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因此我不敢想,可是有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身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身。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到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2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3
这种关于现代人故乡的题材其实在畅销书类别里很少见。就像每年一次固定出现在新媒体上的“逃离北上广”之外,故乡就是一个逃不开,又回不去的地方。特别是像我这种出生在三线(甚至算四线)的小城,青年成长生活在一线城市的人来说,故乡早就模糊成几个下酒的故事了。
我忘了以前在哪本书里读到过一个关于故乡的形容,大概是说:如果说真的有某个值得回去的故乡,我能够想到的只有那时候的我们。是啊,我的故乡小城也早就回不去了。不是我感性,是真的.那个旧城都拆完了。我甚至有次回去还需要用本地方言问路,那种感觉别提多怪异了。
说回这本书,我之所以能一口气看完整本,完全是因为自己被作者带回了小时候。感觉像做了一场梦。虽然书里明明不是自己的经历,但是又分明见到了那些人和事,好像都闻到了隔壁王莺莺烧菜的味道(张嘉佳不愧是吃货)。小说的主角刘十三是个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小人物,活在生计的边缘,还有一个谈不上伟大的梦想。他面对热爱的姑娘又时常受挫,好不容易一切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又瞬间晴天霹雳火花还带闪电。小说里找不到鸡汤励志,它的真实得就好像你也认识这么一位朋友,甚至就是写你的遭遇。
朋友问我这本书大概内容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然后让他们自己去读。它虽然悲剧结尾,但是又能看到希望。主角刘十三也写了本书叫作云边镇,扉页上写着:为别人或者,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4
我阅读过许多的书籍,但是像《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样,瞬间就把我吸引住的,很少。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一岁和二十一岁的刘十三艰苦的'生活。刘十三从小就没了父母,跟着外婆王莺莺生活。长大后,他到城市里打拼,凭借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工作,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放下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我真的很佩服刘十三那种不服输的劲儿。背课文背不来,就拼命背;每次考试成绩都不好,就拼命复习;卖保险总卖不出去,就千方百计地想办法,一定要卖出去……
现在有许多孩子,遇到了一点点的困难就退缩、放弃、不想努力,遇到一点点问题就哀声叹气,每次他们都想:“爸爸妈妈会替我做好的!”却不知道,爸爸妈妈是不会一辈子呵护、照顾自己的,只有像刘十三那样坚强,那样努力,那样独立,才能在长大后,爸爸妈妈老去、再也不能照顾自己的时候,去养活自己和父母。
刘十三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的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就让我们一起,像刘十三那样,去做自己生命中最坚强的那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