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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读后感
《大般涅槃经经》是释尊将入灭前所说的一部经。“涅槃”之原意是“消灭烦恼火焰,达到觉 悟状态”。事实上,释尊自三十五岁成道后,就已经“入涅槃”;然而,尚以肉体之身存在,故烦恼不可能完全消除。即是说,释尊之入灭,以他当时“完全寂灭烦恼之焰,达至极端之平静状态”方称为“大般涅槃”。
《大般涅槃经》是大乘佛教的根本 经典之一。是大乘五大部经的涅槃部之首。此经针对小乘佛教的消极涅槃观,提出了法身常住,永恒存在的观念。针对大乘佛教的三乘五姓说,指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由于此经是佛陀涅槃前所说的最后一部经,被认为是佛陀最后最高的'教说,是大乘佛教的极谈。“涅槃”指不生不灭的清净境界,而“大般涅槃”是指烦恼完全消除,极端平静的状态。《大般涅槃经》就是对佛陀的涅槃思想的诠释。此经传入中国后,对宋明理学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此经之缘起,是 佛陀将要涅槃,众弟子为之哀痛,这时纯陀疑惑佛陀为何不能久住世间,并就此问题向佛陀提问,佛陀则以世间众生都要死亡来回答,并为众弟子开示涅槃的真正意义,于是形成此经。
此经的中心是针对灰身灭智的小乘佛教涅槃说和大乘佛教的三乘五姓说提出了“涅槃不灭,佛有真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即法身常住不灭、众生皆有佛性的教义。强调了佛身是常乐清净的,并不会消失。而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即使是一禅提和声闻、辟支都能成就大觉。此外,《大般涅槃经》还广说了与涅槃有关的一切菩萨法义。
在《大般涅槃经 》中,佛陀用六味比喻了本经和大乘佛教的法义。经文云:云何六味?说苦醋味、无常咸味、无我苦味、乐如甜味、我如辛味、常如淡味。说苦醋味,喻人生是痛苦的;无常咸味,喻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生灭变化的;无我苦味,喻世间没有真实存在的我;乐如甜味,喻人生的欢乐;我如辛味,喻世间有我的存在;常如淡味,喻世间一切事物是永恒不变的。经文里提出了佛子不能食肉。经文云:“从今日始不听声闻弟子食肉。”其实,原始佛教中,是可以吃肉的。可以食用而不犯戒的叫三净肉;不可食用的叫十不净肉。经文中提出了七灭诤法。此法是裁断僧尼犯戒而设的七种方法。如果比丘或比丘尼犯有言诤、觅诤、犯诤、事诤这四种罪过,就应当以七种毗尼法灭除。经文中也提出了十善法。十善法是佛教对世间善行的总称。主要分为身、口、意三类。身体的行为: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语言的行为:不妄语、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心理的行为: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经文中提出了“灯灭已无有方所”。在佛门中,灯是供养诸尊的资具,通常供奉于佛前。由于灯具有照破黑暗、带来光明的特性,所以常被用来象征佛、菩萨的智慧,可以破除众生的无明烦恼。点亮众生的内心光明。在此经中,佛陀以灯为喻,诠释了佛陀常在的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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