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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摇摇晃晃的人间》有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摇摇晃晃的人间》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摇摇晃晃的人间》有感1
诗歌往往比小说更精炼,如同电影与电视剧相比更能荟萃精华。
读古诗时第一遍可能尚有云雾,但三四五六遍读下来至少也能明其大概。但余秀华的诗不一样。她的诗跳跃,抽象,耐人寻味。往往是眼过了嘴过了可是心里还没摸着道儿,不知道这一句表达什么意思,就算苦苦钻研也很难弄清。但是正如听不懂外语歌的意思也能体会到美感,我们能很轻易地从余秀华的诗里感受到美。
作品与作者本人的联系无法分割。
我们的国家幅员辽阔,农村面积远远大于城市,农民的人数也远远多于市民。我也是农村的一份子,有我自己的“汉江”和“横店村”,可是我却没有余秀华这样的胸怀和心境。究其缘由,大概是把眼睛和心用到不值得的地方去了。
一个人生于果核,可她却攥取了整个世界,因为她眼界开阔。很难想象每天割草喂猪挨打摇晃的生活带给一个女人的除了麻木还有什么,但余秀华给了我们答案。
她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心里装着荒原,眼里盛着月光。寂寥的秋日是她的,清冷的黑夜也是她的。当我们被困于砖墙垒砌的豪华城堡,余秀华却独自在宽广无垠的天地放浪形骸。一个人,你尽可庸俗地说她丑陋,说她放荡,但却无法拿起利刃伤害到她的内心,只因其太过纯净和刚强。
我想,每个人都有渴望爱的本能和获得爱的权利。但有很多人,在尚未张开羽翅之前就被折断了翅膀,被过早送进了婚姻的牢笼。
都是笼子,凭什么任别人打造?
如果运气好嫁给一个好人还则罢了,可偏偏是嫁给了一个不知疼爱她的人。他抓起她的头磕在墙上,像心跳的声音。她摔倒了等不到一个搀扶,只有挂在嘴角永恒不变的一抹笑。“你是残疾人,他不敢撞你的。”“如果我死了怎么办?”他被问得没有了下文,但只怕心里早有答案:死了,就死了。反正他有新的女人。
出名后她第一件事是给他买一栋房子,以此为自己赎身。这婚姻也太不坚固了,这男人也太好满足了,真是恶心啊。
要换了别人,主角恐怕还未放光就已消逝。毕竟活着要承受的太多。但正如她所说,穿梭在人群中她怎么也放不下那个拿来盛钱的碗,听到嘲笑,她站不稳也不要再柱着拐杖。
余秀华是一颗野草,疾风里最硬的草,茅坑旁最臭的草。但她从来都把自己当做一朵花,一条在微风里摆荡的裙子。
你怎么对待自己,这个世界就怎么对待你。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但是余秀华告诉我们,诗不远,诗就在你的身边。
读《摇摇晃晃的人间》有感2
“你热爱什么?”
“我热爱所有的热爱。”
这是我第一次拜读余秀华的作品。她的名字我早有耳闻,但是在此之前我几乎没有读过她的作品,也没有了解过她的生平,这本书,让我第一次了解了这个朴实秀丽的名字下隐藏着的令人敬佩的灵魂。
她的灵魂温柔细腻,尽管经受诸多苦难,呈现出来的文字却处处皆是“细风吹杨柳,杨柳拂人面”的柔情。她说“每个人都有一枝桃花”,这是希望与期盼;她感叹陌生的人间,再没什么能让她疼,这是绝望与悲哀;她倾述玫瑰色的.黎明,被秋风吹过的湖面和飘荡的钟声,这是平凡的生活中的一抹浪漫。
她的灵魂坚强不屈,深陷泥潭,她没有挣扎着下坠,从她的字字句句里,我清楚地知道,她在微笑着爬上岸。仅仅是点燃的炉火,弥漫着香气的柴,隐约的钟声和温暖的手势,就足够她“爱这已破碎,泥泞的人间。”人间有太多泥泞,动辄深陷其中不得自拔,实在难走。有人中途放弃,自然平庸一生,她走了一路,尽管摇摇晃晃,可也看清了人间万般风景,等到了幸福悄然来临。
我颇受感触,这书中字里行间都缠绕着对生命的热爱与眷恋,绵延不绝的。很多人缺少这种温柔与坚韧并存的生活状态。遇事二话不说立马放弃,稍微经受风雨便自甘堕落,每日匆忙的来去,也不带感情,冷漠的感知周遭的一切,渐渐地便丧失了所有热爱,这样的人着实没了生活的意义。
我偶然看见过这位摇摇晃晃的女诗人的某次采访,她说诗歌就像是她在摇摇晃晃的走的时的拐杖,诗歌让她安静下来,没有诗歌的人生很空洞。而面对辱骂与困苦,她只是简简单单一句“管它呢。”她无疑是不幸的,但她快乐,因为她热爱诗歌,热爱创作,热爱自由。
有些时候,热爱就是一道光,它照亮每一个充满痛苦的、悲伤的、绝望的角落,是灵魂的指向标,生活的加油站。它带给无数人希望和行走在这人间的勇气,让人相信有热爱,生命便会生生不息。
路途遥远,人间摇晃。我没有翅膀,不能飞翔,但我不会停,只要我的热爱还有一息尚存,我就会继续走下去。
因为“热爱不息,脚步不止。”
读《摇摇晃晃的人间》有感3
去年年末时我读了余秀华诗选《摇摇晃晃的人间》。买这本书的当天我在书店无所事事地闲逛,随意从陈列得琳琅满目的书架中抽出了它。翻开序言,自序的末尾写到:"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这极符合我对诗歌的理解。于是我把它从货架上取下来,和余秀华一起走了一遍这"摇摇晃晃的人间"。
事实上我不怎么懂诗,更不会写诗,但这不妨碍我喜欢诗。好读书而不求甚解可以很恰当地表达我对诗的态度。我一直觉得文字有逻辑却也最随意,文学作品不同于我每天接触的法条,法律语言要求绝对的精确和逻辑缜密,而文学作品不需要我每个字眼都去一一琢磨,逐字逐句分析往往会破坏它们的美感。尤其是诗歌这种体裁,诗人的成就感来源于感动读者而非读者分析出他想表达的意思。诗歌的语言是飘逸的,它不受章法的约束,诗将那些难以通过寻常语言表达的情绪表露纸上,诗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种美。因此读诗时比起追求诗的含义,我更在意自己内心的解读和诗带给我的感受。《摇摇晃晃的人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感,这本诗集里的诗,无论是对生命的思考还是对生活的观察,再或者是对开在春天里的一朵杏花亦或屋顶上跳跃的几只麻雀的`描写,全都既质朴又奢华,每一首诗都有让我赞叹的句子。余秀华用恰到好处的词句、自然流畅的语言及舒服流畅的行文感动着我,让我感受到诗的美感的同时震撼于灵魂的强大。
余秀华生活在农村,出生时因难产缺氧导致脑瘫,在写字都非常吃力的情况下,她仍旧凭借着对诗歌的热爱写了很多好诗。诗的创作本就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们不难想象一个不安于生活却热衷写诗的残疾农妇会遭受周围多少村民的非议和不理解。自身条件及生活环境的限制让余秀华的写诗之路变得雪上加霜。万幸的是这些阻碍都没有减少余秀华对诗的热情,身体的缺陷限制了她枝枝蔓蔓地向外生长,但思想的深邃却支撑着她在诗歌的路上走了很远。性格的执拗和不懈的坚持最终使得余秀华的诗被更多人所看到,生活里的苦痛都风干成了诗,涅槃后的她用一首首漂亮的诗告诉世人她在诗歌上的造诣。余秀华的诗风格独树一帜,语言娟秀朴实,诗里既有伤痛的鞭挞,也有瑰丽的向往,她将伤痛、苦难和美好通过诗的形式表达给世人看,向我们展示着一个摇摇晃晃在人间行走的灵魂究竟有多伟大。
《摇摇晃晃的人间》第一首诗《我爱你》里写到:"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读这几句诗时是去年年末,工作的繁杂以及对时光流逝的恐慌包围着我,这首诗让正处于焦虑中的我慢慢静下心来,在以后的夜里,我继续阅读了书里其它的诗。余秀华诗里选取的意象均为一些生活里常见的事物:稻子和稗子、村庄的风和河流、墓地价和坟头草、清晨的狗吠和短暂的黄昏……这些被人忽略的无比平凡的存在在她的诗里变得鲜活起来,我们日常看到的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开始变得有生命力,每一朵花,每一滴雨,每一丝微风都有了它们的语言,它们都在表达,而这些表达又通过余秀华的诗传递给了我们。天蓝得广阔,云白得纯洁,花开得鲜艳,蓬勃生长着的草绿得清新迷人,万物皆有灵,它们既美又浪漫,用心去看就会发现它们的诗情画意。光阴皎洁,我们应该欣赏,而不适宜肝肠寸断。
我不是余秀华,对她的境遇不能做到完全的感同身受,但我理解她的不甘与热忱,懂得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的她从诗里获得的快乐和慰藉。写诗时的余秀华不再是那个口齿不清、行动不便、其貌不扬、不听劝告的脑瘫的村妇,她是完整的、快乐的、才华横溢的,"诗歌一无是处啊,但是,诗歌通向灵魂,灵魂只能被自己了解",思想让余秀华闪闪发光,诗让她的灵魂变得耀眼。
余秀华曾在诗里说到:"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她确实也是这么做的,"作为我,一个残疾得很明显的人,社会对我的宽容度就反映了社会的健全度。所以我认为只要认真地活着,我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没有受限于身体和环境,余秀华将自己的思想无限放飞,用诗来应对生命给她的挑战。我不确定处于和余秀华同样境遇的话我能否如她一般不屈从于命运,毕竟做到泰戈尔说的"生活以痛吻我,而我报之以歌"并非易事,所以我敬佩余秀华。"保持很多的热爱和一点点野心"一直是我很喜欢的生活状态,余秀华做到了这一点。不囿于田间地头,不甘于被残破的身体及旁人的愚昧所困,她选择为诗去奔赴,去披星戴月,去不撞南墙不回头,她向我们露出她千疮百孔的伤疤,也带我们看了开满繁花的枝桠,她对诗的偏执以及对世间万物的悲悯铸就了这些优秀的诗歌。
海子在《夏天的太阳》里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希望这一生,除为俗事所累外,我们能多看看这个璀璨俗世,再多热爱一点世间的美好事物,比如桂花开时的微风,皎洁月牙旁的云朵,静谧深夜里的雨声,春天第一根抽枝的柳条,夏天第一杯冰爽的柠檬汁,秋天第一片红色的枫叶,冬天第一朵晶莹的雪花,希望行走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遍历山河后,我们依旧觉得人间值得。
最后用书里的一首诗结尾:要一个黄昏,满是风,和正在落下的夕阳。如果麦子刚好熟了,炊烟恰恰升起。那只白鸟贴着水面飞过,栖息于一棵芦苇,而芦苇正好准备了一首曲子。如此,足够我爱这破碎泥泞的人间。
读《摇摇晃晃的人间》有感4
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余秀华“自序”
第一次读到余秀华的诗正处高二,那个时候正是周末,而星期天的晚上我就要回学校住宿了。假日的公车总是拥挤,人们在车厢里如同一笼蒸饺,还是没有顺序摆放的,随着司机的驾驶刹车节奏往前、向后摇晃,这不禁让我思索,要说摇摇晃晃的人间,这便就是了吧。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玩笑看法,对于身患脑瘫在家赋闲的余秀华来说,这破残的世间摇摇晃晃,让人坐不安稳,站不踏实,只能一个人慢慢的扶着拐杖往前走着。而诗歌,便充当这拐杖罢,路漫漫其修远兮,即使看不到尽头,有一拐杖扶持着自己便知足了。
读她的诗,对于我来说是惊讶大过惊喜,为什么她能用如此美妙的语言,把那农村的一年四季再加上自己的感受组织成美妙的诗篇呢?看完之后让我想着,到人间走一遭也不算太坏,起码有趣的灵魂很多。
对于她的诗,每首我都很喜欢,就像找到了自己珍贵的至宝,不忍亵渎,也不忍放手。“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这人间情事/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要说这人间值得我们留恋的,也不过这四季罢,而对于我来说,夏季最美好的不过天上的云,春季是那初融的水,秋季是踩上去咔叽作响的树叶,冬季是那树上的一抹红。而她,似乎比四季更美好,她把自己放在四季里,加上自己的心,在这些变化莫幻的季节里将自己慢慢磨研,最后借着夏季的阳光与风,把自己晾晒成最美好的诗篇。
整本书一百多首诗,无论是她对生命的思考,还是对生活的观察;无论是写爱情的忧伤,还是写亲情的`浓重,都让我惆怅感慨不已,真正美好的人无论身世如何,她都能够把自己的经历化成春风,让它飘拂每个人的脸庞。每一首都有让我感觉她是另一个我,但是她又不是我,她只是写出了这些美好,让我们去产生共鸣。她把自己晾晒成酒,那不是尘封千年那味道浓厚,让人一品回味无穷的老酒,而是满瓶清香,老少皆宜的梅子酒,让我们一品,那口中带着梅子青涩的香气,又带着点酸涩,而后回甘生甜的清酒,让我们赞叹感慨!
她这一生还没过完,又似把她的一生走了一趟,她对爱情的思索让人深思:那么容易就消逝,如同谎言,也如同流言/今天我记得的是消逝的部分,如同一个啤酒瓶/就算重新拿起来,也是贱卖/或,摔碎的可能(《那么容易就消逝》)。
这生命虽也短暂,但她也不过半百年岁,却写了生命的奥秘: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了/我还活着。为这尘世背负苦难/如一片摇摇晃晃的银杏树叶子/为雨水指出河流的方向。(《如果倾述……》)。她又是这样写自己血肉的延续,生命的诞生:而今,十七岁的水手打着长长的唿哨/水声里,秘密一串接一串/如一个个小小的蜂巢/并不被经常居住/我期待满了以后溢出来一点/刚好被我接住(《与儿子》)。
她在农村,农作物与植物繁多,她却能从中找不同:我的身体里本来就有酒的成分/不为醉你,只为醉我自己/如同千山万水以后,我的眼泪/不为你/只为我自己(《葡萄》)
读完整本诗集之后看豆瓣上的介绍,有人评论余秀华的诗“灿烂得让人目瞪口呆”,“对她的诗歌一见钟情”,我只觉相见恨晚,也衍生出了一种“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惆怅。她很会遣词造句,既有生命的质朴,又有想象的奢华。我个人觉得诗歌并不需读多,若你未从诗歌里产生共鸣,纵遍你读遍上下五千年的诗词歌赋,留下来的也只有惘然与迷茫,我更重视自己的解读,凭感觉、按自己的喜好来欣赏。实际上余秀华的诗很少写到可以和她的特殊身份直接联系起来的内容,我知道这些漂亮诗歌的背后创作过程的不容易,但也正因如此,她才能写出让人如获至宝的诗篇来。《诗刊》余秀华组诗的责任编辑刘年这样评价:
“她拿起了诗歌做武器,但不是报复,不是自戕自弃,而是向命运和生活对她的不公,表示了轻蔑,她用诗歌传递给读者,她那我行我素的真诚以及对生命的信念。我觉得这是这个时代稀缺的东西,也是让我对她充满敬意的原因。”
余秀华是值得我尊敬的一个人,命运对着勇士低语:“你无法抵御风暴”,勇士低语回应:“我便是那风暴”。
读《摇摇晃晃的人间》有感5
知道余秀华之前,我心中的女诗人的形象虽不都是林徽因一般温婉娴熟、美丽动人,但起码如三毛一样气质独特、张力十足。直到我知道了余秀华,完全颠覆了我心中女诗人的印象。借用刘年的评价: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两年前先是在网上看到她的诗,买了她的诗集,去年又去影院看了她的纪录片,然后关注她的微博,可以说我是一名合格的粉丝了。早就想写一篇关于她的东西,可每次提笔又放下。不是没有东西可写,只是总感觉自己的感触在她面前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而她又是一个如此鲜活有趣的灵魂。
网上有一段话:就算最终跌入繁琐、洗尽铅华,同样的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心境,同样的家庭,却有不一样的情调,同样的后代,却有不一样的素养。对于余秀华来说:同样的村妇,却有不一样的生活。我并不惊愕高晓松的精彩,因为他出身清华世家;我也不羡慕蔡康永的儒雅,因为他身世显赫名贵;可我非常不解余秀华,一位脑瘫的农村妇女,是怎么写出这些脍炙人口的诗呢。如果她写的东西苦痛阴暗也就罢了,可偏偏她的诗充满阳光并给人力量。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我想她是一个有趣的人。王小波曾说:人生很长,一定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有趣的人率真,她在北大回答学生提问时说:至于你说的幸福生活,我至今还没有过上。有趣的人淡泊,她在作家协会给她开的诗歌研讨会上说:不要说我是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有趣的人幽默,她在父亲安排的相亲见面上,直接说对方印堂发黑、未来会离两次婚,把对方吓的落荒而逃。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一直在床头放着这本《摇摇晃晃的人间》,每当被焦虑压的喘不上气来就翻上几页,顿时拨云见日。余秀华的诗集就是我生活中的加油站,希望自己有一日能修炼的如她一般有趣。
读《摇摇晃晃的人间》有感6
见她在雪中长久地坐着,见她的手在纸上耕耘,见她说“诗歌是我最深切的需要”。
余秀华在书中写到,稗子在春天时是提心吊胆的,稗子作为一株杂草,与麦子长得极像,在麦子昂首挺立地向阳而生时,稗子便在提心吊胆地生长。于她而言,或许自己就像一株稗子。因为脑瘫,她面临着生活的考验,婚姻走向灭亡,网络上还有恶意的谩骂。但是她仍能写出“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阳光好的时候把自己放进去,茶叶轮换着喝”。写诗让她关注这些生活小事,烟火气袅袅弥漫开来。
上述诗歌名为《我爱你》,这是整本书的感情基调――热烈赤诚。读她的诗是喝了一口烈酒,辣味在口中弥漫,心也已炽热。因为她会大胆的写爱,毫不吝啬的将自己的感情在书中绽放,尽管感情不顺,她没有放弃去爱,或许是诗歌拯救了她,她说那是她在人间摇摇晃晃走路时的一根拐杖。
书中的一些细节,是口中残余下的酒香。她写年迈的父亲没有白头发是因为肩膀上的重担,是时光不允许他苍老。直接的感情变得隐晦,细节的微小动人心弦。此时她不是伟大的诗人,她只是心怀感恩的女儿。一份朴实的情感让人得以简单的.共鸣。
而对于田野的眷恋,则是酒余香中隐隐约约的甜味。她多次写田野,这是作为一个农妇,对它深深的赞美,“你站在麦田那头对我招手”,“你知道我的田野多么茂盛”,那片田野有搁不完的绿,那片田野有过不完的春天,那片田野有写不完的诗歌。此时我想是对田野的热爱充实了她,是诗歌成就了她。
较于低微的稗子而言,人人大抵都想成为一株麦子,只不过多数人只是稗子而已。有些稗子争夺不来麦子的养分,就放弃了挣扎,认为自己一生也许就本该碌碌无为。而余秀华作为一株残缺的稗子,却能够通过自己的热爱,让自己散发与麦子一样的幽香和光芒。
也许,此时的我们,不论是麦子或是稗子,只要坚持有着自己“最深切的需要”,努力地成就自己,总有一天会“散发自己的麦香和光芒”。
她只是一株残缺的稗子,她竟是一株残缺的稗子,但她却活成了一株麦子,在那里散发着淡淡的麦香,麦香的尽头是她最深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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