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高兴》有感
近来看了贾平凹的长篇小说《高兴》,令人回味无穷。“在肮脏的地方干净地活着”,这是贾平凹在作品《高兴》中所要表达的意思。
当然,贾平凹要表达的不仅于此。他的作品是厚重的,《高兴》也是如此。有评论说,贾平凹以其一贯的慈悲连绵,一贯的继往开来,一贯的淡定笔致打开了一幅令人僚乱或战栗的城市生活画卷,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密布着冲突、错位、荒谬、伤痛、病象重重而又情切至深的当代故事。
《高兴》之厚就是借刘高兴拾破烂之一段人生来体现的。读《高兴》,在对现实社会、人生百态进行思考、感慨中,无不敬佩刘高兴这个人物。刘高兴只不过是个拾破烂的,无钱无权无势,敬佩他是敬佩他对生活的`态度与人之善良厚道的本性。在生活如此困难之,乐观以对,高兴生活,真正诠释了人生与生活,给人启迪,让人深思。
贾平凹是以生活中的刘高兴为原型进行创作的。生活中的刘高兴就是一个乐天派,坦然、幽默、智慧。生活中的刘高兴也是捡破烂的,他总是“嘎嘎地笑”。过年时,他为自己写了一副幽默的对联:“张开口除了吃喝还要笑,一闲眼都在黑里就睡美”。一副大智若愚之入出之态。刘高兴与贾平凹是乡党,比较熟。刘高兴说,“我在学校的功课比平凹好,可一样是瓷砖,命运把他那块瓷砖贴在了灶台上,我这块瓷砖贴在了厕所上!”贾平凹写刘高兴,刘高兴也写贾平凹,把小时候的事儿写了三万字。贾平凹在与刘高兴闲谝时说:“刘高兴,如果三十多年前你上了大学留在西安,你绝对是比我好几倍的作家。如果我去当兵回到农村,我现在即使也进城拾破烂,我拾不过你,也不会有你这样的快活和幽默。”贾平凹《秦腔》中书祯的原型就是刘高兴。
贾平凹以老到的笔力把刘高兴刻画得非常鲜活。刘高兴,清风镇里的一个光棍汉,一个卖(mai)肾的人,一个拾破烂的人,却是个快乐的光棍汉,“痛并快乐着”。刘高兴把肾卖给了西安,总觉“肾在西安呼唤我”,心灵感应使他有了浓浓的西安情结。他带五富出走清风镇到西安拾破烂,俨然就是西安城里人。当发现寻找的韦达不是买他肾的老板后,仍对西安有一种莫明其妙的爱。尽管住在人居环境极差的城乡结合部池头村一个尚未盖好的、四通透风的房子里,且交着房租,刘高兴却很安居。每天走街串巷,只有一二十元的进项,却很满足,常常吃着豆腐乳、吹着箫。安于清贫。
多好的《高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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