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品)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
《傲慢与偏见》(英文:Pride and Prejudice)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反映了人性中傲慢与偏见的缺点。小说主要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 班内特和贵族达西之间的爱情故事,其中还穿插了其他几个爱情故事。
活泼聪明,对很多事情都有着自己独特见解的班内特家二小姐伊丽莎白在刚搬到附近的宾利先生举办的舞会中遇见了傲慢富有的单身贵族达西先生。当宾利先生在舞会上建议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跳舞时,达西先生却说:“她还没有漂亮到可以打动我的地步。”而此话恰好被伊丽莎白听见,令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的产生了偏见。与此同时,被公认为最优秀的最讨人喜欢的绅士宾利先生与伊丽莎白的姐姐简产生了感情。在接下来的一系列接触中,达西却对聪明独特的伊丽莎白产生了不可遏制的感情,但由于狡猾奸诈的韦克翰对达西一番污蔑,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越来越深。达西先生也因为伊丽莎白家人的粗俗以及的她的亲人地位不高竭力隐瞒自己的感情。随后达西先生劝宾利搬回伦敦。简痛心不已,伊丽莎白则十分生气。伊丽莎白应自己最好的夏洛特和柯林斯新婚夫妇之邀去拜访他们,并在那里与达西先生充分。达西先生几番争扎,当面向伊丽莎白承求婚,但他告白的态度仍是傲慢,伊丽莎白大为惊讶,但因为达西先生的态度、韦克翰先生之前的指控和得知是达西先生曾阻挠宾利和珍在一起,愤怒的她告知达西:“即使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死光了,(她)也不可能同他结婚。”达西交给伊丽莎白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解释了他劝宾利搬回伦敦的原因,揭露了韦克翰花花公子、投机取巧的真面目。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逐渐消除了。后来,伊丽莎白和她的舅父母嘉蒂纳夫妇同偕旅行,并参观了达西先生的故居彭伯里。在庄园内散步的时候竟巧遇达西。达西的行为举止显得亲切了许多。伊丽莎白这才发现,原来他的傲慢后面隐藏着真诚、慷慨的本性,对他开始有所改观。但当二人正在增进感情的时候,却突然收到消息,得知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亚私奔了。由于伊丽莎白的`疏忽,没有揭露韦克翰的真面目,才使得年轻幼稚的丽迪亚上了当,同韦克翰双双逃出军团躲避赌债。达西找到了韦克翰,替他还清了赌债并迫使他同丽迪亚结婚,挽救了丽迪亚和班内特家的名誉。尽管达西要求保密,但丽迪亚的快嘴和嘉蒂纳太太最终的坦白仍使伊丽莎白了解了实情,并彻底扭转了她对达西的情感。最终伊丽莎白向达西敞开了心扉,宾利也回到了简的身边。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达西先生,虽然他最开始表现出他傲慢的一面,但是他的所做所为都透露着真诚,慷慨。最重要的是他被伊丽莎白拒绝后所做的改变令人折服。但是一个人傲慢就无法得人心,对一个人有成见之后便无法公平判断事情的结果,倘若达西先生一开始不那么傲慢,伊丽莎白不因为自己的偏见遮蔽双眼,也许他们的感情之路会更通顺。不止是爱情,在生活中我们也不应该持有傲慢的态度和对别人抱有偏见,那么我们的生活也会平稳很多。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2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看开头几章时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才明白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她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突然觉得,命运是奇妙的,你永远不知道生活中将要发生什么,生活就是生活,你想这样,可它偏偏是那样。人的手掌太小了,握不住它惊喜和伤害,只是听由它倾盆而来。所以说,我们每一个人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勇气绝不是冲动,而是追梦者对未来对理想的一种执着。也许你曾有过这种感觉:偌大的世界你孤单地前行,丢弃了合乎自己的理想而显得空空荡荡,你以为自己还要寂寞地站很久,以为就算丢弃了整个世界也依然可以安稳地生存。这时,想想达西,想想他的勇气,也许就该知道如何去做了。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3
这本书是我在暑假时侯看的。一开始,只是见同学在津津有味地品读,加上书名比较有特色,就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作者简.奥斯丁的代表作,曾取名为《初次印象》,它是以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为题材,然而特别的是,它主要描述的是四对男女之间的爱情纠葛。
在这四场婚姻中,作者表现了两种类型,一种是幸福的,另一种是不幸的。其中夏洛特和柯林斯,莉迪亚和威克姆,一个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夏洛特虽然是个长得并不漂亮的已27岁的大龄未婚女性,但以她聪明的头脑应该不会看上既愚蠢又傲慢的柯林斯,但却因为柯林斯的稳定的经济保障,加之自己没有任何的遗产,所以便“拾人牙慧”般的嫁给了伊莉莎白拒绝的而且自己并不喜欢的柯林斯。作者也从侧面反映出了那时妇女的悲惨命运;另一个是,建立在冲动与美貌的基础之上,莉迪亚是家族中出了名的自由放荡的轻浮女子,这一点刚好与威克姆相似,莉迪亚因沉迷于威克姆的美貌,在与妹妹基蒂的秘密计划和威克姆的诱惑下,便不顾一切的和他私奔了。后来才在达西的帮助下结为连理,虽然莉迪亚很爱威克姆,但是威克姆的本质并未改变,因而婚后不久就对莉迪亚感情变淡啊,自己另找新欢了。
而简和宾利,伊莉莎白和达西就要幸福的多,虽然他们历尽了艰难,但终究终成眷属。他们也是最为登对的两对,即使宾利一开始受到家人朋友的影响,而放弃过简;即使伊莉莎白因为听信威克姆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很深的偏见,单凭借初次印象对达西妄加推论。但是真爱是什么也阻隔不了的,它会冲破一切礼教与思想的束缚。
另外作者对人物的刻画也是惟妙惟肖的,在贝特利家族中每个人的个性都很鲜明,即使他们是一家人,天天住在一个屋檐下。其中对贝特利夫人的描绘更是达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把多种特点集于她一身,从而与其他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她的丈夫与她的性格存在很大差别,哎!倘若她的'丈夫不要贪念青春美貌,青春美貌通常赋予的表面上的善气迎人,就不会娶到她这么个智力贫乏而又心胸狭窄的女人。也不会导致结婚不久,便终结了对她的一片真情,夫妻之间的相互敬重和相互信任,早已荡然无存。
这本书内容之丰富,关系之复杂,感情之深切,令人久久难以忘怀!“天下有不少人,因为自己的倾率而招致不幸之后,往往会从恣意做乐中寻求慰藉,借以弥补自己的愚蠢与过失。”而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幸福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傲慢,即使自己有傲慢的资本,也要事事保持低调。凡事未等到充分的了解之后,不要对它妄下定论,更不要对它抱有偏见思想!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4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的这部小说以男女主人的爱情纠葛为主线,主要描写了四起姻缘,分别代表了社会上四种不同的婚姻观念。贝内特夫妇有五个千 金小姐均未出嫁,由于没有男性继承人,根据英国当时的继承法,五个女儿每人只能得到一千英镑的财产,这样一来她们将来的优裕生活就成了问题。因此贝内特太太就急不可待的想让她们嫁到有钱有势的家庭里,四段不同的爱情也就开始了。 贝内特太太的大女儿简长得很漂亮,是位倾国倾城的女孩。她生性娴熟,性情温柔,沉静,和善羞怯。一个偶然的舞会中,她与宾利一见钟情。而宾利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尽管他很有钱,还是那么平易近人。他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的性格都为他们俩的幸福铺了一层红地毯。但在这时,宾利的姐姐向宾利献殷勤,把他给骗回了伦敦,无法与简相见,几经周折两人最终终成眷属,婚后情意融洽,恩爱弥笃。我很佩服简与宾利的爱情,在经过几次的困难曲折后,他们依然怀念着对方。这种经久不衰的爱情故事,是多么的令人向往和赞叹,他们遇事沉着冷静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贝内特 太太的二女儿伊丽莎白,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她在一次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达西出生贵族,家财万贯,一表人才,自视甚高,目中无人,很是傲慢。后来,他才慢慢发现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 产生了爱慕之情, 但达西先生却看不起伊丽莎白的家人,因此极度克制自己的感情。但最终还是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由于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招来一顿痛斥。此后达西为了改变伊丽莎白对自己的看法,开始对人尊重并且不再傲慢, 后来伊丽莎白的偏见也随之没有了。两人最终走到一起,过上了幸福的日子。伊丽莎白本来拒绝了达西的请求,之所以后来接受了,是因为她得知达西是一个和蔼可亲,温和宽厚的人。婚后正如想象的那样幸福。看来一个人的品质事关重要,我们一定要养成良好的习惯。
贝内特 太太的`第五个女儿莉迪亚胆大粗野,放荡不羁,买弄风骚,因为贪恋贪恋美貌和感情冲突的缘故,跟军官威克姆私奔,而威克姆也只是个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婚后不久两人便情淡爱驰,男的常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籍。还有伊丽莎白的好友卢卡斯,她是个只把婚姻当成人生目标因此答应了一段毫无感情的婚姻,婚后两人貌合神离,无幸福可言,这是一桩以牺牲一切高尚感情来屈就世俗利益的不幸婚姻。这种不幸的婚姻,只会害了自己。
这本书会使你受益无穷,赶快去读它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5
前些日子读了《傲慢与偏见》这部经典的小说,脑子里做了很多思考,有了很多想法,想着今天在新浪博客写一下读后感吧。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这部作品,你会觉得它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还是一部世态小说。他的主要篇幅时谈婚论嫁,中心故事是本内太太嫁女儿,主要相关人物确实不过三四户人家,有贵族上古人家的有钱老爷,太爷,少爷,小姐,太太,以及军队里的亲戚朋友,还有当时社会的牧师。故事的情节是通过舞会,会访亲友,婚姻,市集,教堂,宴会等场合串连的,最后本内太太的五个女儿嫁出去三个,其余两个也适得其所。另外在不知不觉中还解决了邻居大女儿的燃眉之急。在《傲慢与偏见》中,婚姻恋爱当事人对事件的态度,认识以及相关人物的.反应,看到当时中产阶级社会普遍的世态风气。诸如对社会人生至关重要的婚姻与财产二者之间的关系。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英国封建等阶级制度的瓦解过程中社会阶级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变化,妇女的觉醒等。
在众多人物中,不论是主人公伊丽莎白,达西还是陪衬任务,都有自己独特的特色,让读者对“人性”有了更清楚地了解。伊丽莎白的独立不羁、蔑视权贵、敢做敢为、秀外慧中;达西的冷峻,高贵傲慢;简的善良客人;殡礼先生的平易近人,诚实;魏肯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本内特太太的实力,无聊等等向读者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角色。这也是小说思想内容的本质——“对人性最彻底的了解”。
这一部看似又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联系他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确实反映了当时英国平民资产阶级地位的升迁;同时也正是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法国大革命中自由,平等呼声的一个遥远的曲折回应。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6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本事的局限性,这是能够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7
不少同学说《傲慢与偏见》值得一读,我也想一睹为快。终于,等到放假了。我便一头栽进了这本书里。我倒是想看看,这本书有多吸引人。
我总是这样,没读时,总是不相信这本书有多么的好看。当读进去后,又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心情总会随着情节而起伏跌宕。
也许是因为还处于青春年少阶段,对其中的爱情格外的关注。特别是伊丽莎白和达西这对经历过重重考验的情侣,他们的爱情更是虚幻缥缈。偶然的机会,让他们终于彼此了解,信赖。
当然还有简和宾利,柯林斯和夏洛特,威克汉和丽迪亚。
但我还是比较喜欢达西和伊丽莎白这对情侣。刚开始,他们给对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伊丽莎白认为达西傲慢无礼,而伊丽莎白所处的社会阶层,和她那些不体面的亲戚,让达西忽视了她自身的优点和美德。后来,达西终于认识到了伊丽莎白的高贵和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是那样的值得人去爱。尽管他曾被伊丽莎白拒绝,可他毫不气馁,通过他自己的努力,用自己的行动,消除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和误解。伊丽莎白也开始认识到达西为人的正直,和他的性格。虽然后来达西的姨妈从中阻挠,可这反倒促成了这对情侣更加坚定的走到一起,他们终于冲破一切阻碍,结成连理。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Mr./Mrs.Gardiner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8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小乡绅班纳特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主角是二女儿伊丽莎白。她在舞会上认识了达西,但是耳闻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经历一番周折,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傲慢,有情人终成眷属。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在重读名著傲慢与偏见前,写下这篇文,记录的,是我记忆中的傲慢与偏见。毫不怀疑重读后还会有新的惊艳,甚至再写读后感,因为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阅读的,每读一次都会带给你不同的.感受。
简奥斯汀的作品这两年常常见诸于银幕,其生命力可见一斑。貌似简爱的作者夏洛蒂曾对她嗤之以鼻,总觉得这姑娘写着英国乡村屋檐下发生的琐碎小事,缺乏戏剧性和激情澎湃的赶脚。是的,如果说简爱像一曲奋进反抗的生命交响曲,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首悠闲细腻的田园小夜曲,个人有个人的爱,我更爱小夜曲。
平凡人生虽然少了大风大浪的跌宕起伏,却更为平淡隽永,就像简奥斯汀借书中主人公之口表明的心迹,大意是说,城里来的人初到乡下还觉得新鲜,时日稍久就不耐烦了,觉得日子单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有新的话题,再小的空间也总也新的事物在发生,如果留意这有趣的一切,又怎么会觉得厌烦呢?所以她的文,总带着向上的朝气,让人不由自主地热爱生活,因为生活是多么生机勃勃的事情。
在傲慢与偏见中,开始时女主人公因为他人的诋毁和当事人的矜持高傲对当事人产生了非理性的偏见,直到后来在事态的发展中看清了事实真相,和当事人冰释误会,同时在摒弃前嫌,拿掉了有色眼镜后,发现了当事人可贵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日久见人心。
她用了大量细腻的描绘来展现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修养和思想,睿智的语言和风趣的调侃在文中随处可见,时时让人忍俊不住,没有说教,却充满生活哲理,让人有获益良多之感,不得不说,简奥斯汀可以说是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在同一时代,但她的很多处事信条至今仍然适用。
如果曾经被粗制滥造的言情搞得迷失方向,正可以借简奥斯汀的作品来洗重生。细读慢品傲慢与偏见的字里行间,有高贵的坚韧,也有邂逅的惊喜。或许作者想说的是,感谢生活赐予的机会,不强求也不懦弱,美好的情感永远是值得人们珍惜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9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让人感触很深,当拿起这本书,一步一步走进故事的情节,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于是一鼓作气把它读完了。尤其十分喜欢里面的对话,仔细嚼嚼,很是幽默风趣,耐人寻味。我很佩服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她那种独立的思想和见解,是我所不具备的,也是我的品格应当完善的一部分。她有自己的情感,不会因外界的势力和嘲讽而改变自己的品行,这恰恰也是无数读者所欣赏的。
在这部小说中,达西与伊丽莎白所处的年代,人们对于婚姻和爱情的看法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的.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丽莎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等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
傲慢与偏见,这人性中存在的两个弱点,在小说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往往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主要有两点,首先,扰扰尘世,做人不易。人如果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中种种肤浅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其次,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如果没有爱情就不要勉强结婚,只要对方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然后去克服,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0
奥斯汀的名著《傲慢与偏见》,其时空背景设定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书中拘谨的男主角达西先生,外在的表现是傲慢的代表;而很有自己想法的女主角伊丽莎白女士,则演绎了偏见一词。
故事从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后来透过每一次见面时的“激烈沟通”,进而发现事实和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不同。然后男女主角终于各自改变外在的傲慢,放下偏见的执着,剧情急转直下,演变成对彼此的欣赏和爱慕。书中一连串精彩的对白和戏剧性的情节,令我读得废寝忘食,舍不得放下书本片刻。
在人与人初认识时,第一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但是我们定论对方的“第一印象”真的正确无误吗?达西先生因为在舞会上怠慢了伊丽莎白女士,导致她对他产生了偏见。加上后来有心人士制造出来的谎言,使得女主角对男主角的看法深信不疑。我们有时候不也犯了跟伊莉莎白女士同样的`错误,只看得见别人眼中的刺,却看不见自己眼中的梁柱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傲慢与偏见是如影随形的。当我们对某人有了偏见,对待他的态度就会不经意的表现出傲慢。而如果自己经常不自觉的流露傲慢的神情,则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也将随之而来。当傲慢遇上偏见,结果就是互看不顺眼,事事唱反调,对人不对事,甚至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等等非理性状况。频道不同的双方也很难有沟通与了解的机会。
别以为我们初中生在日常生活中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举例来说,如果有转学生来我们的班级,很可能因为他对于新环境感到陌生,再加上不擅长与人交际或言谈不当,而让旧生误会对方是自视甚高,或是态度傲慢。而这自以为是,则容易转成对转学生的偏见。当傲慢遇上偏见的结果,往往就是因误解而产生不可抹灭的隔阂。
要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唯有放下傲慢的态度,丢掉偏见的眼光,以同理心对待。透过互相沟通了解,才能认识真正的彼此。就像是书中的达西先生,虽然外表给人高傲,自大,目空一切的印象。但是内心却是善良诚恳且愿意放下身段的,其不固执己见的态度着实令人赞赏。
而伊丽莎白女士总是“勇敢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一点,也让我佩服不已。因为我自己在每一次的团体讨论时,总是最安静的一个。即使心中有不同的意见,也因为害怕而不敢表达出来,这是我最应该学习的地方。
要了解一个人就不应该只看表面,而是应该和对方坦诚相待。不用刻意做出讨好的行为,只要表现最真的一面,才有好的互动,才是好的循环。如何与人和睦相处?应对进退如何顾全大体?待人接物如何不伤大雅?遇到摩擦或误解时,如何表达才能化解疑虑?这本书点出的问题,值得深思,耐人寻味,而且是我们初中生必须要好好思考和学习的一门重要功课。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1
情在不知不觉中萌发越来越深。这是汤显祖《牡丹亭》中“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释义。这应该都是大多数人比较向往的美好纯净的情感。
作者简·奥斯汀终身未婚,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没有任何重大的社会矛盾。也正因为如此,她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造就了《傲慢与偏见》这一部剧作。
简奥斯汀通过《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对十八、十九世纪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女性的婚姻问题进行揭示。运用诙谐、喜剧性的`手法对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缺点进行嘲讽、批判!揭露人们对金钱、势利、婚姻的可笑认识。正如文中伊丽莎白所说:“世事经历得越多,我就越发对这个世界不满,世人都是反复无常的,那种表面的优点或见识是很不可靠的,日复一日,我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
伊丽莎白与达西相识于达西好友彬格莱举行的舞会上,伊丽莎白对达西自身带的傲慢并无好感,而达西却慢慢对女主伊丽莎白产生好感。彬格莱与女主大姐吉英情投意合,达西因为看到女主家庭中的各种势力、粗俗行为,再加上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因此他劝说好友结束与吉英的关系,最终,达西与彬格莱离开了。伊丽莎白在这期间对威克姆产生好感,而随着吉英感情之路,伊丽莎白逐渐了解威克姆的秉性,最终断绝了你与威克姆的来往。她对达西的看法也开始发生变化。在与达西的往来中,她发现达西仍然对她倾心。而好友夏绿蒂与表亲柯林斯的婚姻使伊丽莎白大彻大悟,对婚姻有了新的认识。紧接着威克姆与小妹丽迪亚的私奔给这个班纳特家庭带来极大影响,幸而达西不顾一切世俗观念,默默伸出援手,知道真相的女主,对达西更是倾心。两个原本原本世俗观念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的人走到了一起。伊丽莎白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使她看清了真相;达西放下自身的傲慢,为爱改变,成就了他与伊丽莎白的缘分。
人生来可带傲骨,不可带傲慢。傲慢与骄傲并不是同一个概念。过度的骄傲就变成了傲慢。骄傲不是罪,过度的骄傲(即傲慢)就会是致命的武器。的确,在生活中,我们所有人谁也不可避免骄傲,懂得控制、克制者着骄傲的人,可以将生活、事业做得更好,因此适当的骄傲也是可取的。
文中的婚姻让人感到当时乡下的封闭无知,文章将人性的自私自利表现得淋漓尽致。而现代的自由恋爱观念则变得开明许多,更充满人情味。相互产生情愫的两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在一起,少了许多外来的束缚。
祝福天下所有有情人终成眷属!有情人之间只要心与心相连,没有什么困难可以阻碍他们。就像仓央嘉措所说:“世间事,除了生死,哪一件不是闲事。”为此,放下你的顾虑,勇敢的追求你所认为的幸福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2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
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的真爱……。
当我读完这部著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人生之旅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寻梦者。梦是巫山峡壁上缀着的那团闲适的白雾,不知何时来,何时去,去向何方;梦是一条伸向河里的若隐若现的虹,现到最美的时候也是它即将消逝的时候。梦是何等神奇,令人魂牵梦绕!它引无数的追梦者背负着黄河的淤泥,手捧长江的清纯,迈着日月交替的脚步,追赶着问题的音符。这其间每一段艰辛的历程,无不饱含着奋斗的辛酸,无不需要我们以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去承受,去拼搏。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3
其实傲慢与偏见我是初中读了一遍,高三的时候趁每天中午能读一点又把它读了一遍。时间隔了有点久,对具体事件顺序的记忆可能有些模糊,但是这本书留给我的感动和思考大概还是有的。
其实刨去书中别的人际关系和故事什么的,留给我印象最深也是最让我感动的,应该也就是跟大多数人一样,是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他们之间的爱情既不想伊丽莎白的妹妹那样轻浮而草率,也不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平淡,索然无味,只是因为彼此合适而在一起。其实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婚姻,都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没有爱情。
学生时代的爱情,虽然青涩美好,但是毕竟我们还处于一个三观的养成期,生活没有独立性,未来还是一片迷茫和不确定,所以我觉得学生时代的爱情大多都会夭折了,夭折于对现实琐碎生活的`缴械投降,夭折于现实不像童话,不像偶像剧,夭折于我们对它不切实际的期待终究抵不过柴米油盐。学生时代的爱情,多么简单,又多么脆弱。最后能步入婚姻殿堂,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又能经营好自己婚姻,继续幸福下去的,多么幸运,寥寥无几。
为什么从夏洛特和柯林斯说到学生时代的爱情,其实我也说不太清楚,就是感觉步入社会之后,爱情不再有学生时代那么纯粹,很多人在一起不是因为喜欢相处,而是因为害怕孤独,最后很多人就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只是因为彼此适合而结了婚,选择和一个不那么爱的人度过下半生。
我刚刚说的两种情况,仿佛都没有办法在感情方面有一个很好的结局,但是我还是依然相信爱情的,我在这里想歌颂的就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其实我认为在这本书里面伊丽莎白才是最值得我敬佩的人物,她宁愿冒着一贫如洗孤独终生的危险,也不愿意嫁给一个既不爱她她也不爱的人,她因为达西的傲慢而对他有不好的偏见,认为他是一个高傲自大不尊重别人的贵公子,但她却在跟达西的相处和交谈中彼此都被对方的性格,谈吐相互吸引,互生情愫。而令人庆幸的是,达西也终于正视了自己的内心,勇敢的放下身份尊卑,去表达他对伊丽莎白的爱慕,这在他们那个时代本就实属不易。
他们两个,一个傲慢,一个有偏见,但是最终都因为爱情,一个放下了自己的傲慢,另一个也消除了自己的偏见,他们两个的爱情无疑是这本书里面最出彩最扣人心弦的部分,他们的爱情也不像伊丽莎白的姐姐和达西的好朋友那样优柔寡断,左顾右盼,而是在确定了自己的心之后就异常坚定,要将自己的爱情甚至可以说自己后半生的幸福、命运都要牢牢攥在自己手里,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做出选择,别人都无法左右。
我想这才是正确的爱情吧,在对一个人有深入了解之后,而不是见色起意,是两个人真正灵魂的契合,而遇到之后,就要向无问西东电影里说的那样“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应该就是坚定地跟随自己的内心吧,我相信世上一定会有一个人跟我们如斯契合,自从遇到他的那天起,凛冬散尽,星河长明。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篇14
忙里偷闲,终于用一个月的时间,将《傲慢与偏见》这部近30万字的小说读完了,现在我再一次肯定数年前听到的这样的说法:基督教是欧洲社会一切文明及进步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当的基督教知识,你将很难领悟欧洲文艺作品的精髓 。
这部小说是18世纪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之一,她通过描写四对婚姻的不同结局,表达了作者对获取人生幸福的认识与理解:一是像夏洛特与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物质基础上;二是像莉迪亚与威克姆那样完全建立在情欲基础上。正是由于他们没有把神圣的爱情建立在正确的价值观基础上,所以上演了一出出人生闹剧。我们不能苛求作者能像哲学家、社会学家那样为我们给出获得婚姻幸福的灵丹妙药,但至少要像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那样,在不排除物质与激情的情况下,更注重人生美德,比如正义,慷慨,节制,包容。第三卷第14节描写伊丽莎白义正言辞驳斥企图拆散她们婚姻的凯瑟琳夫人的情景,说明追求婚姻幸福还需要相当的果敢与勇气。
作者在第一卷第6节,借夏洛特的口为我们传达这样一个观念:“即便她(指简)明天嫁给宾利先生,我认为她也会获得幸福,其可能性并不亚于先花上一年工夫去研究他的性格。婚姻幸福完全是个机遇问题。双方的脾气即便非常熟悉,或者非常相似,也不会给双方增添丝毫的幸福”。我们必须明确,作者绝非告诉我们幸福婚姻是个无规律可循、只能靠撞大运的无厘头,她用前两对婚姻闹剧说明不能获得幸福的两种典型情形,再用伊丽莎白和简的婚姻对幸福美满予以诠释和解读,足见美德的.重要性。掩卷长思,婚姻如此,天国岂不也如此?
我之所以强调基督教知识的重要性,是因为基督教是我们认识和衡量万事万物的共同基础:天主上智、全能与仁爱。婚姻与爱情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是天主赐予人类的礼物;同时它也是危险的,尤其是当它被人们滥用的时候。正是基于这样的共识,作者才敢说,是闪婚还是马拉松式的恋爱,及双方的脾气性格情况都不是很重要,婚姻幸福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是目的与动机是否为天主所悦纳,正如神学家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中所说“上帝在审查中所追究的,不是人可能做了什么,也不是他们已经做了什么,乃是他们企图要做什么,为的是要察看人心中的计划和意志”。只有被天主悦纳的动机,其行为才能获得天主的降福,人生才能幸福美满。什么样的动机才是天主悦纳的呢?我理解就是建立在基督教价值观基础上的一切思言行为,当然包括恋爱与婚姻。
也许有人要问:倘若没有树立基督教价值观,人生能否获得幸福美满?我的回答是:对此我不敢持乐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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