿读书,就想和刘强在一起,说什么都要在一起。后来刘强复员回来,工作不如愿,经常打骂燕妮,燕妮离了婚。如果不是因为任性,燕妮可能不会嫁给刘强。南方打小不和父母一起生活,缺少爱,所以特别珍惜爱,她对爱人不离不弃,让人感动。文丽是相当重男轻女的,在北方,在那时候,这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她的三女儿,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多多,多余的。哈哈,想到我们家,似乎和他们家这点儿类似,也是三女一男,我弟弟就像那个大宝一样,被爷爷奶奶宝贝着。我名字中的"朵",小的时候经常被戏称为"多"。多多可能是在家找不到爱吧,有些滥交,还未婚先孕了。在那个时代,相当少哦。大宝,做生意的,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
这几个孩子,小的时候让人操心,大了也让人不省心呀。做父母的,只要一息尚存,大概总少不了会替孩子操心,不管他操这心有用没用。最终,多多找了大庄的儿子(转业军人、派出所所长),也算是迷途知返,修成了正果。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的事儿,能不操心就别操那份闲心了。操心越多,孩子可能越嫌你烦哦。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6
——读余华小说《活着》
也许你不熟悉作家余华,也许你没看过小说《活着》,但相信你一定听说过电视剧《福贵》,一定对剧中福贵跌宕起伏的一生唏嘘不已。而在其原著《活着》中,读者能够感怀更多的却是那种“含泪的笑”。
余华,一直以一种先锋者的姿态叱咤于当代文坛。然而,九十年代初其长篇小说《活着》的诞生,对作家来说,无疑意味着一种精神的蜕变。且让我们在余华的这部心灵之作中,一起来探询一下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本质吧。
生命是一个简单的词,但其意义的实现过程,却是血泪杂糅,充满艰辛,《活着》中主人公福贵亦终生在苦难的枷锁中穿行。余华将他的故事的背景设置在中国的乡村,那是个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地方。作为整个社会的底层,那片土地以及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民无疑承载着巨大的苦难。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长达半个世纪间,农民福贵在种种纷至沓来的苦难的蹂躏之后,已近暮年,却仍然以一颗动态的心坚持着对生活的一往情深。在“死亡”这种无比残忍的力量面前,他的超然,他的达观,都让我们读到两个字“坚韧”。当福贵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人世,对他来说,活着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煎熬,就是对自身生命承载力的摧残。
回首他逐步恶化的命运,由于把家产输光,父亲被气死,随之母亲的死亡,儿子被医院抽血过多而亡,贤惠的妻子积劳成疾离开了他,聋哑的女儿因难产而死,女婿因工伤而死,最后一个亲人小外孙又因饥饿胀食豆子而失去幼小的生命……这里,死亡仿佛已成为一种繁复的惯性存在。生命的被掠夺正如它的被给予一样没有任何理由。
岁月的残酷,生命的无常以及人生无穷无尽的苦难,都在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铺衍着。然而,他却始终以一种屹立的姿态为我们深沉且又深刻地诠释了“活着”的内涵——它不是声嘶力竭地呐喊或是呼天抢地的咒骂,它不是怨天尤人的自暴自弃或是在灾难的旋涡里自甘堕落,而是需要忍受,去忍受生命中种种无常,去忍受生存环境的沉重悲哀,去忍受命运肆虐的打击与不公,去构筑起一座心泪的祭坛。于是,执着于探索生命存在意义和精神的作家,通过福贵对于生命本身执着的热爱和尊重的表达,进行着一种哲学层次上的思考,从而提出一个庄严而神圣的命题:人是为活着而活着。
福贵不是一个英雄,他并不具有一颗高尚的灵魂和任何惊世骇俗的丰功伟绩,但他那种直面现实的坦荡和勇气,无形中渗透出的坚忍精神却将他塑造成一个英雄。他的那种执着的生存态度让读者在震动之余长久地经受着一种心灵的冲击,感受着灵魂对于生命的呼唤。是的,生,相对于死而言,永远是一种更强大的力量。死,可以轻易地解脱,而生,却意味着一种忍受。且让我们看看福贵在知命之年向“我”讲述他经历时的神态,“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犹如布满田间的小道。”这里,所有对死亡的畏惧恐怖都被对生的渴念所消解。
如果我们思维的触角再向纵深开掘,福贵,作为一名终日劳作的普通的老农,他身上何以蕴涵着如此震撼人心的生命力,他又如何凭借着坚忍、乐观战胜苦难?也许,因其普通,他的朴素的哲学人生观里,生命本来就是一种接受苦难的过程,注定是一种痛苦的存在,永远无法摆脱贫苦和灾难。
我们不难发现,植根于福贵头脑中的生命观便是“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每个人生来便有自己的命定,人只能守着自己的命运,无论生或死,幸或不幸。所有外在的物质条件的满足,世俗感觉中的快乐或痛苦,都只是一种虚幻,都不是让你选择生或死的理由。真实的生活只把握在自己手中,脚踏泥土,就能获得踏实、喜悦和平安。也许正是缘于这种对待生命的态度,对生命本身的尊重,缘于“活着”本身的真实淳朴,福贵在遭受种种惨烈而痛苦的不幸之后达到人性的至境—一通脱和温情,以至于那些死去的亲人对他来说仿佛从未远离,这正是福贵形象从容而宽容,坚定而坚韧的人格精神打动读者的原因。你也许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宿命观,一种虔诚的宗教情结,但它确实又是一种缘于生命本原的固执向往。
关于死亡的叙述,除了福贵的遭遇,作为一种陪衬,春生的死无疑也是一记重锤,敲击在读者心头,令人在扼腕叹息之余,不禁反思。春生自己所选择的死亡之径正与福贵对待苦难的豁达乐观背道而驰。尽管我们无法否认这其中蕴涵的种种历史、政治、文化的深层原因,从生命的本质层面上来讲,他的死与曾经患难与共、历尽沧桑却仍顽强、执着地扣击生命之门的朋友福贵相比,无疑属于生命的败笔。
他是一名深受现代文明洗礼的军队干部,终日面朝黄土的福贵与之相比,生命方式无疑要迟缓得多,沉滞得多。自然,春生关于生命的终极意义,关于国家、政治、氏族命运的思索要比福贡深刻得多。作为一名革命者,他追求生命存在的价值,追求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应有的位置与尊严,这无可厚非。他无法承受生命的被践踏,宁可自己选择毁灭。也许正因为此,相较于福贵以及福贵单纯的思维,面对生存的坦荡,质朴的生命观,他的生命才失去了那种韧性,尽管也曾枪林弹雨,身经百仗。正是他的沉重使得他的生命变得脆弱,不堪一击。
也许作家无意在此刻意构筑诸如文明人与乡人对待生命的态度与认知、生命力的强盛与委顿相互对立的模式,我们更没有太多的理由嘲笑春生的怯懦,毕竟,春生的悲剧是一个时代的畸形的产物,毕竟“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已从哈姆雷特的身上铺衍至今,毕竟信奉“宁可五碎不为瓦全”的春生与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的福贵有着太多的差异,然而,我们体悟到的是,“坚韧”真的不是一个可以简单表述的词,只有活着才是所有价值实现的基础啊!某种意义上来说,正因为普通大众所信奉的简单的生活,使得他们尽管卑微贫穷却永不丧失对生命的执着与热爱。
活着的意义在于活着本身,尽管这会遭到种种进步哲学观的嘲笑,但你能说,他们是以一种自欺欺人的方式使自己的不幸转化为精神上的愉悦吗?你不认为任何一种对他们的“活着”浅薄地冠以“麻木”或是“愚昧”的批判都是一种残忍吗?这里,我们显然已不能用自己的眼睛和思想去简单的思索或是评价,人生已属不易,为何不能对这片土地上辛苦跋涉的普通大众,对他们与生命搏斗的勇气与力量,对他们的痛苦、欢跃、苍凉、悲伤,对他们的乐观、顽强、执着、豁达致以最崇高的礼赞呢?正基于此,《活着》中渗透的那股渴望生存的朴素意志,那股穿透人生本质的精神力量,才达到了对苦难的“理解”和“超然”。
也许终日与土地做伴的福贵难免消极庸俗,永远无法解答“生存还是毁灭”这一深奥的哲学命题,可他同样以一种旷达超然的态度塑造了生命的丰满,诠释了活着的意义,这是他用行动向世界作出的回答。
《活着》,不仅表现了一个人物坚韧地活着的历史,同时也内蕴着一个民族顽强的客观历史进程。正如余华所言:“《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熬”或是“忍受”,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采取的应付苦难的方式。这里的福贵无疑已不仅仅是他自己,而是一个民族历尽风雨坎坷顽强屹立的缩影。他的痛苦乐观执着正代表着民族伟大坚韧的求生精神。
一个人,即使遭遇重重挫折和打击,精神上也永远不会成为奴隶。生命的终极旨归应该是而且必须是执着地活着。一个民族,无论怎么风雨飘摇,终将在顽强的屹立中接受历史的致敬。这些,所依凭的正是一种韧性,一种源自民族底层的生生不息的力量。
“人是为活着而活着”这句简单的话却包含着人生重重酸涩、艰辛,喻指着人不可回避的生命悲剧,也概括着人活着这一过程的全部意义和终极追求。或许福贵这一人物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只是一个价值隐喻的符号,一个能指。他的所指是让人们不要在痛苦的旋涡中颓废沉沦,而要以一种宁静超然的态度对待生活,对待世界。
不论何时,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存的希望和热爱总是最重要的,只因为生命的被赐予。相信这种真实淳朴的表达也正是余华想要说明的哲理。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7
闲来无事,读胡怀琛《中国小说研究》一书,系中国古籍出版社出版之国学名家选粹版本。
本寻鲁迅之小说研究专著,以观中国小说之发展系统,也看近人对中国小说之界定研究,然终无所获。所幸,偶得胡氏此本,亦可作概览了解之用。近日问得新文兄藏鲁迅本,日后定将借来,以增小说之见。
读此一本书,不禁回想当年之小说见闻。初时,以为小说不外乎不入流之书籍,而入流者,仅就教科书之类,再而有之,则乃教辅材料,教学参考之类,凡此学校教育教学之关系书籍,皆主流者书籍也。如今反思,当初之成见,极不科学也,甚而至于愚陋之极端可见也。然因此态度标准,也是裨益于我。因不染非主流之小说故,我从未见骂于师长。虽偶尔见笑于同学,讥我书呆子,然终未贻误学习,可也。终不至于课堂内有瘾作祟,而冒渚师之禁令教诲,窥得武侠、言情之情节正酣,却逮之于严师屡次,或当堂怒骂,或抄没小说,或家长见训,或保证往后之不再如何如何。
世之所事,长短兼而有之,于我而言,择取而已,无甚善恶多寡,然哉!
小说之念想,原初以为之偏颇,亦随学习增长而有所转观。初中时,小说如鲁迅文章,如诸多国外小说,也多见了。课堂之内,为师者也多加以疏通,盖小说概念之正统触及。当此时,仍不望读及小说之言情、武侠者,如金庸小说,琼瑶小说等。然小说之知识却可接受,如小说之要素:人物,情节等,小说之篇章体例等。而何至于死记硬背者,应试分数之故耳。
至于高中,同学之偷读小说者,越发少也。此时,价值观念当有所定型,个性思想也当自存,小说之受,不必如初中时代上瘾如毒。同学之小说阅读,权当课后之消遣者居多。当此时,为师者也多有正面鼓励,言小说之阅读可阔学生之视野,尤其古典名著,更当读其三两遍方可领悟其魅力,如《三国》、《茶花女》等。而死记硬背者如小说其作者,其内容典型之人物,也因应试分数之缘故,不得不加以日夜咀嚼。至今想来,实在徒劳,于今略想其实效,也渺渺乎无所遗留,憾哉!
大学之小说感触,终得原貌。然不多专业触及,故小说之研究自不敢当,更不可小说之如何瞧他不起了。囿于学识陋见,小说之原著阅读,始终难入我心。而今,每与友人对语小说者,则汗颜不敢恭维,形秽自惭罢了!
人之短见,自是多矣,若自省后能有所甄补,倒也无妨。此之故,于今仍不敢懈怠于学习。胡氏之《中国小说研究》之阅读,此理可循也。
今原意在于略写读后感像而已,无望扬洒拖沓,然我本性之故,逢一事所论,终究杂感自我,其中不免情感纠葛,生发别样之文字。初看时,其无关乎本旨,却有其因由来之,故当略写如上。
此后,该是读后感之说,实在于我聊发而已,间或原文录下,间或行文自述,难作学术之考究,且当增益收获罢了。
与其他学术史研究一般,胡氏对概念小说者,置于篇首阐发。然因恐先入为主之彼端,有碍于后来之信服考究,胡氏对小说之定义也是宽宏存疑,以待读者之后领悟弥补。此之态度,学术之精神也。如仁者,如道德者,如礼仪者,概念定义之,实在无所慎密,也无多需要。故常常不作死规定。此类现象,读者皆能明理宽怀,于己也多有裨益,无碍于日后拓展。
"不过在中国旧文学里,并不把小说看得重要。虽然在两千年前,已经有了小说二字;但是古代所认为是小说的,到现在并不能算是小说;现在我们所认为是小说的,古代是没有的(说他没有,也不是完全没有;只不过不名为小说,且和现在的小说形式上略有些不同。)这样下定义就很不容易了。"
胡氏此说非自说自话。中西之小说,无论概念内涵,抑或形式表现,殊多差异,于是中西合并式概念定义来阐发小说,也多有不便。更遑论以末尾定渊源,来个头尾倒置法,其误导之害更甚。后人之所谓小说流派,小说体例主义者,皆赖发端原委之清澈理顺,故不可以糊涂笼统之小说研究为满足。
如书名之见,研究之贯律,不便概念定义束缚手脚眼界,免受先入为主之害。于是:"我以为研究的方法,最好是从他的渊源说起,从渊源说到支派,那就容易明白。我们不必先说定义,只从他的源流上,看出他是什么。"可谓研究之真理也。
征小说之源流,当从民间说起,当从口耳传承之神话传说论起。"中国的神话和传说,虽然是小说的根源,虽然到后世仍在小说中占了一大部分,但是在古代,并不把曾把他称为小说。考中国的'小说'二字,最初见于《庄子》,他说:'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荀子》也将小说二字连称,但尚未指明何谓小说,然可见其小说之小视口吻。而班固《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之流,盖出于稗官"。可推见古之稗官也类小说家者,"稗"也即"小"。
至春秋战国时代,有"十家"之说:儒家,道家,法家…,而小说家已名列其一。此"十家"之说,出自班固"九流十家"之论。班固引孔子话,论说小说也当有可观,已承认小说有相当之价值。只是,承认价值也是限于小道而已,社会杂谈,民间小事罢了。此可谓小说,后世也有之,然外延窄乎斯哉,不可等同而语。
中国古时小说之流,往往不见台面,入不了正统,更不消风雅称赞了。此故,难见如正史般小说论集,也难见社会主流之小说普及。历史鉴往,小说如所谓"记",所谓"传",所谓"志异",所谓"演义",皆小资打趣,或闲杂消遣。
小说于古时中国无正经地位,然亦常散见各处。正史中有列传,列传也》石油荒诞怪异之说,神话传说之类。也有民间神话、传说之收录如《搜神记》、《齐谐记》等,再有虚构故事之《黄粱梦》。于此可见,小说之足迹,也当可观遍野,只是有些羞于世面罢了,也不当主流所正视。
胡氏于概论小说定义后,分论三章节。
以本质论小说分论研究,神话,寓言,稗史,三者皆是小说。从本质看来,小说源于神话寓言,传说稗史。然后人之小说,却不囿于这三者。如唐体小说,如宋元杂剧、戏曲说本,弹词,如明清演义等,皆属于小说范围。可见,小说源于此,却不限于此。三者其后,变迁杂交,体例也渐起模糊。如与正史相对之稗史,亦可小说视之。本质角度看小说,可谓推其本源,逐其始末,后起之体例形式,时代主义之类研究法,皆有赖于此。
以形式论小说分类研究。形势看来,表现为小说者,可记载一人一事类,可以演义故事情节类,可淡些描述概括类,可诗文剧本唱白类。此四类谓记事体、演义体,描写体,诗歌体,盖可为小说定论其形式周全也。若《三国演义》者,若记事诗,戏曲者,若《红楼梦》,皆可区分其差异。《红楼梦》近人多谓古典小说,四大名著,可其小说地位不赖其他,其描写体小说之创作价值可观而已。故近人讲《红楼梦》与《三国》、《水浒》并论为白话小说,通论其价值,实为不妥。
以时代论小时分类研究。有周秦小说,晋唐小说,宋元小说,清小说,最近小说。胡氏认为,周秦小说,可从经、子中找出》小说片段,此外,《汉书艺文志》中有一篇小说目录,只是原书皆不见于世。如《周考》、《青史子》、《师旷》等。"周秦以后,接着说晋、唐小说,为什么丢了两汉不讲。因为现在流传的两汉人的作品,大概是后人假造的。晋人著名小说如《搜神记》,唐代小说如《南柯记》。宋元时,演义体小说盛行,脱离文人范围,与平民接近,此乃小说之脱胎换骨,意义可书。清小说,产生新题材,描写体,以《红楼梦》为最为胜。最近小说有以林纾为代表的译作如,《黑奴纾天录》,周作人《域外小说集》。而《超人》、《呐喊》为代表,受了西洋小说影响而创作。与此同时,仿古之小说创作夜从未停歇,如《秦汉演义》、《两汉演义》仿宋元小说,刘鹗《老残游记》仿清小说之体例。
至此,胡氏小说研究可谓深入浅出了,小说之概念定义也若蒙头雾水之恍然消散。精心读之,思之以深,自觉收获良多,读后感记之,可也!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8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处女作。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体面的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却往往情感毫无节制,因此在恋爱中碰到挫折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本书和作者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堪称姐妹篇,同样以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对白叙述没有富裕嫁妆的少女恋爱结婚的故事。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9
《创业史》是柳青的一部自觉实践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探索中国农民历史命运和生活道路的长篇小说。小说讲述的是梁生宝买稻种、活跃贷款、进山割竹等事件带领贫雇农走互助合作化道路创业致富的过程。从创业史的写作背景看,在历史主义的思维下,我们不难看出,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党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对农民而言,土地革命是一场内在的革命,农民是这场革命的主体,对土地的追求成为革命的强大动力,但是公有制的建立,需要农民交出他们的土地,这对农民是个很大的冲击。在这个大背景下,《创业史》呼之欲出,成为这个问题的回应者,被称为是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史诗性著作”。
小说主人公梁生宝,是一个不怕艰苦、敢于担当的年轻人,他排除万难,坚持自己的理想,并为之行动,这都是作为一个创业者所必须的品质。但抛弃他在主流之上作出的贡献,这个人物可以从其他的角度上挖掘出更丰富的深层意义。
与梁生宝相对,徐改霞是柳青竭力用新的理念去塑造的一个新社会的新式女性,在她身上表现出了妇女对命运的抗争精神。文本在叙述着新式人物梁生宝领导的互助组在战胜重重困难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合作社的宏大事件的故事缝隙,将梁、徐两人的爱情故事情节镶嵌其中,不仅增添了故事的可读性,也将徐改霞这一女性形象从包办婚姻到据理抗婚,从解除婚约到大胆追求爱情,从进校读书到最终走进城市成为新时代的一名工人的发展历程娓娓道来,展现了徐改霞不懈追求婚恋自主和人生理想的性格塑造过程。从这一个侧面,作品勾勒了徐改霞这一人物不懈追求的心路历程,真实反映了在农村的变革和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的精神追求和城市梦想。
徐改霞身上继承了“五四”以来女性觉醒意识,而婚姻的不自由使得这种自觉的觉醒有了发泄的突破口。作为新时代成长起来的新女性,徐改霞敢于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思想前进”“生活有意义”的青年才是她择偶的标准。梁生宝积极上进,是年轻的共产党员和合作社的带头人,是一位“政治 运动的积极分子”,这正是她理想中的对象。在她的积极热情下,二人陷入了恋爱之中。
旧式包办婚姻的阴影以各自的方式和原因分别从二人的身上退去,横亘于二人间的最大阻碍也不再是阻碍,然而,甜蜜美好的爱情却没有得到一个幸福的结局。这其中固然是因为刚解放的农村中对于包办婚姻的固执坚持,对男女自由恋爱的恐慌和强烈反对。
然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梁生宝这个人物身上的“两面性”和人格错位。梁生宝一方面享受着徐改霞给他带来的甜蜜爱情,另一方面是作为文本中的一号人物强加给他的“理念化”,他是“党的忠实儿子”、“无产阶级英雄的典型”,在他的身上要体现出一心为公、公而忘私的优秀品质。然而,当柳青希望塑造的新式女性在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下逐渐成长,变得坚强、自主、果敢,缺乏传统妇德温柔、顺从的因子时,已经“大大超出了男权话语的框架……徐改霞与人们看惯了的低眉顺眼、被动顺从的妇女形象相去甚远”。所以,梁生宝时时感到压抑和不自在,初时他在徐改霞前面还是带有一丝农民的自卑的,而到后来,他与改霞的距离越来越远,最后甚至是一直避开着她。梁生宝是一个有着新思想的青年,但在他内心深处又有着乡土农民的传统观念,他很难接受“变化了”的改霞。
这从后来他对刘淑良和徐改霞两人的比较中道出原委,他对刘淑良的映象是:“庄重、精明、说话有分寸。”“这女人的性情是比慌慌溜溜的改霞稳重得多。”“生宝望着大方正经的刘淑良的背影,觉得她真个美。连手和脚都是美的,不仅和她的身材相调和,而更主要的,和她的内心也相调和哩。生宝从来没有在他所熟悉的改霞身上,发现这种内外非常调和的美。”而在改霞身上所表现出的敢于大胆追求爱情、自主选择生活道路、抛弃传统妇德等个性,梁生宝却看作是不顺从、不稳重,甚至有点不正经,缺乏调和的美。这已经超出了他的心里想象和道德承载能力。他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他的心中燃烧着熊熊热火——不是恋爱的热火,而是理想的热火……为了理想,他忘记吃饭。没有瞌睡,对女性的温存淡漠,失掉吃苦的感觉,和娘老子闹翻,甚至生命本身,也不是那么值得吝惜的了。”
显然,此时的'梁生宝人格已经分裂,毫无私心杂念,没了七情六欲,仅剩下空壳的肉身而已。生宝为了合作社的“事业”也就不惜牺牲自己本来就十分脆弱的爱情了。
故事的结局毋庸置疑,权力话语下的爱情言说本来就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对爱情一往情深的徐改霞,在大胆追求后,却最终失望至极。爱情受挫后的心灵苦痛更加坚定了她选择“离开”的决心。在与命运抗争和自我追求中,徐改霞这一人物的性格趋向成熟,这为她最终选择离开蛤蟆滩而走进城市做好了精神和心理上的铺垫
真正要从农村走向城市,徐改霞在心底是做了长时间的心理斗争的。参加国家工业化建设是50年代人们特别是农村年轻人的一种理想,并是内化为个人的一种自觉行动。但改霞的“心沉沉地下坠,她感到难受,觉得别扭,翻来覆去思量一件事情——你是不是情愿离开美丽的蛤蟆滩,到大城市里去参加国家工业化吗?她心里想去呀!对于她,一个土改中出现的知识分子,一个向往着社会主义幸福美景的青年团员,没有比参加工业化更理想的了。参加工业已经变成一种时尚了。工人阶级的光荣吸引着改霞。靠自己的理想,她打消不了参加工业这个诱人的念头。”她的心情又是矛盾的。当她为报考工厂征求梁生宝的意见而受挫时,她的心一下子沉下去了,她“感到脑子有点麻木,感到失望”,“她的心被戳疼了”。梁生宝僵硬的态度、“带有讽刺意味的笑容”更是给她心灵上一个沉重的打击。
她一直在思考着何去何从的问题。她的心情是矛盾的、复杂的。但此时的她更看重自己的存在和感受,她认为“搞对象既不是为了吃穿有人管,更不是为了生理上的需要”。她不愿成为“任男人摆布,把男人的搂抱亲吻看做赏赐的女性”。她时常想:“生宝想和她好,也是想叫她给他做饭、缝衣服和生孩子。”她也“不甘心当个庄稼院的好媳妇”,她觉得“离开生宝去住工厂,是正当的”,“是爱国的、前进的和积极的”,她的心就坚定起来,坚定了考工厂的决心。她所追求的“新生活”体现出了一种新的社会意识,体现出大胆追求自由婚恋的精神和一个新社会的女性主体意识的凸现。在“去或留”的二难选择中,她“把这个人生问题,翻来覆去,想得很深、很细。……她想:生宝肯定是属于人民的人了”。
当她感受到生宝的爱情是靠不住的时候,但自己的人生理想不能丢掉,毅然选择了离开,“奔赴祖国工业化的战线”,步入了城市,寻求属于她的那一份天空。这是她所追求的人生理想,也实现了作为一个农民进入城市的梦想。尽管徐改霞的爱情观曾受到过批判,但有一点是显而易见,梁生宝和徐改霞两人对国家意识形态的敬仰是一致的,一个是选择进城当工人支援国家建设,一个是坚守在农村开展合作化运动建设国家,实质上殊途同归,并无矛盾,唯一牺牲掉只是那“微不足道”的爱情罢了。
《创业史》作为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初期革命的史诗,在反映农村历史面貌的同时,作者常常将自己的笔触从广袤的农村大地伸向了城市的一角,仰望城市。文本中不少的篇幅描写了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城市建设的情境,想象着城市工业化建设的热潮以及农村青年报考工厂的场景。小说在抒写了徐改霞这个农村女性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以及对自我爱情的追求的心路历程时,让我们在徐改霞这位“美丽、勇敢和富于幻想的农村姑娘的性格特点”中多少也看到了一个隐藏已久的理想和一种不愿屈从的果敢性格,体现出尊重和维护个体权利的现代观念。中国农村正是在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渐萌生出现代意识,尽管这种意识让人感觉是那样的朦胧,却是难能可贵的。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0
虽然每个人读书的视角不同,从书中读到的东西也不同,但一个积极乐观的人总能从书中读到积极乐观的东西。也就是说不是没有美,而是需要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去发现美丽的所在。当然读一本好书,更能对一个人产生很大影响。近期读了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令我受益良多。它描写了南北战争时期伟大的战争英雄背后的更加伟大的女人,它有其深刻和广泛的社会背景,再现了美国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并且以主角郝思嘉为主,瑞得,媚兰,卫希礼在她周围与她形成对比,刻画出他们各具特色的鲜明的形象。更主要的是作者用女性的眼光去写女性,写她们的伟大,不平凡,以及她们的追求。突出主角郝思嘉的人格魅力,使亿万读者为她倾倒。
这位光彩四射女主角的身上,有很多我们现代女性尤其是职业女性需要学习的地方:首先是勇敢坚强,勇于面对现实。经过了战争的洗礼,主角郝思嘉对现实的认识更具有实在意义,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一个从没干过活的人亲自下地干活,劳动使她那原本细嫩的手上长满了老茧。饥饿,贫穷让她变得成熟和勇敢。不管面对多大的困难多大的危险,她都坚强勇敢的面对。就连失去她最爱最崇拜的母亲,她也坚强地接受了现实,勇敢地担负起母亲的使命,担起重担经营被战争洗礼的家。她永远明白她需要的不是难过,而是勇敢地支撑下去。我们现代女性不是更需要这种坚强勇敢,面对现实的勇气吗?现代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女性要面对的压力来自各个方面:有来自传统的男尊女卑,来自社会的女性是弱者、来自家庭的束缚、来自工作的对女性的歧视。面对这些我们所能够做的就是要随时调整好心态,努力适应各种变化,勇敢地迎接来自各方面的挑战。用我们的坚强、勇敢、智慧来证明自己,我们女性也是生活的强者。我们所在企业已经在改革,改变过去那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状态,有的女职工就提心吊胆,总怕自己不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但是大多数女职工还是能够面对现实,不断学习,不断向新的目标发出挑战,不断战胜自己,为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在主角郝思嘉的身上我们还看到了一个不变的真理——有梦就去追求,明天的太阳依旧会升起,明天是新的一天。“tomorrow is an other day!”这句话给我们道出了一个真理,那便是永不言弃,也就是说永远都要有追求。说到追求,人人都有,只不过是各自的目标不同,重点不同,方法不同罢了。有的追求温饱安逸、有的追求贪图享乐、有的追求学业有成、有的追求事业辉煌,有的追求财源滚滚、有的追求家庭和睦、爱情美满…追求是我们对美好目标的积极行动和探求。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明天太阳一定会照常升起,明天又给我们带来新的希望。尽管成功可以让我们踌躇满志,失败让我们遗憾良久,但总有一点是可以肯定,只要我们不懈地追求过,就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不断地追求才使我们短暂的生命变地丰富多彩;正因为有了追求,我们才有动力,时刻准备着向理想冲刺;正是因为有了追求,才让我们的生命永远生动,生生不息;正是因为这些时刻的不满足,才让我们可以去努力,去追求。追求是我们的人生指南,追求为我们的人生导航,人生没有追求,就如同被蒙住了眼睛。主角郝思嘉的一生虽然是辛苦的,但她从来没有停止过自己的脚步,总在马不停蹄地向前,追求一个个未完成的目的。所以她常会说“tomorrow is an other day!”。我们现代企业中的女性更要有追求,追求是我们人生的向导,它可以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带领我们走出人生的困境,缩短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收获喜悦。
主角郝思嘉带给我们的第三个启示是勇于接受挑战。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不去逃避,而是想办法解决,她在不断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过程中学会了适应环境,虽然很多的问题对当时是很多男性来说都是解决不了的。众所周知,企业中的女职工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企业的"半边天"。因此我们要勇于挑战自我,不能满足于现状。一旦感到对现在的工作驾轻就熟,我们就要申请新的任务或承担新的挑战。不断为自己设定新的目标。不断学习新知识,与现在的科技保持同步。网络时代的今天需要我们用互联网知识来武装自己。还是说说我们自己的企业,每年都要竞争上岗,而且还要实行轮岗。起初很不理解,不明白领导是怎么想的,干嘛要在对工作熟悉了之后又调换呢?直到一天突然看见这样一句话“2到5年最好变换一下工作。有时横向的变动比晋升对你的事业更有利。”才明白公司领导的真正意图,真是用心良苦。加强岗位轮换工作,可以提高女职工应对改革挑战的能力。为适应企业改革和职能转换的需要,女职工应得到全方位的锻炼。多数女职工工作在单一岗位上,一干就是多年,甚至有的女工从参加工作到退休都未换过岗位,这种局面,使女职工接触面狭小、眼光狭窄、业务知识欠缺,限制了女职工的本身的发展。只有加强岗位轮换工作,使女职工得到多方面锻炼,在任何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担当重任,在众多岗位上同男同志一样并驾齐驰,在企业改革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们女职工也要拥有创业者的决心,选择挑战最大的岗位。我们要对自己能够胜任的挑战充满自信。
主角郝思嘉不顾社会上的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独自经营木材厂,不管有多么困难都不放弃,这在当时社会真的可以称之为创新。创新是进步的灵魂,是企业兴旺发达的动力。女职工既是建设者,又是受益者,我们在为企业改革发展作贡献的同时,同样也能赢得自我发展的机遇和发挥聪明才智的机会。建设创新型企业的宏伟蓝图需要广大女职工用智慧来描绘、用双手来建造。要增强女职工创新创业的意识,提高女职工创新发展的本领,我们要从实际出发,以推进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各自的岗位上开展各种创新活动。根据本身、本岗位的实际,努力提高新水平,掌握新技能,学习新知识,创造新成果。通过开展活动,激励广大女职工学习创新知识、培养创新意识、形成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
今天的职场充满了众多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样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环境中,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改变自己适应环境,把握机遇。“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个不断变化的环境才会为我们提供不竭的源动力,让我们永远充满活力。作为我们企业中的女性,要勇敢的面对各种变化,克服畏难情绪和恐惧思想以积极进取、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去对待工作、学习和生活。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学政治、学科学、学文化、学管理、学法律。超越性别自我、超越生存自我、塑造人格自我;树立与时代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自信、自强、自尊、自立的精神。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充分挖掘潜能,要有竞争意识、能力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超前意识,促使女职工更新观念,不断地加强自身学习和“充电”,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迎接挑战,成为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1
《草原》这篇课文,老舍先生笔下的草原真是美不胜收。“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句话把小丘柔美翠绿的特点写了出来,把小丘比作成一幅幅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难怪老舍先生写道:“在这样的境界里,连老牛和骏马也静立不动”。是啊,连老牛和骏马都被这草原美景深深的陶醉了,又怎能不叫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假如我是歌唱家,我要让最美的歌声回荡在辽阔的草原;假如我是摄影师,我要用最高超的技术来拍摄这如诗如画的草原;假如……
草原上风景美,草原上人们的热情更感人。“不知怎么得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还端来了最出名的手抓羊肉。鄂温克姑娘们唱的唱,跳得跳,表达着他们对汉族人民的友好和欢迎。“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一首歌曲: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怪不得老舍先生在文章最后感叹: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
今天,我们学了《草原》这篇课文,老舍先生笔下的草原真是美不胜收。“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句话把小丘柔美翠绿的特点写了出来,把小丘比作成一幅幅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难怪老舍先生写道:“在这样的境界里,连老牛和骏马也静立不动”。是啊,连老牛和骏马都被这草原美景深深的陶醉了,又怎能不叫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假如我是歌唱家,我要让最美的歌声回荡在辽阔的草原;假如我是摄影师,我要用最高超的技术来拍摄这如诗如画的草原;假如……
草原上风景美,草原上人们的热情更感人。“不知怎么得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还端来了最出名的手抓羊肉。鄂温克姑娘们唱的唱,跳得跳,表达着他们对汉族人民的友好和欢迎。“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一首歌曲: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怪不得老舍先生在文章最后感叹: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语言大师老舍先生在《草原》一文中故意将互相对立和排斥的描写巧妙地熔于一炉,使语言在简洁中见意蕴、普通中见哲理,生动而鲜明地表达复杂的思想感情。现举例分析如下:
一、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
“翠色欲流”是说翠色将流而未流;而“流入云际”,则是说翠色已经流入云间。这两者是自相矛盾吗?其实,这非但不矛盾,反而形象地显现了草原景物的逼真情态。“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分别描写了两种不同的视觉形象。前句是近镜头描写:草原绿得浓厚将滴,绿得油亮闪光,给人“欲流”的感觉。这是化静为动,突现草的色泽,草的生命,也抒发了作者无限的热爱和赞叹。后一句是远镜头描写:极目远眺,草原与长空相接,浓绿与云天照映,翠色千里,连绵不断,一直伸向云天深处。再说汽车在前进,视野中的那些“只有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小丘,一碧千里的草原,不正在悄悄地流入云天吗?
二、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
“惊叹”与“舒服”,“愿久立”与“想坐下”是互相矛盾的。其实,作者惊叹的是那从未见过的“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的大草原;舒服的是草原浩瀚、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视野开阔、心胸豁达、令人心旷神怡;“愿久立”,是因为草原景色迷人,“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静立不动”,何况是感情丰富的人;“想坐下”,是因为眼底美景沁润着心田,诱发起激情,要抒发、要表达。正是这矛盾的笔触巧妙地刻画出“我”在这种特定境界里的丰富的内心感受。
三、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声音,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
既然“看不见什么东西”,怎么还看见“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呢?其实,这是运用了一种叫“舛(chuǎn)互”的修辞手法。它对某一事物既全面肯定,又部分否定;或既全部否定,又部分肯定。看见“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是为了更真切地衬托和强调“初入草原”时的静感。这是以声写寂,以动衬静,从而突出了辽阔草原寂而不死,静中见活的生机。
文意是客观事物在作者头脑中反映的产物,是作者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研究而得到的一种认识。由于客观事物千差万别,变化多端,作者的认识就有正确与错误、深刻与肤浅的区分,这就需要认真体会,反复研究,一直“炼”到认清事物本质,写出切中肯?紫的文章来。
这方面,我们要谈到第十一册老舍的《草原》。文章记叙了作者第一次访问内蒙古草原时看到的美丽景色以及受到蒙古族同胞热烈欢迎的情景,表达了蒙古族人民对汉族人民的深厚情谊,充分体现了祖国是各族人民团结友爱的大家庭。这是本文的主题思想,亦即文意所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平等的民族政策,形成了多民族统一的大家庭。老舍通过记叙访问草原的情景,反映民族友爱的主题,提炼出这一文意,无疑是抓住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关系的真实本质,十分正确。
当然,正确的文意要有恰切的表达。老舍按照初入草原、欢迎远客、蒙古包外、蒙古包内、主客话别的顺序记述,注意突出蒙古族人民远出相迎、热情款待、亲切联欢的场面,字里行间渗透着蒙汉人民间的血肉深情。
值得研究的是作者在提炼文意的过程中,把文意浓缩成“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两句诗,寥寥十四字,蕴含着丰富深刻的思想感情,给读者留下了回味不尽的余地:
内蒙古草原空气新鲜,天空明朗,广袤无边,一碧千里,到处是翠色欲流,令人陶醉,岂不是与“天涯碧草”贴合相应了吗?诗句中的“何忍别”、“话斜阳”正是“蒙汉情深”的体现和写照,它又与上文蒙族牧民纵马奔驰,以主人的身份远出迎客,盛情款待,歌舞娱宾的描写有机勾连,桴fu鼓相应,实在恰到好处。
同时,作者引诗作结还收到了揭示题旨、深化文意的效果。“蒙汉情深”“深”在哪里?作者一行刚刚踏上草原,就从心底里油然升起热爱之情;牧民远出迎客,欢呼,握手,敬酒,唱歌,表演,双方亲如一家,融洽无间,更加显露了蒙汉间的深情厚谊。尤其是“何忍别”突现了主客双方的内心世界,两情依依,不忍分别,自然“情深”了,而“话斜阳”则展示了主客双方的动人情态,话语绵绵,难分难舍,不是“情深”会如此吗?完全可以说,引诗是对蒙汉民族间兄弟之情的凝炼概括,也是对文意的进一步拓展和强化。
另外,引诗中的“天涯碧草话斜阳”仿佛一个特写镜头:主客双方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依恋不舍地娓娓交谈,时间不停地推移,夕阳渐渐西沉,他们竟浑然不觉,这是蒙汉情深的形象映现。他们“话”什么呢?也许感谢主人热情接待,也许希望客人不久再来,也许是双方互相勉励,携手并进……这一余味不尽的特写镜头与“蒙汉情深”的全篇之旨紧相扣合,岂不是进一步深化了文意吗?
因此,炼意正确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融化、深化、强化的过程。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2
科技到底是在造福人类,还是在毁灭人类?
最近看了一本比较老的科幻小说《差分机》。这本小说比较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它虽然是一本科幻小说,但整个背景与真实的世界是一样的;除了一件事,就是现实中没有实现的差分机在小说里成功做了出来,比现实中计算机的诞生早了一百多年,这一重大突破带来科技的迅速发展,从而产生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平行世界。这样一本或然历史小说,又由于其中对各种蒸汽机械、人物关系以及对人性和思想的细致描写所营造出来的独特风格,而被极客们奉为蒸汽朋克的经典。书中比较吸引我注意的一点就是对科技高度发展究竟是为人类造福还是给人类带来毁灭这个问题的探讨,而这个问题也是长久以来人们一直在考虑的一个问题。很多年来,很多科幻作品中曾描写的事物和场景逐渐变成了现实。如果现实中真的发生了类似小说里惊人的科技进步,是否也会引出更多的人性阴暗面,在带动人类加速进步的同时也使这个世界变得加倍危险?
自工业革命以来,工厂的生产效率增长了数百倍,但这种成就却是通过把人们栓在机器上实现的。工匠们不再需要专业技能,而是变成了工厂中的一枚齿轮,被剥夺了判断力与尊严,与其精神的韵律、周围的世界失去了联系。木匠可以选择在明媚的春日去室外,伴着鸟语花香打磨木料,也可以选择在严寒的冬夜窝在家中,偎着温暖的炉火给木板刷上清漆。但是产业工人无法决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这一切取决于错综复杂、相互依赖的生产过程,而工人已经深陷其中。同样是一扇门,工厂的价格可以是木匠的千分之一,但是高昂的人力成本则是十分残忍且无法计算的。可以说高效率的工厂式生产毁掉了工人的创造力,也剥夺了他们本可以作为工匠的自豪。蒸汽朋克既崇尚工匠文艺,又盛赞技术之盛,但它谴责工厂为了追求后者而扼杀前者的生命力。所谓朋克文化就是一种叛逆文化,推翻现有的一切看不惯的事物,追求自由。而自由则是上天赋予每个人最公平的权力,不仅是人身的自由,更重要的是心灵的自由。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有时会成为一把枷锁,将人们关在一个个封闭的世界里面,有时是困住人一时的网络世界,有时是一条追逐利益的无尽跑道,但最危险的还是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自由。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科技是用来造福人类的,不是用来毁灭人类的。而他参与研究的核能并没有按照他所希望的那样被用来解决能源问题并让人类的生活变得更好,而是首先作为武器被用在了战场上,带来的也只有死亡和恐怖。二战的最后时刻,美国面临着无法负担的人员伤亡和急剧紧张的经费带来的危机,面对还在顽强抵抗日本,为了让战争立即结束,美国决定使用这种杀伤力超乎当时人们想象的武器,并且将其投在了敌对国的城市上空。虽然官方的说法是这一决定挽救了更多的生命,但仍无法改变人类使用最新科技制成更高级的武器并用在自己身上的事实。如果说人类终将会毁灭在自己手里,那么科技只会加速这个过程。工具是没有错的,甚至武器本身也是没有错的,错在使用它们的人。从进化论的角度讲,好战是人类的天性,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活下来,必须懂得与一切威胁到我们生存的敌人战斗,即使这个“敌人”是我们的同类。战争期间往往是科技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但如果一味这样下去,科技终究会被用来将人类毁灭,一切只是时间问题。曾经有一个假设,就是人类之间的战争也永远不会消失,除非出现了整个人类都要面对的新的敌人或者威胁,比如外星人。但对这种未知威胁的恐惧,也会进一步激发人们加快对科学进行研究和掌握的步伐。人类与生俱来的求知欲决定了科技必然会不断向前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研究者和使用者本身的自律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人类未来的命运与科技的关系真的是一个未知数。
与“蒸汽朋克”类似的还有一个词就是“赛博朋克”。赛博其实是指电子化、数字化以及网络的意思,所以前者是基于蒸汽时代的幻想,而后者就是针对现在网络时代的想象。在网络诞生之初,电信企业曾大胆预言互联网的崛起会令我们变得更加正常,而事实证明,这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古怪。有多少人患上了严重的网络依赖症,有的人甚至希望完全生活在网络中而不愿回到现实。这并不是网络本身的错,它只是提供了一种方便实用的工具,而使用它的人则不一定有足够强大的内心。就像有的人在现实中是一个样子,而到了网络中却完全变了一个人,一些人性的阴暗面更容易在这种环境中显露出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科幻作品中的东西变成了现实,难以想象以后的人类会变成什么样。曾有人预言人类最终会进化为机器人,因为仅从效率上考虑,把人类改造成机器人不仅能带来很多便利,更可以提高人类的能力,或者说就是“进化”。但这样的话人可能会逐步舍弃人性,并彻底沦为机器。也许相比被自己研制的武器毁掉,这才是人类最有可能的灭绝方式。
日本科幻动漫的代表作《Ghostintheshell》也是赛博朋克的经典,连《Matrix》系列都从其中获取了灵感。在作品中所描述的世界里,科技发展到了一个非常高的水平,电子脑、全身的机械义体已经非常普遍。这些大大提高人类能力的装置不光是现在人们所向往的,恰恰也正是很多科学家正研究的内容。然而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人和机器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作品里用“灵魂”来作为人和机器人的区别,“壳里的灵魂”也正是这部作品讨论的一个核心。不管外形怎么变化,不管借助什么样的科技,里面包裹的灵魂才是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而这个所谓灵魂,其实就是指人性,也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证据。
想得到什么就一定要失去相应的东西,这是世间不变的定理。科技是把双刃剑,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带走另一些东西。滚滚的车轮带动了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代价却是能源同样也在快速耗尽;医疗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的寿命普遍提高,各种有毒食品和环境污染却又在使其缩短;大量科技产品在服务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会带来同样大量的辐射、污染;电脑使人们的生活办公更加方便,却也悄悄地带走了以及许多人健康的脊椎、灵活的大脑,还有一手好字;人们在阅读电子书籍的同时也失去了阅读纸质书的乐趣;网络和电话使人们的联系更加方便,却也与近在身边的人更加疏远……然而最痛苦的还莫过于了解其危害的同时还无法离开它。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想要逃离喧闹的城市去隐居田园,然而在现代生活的诱惑下始终无法迈出脚步,最多只能先尽量减少对这些东西的依赖和使用时间,做个乐活一族。曾承载着许多人梦想,作为一个时代象征的汽车城底特律在前些天破产了,谁也无法保证网络信息时代的发源地硅谷就不会在一些年后遇到同样的事情。在底特律某处有一句用拉丁文写着的格言“我们期待美好,它将从毁灭中重生”,现在看来,不禁让人唏嘘。为了发展经济,人们需要稳定,需要信心,可是在强撑着一个个巨大招牌的同时,也应该看看阴影里正在发生的事和人心的变化。
在今年上映的《钢铁侠》系列的最后一集里,一向自诩代表人类科技最高水平的托尼在超出人类想象的外星科技面前患上了焦虑症,危机感使他一味地希望通过提高自己的科技水平并建造更加高级的钢铁盔甲来改变局面。剧中他失去了实验室,最后一套盔甲也没了能源,独自一人被抛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寄居在一个小男孩的家里。离开了盔甲的他,
自工业革命以来,工厂的生产效率增长了数百倍,但这种成就却是通过把人们栓在机器上实现的。工匠们不再需要专业技能,而是变成了工厂中的一枚齿轮。
一次认识到“人”本身的重要性,一切科技都只是工具而已,一味地依靠技术和装置,只会让人迷失自己。所以片子结尾,他毁掉了所有的钢铁盔甲,摘除了曾过度依赖的能源装置,变回了一个普通人。最后,他说了一句:“我是钢铁侠”。在前几集电影中他曾多次说过“我是钢铁侠”,那个穿着盔甲的人。然而最后他才认识到,我自己拥有无穷的创造力,可以做出任何我想的东西,而那一套套盔甲不过是我创造出来的,我的生命为什么要受到这些东西的束缚?这些由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原本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可是过度的依赖却使它们毁掉了我们的生活,甚至腐蚀了我们的心智。所以最后他说“我是钢铁侠”,那个可以创造一切的人。是我驾驭科技,而不是科技驾驭我。这也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世界里,对人性的回归。
在这样一个飞速发展的世界里,到处都充斥着浮躁的情绪。人类作为一切科技产品的创造者,却越来越被自己的发明所束缚。时代和科技的进步,就像历史的车轮一样,谁也无法阻挡。但还好人类都还有选择的权力,也许少一点惰性,少一点对科技的依赖,才是回归人性的最好方式。而只有回归了人性,科技才会摆脱毁灭者和破坏者的尴尬境地,变成给人类带来幸福和欢乐的天使。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3
打开书,就随着她轻盈流畅的叙述,走近只有她们这代人才有的成长足迹,仿佛走进另外一个世界。从幼儿园到学校,从小伙伴到同学,从友谊到爱情,在我们这代人眼里,她们这代人似乎就只有这么简单的经历,简单的人际关系,简单的故事。但在张悦然笔下,在这简单中展开的却是一个斑驳陆离的世界,铺排的是看似偏执简单、实则同样艰难的心路历程。正如小说主人公杜宛宛的作画风格:“线条总是粗而壮硕,它们带着颤抖的病态,毁坏了画面的纯净”,所以“只能画水彩画或者油画,用厚厚的颜色盖住那些心虚而彷徨的线条”,因此“画总是大块大块淤积的颜色,一副不知所云的样子”。
小说讲述了两个息息相关的女孩——杜宛宛和段小沐从小到大,由敌为友,面对友谊、爱情、生存和死亡的心路历程。通过她们和纪言、小杰子、唐晓、管道工等人的爱恨情仇,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爱,人与自然万物的和谐。故事告诉我们,由苦难到平静、由恶到善的桥梁是皈依宗教。虽然宗教不能阻止人生悲剧的发生,但却可帮助悲剧的生命平静生存,不会因过度恐惧而心智迷狂,不会因过度憎恨而施暴于人,在逆境中同样可以去寻找幸福。这样的思想尽管是有所本依,但我认为已经深深地打上了张悦然个人的印记。这是一代新人对困扰人类灵魂的基本问题艰难思索后得出的答案,这里已经基本上散尽神学的光环,闪烁着的是一种人性的光芒,是一种悲悯的人文情怀。这种情怀,成为了在这个原本是虚空和扑风的世界追求幸福生活的支撑。这种情怀,在当今这个怨怨相报、永无止息的世界,更显得宽宏大量,犹如大教堂管风琴发出的质朴浑厚的回音。
张悦然不同于那些少年作家,她所讲述的显然不仅仅是青春放纵、反叛传统,而是在成长的迷惘中,小心翼翼地梦想和求证,思索和感悟。她的小说中,没有了大多数少年作家作品中那种已经变成了时髦套路的愤世嫉俗,没有了那种贫嘴饶舌和不着边际的喧嚣浮躁,没有了那种仅仅在字面的意义上玩弄文字的小技巧——那其实还是一种学生腔调,而这一切,是与她思想的深度分不开的。她的思考,总使我感到超出了她的年龄,涉及到了人类生存的许多基本问题,而这些问题,尽管先贤圣哲也不可能给出一个标准答案,但思想的触角,只要伸展到这个层次,文学,也就贴近了本质。
张悦然耽于幻想的禀赋与忧伤的气质,使她的小说浪漫而神秘,婉约而典雅。她感官敏锐,多才多艺,在诸多领域尝试探索,并因之使自己的青春斑驳绚烂。她轻灵精巧地捕捉这个时代赋予的每一个有价值的信息符号,而后完美细致地将之整合在自己的小说中。在故事的框架上,我们可以看到西方艺术电影、港台言情小说、世界经典童话等的影响。在小说形象和场景上,我们可以看到日本动漫的清峻脱俗,简约纯粹;可以看到西方油画浓烈的色彩与雅静的光晕;时尚服饰的新潮的朴素与自由的品位;芭蕾舞优雅的造型和哥特式建筑惊悚的矗立。在小说语言上,她有流行歌曲的贴近和煽情,诗歌的意境和简洁,电影经典对白悠长的意蕴和广阔的心灵空间。这代青少年所接触的所有有关的文化形式,基本被她照单全收,成为她的庞杂的资源,然后在这共享性的资源上,经过个性禀赋的熔炉,熔铸出闪烁着个性光彩的艺术特征。
应该说,张悦然是幸运的,是勤奋的,她有了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写作才华:超凡的感觉,卓然的思维,对结构和文字的驾驭能力,而这正随着她的成长而日益枝繁叶茂。她对文学创作孜孜不倦的探索和追求,成就了这些点点滴滴的收获。读完《樱桃之远》,我就有这种感觉,而且同作者一样,不时也在品味这种收获带来的愉悦。
作者对于事物的感觉是纤细的,敏锐的,带有她那个年龄段的一种深入和执着。生活中一切事物、现象,都是引发她产生感觉产生联想的触点。不用说书中的秋千、教堂、樱桃——这是一种特有的情结,成为书中人物固有的一部分。看见的,听到的,想起的,她都可以对其进行感觉刻画和心理剖析,这也许同大多数人喜欢从阅读中进行品味思考的接受习惯并不一样。
但的确是这样,对事物的感觉,对人物心理的剖析,倾注了作者大量的心血和笔墨。在这方面,她细致描绘,悉心经营,有的甚至达到了铺张的程度。爱情和友情是需要心与心的互相感知的,穿插其间的各种猜忌和误会,纠缠与逃避,背叛与反抗,以及因爱而使人物性格发生的转变,个性的张扬凸显等都被作者一笔一笔地如雕刻刀一般削开,剥启,显示出其真实透彻的一面,无需再掩卷长思,虽然作者也事先埋下一点伏笔,设置些悬念,但在这快速阅读的时代,这一切都不足以形成阅读的障碍。而在手段上,不断变换叙述角度是最直接的方法,作品多是以杜宛宛第一人称倾诉,间或以段小沐的角度把段的心理感知表白出来,加上作者巧妙地把两位女主人公精心设置成心存感应互有你我的关系,为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提供了更广阔的叙述空间。另外,利用看纪言的日记,阅读管道工的写作也都可以更快捷地了解其心理行踪。这是张悦然敏锐的感觉,她善于利用感觉,描述和玩味感觉,在《葵花走失在1890》里是这样,在《樱桃之远》中她依然发挥着这种非同一般的感觉,收获着描绘感觉所带来的愉悦。象她这样的年轻人是善于发现和利用自己的优势的。
成长中有收获,也有因此而付出的代价。对于张悦然小说中的人物而言是这样,作者在《樱桃之远》中就为这种代价做出了很好的注脚。所以书中人物都无一例外地咀嚼着生活带来的苦涩,怀着一种无奈的忧伤,都在为成长中的无知和浅薄付出代价。忧伤是张悦然小说中挥之不去的旋律,或许这是她对生活的思考,并在小说中给予了合情合理的安排和解释,每个人的忧伤都有它的来源,这就是生活的真实,例如爱情。
爱情在本书中,都是无可奈何的,仅有爱是不够的,有一种力量,如天河一般阻隔着所谓的爱情。杜宛宛和纪言的爱情是真挚的,刻骨铭心的,她与小杰子的交易是为拯救段小沐,同时也是在拯救自己。正如她策划摔断了段小沐的右腿并因此造成自己右腿的疼痛一样。是毁灭,还是拯救,谁也说不清楚。但她却因此而失去爱情。段小沐的爱情因为八岁时小杰子那个轻浮的举动而萌发,但她的爱情却是无力的,虚幻的,正如她只能冲着小杰子的背影轻微地叫一声他的名字一样,不打算让任何人听见。但她最终以生命的代价换来的却是虚假和丑恶的爱情。爱情让唐晓从乖巧变得乖张,让纪言在误解和猜忌中做出选择,让管道工对段小沐的爱慕走向了虚无,每个人的爱情都是不幸的,是被人操纵的,好象是月下老人的恶作剧,但却也是生活的真实。
纪言在书中毋宁说是作为一条衔接人物而出现的,他以两个不同的名字出现在杜宛宛和段小沐的两个年龄阶段,即童年和青年,而且作为整个“谋杀现场”的目击者,成为赶走杜宛宛心魔和疗治段小沐创伤的一位斗士或卫士。他的出现,并因之而产生的爱情和友情,使两位女主人公都相信人与人之间需要包容,需要理解,这是张悦然的巧妙,是她张扬语言下的细致构思。
无论童年时期,还是青年阶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那片樱桃树,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这种梦想和期待,它们在梦中很近,但在现实中却遥不可及,梦想和现实之间是有距离的,或者说是有阻隔的。把握现在,驱走心魔,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或许樱桃树并不遥远。
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也是一个漫长的取舍和扬弃的过程。在《樱桃之远》里,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张悦然在其以往作品,如《残食》、《毁》等表现出的那种个性张扬,只是这种张扬逐渐回归到一种平和,一种比较成熟冷静的理性思考,对生命和爱情的思索,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思考。杜宛宛和段小沐是一对被命运捉弄的双生花,但在二人之间,冥冥之中有种宿命在遥不可及的天堂操纵着她们的生活,遥控着她们的命运。段小沐被李婆婆收养,并受基督的感染,使她有着强烈的向善心理渴求。杜宛宛受心魔的压抑和驱使,她的生活中时刻都有魔鬼,但最终她相信了爱情,也相信了上帝。是爱情和上帝的力量使两位女主人公最终走出了心魔的捆缚,走到了一起。或许把这一切都归因于宗教并不恰当,但书中的确迷漫着浓浓的宗教意识和深深的宿命观念。
读罢小说,和作者先前的小说集《葵花走失在1890》相比,我惊叹于张悦然的成长,惊叹于她的进步。这种进步不仅仅在于她的才华,她的结构设置和语言驾驭,还有她对生命和生活的解读,对于人性的思索。或许这正是作者在成长过程中的一点收获,一丝品味。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张悦然的写作道路上,还会有更多的收获,让读者和她一同去品味。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4
《平凡的世界》是我用暑假里一个月的时间内细细读完的,读前读后的感觉都各不相同,总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读他之前,我是从未读过中国发展飞速之前的那段日子的“乡村”文学的,因此对农村人,对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思想、写作笔法几乎是一点也不了解,也不太感兴趣,更别说去仔细研读这一步百万字的长篇小说,所以给我一开始他的想法和兴趣降低了许多的感觉。
《平凡的世界》因字数实在是太多,而被分为三本,每本大约页数在400左右,拿在手里倍感沉重,仿佛手里拿着的,是整个上世纪80年代奋斗青年的人生和中国的发展,给人一种庄重严肃的阅读感觉,更何况里面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与故事,是一位老人毕生的智慧结晶。
介绍剧情之前,我更宁愿先写写我自己对这本书中最喜爱的人物——孙少平。自立自强、善解人意、善于帮助别人、积极取进、敢于拼搏。用再多的词语也表达不出我对他满满的敬佩,更是敬畏之情。他生在农村,学习相当艰苦,忍饥挨冻,始终不放弃,反而更勤奋,是我们城里即使想做的人也极难的。生在优越的环境的我们,从小不愁吃穿喝,更不会忍饥挨冻,是无法亲生经历他因自家原因的痛苦与无奈,但路遥老先生精湛的描写以及动情的语言,一字一句地令我更能深深理解他的情绪。读到动情时,更是感觉身临其境,可怜他的同时也不忍可怜,毕竟作为一个有骨气的男子汉是不会希望别人给自己怜悯,面对金波如此,面对润叶也是如此,面对我们岂不更加坚持?这份坚持就是长久以来激励这一名高中毕业地农村青年度过最困苦的时刻的精神粮食,是我们远远不及的,是我们所不能完全尽力的。
《平凡的世界》的三本中,我读的最尽兴的,是第二本。如果说第一部是为故事高潮作了铺垫,那它绝对当之无愧就是最精彩的部分。第一部详细介绍了几位主要人物:孙少平、孙少安、田润叶、田晓霞、秀莲。他们的出身并非全部高贵,但都有一颗拼搏的心。少平是农民弟子,家里辛苦供他上了高中却无法再多拿其余的金钱来使他生活富裕,但他努力读书,虽然受到了初恋郝红梅的背叛,但不被打破,高中毕业后回到家乡做了一名乡村教师,并与县革委副主任田福军的女儿田晓霞建立了友情,经常书信来往,兴趣相投,在她的帮助下关注外面的世界。少平的哥哥孙少安一直在家里劳动,与村支书田福堂的女儿——县城教师田润叶青梅竹马,互有爱慕之心,却遭长辈反对,经过痛苦的煎熬后与勤劳善良秀莲结婚,而润叶也只能无奈含泪与司机李向前结了婚。唉,读到这儿时,我也不由得感叹作者为何要把笔下的人物写的拆散的拆散,分离的分离,但这也情有可原,毕竟当时农村生活混乱,家庭环境,上下级关系,自身情愫,可能都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选择,让一个人的一生度成另一个样子,命运就是如此啊!
第二部中,人物的命运更是足以让我深思感叹。孙少平青春的梦想和追求激励着他去闯荡“外面的世界”,从漂泊不定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遇到过好心人的帮助,也帮助过被恶人骚扰的小女孩,最后又成功获得煤矿工人的好机遇,又开始兢兢业业地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工作。幸运的是,爱情和事业双丰收,田晓霞成为他亲爱的女友,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上了记者,两人相约两年后再相会,浪漫无比。孙少安领导生产队实行责任制,接着在农村推广了它。头脑灵活的他又用赚的钱建窑烧砖,虽然大部分为贷款,但他依靠自己和妻子的努力,成了公社“冒尖户”。田润叶远离她不爱的丈夫到团地委工作,而李向前却酒后开车致残,感到内疚的润叶也回到了丈夫身边,开始了幸福的生活,润叶的弟弟润生,少平的同学也长大成人,在异乡与旧同学郝红梅再次相遇后对她产生爱情的情愫,两人结为夫妻。命运把人们拆散开后又硬,亦或是人为的拼在了一起,但这并不能阻止这群努力的人们刚硬的向上心,他们仍能获得精彩动人,这让我感动而又心酸的,感动在于能够面对新生活,心酸在于实在不忍想象一个高中毕业的少年在他乡的孤独。
第三步是我看过最感动而又抓狂的部分。1982年的时候孙少平到达煤矿开始了人生中重要的一个阶段,和一队家境富裕的弟子住进破烂的房屋破烂的房屋、危险的深矿,但他尽心尽力地干活,从学生成了一名优秀工人。可是事与愿违的是与少平一直密切来往的田晓霞却在抗洪采访中为抢救灾民光荣牺牲了,这令孙少平悲痛不已。读到这里,我实在很想揣摩当时路遥老人的心情,为何要棒打鸳鸯?而在这世间的同时,孙少安的砖窑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他决定贷款扩建机器制砖,请不了技师更本不懂技术,砖窑蒙受很大损失,后来在朋友和县长的帮助下再度奋起。通过几番努力,终于成了当时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当然,妻子秀莲给他的激励必定是最大的。命运常常会无情的捉弄人们,我在为少安感到欣慰的时候。却没注意到作者欢庆会事件前的特意铺垫,秀莲在自家出钱扩建的小学会上吐鲜血,确诊肺癌!这个善良朴实而又忠诚的中国模范好妻子,就在这本书上再没出现了......可能是写的丧事过多,写下来田润叶的结局倒是温暖了许多,生活幸福,生了个胖儿子。郝红梅,也就是孙少平的高中同学,在经历苦难的煎熬后也与田润终成眷属,婚事得到父母肯定......
结局的不尽人意,也实在值得大篇章,路遥用了一章来写完了主角孙少平的结局。27岁的孙少平再一次事故中为救护徒弟也受了重伤,英俊面容尽毁......伤心之余,他少时的玩伴金波之妹认清了自己的真心,羞涩地向少平表白,而孙少平为她的前途和自己的感情选择拒绝。令人感动的是,文章的最后振奋、鼓舞人心,少年面对了现实,又充满信心地回到了自己的第二个家——矿山,迎接他的新生活与挑战。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触,不管是剧情发展的虐心,还是人物内心的波折,都因为作者精湛的写法而表现得一览无余,我常常会因为一个角色的内心挣扎而焦急万分,因为一个情节发展不那么尽人意而痛惜不已,可见《平凡的世界》已经深深捉住了我的心,让我真正地喜欢上了他所讲述地故事与人物,因为它不再单纯地表达故事,而是在真实地述说当时社会的情况与一个老人呕心沥血缩写成的著作。
《平凡的世界》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对人生的认识也更加真实。“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路遥老人家在书中如此写道。是的,我们就应该去奋斗,有了目标与梦想,有了目标没有虚掷,这样才不会虚度光阴,这才是充实的人生,而书中向上拼搏的人物正是这样看待自己的人生的。孙少平高中毕业后不甘心做一辈子农民,去了一个离家乡很远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孙少安砖窑倒闭,可他不甘从此平凡,贷款重来!最后,他成功了......“人生是不可预测的。没有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就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那么曲折......”
这群自强不息的平凡人有着一般人没有的毅力和尊严,他们遇到挫折勇敢面对,他们面对挫败迎刃而解,他们非比寻常而又那么平凡,这也许就是在无形中紧紧地扣住了书名,始终在文章内贯穿的,应该就是“平凡”二字吧!
他们就映照着我们,我们也是平凡人,我们也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之中,我们也每分每秒经历着人生,他们能够成功,我们为何不能?他们也经历了痛苦,我们为何不能面对?
痛苦啊,往往是人走向成熟地最好课程。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5
从开始读《哈利波特》到现在,读的时间并不长,体会的也未必有别人丰富,但是我还是有我独到的见解。J.K.罗琳塑造了一个魔法世界、一个大恶魔,又塑造了一个英雄去拯救它,这确实有些简单甚至老套,而它们的细节生动——罗琳又为她的成名作添加了两本相关书籍:《神奇动物在哪里》和《神奇的魁地奇球》(《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并不是她编写的),但是我们发现时间让这些书没有走入每一个读者的视野,所以哈利波特的人气也就只能由电影来提高。
扯远了啊,我们再扯回来。《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简单的描述了魔法世界以及哈利到霍格沃茨的第一个年头,他被分入了格兰芬多并有了几个魔法界(不止在魔法界)最要好的朋友,魁地奇球赛的冠军奖杯和山怪入侵也证明了他的勇气,哈利在这一年第二次从伏地魔的手中逃脱,增加了在魔法界的名气(虽然名气一直增加,但到后来好像他的同学们一点也没有感觉,可能是因为欧洲的文化吧,名人走在街上没人无礼的去要签名)。有人认为哈利之所以成名在于他的运气,诚然,哈利波特在人们心中扎根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他的好运,可我认为,罗琳塑造这个人物并不是要说明他有怎样怎样好的运气,而是她想让我们拥有那种勇气、冒险精神,整个哈利波特系列都是让我们对世界充满好奇的过程,它让我们知道世界上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还有很多,我们应该去探索。
当然若是完全把《哈利波特》当作假的来读,自然也不会对世界抱有好奇。
《哈利波特与密室》比第一本厚了少许,说明罗琳在哈利身上下了更大的心思,情节、细节都会变的更多。这一年,哈利面对的危险似乎更多了,读者们领略魔法世界的魅力也更多了,哈利发现了伏地魔的魂器,并毁灭了它和守护它的蛇怪,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以及读者们)越来越多的了解到魔法世界中隐秘的事物。这本中,配角的描写比较多,而且哈利后来的女友金妮以害羞、逃避的形式出现了,除了洛哈特外,这就是最能展现哈利名气的地方了。我仅知,哈利的黑魔法防御术在这年没有长进。这一年,哈利真正的发现了自己与伏地魔的联系——蛇佬腔,和马尔福决斗时,他使用了这项技能,招来阵阵的怀疑和不满,这也正是罗琳安排的另一个信念,勇敢面对眼前的困难。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为哈利带来了唯一能体谅他的亲人——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当然也带来了他害怕的敌人,摄魂怪。随着哈利面对的危险、困难逐渐增多,哈利的心智也在成长,他变的越来越成熟,凭借他的勇敢和机智,他取得了更高的魔法能力,而且同前几本书一样,他和朋友们越来越多的了解魔法世界和十三年前哈利父母的死,哈利终于在一年之内做了不那么引人注目的事情。罗琳也许意识到了读者们对最终BOSS的不满,所以她就描写的越来越来越来越恐怖,当然,越是这样,越能体现哈利的勇敢坚强。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带来了质的飞跃,哈利的心理描写增多,他和朋友们都迎来情窦初开,随之而来的是情节增多、书的厚度增大。魔法世界迎来了三强争霸赛和魁地奇世界杯,预示着魔法世界的顶峰已经到来(开放性)。我出场啦(哈哈……),虽然有9个月和冒充老师的食死徒在一起上课,可依然没有动摇哈利的勇敢坚强,后来虽然被暗算参加三强争霸赛,可他仍然挺过去了,而挺过去之后呢?即是伏地魔的复活,哈利又一次凭借着勇气死里逃生。心理描写的增多更加吸引了我,我相信肯定有很多哈迷是由于此而加入阵营的。书是经典,电影则不然,剪掉的剧情太多,片风更加接近恐怖片,前面说道这种恐怖效应可以体现哈利的勇敢坚强,可是过分的恐怖就只能体现它的种种不真实。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达到了一个巅峰,即厚度和细节的巅峰,罗琳的手笔越来越趋于电影化,冒险、遇难的情节越来越多。哈利的五年级,心理已经不再和小孩子一样了,而他所经历的灾难也越来越多,先是魔法部的乌姆里奇到霍格沃茨教学,再是食死徒的越狱和进攻,最后是哈利教父的死亡,而且这一年哈利见识的比一般的成年巫师都要多,他承受着如此多的事物,最后还可以冷静的听邓布利多教授说教,这不就是比我们强的能力吗?不止是运气使他胜利的啊。这一年,哈利的心理和感情因素成长了很多,罗琳的手笔越来越能接近青少年的阅读需求了,而且从中还能体会出它的寓意——忍受、坚韧和对困难的承受是做人的基本。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是一种升华,终于在全世界读者的期待中揭开了所有的谜底。黑魔王伏地魔死在自己的魔咒之下,主人公哈利活了下来,与金妮结婚生子,幸福一生,罗恩和赫敏也共结连理儿女成双,在一场悲壮的战争之后,活下来的人没有理由不幸福。
尽管战争是残酷的,死亡的阴影一直笼罩着书中的每一个人,但作者却让“爱”的主题从始至终的贯穿整个故事,随处都能让人感到一阵温暖与动人。韦斯莱家族亲人间相互扶持包容的爱;罗恩和赫敏战斗中的患难与共的爱;哈利和金妮彼此理解支持的爱;卢平和唐克斯同生共死的爱……而这其中最让人感叹唏嘘的,是亦正亦邪的“混血王子”斯内普对哈利的母亲莉莉一生不变的爱,为了这份爱他忍辱负重,甚至是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很难相信这个一直让人觉得冷漠无情的男人,有着这样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深埋在心底。
死亡,其实斯内普早已注定的结局,即使他憎恨邓不利多给他这样的安排,他还是接受了。在他杀死邓不利多的那一刻,他所背负的痛苦无人能懂,而他的生命也已不再属于他自己。又或许在多年以前,在莉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时候,在他决定帮她继续保护和帮助哈利的时候,他就已为这样的死亡做好了准备。
斯内普是一个混血巫师,因为这样的身份,他的童年并不快乐,甚至可以说是悲惨的,也许正是因此而造成了他性格上的扭曲。长大后的斯内普内心世界非常复杂,深沉得一如他黑色的长袍。他总以冰冷的面具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隐藏起来,他学习大脑封闭术,封闭着自己一切思想与情感,不让任何人得以窥视。在他的一生中,他几乎没有朋友,又或许他并不需要朋友。然而,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无情,没有人能理解邓不利多对斯内普何以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任,当结局铺展开来,人们才懂得,因为邓不利多看到了斯内普灵魂深处
珍藏的那份爱。
骄傲而又自卑的斯内普啊!他将詹姆视为一生的劲敌,因为莉莉的关系,他渴望打败他。他一次又一次的成为詹姆的手下败将,却未曾屈服过。他用恨武装起自己那一份骄傲,维持着一个男人在对手面前的尊严,在那个时刻,他不能接受别人同情与怜悯,尤其当那个人是莉莉。面对着莉莉的美好,斯内普却有着深深的自卑感,他不敢像詹姆那样热烈的追求莉莉,即使当时他和莉莉是最好的朋友,即使莉莉和他一样厌恶着傲慢自大的詹姆。徘徊在极度的爱与恨之间,这样矛盾的情感纠缠了他一生,同时也成为了他生命中骄傲与自卑的一部分。
所有的故事都有结局。2007年,哈利波特七终于问世了,追逐了太久,结局临近的时候我反而不敢轻易触摸,于是直到现在才看完最后一本。哈密们的十年苦等终于得到了一个欣慰的结局,伏地魔被命中注定打败他的男孩所打败,哈利和金妮在一起,罗恩和赫敏终成眷属,尽管我们热爱的喜欢的崇拜的一些人死去了。但是,长大的我们也已经明白,不是所有正义战胜邪恶的战争都是毫无损伤的,成功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十年,我们成熟了,故事里的哈利成熟了,成熟的我们更加珍惜这个让人流泪打动人心的结局!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6
我很喜欢金庸的小说,金庸一共写了十五部小说,但很可惜在上大学以前都没有时间去好好的欣赏他们,都只是从影视作品中有所了解,更谈不上有什么进一步的思考了。记得那时真正读过的原著好像只有《笑傲江湖》的一部分,不过现在也差不多都忘了。
对于金庸的一部分小说,通过影视作品我多少有所了解,虽然它们与原著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其中的主角人物不会有很大的出入。但是对于《碧血剑》我却是一无所知,影视和原著都没看过,所以现在我选择了先将《碧血剑》好好的看一遍。
全书主要讲述了袁崇焕的幼子袁承志为给父亲报仇,刻苦的练习武功,拜华山的“神剑仙猿”穆人清为师,在华山之巅学习武艺长达十年之久。他博采武林诸家之长,又因机缘偶得武林怪杰“金蛇郎君”夏雪宜的剑学秘籍,学成身法奇诡的蛇剑之术,武艺更加精湛超群。袁承志下山之后,以一身超高的武艺征服了众多武林豪杰,调解了数起武林中的恩怨纠纷,他武艺高超但心性忠厚,至诚待人,深得武林弟兄的崇敬,被拥戴为七省盟主。当时正值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声威大振,势如破竹,袁承志为报父仇杀崇祯皇帝,带领群豪帮助闯王李自成拦劫官银、筹集军资,屡挫官军,并与入侵清兵浴血奋战的故事。
看完后,觉得故事很精彩,但却存在很多迷惑,有好多地方都看不懂。全书主要讲述袁承志,但他的个性却不突出。但是后来老师在课堂上讲到在《碧血剑》中的主角其实是袁崇焕和夏雪宜,而袁承志只能说是第三位的主角,全书主要目的是要表现袁崇焕和夏雪宜这两个没有真正出场的人物,只不过这一切都由袁承志来体现了。所以听老师这样一讲,我再细细一想,就觉得明朗多了。
作为书中的第一主角—袁崇焕,对袁承志的生活的影响是很深远的,可以说他是为他的父亲而活的。在他出生后不久,他的父亲就被杀害了,他是被他父亲手下的人拼命救下来的,这以后他就担起了为父报仇的责任。袁崇焕的手下应松等组织的山宗就是以他为中心的,以他为少主,为将来的报仇做准备。他们除了教他读书外,还负责教他习武,并将他父亲身前的事迹讲给他听,所以从小他的心里就种下了为父报仇的种子。
带这颗种子,袁承志来到了华山,随着师父穆人清学习精深武艺。十年以后,他从华山派艺成下山,他从小种下的种子也发芽长大了,他的性格在这十年也就基本上已经定型了,其后的故事情节中,他的性格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他下山后去为他的父亲报仇。但是他所经历的并不只是他一个人的江湖故事,而是一个有关江山社稷的历史演变的故事,以他为父报仇为主线发展故事,而其中很多时候却是为了体现袁崇焕这个历史人物的存在。袁崇焕是一个为了江山社稷奋不顾身、数十年生命都献身于明王朝、汉民族和中原的苍生百姓,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历史的英雄,虽然全书中袁崇焕并没有出现过,但是他的身影一直都可以从袁承志身上找到,所以袁崇焕才是真正的主角。袁承志只不过是在袁崇焕的为江山社稷而奋不顾身的故事中充当一个表达的工具。
另外,在读完小说以后,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袁承志和阿九之间那么相爱,但是他却为了青青而放弃了阿九。但是经老师这么一说我也就明白了,是夏雪宜对他的影响使他有了这样的决定。
在开始遇到青青时,青青是以男装出现在袁承志的面前的,而那时袁承志却是刚刚下山,未经世事,所以对聪明伶俐的青青很有好感,又加上青青长得很好看,即使男装也很吸引人,所以袁承志对他印象很深。后来袁承志和青青结成了兄弟。又因为后来的某些原因袁承志知道了青青的身世,也是在同一时间青青的母亲温仪死了,在这世上唯一疼爱青青的人死了,而又因为袁承志在偶然中得到了青青的父亲的遗物,也因为他的为人正直和青青对他的喜爱,所以在温仪临死前将青青托付给了袁承志。从这以后青青就和袁承志一起行走江湖,从这以后袁承志对青青担负起了责任。当时袁承志对青青的感情是什么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直到后来他认识了阿九以后他才真正明白他真正爱的是阿九(作为读者,我们从袁承志在要刺杀崇祯时,因为阿九恳求他不要杀她的父亲,所以他放弃了那个刺杀杀父仇人的绝好机会的这一做法足以看出他对阿九的爱,因为他放弃的是他一直想要达到的目的)。而他对青青的感情就像哥哥对妹妹的感情,是一种责任,而不是爱,但是他对阿九的那种感情却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爱。
但是在他的生命中出现的另一个重要人物—夏雪宜,除了在武功上面对他有很大的帮助外,在他的感情生活上也有很大的影响。
虽然夏雪宜是由温仪和何红药的回忆描述出来的,但是他鲜明的个性不得不说是小说中的一大亮点,他的感情生活更是其中的主题。夏雪宜真正爱的人是温仪,但他却辜负了爱他的何红药,毁了她的一辈子,不仅使她失去女人最珍贵的美貌,也使她一辈子活在痛苦中。当袁承志知道这一切以后,他在自己的感情方面做了很慎重的思考,袁承志知道青青爱他,同时他也明白他爱的是阿九,但是如果他选择阿九的话,他就会伤害到青青,像夏雪宜伤害何红药一样,那么青青就会像何红药一样痛苦。因为他曾经答应过青青的妈妈,会照顾青青一辈子,因为他的为人善良,所以他得对青青负责,他不能伤害青青。所以最后他放弃了阿九。
正是袁崇焕和夏雪宜这两个在个人品格、精神境界和价值指向上是完全不同的人对袁承志有这样深远的影响,所以袁承志才会有这样的生活,有这样的人生。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7
单位上随着各类新人的加入,分摊来的工作时间渐少,白天和退休人员一般闲散,偶尔会遇到周末上白班,有同事叫了去市公安局对面的警察俱乐部借书,想当年咱也是国家图书馆的常客,闲可以养文化,又可以利用上班时间,何乐不为?遂号召我们班的姐妹都轮流去借书,距离近又不需要预先存钱,告诉一个警号,签字即可,说是20天期限,又说差不多就成,不像国图超过日子认真扣钱什么的,于是高兴前往,图书室不大,像个私人藏书馆,几乎没人借书,管理人员只中午存在,基本没有什么新书,衡量后取了池莉的《水与火的缠绵》和张恨水的《现代青年》,也是为着作家名分,仿佛品牌效应,虽然这两位的代表作早看得多了。
池莉的小说依旧是和江城武汉有关的平常人的爱情生活故事,矛盾冲突不如《不谈爱情》等代表作激烈,我因为当初在汉口上的军校,所以对于女作家笔下的武汉市民故事是颇多共鸣的:关于长江的混黄、轮渡的悠长和炎热的夏季东湖的游船,关于汉正街的小商品、热干面、四季美汤包和老通城豆皮;关于龟蛇二山的幽静、巍巍的黄鹤楼和幽静的归元寺;关于脏乱的市场、拥挤的公交车和泼辣的井市女人们。眼看着人的一生也就在柴米油盐的故事中消磨掉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社会变革,给了一些喜欢折腾的人重生的机会,也打乱了很多平常人安稳的日子。人心总是静极思动,难得会激流勇退。
故事的女主角下过乡,当过工农兵学员,分配到武钢做技术员,有一些小布尔乔*情节,百般挑剔家里介绍来的门当户对们,在长江轮渡上为着一双雅致的手看上了未来的老公,不顾家庭反对结为连理。其后她通过自学外语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获得单位奖励的房子,平淡的婚姻难免令她失望,对于到南方创业的丈夫提出了分手,结尾是期望到长江上游去观看能带给她随性放松心情的男友有关江豚的研究。
《水与火的缠绵》有人看到题目以为暧昧,其实内容相当平实,无非暗示有爱情成分罢了。总的看来这是关于女人励志书的一类吧,却充满对于生活的无奈妥协。可我等平常人谁又不是在与生活的妥协中一混大半生的呢!希望不过是用来破灭的,男人也成不了女人最终的依靠,耶稣基督只有一个,还没有结过婚。可是梦想是女人的事业,任谁也拦不住,只是光怪陆离的肥皂泡破裂了,就不要再去执着曾经的霓虹样貌。
张恨水的《现代青年》,故事也很简单,先就是一个上过私塾的放牛娃喜欢到学校窗户外旁听,校长觉得他是个可造之材,劝说他的父亲一个贫穷农民让他入校读书,这个叫——————计春(一年之计在于春)的孩子,校长直接让他上了小学五年级,果然以第一名的成绩小学毕业,为了孩子的前途,老父亲索性帮人卖了半年豆腐学到手艺,然后卖了田地和房子,搬到省城租了店面做江水豆腐卖,用来供养儿子上中学,可是等到儿子再次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后再到北京求学的时候,却被花花世界晃花了眼睛,认识了有钱人家的专司享乐的女孩子,游戏在繁华世界,荒废了学业,走上了不务正业的路途。最终前来寻找儿子的老汉在失望中贫病惨死。算是个警醒世人的悲剧吧,痴心老汉一个人辛苦养育儿子,每日清晨挑江水磨豆子做豆腐,省下铜板供儿子读书成材。临终也没有见到儿子一面。
故事虽然发生在上个世纪初,可是对于百年后的中国人依然有它的参照效力,如今的农村孩子,特别是贫困乡村的孩子,在教育改革高校扩招中轻易上了所谓大学,最终耗尽父母钱财,却在大学毕业找不到高薪工作,勉强寻到饭碗也不稳定,分一半钱租房子住下,好容易找个女朋友,却被丈母娘要求必须要在城里买到房子才可以结婚。每天晚上收音机的田园晚风节目,很多这类求助电话,田园老师不客气的指出——————女孩子没有能找到有房子的男朋友的条件就不要必须有房子!
所谓爱是向下传递的,人难免总希望孩子可以出人头地,农村希望进城,城里巴望出国,可是结果呢?倾囊而出的结果真能够如愿以偿么?游戏有规则,还要运气好!
很感动父子二人在农村相依为命时候的情节,早上吃剩饭,中午儿子放学后做饭,晚上爸爸收工后做饭。有块炸油剩的肥肉渣子,父子二人也你推我让的。早上剩饭少,儿子怕父亲没睡足,悄悄起来做饭,父亲怕儿子上学吃饭没营养,一早摸黑摘茄子,到瓜架子上摘瓜,炒茄丝给儿子加餐。爷俩的所有对话也平实可亲,父慈子孝,特别是一无所有的老汉,舔犊之情溢于言表。
写的是发生在江苏的故事,老汉开豆腐店之后,每天磨豆子,煮豆浆,包小豆腐块,基本都是我小时候在云南所见的豆腐店的做为,包这样方寸大小豆腐块,十分磨人,一个个用纱布包好,再用板子石头压,最后再一块块打开纱布,当时用来做豆腐乳的就是这样的豆腐块。湖南就没有这样磨人的玩意。当初我还没上学,每周日早晨都去买豆腐脑做一家人的早点,也是一个老爷爷,一边给我们卖豆腐脑,一边包小豆腐同时拆除一些压好的上面的纱布。基本上没有闲着休息的时候,默默无语却透出威严,影响到大家都很严肃了,年幼的我对他有几分畏惧的感觉。
张恨水小说打动人的永远是这些平常的细节,《啼笑因缘》是很小时候在家里书架上看过的,年纪太小感受不深,再看依然很多茫然。后来工作不久,哥哥出差路过北京给我留下《魍魉世界》上下集,觉得非常好,被排长借走忘记归还,再见到赶紧买下,如今又不知所终。《金粉世家》等多半大同小异,《夜深沉》被M借走,自然不会归还。看来书还是不借的好!本来是好心分享,可是也许那些人根本无法感受到!仁者见仁,表面上彼此差别不大,可对于一本书的感受却谬以千里。发现我越来越挑剔计较,甚至于给人读一段精彩文字,如果别人无动于衷,就能否决了朋友资格。无法强求别人喜欢文学,亦无法强求自己接纳不喜欢文字的人。
记得一个名人记述:他母亲曾是张恨水的粉丝,基本上每一本新书都要在第一时间细细阅读。那时气氛没有现在的浮躁,如今不知还有多少母亲肯细读张的小说以悦身心?现代的母亲们培养的是现代青年。只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罢了。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8
记得写读后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在学校时总是很排斥老师布置的各种读后感,自认为既然已经看完,那么看完就好了,何必再去纠结总要去思考点什么,而现在看来这样一个重新梳理的过程是弥足珍贵的,再美的事物,不用心的去看,去感觉,去思索,也总归少了其背后隐藏得更深的意义,失之交臂,甚为可惜。
《摆渡人》是近几年唯一一本让我一气呵成看完的小说,情节谈不上多么的跌宕起伏,但书中15岁女主角迪伦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神经,而当我真的把它看完之时,我又开始茫茫然,这难道仅仅是一本单纯的爱情故事么?
15岁的迪伦,情窦未开,她平凡,甚至是不起眼的,唯一的特别也许就在她的父母离异,与母亲生活,自五岁后便没有了对父亲的记忆,母亲挑剔,敏感,迪伦的朋友也更是少得可怜,她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
生命的转折点,发生在她奔赴父亲所在之地的列车发生了事故,当然那时的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直到遇到他的摆渡人崔斯坦,她才确认了这个事实,迪伦知道这一真相的反应让崔斯坦非常诧异,这个15岁的女孩竟然是异常平静的。
崔斯坦带着迪伦穿过荒原,沿路遇到了强大的形色各异的魔鬼,试图将迪伦卷走,拉她下水,何况崔斯坦说越是纯净的灵魂便越是让魔鬼们垂涎三尺。这些魔鬼是否也象征我们内在的心魔呢?在通往彼岸的路上,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考验与障碍,引诱着你,稍有动摇,你便会迷失方向,甚至如在荒原行走的众多存在,永远的遗失了自己的灵魂。
这时候就也更突显了摆渡人的重要性,引领你,帮助你,崔斯坦一路护佑着迪伦,在困难艰险中,彼此相依,两个人也渐渐的产生了情愫,在崔斯坦无尽的生命里,他孤独了太久,而迪伦的纯净无瑕,单纯勇敢,那份全然的信任,甚至想要去保护他等等,都让崔斯坦有了一份人性的感觉,这也让他受到了魔鬼的伤害,有想要保护的人之时,便也有了弱点,可当这爱足够的强大,无论遭遇什么,都知道,对方在等着自己,这样的信念,支撑着他们不断地穿越。
当他们终于抵达彼端的大门处,崔斯坦却不能一同前往,因为崔斯坦的命运,他的使命便是永远在荒原上接引一个个灵魂,保护他们前往彼端,这是崔斯坦的命运,这是无法改变的,但迪伦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分离,崔斯坦为了不让迪伦再受到伤害便骗了迪伦,让迪伦先跨过大门,然而自那一刻,崔斯坦便不见了。
迪伦为了能够与崔斯坦在一起,决定返回荒原,这是一场大冒险,没有摆渡人的保护,她很有可能在荒原里被魔鬼带走,然而此刻,她义无反顾,如果在这安逸的彼端,没有了自己挚爱的崔斯坦,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此刻的迪伦,迎来了她真正的成熟,她不再是那个畏畏缩缩的小女孩,她成为了愿意为爱冲破所有障碍,勇于承担,勇于面对,即使没有任何的保护,都坚信她可以的勇敢的人,为爱,义无反顾!若我们对待爱亦能如此,不是只有在热恋之时,当幻觉消散,当你触碰到真实,凡俗的生活,枯燥的年日,对方大大小小的缺点,你无法忍受的嗜好,甚至是你无法宽恕的错误等等,在这些时分,你还能像当初一样,为爱,义无反顾么? 爱,不是要试试看,爱,是百分百的承诺,百分半的信任,百分百的义无反顾。若你始终在一段段关系中被伤害,那么也问问自己,我真的对爱百分百了么?还是,我还沉迷于情爱的游戏,享受在自己导演的一幕幕撕心裂肺的剧集里?
如《摆渡人》的封面置顶的一句话“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也正如崔斯坦所说,我所有的样貌都是按照你想要我是的样子存在,甚至是那难以穿越的荒原,所有的设计,气候也都取决于你的状态。
当我们真的接受了我们的摆渡人不管是谁,其实都是我们心境的投射,都是因为我们的需要而存在,你还会不停的去抱怨对方不够好,不够爱你,不够懂你么?既然他就是自己,那么那个所谓的灵魂伴侣,真的就那么难以寻找,难以相处么?你需要的只是一份承诺,一份对爱百分百的承诺,你灵魂的摆渡人,一直在等着你的出现,唯有当幻觉死去,当那份你认为对方是对方,你是你,这份分离的幻觉死去,你便会遇到你的摆渡人。
最终,崔斯坦和迪伦穿越了荒原,回到了迪伦死前的世界,这对崔斯坦来说是一种奇迹,在漫长无尽的时日里,他以为他永远只能活在这命定的角色里,然而迪伦带领他,打破了囚禁,改写了命运,也在这一刻,迪伦成为了崔斯坦的摆渡人!
他们终于可以相守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永不分离。
此端或彼端之间的荒原,其实是一份促使迪伦与崔斯坦共同觉醒的旅程,这份看似的死去,又是一种重生,当迪伦再次醒来,她的身边有了崔斯坦,她灵魂的摆渡人,这也是一段赢回自己的旅程,不管改写自己命运的路途中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容易被魔鬼带走,她和崔斯坦都胜利了,这看起来很难,做起来更难,但其实又是那么的容易。
秘诀就是:“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那么究竟谁是你的摆渡人?与其还在选择的荒原里徘徊,不如先给出百分百的承诺吧!
书的最后,迪伦对崔斯坦说:“原来你在这里。”崔斯坦回应道:“我在这里。”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9
“油麻地小学是一色的草房子。十几幢草房子,它们分别用作教室、办公室仓库什么的。在这些草房子的前后总有一些安排,或一丛两丛竹子,或三株两株蔷薇,或一片花开得五颜六色的美人蕉,或干脆就是一小片夹杂着小花的草丛。……油麻地小学的草房子,那上面的草又用得很考究,很铺张,比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家的选草都严格,房顶很厚。因此油麻地小学的草房子里,冬天是温暖的,夏天却又是凉爽的。这一幢幢房子,在乡野纯净的天空下,透出一派古朴来。而当太阳凌空而照时,那房顶上金泽闪闪,又显出一派华贵”
“每天早晨,孩子们就会从四面八方,唱着跳着,高高兴兴地来上学。高高的旗杆上,一面鲜艳的红旗,总是在太阳刚照亮这块土地的时候升起来,然后迎风飘扬,造出一番迷人的风采。”
“冰封的大河,早已溶化成一河欢乐的流水,在阳光下飘着淡淡的雾气。河水流淌得稍稍有点急,将岸边的芦苇轻轻压倒了,几只黄雀就像音符一样,在芦杆上颤悠。”
一个带点浪漫,带点伤感,带点温情的故事,让你找到一份乡野的纯净,一份少年的追忆,那就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部少年长篇小说。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小说通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秃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秃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是学生“戏弄”的对象。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秃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秃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秃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
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
一个是身有残疾的“秃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发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场。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芜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草房子》作者曹文轩1954年出生于江苏盐城农村,在此生活了20年。1974年入北京大学中文系读书,后留校任教,现在是北京大学教授。他小时候生活在苏北一个很穷很穷的农村,“到底有多穷很难用语言来形容”。不过,“穷虽然穷,但那段时光还是过得很有意思,很愉快的。”到底有多愉快,你读了《草房子》自然就知道了。他回忆道,身在那样的贫困中,最大的希望就是回家能有一碗干饭、一碗红烧肉吃。可当他离开了那里,却发现“原来过去的一切一切都是那么宝贵,原来那里的每一粒沙尘,每一个场景,每一个人物都是可以进入到文学世界里去的”。
《草房子》通过一个少年的眼光来看待世界,展现60年代纯朴的风土人情,同时透出一种淡淡的忧愁。从某种角度说有点类似《阳光灿烂的日子》,都是童年的回忆。不同的是《草房子》的主角年纪更小,在他眼中的世界当然更单纯也更美丽——虽然他见到的都是不幸。
《草房子》透视的永恒的童年关怀,是生活之爱、人类之爱的化身,是人生情怀与理想情怀的化身。这种化合恰恰若那轮金色的天体—太阳一样,既照临又切肤,既吹拂又动心,面对人生的阴影,我们的焦虑中也渗进了向光向暖的祈望,它感动的是今天的孩子,也会感动今天的成人,并将这份感动延续下去。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20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21
初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傲慢与偏见》,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两个毫无关系的词语又怎么和这部情节曲折故事跌宕的长篇巨著紧紧相连。
两种不同的态度,这是两位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对彼此不同的看法。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还处于保守和闭塞的状态下。而出身于乡绅家庭的女主角便和偶然来到乡下居住的达西相遇了。达西是一名仪表堂堂的小伙子,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对他献殷勤。但是他很傲慢,认为她们都不配。而美丽的女主角伊丽莎白十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家伙,对达西很有偏见。
这是故事的开始,然而,美丽的爱情就发生在这两个年轻人之间。达西渐渐对伊丽莎白的可爱举止感兴趣,而伊丽莎白也对达西的偏见渐渐消失。尽管经历了许多曲折,最后的牵手却为整个故事画上的美满的句号。
我最欣赏的人物就是伊丽莎白。她是一个理智、幽默、俏皮的姑娘。理智聪明的女人不多见,但是理智的可爱的女人更不多见。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威克汉姆的颠倒黑白更让她对达西厌恶,所以,她果断地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外表英俊,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正如书中曾言,干什么都行,但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而伊丽莎白心中的婚姻便是一定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这也并不意味着她就完全不考虑彼此身份地位和财富方面的问题,不考虑这些的婚姻无疑使愚蠢的。理智的选择和决定,婚姻有了物质的基础,如果没有爱情的修饰,也不会完美,彼此都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上,是聪慧的决定。
后来,伊丽莎白通过达西的留信才明白一切都是误会,达西才是受害者。威克汉姆说的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完信后十分后悔,她为自己的愚蠢自责,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在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着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里,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对他的偏见消除了,逐渐转化为真诚的爱。
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本来就要承受世俗的偏见。达西的姨母嘉苔琳曾出言讽刺她,随即伊丽莎白聪慧的反驳回去。她说,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实不近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这是属于伊丽莎白的睿智和犀利,我想正因为这一点,达西最后不再傲慢而是完全的尊重她。
而对于达西,他开始傲慢的态度确实让人不舒服。但是他虽然骄傲,是因为他本身的优秀。门第好,很富有,他有骄傲的资本,有权利骄傲。阅读了全书,我甚至觉得达西的傲慢是可爱的。书中曼丽曾言,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容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做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的傲慢中有更多地自信和不善解释,让人多少有些放大化的曲解。伊丽莎白说,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而有些人的骄傲很低调,一般不会有人会触犯,有些人却会因为自己本身的因素,成为受人关注的焦点。就如达西,他身世好,人们都很想接近他关注他,他的骄傲便成了很高调的事,也逐渐扩大化成为人们口中的傲慢。
一个人不能被全盘否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达西也有善良、大度的一面。对于破坏了其妹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威克汉姆,他没有大肆宣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对伊丽莎白,虽然开始有点傲慢,但是后来他渐渐学会了尊重她爱护她,在遭到拒婚之后仍然放下自己的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真的打到我了。伊丽莎白应该感到幸福,这么完美的爱人,一定可以与他厮守一生。
威克汉姆,不得不说,一个很好的讽刺性配角。作者以生动形象的笔触将这个角色演绎的如此真实。他做了很多让人不耻的事情,却仍旧和原来一样举止风雅,笑容可掬,谈吐安详。他已经超出了为人的基本的度,却还淡定自若的走着自己的路。他虽然有着俊美的外表,但是内里却有着一颗世俗的心,他只是一个长得出众的人而已。我理解的他的所作所为,却不接受。他的选择是当时社会的一以典型代表。在那时,有谁会宣扬婚姻必须有爱情呢?即使在现在,结婚大多数也只是在一个合适的时间遇到一个适合的人而已。
同样,夏洛蒂,一个对事物很有见解的人,却也选择了金钱婚姻。她选择了柯林斯,一个三天之内先后向两个女人求婚的男人。她看重的是他的社会关系和身份地位,追求的是物质方面的享受。她一定不会懂得真正的幸福的含义和感觉。
爱情是什么?我不懂,却向往。婚姻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它却一定是爱情的升华。
奥斯汀以细腻的笔触写下了这本书,宣扬了对婚姻爱情的自由追求以及反对金钱婚姻的思想,让我感慨良多。
爱情是最美丽的感情,它让两个人在一起,而婚姻是最美满的结局,它让两个人一起相伴一生。追求自由的爱情,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22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纯美长篇小说《草房子》,它里面的内容深深的打动了我,我的心里有种什么感受,是用词语形容不出来的。我觉得这是一种收获,一种震撼,一种温暖,是那种美的震撼,那种美的收获,那种美的温暖。那是一种来自心灵的美,一种流泻的美,一种纯净又说不出的美。我真佩服曹文轩叔叔,他的写作太好了,用优美的文笔,为我们描绘出了美丽的油麻地以及比油麻地更美丽的人们。
合上那本砖头大的书,书里的内容仍让我回味无穷。我可以想象出,这是多么美的江南地方,有着金色的草房子,清澈见底的小河,一群可爱善良的人们,谱写着油麻地的绚烂光彩。这本书写的是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从一年级一直到六年级之间发生的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里面每一章都讲述一个善良的人物,也讲述着一个催人泪下的感人的故事。我每读完一个故事,心里就被深深的震撼着,会感受到一种震撼人心而强大的力量。这每一个故事,都让我体会到了善良、坚强、勇敢等的品质。
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有很多:有可爱的桑桑、文静的纸月、自尊心强的陆鹤(秃鹤)、倔强的细马、帅气的蒋一轮老师、坚强的杜小康……这些人物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也都有自己的风景。书中的每一个人物我都很喜欢,他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留在我脑海深处,最让我感动的,并唤醒我心灵的人物是秦大奶奶。
油麻地小学的地其实是秦大奶奶和她的丈夫秦大几十年辛勤劳作、省吃俭用才买来的。为了这块地,他们甚至忘记了欲望:穿新袄遮风寒的欲望;吃一片西瓜解除暑渴的欲望;将自己放在床上消解疲倦的欲望。几十年含辛茹苦终于换来这片地,可是他们还没有等到丰收的季节,这块地就不再属于他们了。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再加上丈夫秦大的去世,我忽然觉得秦大奶奶十分可怜。秦大奶奶因为大家拆了她的房子而耿耿于怀,为了报复学校经常把鸡、鸭、鹅赶进学校的校园里把学校弄得鸡犬不宁,造成学校一片混乱,要么,会对孩子们大吵大闹,还会拿拐杖做出一副凶悍的样子,惹了不少的麻烦。在平时,她对别人的态度也不是很好,为此,有很多人都叫秦大奶奶为“可恶的老太婆”、渐渐的,秦大奶奶似乎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应该为了一块地而和别人闹不过去,所以,她主动帮助学校保护艾地,并不求回报,她还奋不顾身的救过落水的孩子乔乔,大家也都不再叫她“可恶的老太婆”了,而也慢慢的接受她、感激她。
但是,后来秦大奶奶为了捞一只南瓜,而掉到了水中被淹死了。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了。我沾着眼泪,继续看下去。之后,油麻地的人把秦大奶奶安葬在了有艾的好地。秦大奶奶走了,没有后悔,奶奶就这么走了。她用她独特的方式,诠释了爱的含义,爱,是一份美好回忆,是一份自私,更是一份不舍…… 这时,我的眼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读完秦大奶奶这个故事,我深深的被感动着,为什么秦大奶奶之后发现了自己的错误,而且去救落水孩子,捞一只南瓜被淹死?我觉得应该是秦大奶奶是被油麻地人们善良的心而感动了吧?也正因为秦大奶奶有一颗善良的心,所以人们才会慢慢接受她。
也许善良是一种力量,这是读完秦大奶奶故事之后我对善良的理解。善良是春天的花朵,夏天的清风,秋天的果实,冬日的暖阳,都时刻温暖着我们。它也许是一缕阳光,照射出灿烂的光芒;它也许是春风,给我们带来凉意。善良的美,是多么迷人!也许善良的内心可以打动人;善良可以容纳等待;善良是平静的生活,它如茶淡雅温馨,它是心情的绽放,是给自己的心采摘一片美丽的彩云;善良是阳光,让人幸福、让人温暖,善良是爱,给我们一片美好。
在书中,我最感动的不仅是秦大奶奶,还有其中的人物杜小康,更多的是钦佩,因为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
杜小康家是油麻地的首富,他不仅过着富裕、舒适的生活,而且成绩优异。因此,大家都很羡慕他。唉,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啊!在一天早上,当他爸爸乘船遇到意外,从此他家破产了。他爸爸也因而病倒了,杜小康成了家中唯一的顶梁柱,现在他家山穷水尽了,也不能读书了,所以他只好无奈地退学了,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了。 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说到杜小康的坚强,我特别佩服。他经过家里的困难的事情后,没有退缩,反而变得有点早熟、坚强。这是我身上没有的品质,我需要向他学习。拿我来说吧,我很脆弱,一点也不勇敢,遇到困难就知道退缩,不学会坚强,从他身上,我知道了我们应该要坚强面对生活中的风雨。
就如我经历的一次,那一次,我满怀希望地去竞选中队长,最后,我却落选了。这一小小的失败在我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也让我有一段时间提不起精神。可换个角度想想,我并不是十全十美啊,同学们不选我,定是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我必须再接再厉,争取做得更好才是啊!
是的,在生活中,我们有许多强大的力量,快乐、善良、勇敢、坚强……这是读完《草房子》我最深的体会。我认为,一个人若是拥有自己最强大的力量,那他就是幸福的。强大的力量,我在《草房子》里,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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