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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时间:2022-07-27 09:24:1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精选32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冯骥才作品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

  手捧《少年台湾》,在一字一句中行走。在我看来,这是一本他出版诸多书籍中,读者认为极其浅显的书。但是和那些作品比较起来,这一本应该是作家相对珍惜的书。因这是年少时的记忆;其中有声音、气味、形状、色彩、光影。这些在作家的笔下是那样真实具体又饱满,还杂糅这位少年内心的成长过程。作家用美学的眼光来描述它。内心的记忆碰触少年的情怀,才形成一篇篇以“少年”为主的台湾印象和发生时代里的故事,是一本作家投入情感较深的作品。

  行文也自由。对于书中括号的部分,说来阅读上有些不习惯,说连贯,也连贯,说不连贯,也不连贯。随着慢慢的阅读,也算习惯了作家的这种表达方式。我呢,把括号置之度外,一气呵成去读。因括号一般都是表示注释说明,蒋勋先生的则不然,用他自己的解释是“跳出来时,也许是另外一个人在看这件事,也许是我自己的分裂,或者说是这里面的某一种断裂。”说是大胆“玩了”这个部分。在阅读与写作上,这一点我还是蛮欣赏的,人能不受约束,由心去表达,在最自然中酣畅写感受与体会,是一种真我的表达吧!

  因听过《中国美术史》,再读这本书,就发现他的所说所写,均含美学特点。除去一些叙述故事的部分,在描写台湾的各个走过的地方,都含有这样的美学化散文、诗歌特点。没有故事情节描写的台湾地域文化,那是少年心里对故乡的理解,甚是觉得这样的一篇篇行文,更适合朗诵。在顿挫时,你更能体会美感在。而那美感也会渗透你的心里。如作家自己所言“这不是一本阅读的书,这本书合起来,就可以背起背包,准备出发了!你,当然就是书中的少年。”你也会体会到作家嗅觉记忆中的故乡,也体会一下这位孤独者跟自己对话的妙趣。这不是父亲的故乡福建,这不是母亲的故乡西安,这是少年的故乡,就是他笔下的台湾,也是他少年时的全部记忆。

  这本书,写作跨度上也很大。从开始写,到政党轮替之后停笔,时隔六年之久。那六年的沮丧,再回来“以岛屿的方式看它,那种信仰才是比较具体的。”这是一种蜕变,从中间走了出来,再回到个人身上,再次背起行囊快乐行走。你会在“万善同归”中懂得作家“少年台湾”的意义了!那“万善同归坟”,那曾经无主的孤魂牵动着作家,有伤怀之感,也有悼念亡灵之叹,更有自己的一份情怀在里面!“少年龙桐、少年八里、少年丰山、少年龙坑……”这些都是作者背包行走过的一个个安静的小镇和村落,了解那些在岛屿上不善谈政治的一些人,以及陪伴自己的成长地方。

  少年流浪的旅行,那是历史思绪里的记忆。十年的心血,今天蒋勋先生头以花白,但那年少时光里走过的痕迹,依旧如昨,依旧如今。虽然写的是过去,但是也迎合了此时的心境。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

  前几日,我从一位朋友处借得《冯骥才散文》一书,挑灯夜读,感慨良多。以前,我只读过冯先生的《珍珠鸟》,看过改编自冯先生《神鞭》、《三寸金莲》小说的电影及连环画,却还是第一次如此详尽地领略先生在散文上的造诣。冯先生不但是当代的文学大家,且在绘画方面也是博大精深的。虽然我没有机会欣赏到先生的文人画,但在这些散文中,我却能时时刻刻感受到文中有画。先生说:“画中的线全是一种心迹,因为,唯有线条才是直抒心意的。”那么,他的文字应如同他画中的线条了,千姿百态,饱含充沛的情感。阅读先生的文章,又似乎不仅仅只有画,还有先生对音乐,对收藏,对民间文艺等诸多艺术、文化的深刻见解和描述。也许正是先生对各类艺术的糅合、融汇,才成为一代大家的吧。

  有人说散文是心文,是一个人的心灵轨迹,一个人人生的真实写照。看了先生的散文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先生娓娓而谈,童年旧事、人情世故尽在其中;有时在匆匆一瞥的懵懂青春里幽幽地惆怅;有时在那场毁灭美、扫荡真诚的运动中反思、忧虑、愤怒;而更多的是在为已逝去和正在逝去的民间文化呼唤呐喊。读着先生的文字犹如见先生其人,喜怒哀乐,跃然纸上。

  既然散文就是写自己的人生,那么从先生的文字中便可窥见先生的为人处世及细腻的情感。无论是对一年四季如诗如歌地描绘,还是对身边事物细致入微地刻画,无论是在异国的艺术殿堂里流连忘返,还是对故乡的眷恋、对师长的追思、对小人物的同情,无不渗透着先生悲天悯人的博大情怀,处处留下了先生对历史精神的探究,对生命对人生的深深思索。我想先生定是一个大爱之人,爱亲人,爱友人,爱对艺术孜孜以求的民间艺人,爱所有为艺术献身的人们,爱人间一切的美。

  洋洋几十万言,字字珠玑,最震撼我心的却是这样一句:“活着就是创造每一天。”这是先生的肺腑之言,也是他对人生的总结,于我更是一种激励。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是呀,只要你多读书,就能增长见识,我就读过这样一本书,它让我印象生刻——《冯骥才作品》搂顶上的歌手的第六章。

  它讲述了:三年前的一天晚上,“我”去了一个朋友家,聊天聊了很久,天以经很黑,走着走着,后边就传来了一阵歌声,听到歌声后的作者很感动,他觉得这歌声藏着苦涩和伤感,更让作者惊喜的是,这不是那失踪以久的歌手声音吗?作者非常疑惑他臼己的猜想,作者扭过头,看见了那个人,从街心传来,歌声愈来愈近,可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不能肯定就是那位歌手,因为作者听他的的歌没歌词,可是现在有,这声盲听起来不一样。想着他从“我”旁边擦肩而过,看清楚是一个中年男人,脸上线条清晰,歌很动情,让人陶醉,作者更不能肯定了,他走了,我心一急想跟他打招呼,想如果他不是歌手,那会不会很尴尬。于是作者跟着他的歌声一同远去。

  冯骥才的作品非常好看,它还让我懂得了一些人生道德……十分有趣。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4

  读完冯骥才先生的《认牙》有感而发。

  这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一个牙医诊所的华大夫,医术高超。因为记性差,想不出上午前来看牙的罪犯,最后在饭馆,他认出了那个人的牙,从而帮助警察抓住了罪犯。作者通过夸张的手法将这个故事叙述的极为生动,华医生高超的医术和差记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文中对于医术和记性的描述:“他能把真牙修理得赛假牙一样漂亮,也能把假牙做得赛真牙一样得用”“ 记性差,记不住人,见过就忘,忘得干干净净 ”,为后文发生的事情埋下了伏笔。作者尤其设计了一个有着明显特征的罪犯,增强文章的趣味性,让人拍手叫好。

  我们读完小故事,觉得这个牙医真是太糊涂了,连刚刚发生的事情都不记得,实在太可笑,我却不这么认为。这位华大夫是一丝不苟做学问,做研究,搞技术的优秀人才的代表,他代表着专注事业,技术精湛的人。和技术一样,他为人正直,有着良好的医德。为什么华大夫记不得罪犯?就是因为他心无旁骛,专心于做事,这实是在太难得了。现今浮躁的社会缺乏工匠精神,很多人没有集中注意干事业,面对名利的诱惑,把持不住那颗浮躁的心,忘记初心。有人说过,人的精力有限,人的一生只要做好一件事,就已经成功了。我很赞成这句话。我希望在将来,不管社会发展成什么样,都应该不忘初心,做好一件让你真正骄傲的事,为子孙后代谋福利。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5

  平凡的世界里有着不平凡的人。冯骥才笔下的那几位如同神仙一般的人,让我读后深刻难忘。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刷子李”。他的绰号也象征了他在粉刷上特别在行。他对自己这手本领可是十分自信,并立下了这样的规矩:只要刷墙时衣服出现个小白点,他就白刷不要钱。可是他的徒弟曹小三却是半信半疑。趁着端茶倒水的功夫来观察师傅身上是否有白点。当师傅刷完最后一面墙时,眼尖的曹小三发现了师傅大腿上的一个白点,这使师傅在他心中高大的形象全毁了。但刷子李像看穿了他的心思一般,用手一掐,白点没了,手一放,白点又重现了。原来曹小三误认的白点其实是烟头烫出的洞,把里面的白裤露出来的缘故。

  当然像“刷子李”这样传奇的人有很多,比如酒婆,苏七块,泥人张等等。凡是只要有一手绝技在社会上保准吃香喝辣的。

  在这些凡夫俗子光鲜亮丽的绝技背后,暗藏的是辛苦,坚持不懈地努力练习自己的长处。没有一个人不努力就会有很大的成功之处的。首先天赋很重要,但比之更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汗水。就像千古流传的名句: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而我却不能像他们这样精于一件事,在生活中我总是毫无章结的生活着:做会儿作业,就会吃点东西,看会儿书,就会去外边玩一会儿,这样的效率的确不高。我也不能像他们那样坚于一件事,三年级的时候我学舞蹈,但学了一个暑假后我就失去了对舞蹈的兴趣,觉得学舞蹈很累,特别辛苦,再后来我就干脆不学了。我也不能像他们那样勤于一件事,惰性使我懒得去坚持自己的爱好,以前小时候我很钟爱画画,但到初中后我就不怎么在画画了,所以现在画起画来已是力不从心。

  奇人并非奇人,他们只是有着超过常人的努力,坚持,勤奋。他们不是样样精通,但却精益求精于一件本领。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6

  爸爸爱摆弄花鸟。一到周末,我就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沏一杯淡茶,听着爸爸那只宝贝鸟儿啾啾地啼叫,清爽如轻烟。

  这天,我看着爸爸刷鸟笼子,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为什么不能尝试一下冯骥才的《珍珠鸟》的体验呢?对于冯先生与爱鸟之间那种超凡的亲密,我始终存有质疑,人与动物各执掌一方语言,之间怎么可能有心灵上的沟通呢?于是,我向爸爸“申请”喂鸟的“重任”。

  那以后,摇椅就被空置在了角落里,每天早晨我都按时给小鸟换水喂食,中午给它晒太阳,却不见它表现出任何亲密痕迹,反而收获了一地它无限慌张时扑落的羽毛。每当这时,伸进笼中的手都会马上抽出,并躲它很远,免得它受惊。后来,我改变策略,把买来的虫子用绳子系好,隔着笼子喂给它,没有了手的入侵,它显然踏实很多。

  随后的日子,我以加倍的真诚去对它,给它放音乐,削水果。每当这时,它总会扭着玲珑的小脖子,以表达它的“不解”。我会偷着乐:这只傻鸟,人类对于音乐的美妙享受你怎能明白?

  这样的“工作”重复着,当它以慌乱结束我的“试探”时,我告诉自己,《珍珠鸟》里的片段不是那么轻易就能重演的!那段日子,我与它的感情与日俱增,让我忘了最初喂鸟的目的。

  三个星期后,当我再次伸手喂它水果时,奇迹出现了。它站在竹竿上,用尖尖的小嘴轻啄着我,两只翅膀随着音乐舞动起来。小小的笼子已圈不住它内心的喜悦,它像一只刚刚找到归途的流浪鸟。那一刻,我已不再怀疑那篇文章的细节,鸟儿用肢体向我表达了人与动物之间微妙的关系,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的爱是无需语言的。

  晚上,我又翻看了一遍《珍珠鸟》,心里不由得产生了三句话:

  生活,本该寄存于理解与信任的形骸之中。

  任何时候去尝试信任,收获的都将是心灵的沟通。

  人与动物之间,有一种无言的东西,叫做信任。

  当作者被冯骥才的《珍珠鸟》故事打动,自己也如法炮制时,相信他收获到的不仅仅是成功的惊喜,更是对爱与信任的领悟。在生活中,音乐可以跨越地域和种族,沟通彼此,交流情感。但有一种东西,它超乎音乐之上,在人与动物之间沟通情感,建立信任,这,便是爱了。爱是存于世界万物中唯一的共通的语言,循着它,我们可以彼此信任、找到生命的慰藉。

  爱是我们共通的语言、爱与信任、爱的尝试。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7

  “在冷雨中,每一朵小花都傲然挺立,明亮夺目,神气十足。”每当想起《花的勇气》一文中在凄风冷雨中开放的小花,我就不禁肃然起敬。

  《花的勇气》是我学过的一篇课文,讲的是,作家冯骥才四月去维也纳,只见绿色泛滥不见花很失望,多日凉风冷雨之后,他发现花儿偏偏在冷风冷雨中拔地而起。作者心头怦然一震:小小的花而居然有如此的气魄!这一震使他明白了生命的意味是勇气!是啊,这些小花的生命敢于面对风雨,傲然开放!它们敢于面对困难,我也无比佩服。

  最令我难忘的是花儿们在凉凉雨点中怒放的情景:“此刻那些花儿一下子全冒了出来,顿时改天换地,整个世界铺满了全新的色彩。”这一“冒”,正是花儿们勇于面对凉风冷雨这一困难的表现,正是经历了风雨的洗礼,花儿才开得如此有气势,改天换地,为世界铺满全新的色彩!这就是战胜困难后精彩的怒放的生命!傲然挺立的小花,用它们大片的色彩告诉我:面对困难,要有战胜它的勇气,才有机会成功。

  小花战胜困难,生命显得更加美好!人何尝不是如此呢?生活无平坦的大道,人更应该勇于面对困难。记得我在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非常羡慕同学被选进书法兴趣小组。于是我每节书法课都认真学习。放学回家也想练习,遇到了没有纸的困难,我就攒钱,买最便宜的3分钱一张的包货纸。怎么练也没有进步,我就想退缩了。这时候,我想起冯骥才笔下的那些娇嫩的花儿,面对冷风冷雨,没有退缩,勇敢地冒出来,向世界展示自己色彩绚丽的美!于是,我从小花的勇气中受到了鼓舞,继续练习。练书法的时候,有时天气炎热,学习累了,我真想出去玩,可是一想到小花那明亮夺目的全新的色彩,我又踏踏实实的写起毛笔字来。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二学期开学,我终于被选进书法组了。现在,我的字已经是班里最漂亮的了!我现在多么感谢《花的勇气》中的小花啊,是它们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在人生的道路中,有一马平川的坦途,也有暗礁、悬崖、沟壑,决不会一帆风顺。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困难与折磨对于人来说,是一把打向坯料的锤,打掉的应是脆弱的铁屑,锻成的将是锋利的钢刀。”我们只有有了面对困难的勇气,继续拼搏,才能让生命在这世界傲然挺立,明亮夺目,神气十足。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8

  《时光》这篇散文是作者通过几个例子来思考人生最后一段时间的,如:拿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来引起主题。

  又拿仿佛看到的一尊木雕的北宋的天王像,那位已无影无踪的无名的雕工,虽已无影无踪但他的精神还保存了下来,最后,作者总结出: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这篇文章写得很有和别人交谈的味道,好像我正在和作者说话!通过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的时光是有限的,但一个人的精神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9

  读完这篇写人叙事的《歪儿》,我也感触良多。

  每次中午我都出校门买午饭,在那条人来人往的小吃街上总是见到一对讨钱的老夫妇,坐在路牙边上,一个拉二胡一个颤着手里的白色杯子向人们伸去,口中呓语,有气无力地也听不明白在说什么更听不清楚在弹奏什么,有人视而不见,有人去给钱,我也曾犹豫,给吧,以怕是骗子,也怕会被人说是作秀,不给吧,这万一又不是骗子呢,心里也实在难受,最终,我还是绕不过他们拉的那悲苦至极的乐音而被缠绕,飞快地放了一元钱,有些难为情地跑开了,事后安慰自己,哪怕是骗子吧,又不是多了一元钱就能飞黄腾达的,无妨,无妨!

  像那些给十元的大“慈善家”和不给钱的“聪明人”以及我这样有点善意却又“不敢”善意大发的人大有人在!可是成千上万的那种“弱势群体”并非是靠一两个慈善机构一两个小有善心的人就能救活的,要扶持他们的也许不仅仅源于这个社会物质文化的力道,还有一种精神是要由人的真性情自然地交递的,那些一直被受无视以至嘲笑的“弱势群体”可不是每一个都有歪儿那份天性和主动,也不是每一个都愿拉下脸放下架子像老夫妇一样讨钱的,没有人的关怀与真心相待,让他们怎么活?

  语文老师曾讲过她自己关心过一个小吃摊主的事,说实话,不是恭维,我听了以后挺惊叹的,我的父亲也是这样一个人,有时遇上卖菜的主儿,也会聊上几句,听他们聊生活,他常爱倾听那些人的生活琐事,我那时以为他话太多,整个儿一“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总说我是“冷血动物”,对于纹川也好,海地也好,智利也好,玉树也好,我总是面无表情,我的做法就像在效仿灾难和命运,它们和我一样无情。

  庆幸的是,任何无情的背后总是有情在支撑。

  希望我这样的人少一点,或是我这样的人多一点能转变成像老师、父亲一样的人,像《歪儿》中的“我”这样。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0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

  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1

  五年级语文下册有篇文章叫《刷子李》,故事新奇,是冯骥才《俗世奇人》的其中一篇。

  终于放暑假了,我去图书馆借书,幸运地发现了《俗世奇人》,借回家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这本书主要写了清朝末年至民国初期天津卫市井里的奇人异事。书中,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有“苏七块”、“泥人张”等人。

  我先说说第一篇的奇人“苏七块”。他是医生,专治骨头病,原名苏金散,因为看病时,无论病人穷富,诊金一律收七块银元。你会觉得白晃晃的银子七大块,看病比现代还贵吧,可是苏大夫的技术真是高,只要他手微微转动,病人还没察觉到痛时,断掉的胳膊就接上了。他可以让病人少受痛苦折磨就能一把将骨头接好,七块还是值得的。因此盛名远扬,人人称他苏七块,他也不辞辛苦地长期为病患治疗骨头病。

  除了苏七块外,泥人张也是这本书里令人难忘的手艺人。泥人张原名叫张明山,他捏泥人的技术能将第二名甩到十万八千里。为了能捏出更鲜活的泥人,他经常去戏院听戏,去天庆馆吃饭,只为观察各种各样的人的神情、动作。有天下雨,他在天庆馆饮酒,一边留意四下里吃客的模样。忽然进来一个大官家的少爷,人称张五爷,他见到泥人张,张口就取笑,泥人张也不反驳,而是从上到下快速打量了一眼少爷,便从自己的鞋底扒下一点泥巴,和着酒水,闭着眼睛捏出一个泥人,放在桌上,离去。食客们凑近一瞧,一个活生生的泥巴张五爷,哄笑起来。

  我好钦佩故事里两位奇人的高超技艺,想想他们要把自己的特长练到这种程度需要消耗多少时间和精力呀。而我呢,在生活中,我从没像他们那样长时间坚持做一件事,事情干得不是虎头蛇尾,就是缺胳膊少腿,前年,我先放弃了学了三年的围棋,又放弃了学了一年的吉他。要是人人都像我这样,世界岂不是糟糕透了!冯骥才说了:“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一个人没有绝活,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我读完了这本书,深刻地记住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就必须有绝活,有活下去的技能,而技能不是“躺平”就能有的,绝活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学会的,而是经过许多年不厌其烦练出来的。我以前轻易放弃爱好,实在不应该,从今天开始,我要继续坚持那些我还没有放弃的爱好,还没有放弃的课程,一天又一天,我想,最终我也会有肉吃,有绝活的。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2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为了让孩子从小爱上阅读,从他九岁开始,我们以“每人读半本”的亲子阅读方式,共同读了不少中外名著。这些书籍不再是只有三言两语的绘本,而是几乎全是文字的“砖头”。

  “书籍——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里没有窗户。”在我们的家里数量最多的东西,或许不是袋子里的大米,而是在每个房间的书架上“立正站好”的书籍。袋子中的大米只能果腹,且越吃越少。但书本里的知识却可以丰富一个人的灵魂,带给人的感悟也越来越多!在这众多的书籍之中,我问孩子最喜欢哪一本,他竟然脱口而出:《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共有17篇作品,是作家冯骥才的文化小说的最后一个系列。文章用天津话以及古典小说的白描入笔,极具有故事性和传奇性,并由日本画家作了精美的插图。旧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而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耀上层,更在市井民间。这些人物空前绝后,然而都是俗世里的俗人;这些事情匪夷所思,却都是真人真事——在冯老独具的眼里、幽默的笔下,这些俗世奇人个个显得生动有趣,活灵活现。这本书中的故事短小精悍,在每一篇文章中,作者用精练的文字描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以及他们之所以奇特的地方。有的用正面描写,有的用反面衬托,或者以物讽人,或者先抑后扬。俗世之人固然技艺高深莫测,而作者的写作手法更是让爱学习的我们从中受益匪浅。每读一篇故事,我们不仅从写作的角度去学习,更是从其他方面汲取营养。

  首先,学习做人的品质。刷子李的粉刷技术精湛,却做人低调。大回的钓鱼技术不同凡响,但是月盈则亏,水满则溢,结局悲惨。小杨月楼和李金鏊,他们的情义看似平淡如水,却又是情深义厚,是很值得我们在交友过程中借鉴学习的。其次,学习说话的艺术。在《死鸟》这个故事中,贺道台“真人不露相,能耐暗中藏”,最终却在一只八哥面前输得一败涂地。好话与坏话,稍不留神就被八哥听了去,成也八哥,败也八哥。故事于讽刺中寓意深刻!好嘴杨巴特别擅长逢场作戏、八面玲珑、看风使舵和左右逢源。天津城威名大震。那“杨家茶汤”也被人们改称做“杨巴茶汤”了。杨七反倒渐渐埋没,无人知晓。

  可见,再好的产品,也要有好的营销方法,才能真正长久生存下去。说话的艺术真是变化莫测,正如古时候的纵横家一样,凭一张嘴能退千军万马,也可招来杀身之祸。最后,故事中关于做人的规矩也是让人感悟颇深。比如,“背头杨”这个人物,明明是一个女人,却偏要以一个男人的形象出现在大家面前,从而引发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好在最终她改回了她本该有的样子。看到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们当下生活中的故事。有的人偏要在动物园的猛兽区下车,还不加防范,以至于酿成惨剧。另外,政府立法不允许酒驾,但是仍有那么多的“醉猫”上路,害人害已。

  而在”苏七块”的故事中,主人公是一个看起来脾气格色,其实内心却非常善良的杏林高人。哪怕他的规矩不能破,也依然得到了别人的理解和钦佩!“读书而不回想,犹如食物而不消化。”每一本书都能在不同的时期给人以不同的启示,为我们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今天重读此书,终于理解了孩子为何如此喜欢这本书。《俗世奇人》中看似平凡的人和事,背后是深刻的人生哲理,令人回味无穷。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3

  这个寒假,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非常喜欢,深深被书中的奇闻趣事吸引了,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

  《俗世奇人》是一部描写民间奇人异事的短篇小说集,展现了一个又一个“奇人绝技”的故事。其中,好嘴杨巴最让我印象深刻。

  杨巴和杨七合伙开了一个茶汤馆,杨七做茶汤技术一流,杨巴则负责在前厅吆唱售卖。那一日李大人到访天津,天津官员绞尽脑汁过想讨好李大人,就奉上有名的杨七杨巴的“茶汤”。可那李大人不识货,误把汤面上的碎芝麻当成脏东西,生气地摔碗砸碟。众人战战兢兢,惶恐不安。唯有杨巴,头脑转动灵活,立刻猜到李大人误会了,忙向中堂大人磕头,说:“小人该死,小人该死,不知道大人不爱吃碎芝麻。”李中堂一听知道了话中意,既叫自己明白,又给自己面子。一高兴,不但不降罪,反而重赏。自此,杨巴的名声就大了。

  杨巴的故事,让我懂得了提醒别人的时候,既要对方明白,又要给对方留面子的。例如我妈妈平时揭醒我的时候,就是经常用这种方式,我觉得很文明,也很容易接受。所谓“看破不说破”,是情商高,也是与人为善,咄咄逼人、一语道破其实是自作聪明。

  曾经新闻提到一个大学生被同学杀害,就是因为他无意中说话伤了那同学的自尊心,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相反,杨巴因为给李大人留了面子,不仅救了自己的命,也让他人受惠,让茶馆更闻名。可见,说话给人留子多么重要。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4

  近日,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俗世奇人》,书中的刷子李令我印象深刻。

  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刷子李技艺高超,是他多年练就的本事,他的徒弟曹小三亲眼目睹了师父刷墙的绝技。 为了证明自己的名气,刷子李给自己立下了一条规矩:假如刷过墙之后,身上有一个白点,就不收钱。刷子李刷墙多年,刷的墙始终天衣无缝,令曹小三佩服的五体投地,写到这里作者忽然笔锋一转,写到刷子李身上有一个白点。

  令曹小三没想到的是,师傅却主动说:“小三,你是看到我裤子上有一个白点了吧。”说完,师父一扬手,那个白点就不见了,一放下手,那个白点又有了,原来,那个白点只是师父抽烟时烧的一个小洞,映着里面的白衬裤,就跟刷墙时滴上去的白浆一样。

  读完了故事,我觉得刷子李的本事技艺超群,并且书中的泥人张、刻砖刘、风筝魏等他们都是凭自己本事来赚钱的,因为他们勤学苦练,才能有今天的一番成就,我们要像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勤学苦练,精益求精的精神。

  今天,我读了有冯骥才撰写的《俗世奇人》之《好嘴杨巴》。让我明白了:会做得不一定比会说的强,但是做生意的,不仅要有一手好本领,还要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杨七和杨八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在清朝末年的天津卫,有两个兄弟卖茶汤。一个手艺了得,名叫杨七:一个口才了得,名叫杨八。生意非常红火,像做大买卖的一样。一次,杨八在给李中堂送茶汤时,李中堂因为不知道茶汤上的是碎芝麻,误以为是尘土,就摔碗大怒。杨八见此情景,连忙跪下,用委婉的语言告诉了他“小的该死,不知道大人您不吃芝麻!真是该死!”就这样,中堂大人知道后,没有怪罪他,还赏赐给了他一百两银子。从此,让“杨家茶汤”这个名字变为了“杨八茶汤”。而杨七呢,渐渐的埋没,无人知晓。

  有一句话说得好“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绝活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真是这样,杨八之所以能让“杨八茶汤”闻名天下,是因为他有一张好嘴。而这,就是他的绝活,一个让他可以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的绝活。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5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骥才,他在《俗世奇人》里记录了老天津里面的各种各样的奇奇怪怪的人。

  在《俗世奇人》里让我感到影响深刻的是“苏七块”他看病必须要七块钱,否则就不看病,因此人们就说他能耐就值七块,所以见他就说苏大夫,背后说苏七块,谁也不记得他的名字苏金散。

  一天,苏七块和几位牌友打牌,这时一个车夫跑进来要看病,原来是把手弄折了,要来看病。可是他没钱,旁边的医生看不下去了,这才偷偷用自己的银元姑父给了苏七块。这时,还未等那医生发话,苏七块就立刻为车夫开始接骨了。果然。“神医”的名头不是盖的。苏七块的双手灵动无比。马上就为那车夫接好了骨。

  后来,车夫走后,苏七块把七块银元还给了医生,说“我看中的不是钱,而是规矩”……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那句人人皆知的老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苏七块就是一位守规矩的人,可是看看现在,多少人毫无章法,毫无规则,控制不住自己,就犯了罪。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6

  《俗世奇人》这部书作者冯骥才,一看书名就知道这本书讲的是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那些奇特的人,他们一个个都有自己奇特的本领,其中有张大力,他举起来了一个常人举不动的锁子,还有酒婆,她去一家烈酒馆喝酒总不会完全醉。而其中最能点明这本书中心的,估计就是“刷子李”了吧。

  “刷子李”姓李,是一个粉刷匠。他刷墙时总穿一身黑衣服,如果刷墙时有白点粘在身上他就不收刷墙的钱,可每次看他身上,都没有半点白点身上。他还给总是怀疑他本领不高的学生曹小三说:“好好学本事吧。”

  确实,真工夫都是练出来的,想要练出某一个本领,就必须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练习,刷子李刷墙不会身上粘白点就是靠自己练出来的一个本能,还有《俗世奇人》中的其他人物,自己那奇特的一点大部分都是自己练出来的。并不是他们天生就有这些本领。而且,如果人不自信,也会导致练不出本领的。

  现实中也是如此,我和老妈上次去永兴坊,看见在卖扇子的摊位有个老人,他的两只都手没了,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自暴自弃,反而坚持练习毛笔字,扇子上的毛笔字和古代书法家的字一样美观,使人一看就能想到那种诗情画意,一点也不亚于我们有手的人写的字。

  所以,我们学一项本领一定要持之以恒,不要半途而废,而且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不然你最后什么也学不好的。记住: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相信自己,就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7

  《俗世奇人》作者是冯骥才先生,记录了老天津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人。其实这《俗世奇人》最突出的就是“奇”这个字。

  这一个故事讲述了一个酒婆,她常来最下等的酒馆买酒喝,她喝完就走,但她喝的酒里面掺了不少水,所以每当她出店门到十字路口后,她就能醒来,然后安安全全的过马路,可是有一天,酒店老板良心发现,卖出的酒里没掺水,酒婆走到十字路口没醒,被车撞死了。

  这个故事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酒馆老板邪恶的掺水时,酒婆活得好好的,但酒店老板突然转邪为正不掺水了,酒婆走到十字路口酒没醒,迷迷糊糊的过马路,一辆马车撞死了她。

  其实酒婆的故事值得我们深思,酒婆一直是这样过下去的,她肯定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发生这样的事。酒馆老板不给酒掺水的行为肯定没有错,可是就间接性的害死了酒婆。我认为这件事与老板掺不掺水没有任何关系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酒婆经常在危险的边缘徘徊,她走到路口能醒来是幸运,但幸运之神不会总照顾她,最终她还是掉进了悬崖。

  酒婆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危险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所以尽量离看得到的危险远一点,这样才不会像酒婆一样。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8

  世界上的书籍有千千万万本,我读的书非常非常的多,可能都有几百本了吧!可是,这些书也只是世界上所有书的冰山一角,在这冰山一角里面,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就是《俗世奇人》,今天我就来说一说《俗世奇人》这本书。

  《俗世奇人》是一本描写天津的人或事的书,主要突出的就是一个“奇”字,而且十分的接地气、通俗,在这一本书中我有很多印象深刻的.人物,其中苏七块让我感受颇深。苏七块是一个大夫,医术十分的高超,但是有一个规矩,必须给七根条子才肯治。他平时好打牌,有一次,一个轿夫不小心把手给弄骨折了,想钱先欠着,让他先把他治好,可苏七块却像没有看见一样,一动也不动。跟他打牌的牙医看轿夫实在疼的不行了,他就看不下去了,借着上厕所的理由,偷偷的跑到后院,给了那个轿夫七根条子,那个轿夫交了钱,苏七块才开始治疗,你瞧!那双手简直赛过白鸟一般,看!他快速的一下子夹上夹板,再在那里贴了片膏药,顿时,轿夫就感到疼痛减轻了许多,他做完这一切的时候其他人还都没反应过来呢!到了晚上,牌打完了,大家都要走了,苏七块拉住了牙医,从自己的那堆钱里数出七块给了牙医,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我觉得这句话非常深奥,自己好好研究了一番,想了很长时间才豁然开朗,这时候我突然想到了一句古话,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呀!

  有的人觉得苏七块十分的吝啬,但是我觉得他对规矩的看法十分的正确。想着想着,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暑假里,我的妈妈又一次称体重的时候在体重秤上看见了一个惨不忍睹的数字,因此,他狠下心来立下了一个规矩,他要坚持每一天都运动,一开始每一天还在坚持,结果后来耽误了几天,然后几天后,又耽误了几天,就这样妈妈就越来越懒,后来就不做不做运动了把这件事情抛到了脑后。这不正是没有规矩的坏处吗?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规矩的重要性,原来人一旦破了一次规矩,那么以后就会变得越来越懒,后来慢慢的,就再也不想遵守这个规矩,最后,慢慢的,这个规矩就慢慢的从你脑海中消失了,你就会慢慢的忘掉他,从此这个规矩就不存在了。怎样去持久的来遵守这个规矩呢?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坚持,当你坚持了一定的天数后,这个规则就成了你的潜意识,你就会一直遵守了。

  《俗世奇人》里面的人物都非常的淳朴、单纯、善良,它们都具有天津独特的人物形象,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天津的人和事,让我知道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俗世奇人》的原因。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19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了各种奇人奇事,但是,令我映像最深刻的还是“苏七块”。

  故事中,苏七块是一位接骨医生,他给自己立了一个规矩,凡是来他这儿接骨的人都得交七块银元。一次苏七块为一个车夫接骨,那车夫没带够七块钱,苏七块就不给他接骨头,把车夫赶了出去。旁边的医生看不下去了,就找了个借口出去给了车夫七块钱。车夫拿着钱,苏七块就很快把他的骨头接好了,并且对他说:“我在乎的不是钱,我在乎的是我立下的规矩。”

  我读完了苏七块的故事,体会到了一个词:规矩。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能使一个人变得优秀,规矩能使一个人变得自律,规矩能使一个人变得……给自己立下规矩,并且守规矩的人现在越来越少了。

  就说说我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个比较守规矩的人,她给自己立了一个规矩:一天的工作,必须在一天时间里都做完。当然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单位里,不管是工作量的多还是少,她都会把自己的工作做完,再去干其他的事情。如果一天的工作量太多,就会留一点点明天再做。

  再来说我爸爸,他也是一个比较守规矩的人,还给自己立了个规矩:每天都要做锻炼。但是如果到了晚上,还有工作没做完的时候,他就会给自己放松一天,明天就会把前一天的和今天的运动一起做了。

  给自己立了规矩,但是不去完成,那就不叫作规矩。立了规矩就要去完成它,守规矩的人,总是会比不守规矩的人优秀。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0

  在《俗世奇人》中,有很多有趣的奇人,可其中,最令人难忘的就是苏七块了。

  苏七块,名副其实的讲规矩,有人说他贪财、小气,可我觉得不同,那就同我一起走进书的世界!探索苏七块的生活一番吧!

  苏七块因从小喜欢医术,便当了一家医院的医生,他医术也是真好,每天都排一大长的队来找他看病。可是,苏七块有一个规矩,不管怎么样,看病都得付七块钱,不是七块不看病,一次,有一个病人找他看病,可因钱不多,付不起七块,便请求苏七块给他治病,但苏七块很坚决,宁可不要这几块钱,也不要给那个人治病,在一旁的苏七块朋友看不下去了,便找借口出去上厕所,朋友把病人叫出去,偷偷摸摸的给那个病人凑足了七块钱。这一次的事过去之后,苏七块似乎早已看穿了一切,便对朋友说:“没规矩不成方圆,你这样好心帮助他,反而是毁了规矩,难道你能让后面的病人怎么做?”

  之所以我喜欢这个人,是因为他的故事,是我经历过的。记得我8岁时,要上舞蹈课,便找了一个能到大寨路的公交车,上去之后司机说要交两块钱,可我只带了1块5毛钱,钱不够呀!我本想以后补钱,可那个司机坚决要两块钱,旁边的一个叔叔好心的给我了五毛钱,帮我交了上去,我连忙道谢,可司机却对那个叔叔说:若你坏了规矩,就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混乱,难道你真的希望这样吗?”

  老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呀!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1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了各种奇人奇事,但是,令我映像最深刻的还是“苏七块”。

  故事中,苏七块是一位接骨医生,他给自己立了一个规矩,凡是来他这儿接骨的人都得交七块银元。一次苏七块为一个车夫接骨,那车夫没带够七块钱,苏七块就不给他接骨头,把车夫赶了出去。旁边的医生看不下去了,就找了个借口出去给了车夫七块钱。车夫拿着钱,苏七块就很快把他的骨头接好了,并且对他说:“我在乎的不是钱,我在乎的是我立下的规矩。”

  我读完了苏七块的故事,体会到了一个词:规矩。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能使一个人变得优秀,规矩能使一个人变得自律,规矩能使一个人变得……给自己立下规矩,并且守规矩的人现在越来越少了。

  就说说我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个比较守规矩的人,她给自己立了一个规矩:一天的工作,必须在一天时间里都做完。当然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单位里,不管是工作量的多还是少,她都会把自己的工作做完,再去干其他的事情。如果一天的工作量太多,就会留一点点明天再做。

  再来说我爸爸,他也是一个比较守规矩的人,还给自己立了个规矩:每天都要做锻炼。但是如果到了晚上,还有工作没做完的时候,他就会给自己放松一天,明天就会把前一天的和今天的运动一起做了。

  给自己立了规矩,但是不去完成,那就不叫作规矩。立了规矩就要去完成它,守规矩的人,总是会比不守规矩的人优秀。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2

  最近我阅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天津卫的奇人异士。书里的人物性格各异,有的手艺出众,有的医术精湛,有的技艺非凡。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每个人都有一段称奇叫绝的故事。且听我细细道来。这本书的作者叫冯骥才,他的写作手法幽默风趣,开门见山。读完整本书都不会觉得无趣,仿佛身临其境,走进了他们的世界。亲眼看到了他们一样,每篇文章的题目跟内容有关。例如:刷子李、泥人张、苏七块,这些都是主角的特点和他的职业有关,而死鸟、酒婆以主角发生的事为题。

  给我印象深刻是刷子李的故事,它讲述了刷子李勤学苦练。最后成为技艺高超的手艺人的故事。他干的是粉刷匠一行,工作时总穿一件黑衣,且干完后自己身上一个白点也没有。别不信!他还立下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就不要钱。一天他收了个徒弟名叫曹小三。徒弟听说过他的绝活想看一看。这天刷子李去干活,很快刷完了一面墙,打算休息片刻。徒弟用目光搜索他的全身,心想:居然连一个白点也没有,太厉害了吧。当他刷完最后一面墙时徒弟意外地发了个白点,而且心想:“完了,师博露馅了。”但刷子李看出他已经发现了,便把裤子往上一提。徒弟才知道原来是被烧了个洞呀!

  这本书是本好书。其一是因为能读到许多有趣的内容。其二是可以从其中悟出道理。其三是你可以学会许多的写作细节描写的手法。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3

  《俗世奇人》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可能很少有人听说过《俗世奇人》这本书,但您一定听说过冯骥才,或许因为《泥人张》这篇文章,或许因为《好嘴杨巴》这篇文章,再或许因为《贱卖张海五》这篇文章,总之大家对他并不陌生,对他的作品也耳熟能详。他的好多作品均出自小说集《俗世奇人》。冯骥才擅长于写人,特别是市井人物中各色各样的人。“俗世奇人”即指那些民间或者世俗中有着独特技艺或者独特本领的人,他们大多深藏不露,不显山水。泥人张,刷子李,苏七块……一个又一个人物角色在冯骥才的笔下熠熠生辉。

  全书由18个短篇小说连缀构成,各篇文字极精短,半文半白,带有“三言二拍”笔意。故事都来自于民间传说,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人物跃然纸上,读来每每令人惊叹不已!

  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那一个个传奇式的市井人物,全是硬碰硬手艺,这一个个的绝人绝活,在冯骥才的笔下,简直是神了奇了。书中那一件件奇人妙事,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读来令人叹为观止,惊为天人。因此,自捧上此书,手不释卷那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4

  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一书,每篇都着墨不多,个个人物活灵活现,都快从书里跑出来了。这真可谓是一部佳作!

  “俗事奇人”顾名思义,就是平凡世界中的奇人。从生动幽默的故事里,揭示出许多深刻而严肃的道理。

  张大力一把举起石锁,却粗心大一没看下一行字,细心多重要,让张大力白欢喜一场;刷子李教导徒弟:苦练才能出真功,其实也在教导我们这些读者;苏七块虽立下规矩,还是待人宽容,私底下给华大夫七银元,我可是打心底佩服他,宽容又不是原则,华大夫那种记牙不记人,将他对职业尊重、负责的精神给栩栩如生、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想到这儿,我感由心发。小时候我练字,当时我还是各新手,有几次,我怎么写也写不好看,老师批评我,教育我,我无地自容。回到家里,便对着笔赌气“写什么写,我不想练了!”看了《俗事奇人》,我悔当初,才知道学好本领就要勤学苦练、坚持不懈。当初的想法真是不应该!和《俗事奇人》中的“奇人“相比较,我这一点点苦能算个什么呀!

  让我们在赛道上赛跑,摔倒了,要爬起来再跑。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5

  之前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刷子李》,出自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我出于好奇去找钟朗借了本《俗世奇人》。

  这本书的封面是淡蓝色的,上面画着老天津的奇人,一打开浓浓的老天津味就出来了,数字的汉字加上《醒俗画报》的插图,其中有好多好多个在老天津的奇人异事:就拿这大裤裆来说吧!他就像现在的魔术师,会变戏法,饿了便出一套煎饼果子,可乐扁壶热茶,下雨还能变出一把油纸伞,撑起来回家,而这些都是从他大裤裆里拿出来,可是大裤裆睡觉的时候把衣服脱了,其实裤子上什么都没有。真的是非常的奇,不止大裤裆,还有其他好多奇人,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今天晚上回来,坐在窗边,莫名的有一种低沉的感觉,老妈回来看见我这样子,吃饭时我依旧如此,话也不讲,只顾着吃饭,老爸老妈都发现我不正常之处,老妈率先发问是不是:“谈恋爱了”?老爸紧随其后,是不是“失恋了”?我就笑笑说我“要钱没钱,要颜没颜”,怎么可能可能恋嘛。

  老爸换了一种角度追问,“你是不是在学校打架?等会吃早饭把衣服给我脱了,我看看有没有伤口?我再次无语,我的心情就最近的雨一样,四月的雨,忽晴忽落,给人几分清凉的感觉。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6

  这些奇人妙事,闻若未闻,倘若废置,岂不是可惜?近日忽生一念,何不笔录下来,供后世赏玩之中,得知往昔此地之众生相耶?故而随想随记,始作于今;每人一篇,各不相关。冠之总名《俗世奇人》耳。

  最开始,我是因为看到了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刷子李,觉得有趣,还发现来源于俗世奇人。一回家就把它买了回来。

  当看完了这本书后,书中的奇人奇事令我无法忘怀。认钱不认人的苏七块,刷粉身上没点的刷子李,利大没变的张大力,看破真假的蓝眼,有着一张好嘴的杨巴,卖家产的蔡二少爷,有男生背头的背头杨,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捏泥人第一的泥人张,偷盗快速的小达子……

  其中我最佩服的就是有着一张好嘴的杨巴,很会说话,光是用一张嘴,就把认错碎芝麻的李中堂明白一切,还被赏了一百两银子。

  从好嘴杨巴的事件中,我联想到了《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刚搬到绿山墙农舍时,邻居一个快嘴阿姨,说她像个煤炭,头发还是红的,安妮立刻骂了她。回家后,母亲让她去道歉,安妮凭着好嘴和真切的感情把阿姨感动了,原谅了她。不管是俗世奇人中杨巴的故事,还是安妮的故事,都是因为他们很会说话,才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读了这本《俗世奇人》之后,我最先领悟到的就是做人要会说话,但当我深刻琢磨之后,觉得我们发现的都是表面的,书最主要告诉我们的是,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正是因为每个人有各种奇奇怪怪的缺陷和不足,才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特点的人,才变得鲜活动人,才会被人看见,被人喜爱。

  而一个完美的人,平平常常,没有自己的特点,就只会被遗忘,不会被记得。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7

  之前阅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作《俗世奇人》,书中讲了许多的行走在江湖的俗人,奇人。带着自身的本领行侠仗义,在这大千世界中闯荡。

  书中给我印象很深的人物有许多,不过这并不是他们干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成了什么大英雄,只是因为他们是“俗人”。

  古人常常追求什么是得道成仙,摆脱七情六欲,玄幻小说中也是什么拯救世界,苍生什么的,但是这些还能被称为人吗?

  如果成仙的代价是失去七情六欲,还不如幸福的和亲人度过一生的每一天,如果成仙的代价是拘束的过完一生,还不如潇潇洒洒的游历大好河山,如果成仙后能看到绝世的美景但却失去一颗欣赏美景的心灵,那又为何呢?

  何为人?人是拥有情感,拥有欲望的物种,没有人不为利打动。我为何喜欢这本书,因为书中的人物放荡不羁爱自由;因为书中的人物是人,会为利所动;因为书中的人物有血有肉,我行我素,活出了一颗拥有自己的一生,这才是活生生的人啊!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8

  今天我读了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这本书。书中写的是在这平凡的世界里不平凡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活。如:苏七块、大回、杨背头、杨巴在这些奇人中,我认为最绝的是泥人张。

  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我读到这,来了劲儿,难道他真的这么厉害?果不其然,一天,泥人张和往常一样在天庆酒馆吃饭,听到权贵海张五说自己的泥人就算是贱卖也没人要,便从鞋底扣一块泥,用左手几个手指飞快地捏起来,比变戏法的手指还要快,一会儿功夫,便捏出一个海张五的脑袋,只有核桃仁大小,比张海五还像张海五,并且第二天他捏了两百来个张海五,还写着贱卖张海五。

  我还喜欢大回,他是钓鱼高手。人说钓鱼凭的是运气,他凭的是能耐,无论钓什么都有绝活,甭管水里的鱼多杂,他想要那种鱼就专上那种鱼,还能钓完公鱼钓母鱼,钓的大鱼比他还沉,钓的小鱼比鱼钩还小。虽然他后来不幸身亡,但还是有人评价他:人家死也死在能耐上。说明大回真是个聪明人,人人都喜欢他,我也是。

  泥人张和大回的绝活不是天赋,不是生下来就有的,而是靠自己的勤奋一点一点练出来的。但是,如果只是靠练,想要练出一样的本事,又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呢?答案一定是:极少数人。所以,想练手艺,除了靠勤奋和刻苦,还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下去。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29

  比方说这段:“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再加上他刷的墙是“匀匀实实一道白”,“好似打开了一道雪白的屏障”,也不难看出,这手艺有多好了。

  在华大夫的身上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觉得十分有意思。

  巡捕来问华大夫认不认识一个‘黑脸巨匪’华大夫因为记不住人的模样坚决说记不清!然而,华大夫根据巡捕的提示,在吃饭时,根据自己的医术和巡捕的提示,捉住了那个‘黑脸巨匪’。随后,就有很多人说华大夫是:认牙不认人。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苏七块和华大夫。首先来说苏七块,苏七块原名:苏金散。他每次给病者看病,病者都要先放七块银两在桌子上,如果没有这七块银两,他就动也不动,好赛旁边没有人似的。

  所以,别人都在背后骂他:“认钱不认人!”又给苏金散起了个挨贬的外号:苏七块!

  这个寒假,我在看一本十分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俗世奇人》。它,是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作品。文章采用“半文半白”的写法,短小而精湛。

  这本书里的人物,各个身怀绝技,有: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正直正义的泥人张;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这些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30

  你一定读过许多书吧,那你读过《俗世奇人》这本书吗?哈哈,你一定没有读过这本书吧!在《俗世奇人》这本书中一些故事,我知道了一些道理。

  比如,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鏊这个故事。小月杨楼为了拿回自己的戏剧用品回上海。可是没有钱赌回自己的物品。在万不得以之下,向李金鏊求助,李金鏊只讲义气,二话没说,就帮小杨月楼把东西赌了回来。之后又和小杨月楼把江边几千个扛话的兄弟从死亡的边线上拉了回来。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一个人,金钱并不是最重要的。义气是一个人的根本。金钱是带不走的。而且你越不珍惜钱他会越来越多,而你越珍惜他,他会越来越少。所以金钱不是最重要的。

  还有一个故事是黄金指,黄金指在别人画画时都不理睬自高自大。后来,有几位来自天津的画匠要求来比赛。黄金指使下阴着,可是没有成功,最后只好灰溜溜的离开了。从中午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能拿力比不你强,不是下阴招,而是发奋图强,努力追赶,超越。当然还有,别人比你强时,可以谦虚,虚心向别人请教学习。

  最后一篇是毛贾二人。有一个姓毛的人在小店倒闭,还不起利息,准备上吊自杀。可是在上吊之前,有一个人和他一样,要上吊自杀,但那人也有一个五十两的大元宝,便给了那个姓毛的人。姓毛的便立刻还清了债务。他老婆想起那个姓贾的人吃一碗饺子。结果做的时候,擀面杖鬼使神差的掉进了老鼠洞,伸手一掏结果掏出了一个大金条。姓毛的那个人回来。并和他老婆一起清理了那个地方。发现有两坛金子。并给了姓贾的那个人一坛,总之,两个人成了最好朋友,互帮互帮助。从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一对好朋友会在对方危难的时候。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在别人危难之时,帮助别人,自己有好处的时候不去私吞,分享给对方。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31

  最近我读了冯骥才写的名著《俗世奇人》,主要以天津各种技艺高超的人发生的事组成的短篇小说。天津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我最刷子李。刷子李是一位刷墙工、粉刷匠,一般粉刷匠生意清淡,每天过着枯燥的生活,而且是干一天吃一天。可刷子李有一个本领:刷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做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叫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可见他的奇处。

  刷子李能达到这个境界,绝非一日之功,而是长年累月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他要进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练习,如果刷子里偷一点儿懒,他就不会有如此高超的本领,生意也不会有现在那么好,也会和其他同行一样,干一天吃一天。

  想到刷子李的经历,我不禁想起妈妈每天叫我练字,我对此不屑一顾。直到一次课堂作业,老师叫我们写生字。我的字依旧歪歪斜斜,受到了老师的严厉的批评与责罚。回到家后,我又郁闷又后悔。当初没有好好练字,现在尝到了批评的滋味。妈妈看我失魂落魄的样子,说到:“好好练字啊!”唉,因为我偷懒不练字,尝到了苦果。和刷子李比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他都能坚持下来,为什么我不能呢?

  小说里的人都是俗世奇人,他们没有任何捷径,只有坚持不懈。想要成为那样的人,就必须要有惊人的毅力,这样,任何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

  读冯骥才作品有感 篇32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俗世奇人》。这本书的作者是冯骥才先生。主要讲述了清末天津卫有很多生怀绝技的人,以及他们的故事。人物性格各异:有艺高胆大的泥人张,有医术高明的苏七块,还有神出鬼没、劫富济贫的燕子李三。

  但我最喜欢的是勤学苦练的刷子李。刷子李是个粉刷匠,但他可不普通,他的规矩可多着呢!他一天只刷一间屋,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刷完后身上却没有一个白点,如果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一天,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叫曹小三。他们去给一个姓李的人家刷墙。刷子李穿上黑衣服,就像和地上的白浆较上了劲。他用板刷沾了白浆,开始刷屋顶。屋顶最难刷,刷子向上一举,谁能不掉浆?一掉准掉在身上。可刷子李不掉,不知是调浆有秘方,还是手法很高超。曹小三对师傅的绝活半信半疑,总想弄个明白,于是,他趁着给师傅端茶点烟的时候仔细观察那身黑衣服,却发现师傅身上居然有个小白点!他怀着忐忑的心情,深怕拆穿了师傅的秘密。刷子李发现了曹小三不对劲,明白了是因为裤子上的“白点”,刷子李让曹小三仔细看看,才发现是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面的白衬裤打洞里透了出来。

  看完刷子李的故事,我首先想到的是他技艺高超背后所付出的努力。记得去年暑假的一天,那时我刚学自行车时。我摇摇摆摆地骑上自行车,试图用去蹬脚踏,神奇的是,我竟然骑起来了!自行车摇摆不定的向前行驶着,可很快就到了弯道,没等我琢磨出怎么转弯时,车就要撞进灌木丛了。我来不及刹车,闭上眼睛一头扎进了灌木丛中,来了个“车翻人伤”。我的膝盖被擦破了,我还不知道骑自行车会这么疼,我想放弃了。可妈妈知道了后,跟我说:“做事不能轻易放弃,不能半途而废。有许多人坚持到底,最终获得了成功;又有许多人半途而废,最后却一事无成。我相信你可以的!”听完了这些话,我想到了刷子李,他的本领也是靠勤学苦练得来的。我也要努力练习,一定要学会骑自行车。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绝不能放弃,一定要坚持到底,最后才能有所成就,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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