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走马》有感范文
因为深爱,所以偏执 ——题记
第一次看见“席慕容”这个名字,便无缘由地喜欢上了这个名字。三个普通的汉字组合起来却有别样的魅力。念时只觉口齿生香,似乎无需与她的文字相逢,单单就是名字,就有一股浓浓的诗意扑面而来。第一次觉得,汉字竟是这样妙不可言。
读《走马》是让人震撼的,明明同样是文字,在席慕容的糅合下,文字的背后沉淀了一种朦朦胧胧,却是烙印在灵魂深处的乡愁。而在这样一股力量下,文字只是媒介。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亮的笛/总在没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确实模糊的惆怅/仿佛雾里挥手告别/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歌的旋律,诗的情感,却让我不由地想起“乡愁,这支永远也唱不尽的悲歌”。
萧乾的好友定居美国数年,拥有被许多美国人所神往的别墅。但她却依然像个孩子一样渴望着故乡一枚小小的枣核。老舍到过巴黎,住过伦敦,领略过繁华的都市,体会浪漫的国度,但依然念念不忘的终究是北京。那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早已印在心上。这份情,既使执念,也是此生不改的深爱。故加利福尼亚州再明媚的阳光,也抵不上老北京四合院中午后的半缕光。
因为爱着,所以特别珍惜对故乡、对儿时的回忆。故乡在心中,也是那般美好神圣而不可侵犯。席慕容身为蒙古族贵族后裔,却鲜有蒙古族的记忆。她只记得,儿时逃难颠沛流离,从此阔别家乡数十载。她的乡愁是根的浮萍,她更不知道应当愁些什么,所以,她的乡愁更多的是无奈、无助甚至也有三分委屈和迷茫。
故乡是每个人心中最脆弱的琴弦,不轻易拨动只因未曾远离。一旦离开故土,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漂泊,乡愁总是密密地织上心头。因为深深爱着,所以故乡的一切总是最好的,最适合自己的。
我也曾离开过故乡,但这仅仅是半个月不到的工夫,也酿不出什么思乡之情。在这一旅途中,却总觉得那些奇景陌生而遥远,远远地确实赞叹不已,但终究有着几分疏离,不知家乡的草木来得亲切温暖。或许,这也是一种对家乡的偏执吧。
至此,我才隐隐地感受到许多文人骚客久唱不息的“乡愁”,可惜少年仍不知愁滋味,也只能通过诗文对别人的人生窥视,以求知得一二。
然而,“思乡”确实是恒久不断的歌,因为那是根,是魂,是我们的心最深的执念。不然,又岂会言“月明是故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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