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利维坦》读后感范文(通用9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利维坦》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利维坦》读后感 1
霍布斯《利维坦》的题图可以分为上下两个部分,就上半部分来说,最为醒目的是从山峦中探出身体的巨人,他头戴王冠,左手握牧杖,右手持宝剑,威武异常。他的上半身和手臂由众多面向巨人头部的小人组成。巨人面色肃穆,俯瞰着崇山峻岭和山脚的小城。按照《利维坦》正文中的说法,这位巨人应该象征着那位“伟大的利维坦”或“活的上帝”。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这位巨人就会发现,虽然组成巨人的小人们都衣着整齐,但巨人的上半身却不着一缕,霍布斯与版画家AbrahamBosse展示给读者的是一位半赤裸的“上帝”。在基督教社会的'美术史中,将神(除了道成肉身的基督以外)以赤裸上半身的形式加以展示此前从未出现。如果进一步研究这颇令人难堪的巨人,一个更让我们吃惊的真相将展现在眼前,这位巨人何止是袒露上身,更是犹如医学解剖图般暴露出了身体的内部结构。
《利维坦》的“引言”告诉我们,这位巨人的灵魂是主权,关节是官员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员,赏罚是神经等,但在这幅图中,这些内容统统没有显示出来,暴露的只是无数背向读者的小人,那么这些小人真的是组成这个“人造人”的种种内在因素吗?同样在《利维坦》引言中,霍布斯谈到组成利维坦的质料是人。可见,暴露出的并不是“人造人”的人体t器官,而是更深层次的质料,从巨人头部向下延伸出的或隐或现的框线赋予这些质料以形式,照应着本书的副标题。将“活的上帝”的上衣除去,纵向劈开他的身体,直接将质料袒露给我们,霍布斯似乎在题图部分就暗示了我们《利维坦》正文要从“论人”起始的原因。但如此展示的巨人也暴露出“活的上帝”的弱点。
首先,图中巨人似乎没有下半身,他仿佛是从崇山峻岭中长出的,这意味着巨人基本上无法向各个方向做大范围移动,主权者作为巨人的头部便与特定地域紧密地结合起来,或者说身处特定地域的主权者方才具备主权者的身份,一旦主权者因内乱流亡,原本的巨人就仿佛被砍下了脑袋,主权者的身份便不再属于流亡者。但内乱之后,国家得以恢复,即使组成巨人的小人不变,巨人也会长出一颗新的头颅。霍布斯在创作《利维坦》时查理一世已被斩首,查理二世流亡法国,克伦威尔扶摇直上,对照上文的分析,《利维坦》似乎难逃献给克伦威尔的颂歌的嫌疑。
其次,巨人附着于特定地域,双手所持的牧杖和宝剑只能在一定距离内挥舞,这意味着主权者的权力有一定的实施范围。相比巨人,作为组成部分的小人却有健全的四肢,他们虽然被框线所框定,但那些似有似无的线看起来并非不可突破,这意味着小人可以凭借自身意志逃到主权者力所不及之处。另外,握持宝剑和牧杖的意志虽然源于主权者,但力量则来自小人的合力,当小人纷纷叛乱或逃亡,宝剑和牧杖便只能轰然落地,此时可能依然戴着王冠的头部只是徒有其表。
《利维坦》读后感 2
利维坦是我读的第一本纯理论着作。不得不说,我被里面生涩的语句给难住了。很多词句抽象的让人难以接受,更别说还有那么多的思维是难以理解的,正如书中的论想象,想象一个虚无缥缈的词汇,竟然写了那么深刻,的确,书中有许多东西让人发思,我在读书的写下了一些粗鄙的见解,只是有感而发。
我写的第一句札记在第三章,开始写这些事强迫自己有个阅读思考的习惯,后来,我渐渐喜欢上这种感觉,虽然我习惯不好,在书上写,使得一些幼稚的思想留下,但在未来再次温习时有一个更高的思考时,就会有别样的理解与风情。
读书有时是无趣的,但写东西是充满乐趣。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与大家分享,这是一种内心的宣泄。
说道这本书,我们不得不说一下,利维坦这样东西。很多人不知道利维坦是什么,其实,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利维坦是七宗罪里的嫉妒之罪,是一个海怪。当然,我现在还是不知道,作者用利维坦做标题的深意。
作者在第三章中有一句是关于预见,即使预言。古人很相信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在神学还是非常盛行的那时,作者将预言定义为对过去经验的推测不由让人肃然起敬。自然界只存在现实,未来事物根本不存在。当然,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可以预见一些东西,可以未卜先知。因为他在这方面知道的比较多,他有许多类似的经历与经验,预言的准确便由所经历的事物的,以及对事情考虑的周密程度,所以预见不如称为:慎虑。
有些人对自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有缜密的计划,而且说到必能做到,不是有什么天意,而是知道事情发展的规律。孙子兵法中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之说,虽然古人打仗会信奉神灵,但真正使他们胜利的不是天而是计无遗策。战争是不能允许突发状况的,虽然这种事情老是发生。知天命者,顺天,逆天。都是有着缜密的思考,谋而后动,所说的便是这些。赤壁之战,曹操败北,因为他没算到会有东风,根据他的经验,冬天不可能有东风,可是他错了,所以他败了,同样,在北伐时,诸葛用火烧司马,没想到会下雨,如果他料到会有这么一场雨,做了充足的准备,安能让蜀败亡。所以,没有人永远算对,只有猜对。
作为学经管的学生,我们将来很多都要与经济打交道。我开始并不理解为什么老师会推荐一本近乎是哲理的书来阅读。虽然利维坦的精髓在第二部分,也是我们重点读的部分论国家。但一开始的论人类之中精辟发人生醒之处不在少数。经济的诡异多变让人咋舌。例如这次次贷危机,到底有多少巨无霸倒下?这些巨无霸中,不乏一些经验老道之人,但他们还是倒下了。没人能预言未来,只有人能将假设无限肯定,接近于事实。
至于一些奇特事物的征兆那更是奇奇怪怪的说。很多事是先发生了,然后出现一些人回想,啊,这是征兆。如果事情没有发生,还会有这些征兆吗?历史发展了这么久,一些奇特的现象已经被认识到只是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特殊的变化而已。
但是。还是有一些东西可以推断出来。好比,《三国演义》开篇,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君主集权的当时,这种怪圈必然会存在,当人民吃不饱的时候,就是造反的时候,然后,配合些或人为或真实的怪事,变成了假说,来个合理的理由,其实顺天意的人太多了,成功却真的很少,因为,根本没人接到上天的指示,啊,你去造反吧,我们罩你。这不可能的。或许这种说法,更接近于宗教的洗脑。更多的像心理学的暗示吧。还有一些事物的发生是有时间的.周期性,于是又一些人便把这种规律当成预言,其实,这不过是对客观规律的一种诠释而已。
我们能想象到的东西是有限的,但人类的想象是无限的。很多我们是无法想象出来的,就算是一些必然存在也不能。思维真的很奇怪。
当思维形成后,我们需要一个工具来表达,于是语言便诞生了。有思维的生物并不是只有人类,有奇特发音的物种也有很多,但形成一个独特语言体系的只有人类。语言的发明是缓慢的,而且艰难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声调?这么多的文字?语言的出现时为了记录一些想到的东西,他是一个载体,作为载体,语言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人们思想的共识使得文字能传递信息。没有共识,徒有语言文字也是无法将思想传承。中国得以传承,语言的传承是决定性,例如埃及,现在还是有埃及,但没人用古埃及语,使得埃及许多知识成了历史的迷雾。但中国不同,中国许多奇迹东西由于文字的传承使得有证可依,有史可查,倘若中国文字失传,谁知道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是怎么诞生?怎么可能知道都江堰能护住天府之地那么长久?会不会有人猜测,这兵马俑是天外来客留下的印记?长城是外星飞行器的轨道?都江堰涉及到的尺度是不是从天空向下测量?四大发明的由来是不是天外来客的馈赠?我们现在能自豪的称这些都是我们民族伟大的创造,因为我们的传承,语言使得我们不会有太多的幻想,不会盲目。
同时,很多东西是有真假的,但不包括语言。因为语言本身是无意的,意义是人为赋予的,所以理解也就因人而已,现在我们认为的对错只是,绝大多数人认为这是这样的,所以他是正确的。对错只是人们在某一阶段对一个问题的主观理解与判断。
思维的集合,创造了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在这一价值观下进行推理与假设论证便有了一些思维的固定,一个属于大家的判断标准,这就是学术。人们的认识知识是永无止境的,所以,在一些狭隘的思维下的推论是错误的,但由于他成了大家的共识,很容易成为大家信奉的公理。例如很经典的上帝造人,地球是方的,等等。但人们有时在错误的基础上进行错误的推导,得到了正确的答案,或者有人继续推导发现了矛盾。会发现很多公理定理都存在纰漏,在质疑之下人类文明开始进步,科学如此,制度也是如此。
人们最喜欢干的事大概就是胡思乱想,这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很多想法是荒谬的。但很多想法却被更加荒谬的一个想法所掩住光芒,这个最荒谬的想法就是把这一切荒谬的想法在现实中呈现,正是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想法在推动人类世界的进步。开启时代之门。
谁都知道把思维体现需要怎么困难的一个心理准备。因为他在普遍价值观中是不存在的,是一种离经叛道。我们需要内在开端来推动我们自己。这样东西叫:欲望。
有欲望才是人类,没有哪个人类没有欲望。连讲求清心寡欲的道士也有欲望,他的欲望就是能清心寡欲,得道飞升。只是他们的欲寡,而不是没有。书中描述了爱与欲望的区别。爱的对象是已存在的东西,而欲望相对是将尚未存在的物体。
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类。
终于在一切准备就绪后,人类实现了一次联合,于是产生了国家。
《利维坦》真正的核心,论国家,向我们缓缓展开资本家对人权维护的同时,对别人剥削的强烈愿望,对立是每个社会人共同的性格。
《利维坦》读后感 3
特地去查看了利维坦的含义,所谓“利维坦”,是《圣经》中记载的一种巨大的海兽,力大无穷。霍布斯以此来命名《利维坦》,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
《利维坦》全书内容目录上是分为四个部分。但也有人是将其分为三个部分的。该书是霍布斯写于英国内战进行之时。看了书就得整本书是循序渐进的,书的一开始就表明了作者的哲学观点。霍布斯是一个唯物主义,在书的第二章论想象的开始,他开章就说“当物体静止时,除非有其他物扰动他,否者就将永远静止这一真理是没有人怀疑的。但物体运动时,除非有他物阻止,否则就将永远运动;这话理由虽然相同,却不容易令人同意。因为人们不但根据自己衡量别人,而且根据自己衡量一切其他物体。”他还通过了人们清醒和梦是的不同状态来佐证自己的观点。霍布斯提出,决定人的行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种是无意识的运动,一种是有意识的活动。后者的产生是出于人们的想象,当它是向着人所希望的目标发展时被称为欲望,而离开人所不希望的目标时被称作反感。他认为,世界本不存在所谓好与坏,只不过是人们对于他所希望或者厌恶的事物的一种称谓。
生存的自然本能使人自私自利。
在别人也愿意的前提下必要时为和平放弃自己所具有的权力。
第二部分是论国家。在关于国家的成立上,霍布斯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但是人们又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于是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霍布斯相信,人类唯一的出路在于以相互订立契约的方式彼此放弃在自然状态下属于自己的所有权利与力量,把它们转交给一个客观实体,让它来保障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引出了这个实体同时也是本书的主角即国家,亦即是”伟大的利维坦“。霍布斯认为,国家建立之后,接受委托的一方便成为主权者。他在十八章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力中写到:”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力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予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于是在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表明臣民们要无条件地服从主权者的任何决定和行为。霍布斯所设计的社会契约的特点是这种契约的单向性,它只对订立契约而成为被统治者的人具有约束力,主权者却可以拥有几乎是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这使得主权者的权力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王权。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几乎没有任何对政府进行控制和监督的可能性,也谈不上任何的自由,甚至连他们的思想和言论都要受到严密的控制。霍布斯自己也承认这种控制的残酷,但他坚信在自由但充满危险和不自由但是享受安全与和平的两条道路上人类出于生存的本性只能选择后者。这样,霍布斯给主权者一个限制,就是必须保障被统治者的和平和安全,否则被统治者就可以不服从主权者的统治。霍布斯特别强调:
一是主权的不可分割,
二是主权的不能转让。
主权是”自然状态“中,人们之间的社会契约的产物,具有不可侵犯性。霍布斯认为,主权如果削弱,国家就会致弱;主权如果丧失,国家就将解体。主权是国家的灵魂,主权者的权力越完整和强大。
理论基础的基础上,霍布斯重点对教权进行了剖析,指出基督教”代他传道的人除非是国王,否则就不能以基督的名要求人们服从。霍布斯认为,“基督的使者的任务只是使人们想相信并信仰基督,但是信仰并不能依靠强制或命令”,从而在理论上论证了教皇无权干涉世俗政权主权者的信仰,更不能因为主权者的信仰问题而干涉世俗政权的事务。霍布斯否认教会对世俗政权的控制权,认为教会必须臣服于世俗政权,并且只能作为政权的一种辅助机构,从而根本否认了“教皇无过说”。
剥削贪婪的种种丑行劣迹,对教会的腐化进行批判,也是对第三步部分的补充。
《利维坦》的深刻内涵,霍布斯的思想,并不是我看一遍书就能完全领略的。有些语句我看了很多遍仍然感到不解,也许是我的悟性不足,但我试着用自己的感觉去理解。在霍布斯那个时代背景下,有这样先进的思想,是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者敬佩的。
《利维坦》读后感 4
利维坦是传说中的一种食人海兽,后被比喻专制政府模式。政府有双面性格:由人组成,又由人运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种半神半兽的品质,在保护人的同时又在吃人。吃人的专制政府称为利维坦,所以,就有了人类社会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说。
霍布斯的《利维坦》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借此论证君权至上,反对“君权神授”。
作者托马斯·霍布斯,英国政治家、哲学家。他被英国学者奥克肖特称为“英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也是政治哲学界两千多年来的“三大丰碑”之一。霍布斯理论的最大特点有两个,第一是对人性恶的发掘与阐释极其深刻,第二是他在自己理论基础上展开的逻辑论证非常严密,体系非常完善。
全书共四个部分,第二个部分是精华之处,霍布斯在第二部分——“论国家”中谈到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国家的成立。
在霍布斯看来“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都十分相等”,这种完全的对等性导致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力,包括对他人人身的权力。所以每个人对每一件物品都有占有的权力,但一物又不可能同时归属于多人,因此当多人想同时占有同一物品时,彼此便成为敌人。人们出于利益、安全、荣誉而相互争斗、相互侵犯,这时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公权力来慑服他们的话,人们便会进入战争状态,这种状态用作者的话来讲就是“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暴力和死亡的恐惧与危险中。但是由于人的本性是渴求和平、安定的生活,于是出于这种和平的.共同愿望,为摆脱人人相互为战的混乱状态,人们便相互订立契约,约定各自放弃权力,将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某一人或某一集体,由他来代表大家的人格,并且大家的意志服从于他的意志,各自的判断服从于他的判断,全体真正的统一于一个人格中,承当这一人格的人或集体就是“主权者”,其他人则是他的臣民。所有人都通过这种契约行为将自己的人格授予主权者,承认主权者的行为就是自己的行为。至此,国家便产生了。
第二,关于主权者的权力。
霍布斯认为主权者的权力是一种无限、至高无上的权力。他在“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力”这一章中写到:“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力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予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于是在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所以对主权者授权的契约只是人们相互之间订立的,而主权者并不受这个契约的约束,因此他的任何行为都不能被认为是违约。而人民如果不服从主权者,那么便是违反了自己订立的契约,是不义的,即臣民要无条件地服从主权者的任何决定和行为。主权者有制定和解释法律的权力且自己不受自己制定的法律的约束,这使得主权者的权力不受任何制约,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绝对的王权。
第三,关于国家的政体。
霍布斯认为专制政府要优于无政府,但他主张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人都是感性动物,当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都会倾向于私人利益。而在君主政体下,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是一致的,即君主的利益就是臣民利益,所以在君主制下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便能达到最大化。
此外,授予主权者无限的权力能够对所有人形成一种威慑力,从而有利于保障和平。如果没有这种强大权力存在,人人都将拥有无限的权力,那么会回归到人人相互为战的战争状态,这对每个人而言都无安全可言。因此相比之下专制政府下的人民比无政府状态下的人更安全。
《利维坦》读后感 5
《利维坦》是托马斯·霍布斯生平最重要的著作,出版于1651年。初版的《利维坦》有一个极为著名的封面,描绘着一个戴着王冠的巨大海怪,一手持剑、一手持仗,海怪的身体则由无数的人民所构成,暗示着由个人转让权利组成的国家有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将颠覆基督体系的整个世界观。而事实上,这本书也是近代政治哲学中最重要、最具革命性和颠覆性、最富有话题性的一本著作。政治哲学界有一句话私下里流传很广:大思想家都是读大书读出来的,而政治哲学里最容易读出大思想家的一本书就是《利维坦》。
霍布斯人生中经历的最重要事件就是英国内战,《利维坦》的思考和写作,就跟这场内战有很大关系。本书以人性恶的理论为基础,以完整、严密的逻辑体系论证了现代国家应当如何从社会契约中产生,帮助人们终结邪恶而悲惨的自然状态。霍布斯的理论逻辑完善却残酷,自提出之日起,他就遭到了很多批判和反对。但他理论中对于暴力机构本质的洞悉和对政治紧急状态的重视,却是现代政治的理论基础,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反思。
一、《利维坦》中的人性论
霍布斯跟牛顿基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在经过现代物理学的冲击后,他对人性的理解就发生了一个转变,那就是:人就像物体一样纯粹是一种生物,意识什么的其实都受到物理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影响。所以,你想做什么事都是你自己意识的动力决定的,跟上帝没有关系。而意识的最根本动力归根结底就是两条:欲望和恐惧。
人性最强烈的两大动力就是欲望和恐惧,也就是追求利益,并且害怕失去利益。除此之外一切其它的都是虚伪的,没意义的,理性才是人最大的武器。可以说,人做所有事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最重要的是避免自己的死亡。
如果我们把所有人都关进一个叫做“自然”的笼子,后果一定是大家自相残杀,霍布斯把这个状态叫做“战争状态”。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叫做“自然”的笼子里没有诞生“社会”,那它就是一个战争状态,人人相互为敌。这种状态是可怕而且可悲的,人们不断处于对横死的恐惧和危险中,没有和平的希望。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贪生怕死的,但“战争状态”却会给我们每个人带来生存危机。所以,我们天性里面也根植了一种动力,逼迫我们组成社会,来克服生存危机。可以说,战争状态是源于天性,组成社会也是源于天性,这种天性,就是霍布斯所说的“自然法”,而保障每个人的安全,就是最高的自然权利。
二、社会契约论
人性中要满足欲望的一面决定了我们生活的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但人性中怕死的一面又逼迫我们要建立起一个社会来确保我们的.安全,这就是所谓的“社会契约理论”。
“社会契约”指的是每个人签订一个契约,来决定大家共同组织一个社会。这个理论描述的当然不是历史事实,而是一种历史应然。
大家签订社会契约的前提,就是先创造出一个比所有人都要强大的力量,然后在这个力量的确保之下,这个原始契约,以及之后的一切契约,才有可能达成。霍布斯理论中这个原始契约的内容,就是所有人跟所有人都签订契约,把自己的自然权利,也就是动用一切手段捍卫生命安全的权利转让给这个强大力量,让它来确保契约能够成立,确保和平状态能够得到维护,这个强大的力量就是国家。而国家真正的使命就一个:确保一切契约有效力,谁违反契约就惩罚谁。
洛克和卢梭也都有不同版本的社会契约理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国家跟人有契约,个人转让权利承认国家,国家必须保护个人权利。他们理论成立的前提是契约不需要别的条件,这个人说了话签了字就算数了。但是在霍布斯这里,每个人都是贪婪之辈,所以人的话是不可信的,他也就没资格跟国家签契约,因为如果没有国家,他连约都签不成。所以,霍布斯虽然承认社会契约理论,但是他理论中的国家却不需要保护任何人的个人权利。
霍布斯认为,国家既不是正义的也不是邪恶的。如果你要实现你的正义,就应该根据你的正义原则来跟别人签个契约,只要别人肯跟你签这个契约,国家就要来保卫这个契约,这才是正义真正的实现方式:它需要你自己去发现、自己去推动、自己去说服别人认可。
三、国家的两个要素
1、暴力的中立性
在霍布斯的理论里,不管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国家作为暴力机构的本性是不变的,它的职责就是用好暴力,维护好契约。所有的暴力必须在中立化的制度下来实行,这就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2、紧急状态的重要性
“紧急状态”指的是宪法赋予国家政府这样一种权力:国家在紧急时刻可以停止一切法律的运行,动用一切手段来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利益。这种状态毫无疑问是对民主和自由的重大破坏,但你永远无法确认自己可以不需要它。
霍布斯的理论逻辑完善却残酷,自提出之日起,就遭到了很多批判和反对。但他的理论中对于暴力机构本质的洞悉和对政治紧急状态的重视,却是现代政治的理论基础,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反思。
尽管人类文明已经走到了今天这个程度,但我们还是很难说,从道德和人性的角度,我们比起霍布斯时代改善了多少。尤其是在国际社会中,绝大多数理论家都公认,国际关系有很大一部分依然处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中,国与国之间是相互怀疑的,是以自己的利益和生存为第一要务的。霍布斯讲的很清楚,一切理想政治的基础都是秩序,而秩序这个东西必须以暴力为后盾,因为人如果坏起来是没有底线的,你必须用暴力震慑他们去服从秩序,才有可能进一步建立政治文明。
《利维坦》读后感 6
我在之前小组汇报时主要负责的部分是介绍霍布斯,以及对《利维坦》这本书进行简介,后来对这本书第二部分“国家篇”(Common-Wealth)很感兴趣,于是又反复阅读了第13章(人类篇)、第17-21章(国家篇)的内容,并将我在阅读中的想法记录下来,组成了这篇读书笔记。
在第13章中,霍布斯描绘了当不存在一个使所有人都敬畏的权力时,就会导致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的一种自然状态。由于人的能力在本质上是平等的,在达到目的上也就产生了平等的希望,若不能共同拥有,则他们就会变成仇敌,在达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他们彼此都想努力毁灭或征服对方。霍布斯认为,导致冲突的原因为竞争(为了获取利益)、猜疑(为了安全)和荣誉(为了名誉)。在这种状态下,人由他的天性所决定,只能生存于激情和理性之间。
这一章其实就表明了霍布斯对于人性的看法,即性恶论。当人们处于自然状态,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权力使人们敬畏的时候,人们就会因为自己的欲望等激情,获取利益、获得安全、获取名誉,造成不断的冲突与战争。正是因为人们的这种天性,所以需要自然法的约束,同时需要国家的产生使人们对利维坦这一个海怪产生畏惧,使其服从于国家的管理,服从于自然法,约束人们的本性。
第17-21章中,霍布斯主要阐述了国家的产生、分类;主权者的权力、主权权力的继承,给我们描绘了在他脑海中,合理的利维坦——国家。
霍布斯认为,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使人摆脱悲惨的战争状态,也就是在第13章中所叙述的自然状态。这一战争状态是人们无法控制的自然激情的必然结果,因为没有有形的权力使他们感到敬畏,通过惩罚的恐惧以约束他们使其履行契约,遵守自然法。国家,也就是人们把他们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一个人或一个人集合,把所有人的意志或多数人的意见转变成一个意志,以此使人们抵御外敌的入侵、避免相互伤害以及保障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收获果实。
承受这一人格的人即主权者,并且被说成具有主权,其余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臣民。国家的本质和实质都存在于他身上。霍布斯指出获得主权者的权力有两种方式,即①人们相互之间达成契约,在确信能被保护和免受所有其他人的侵害的条件下自愿地服从于某一人或一个人的集合;②通过自然力量而获得,比如通过战争使敌人屈服于他的意志,并以此为条件让他们生存。
在我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其实不管是通过自然力量获得主权还是通过人们相互之家达成契约,本质上都是通过契约。通过自然力量获取的主权,人们因为害怕死亡、奴役而单独或许多人通过多数意见,授权一个人或多数人的集合进行一切行为,这就使得人们的生命和自由置于被授权人的权力之下。都是通过契约,人们将权力和力量授予主权者。在书中,其表述是:“人们把他们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一个人或一个人的集合。”我其实不赞同他的这种表述,我认为人们并不应该授予自己所有的权力,这种权力和力量应该是有边界的。霍布斯紧接着又在后文提到“我放弃管理自己的权力并将这项权力授予这个人或者人的集合”,霍布斯将权力的范围缩小到了“管理自己的权力”,英文为‘Rightof Governing myself’,与政府的英文‘government’正好相对应。但是其究竟指的权力是什么,霍布斯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两种方式获得的主权者,霍布斯列出了这些主权享有的权力;①审定所有的看法和学说的权力;②制定规则的权力;③司法权;④与其他国家或民族宣战和议和的权力;⑤和平、战争时期一切参议人员、大臣、地方长官和官吏的任命权;⑥根据事先制定的法律对臣民以财富和荣誉加以赏罚之权、处罚之权。
以上这些权力构成主权的本质,同时这些权力也是辨认主权存在于哪些人或哪些人的集合的标志。因为这些权力是不可分割的。我认为其实霍布斯所列出的这些权力,实际上就是“管理自己的权力”,也就是人们在订立契约时,将这些权力授予给主权者,构成利维坦。
这些权力授予给主权者,主权者行使管理臣民的权力,实际上我认为也是对臣民自由的一种限制。霍布斯在第21章指出,人们普遍接受的“自由人”指的是在有能力和智力做的事情上按其意志去做而不受阻碍的人。严格来说,自由指的是没有阻碍。当主权者拥有管理臣民自己的权力时,人们按其意志去做的事情,便会受到主权者制定规则的阻碍。主权者创造了一个人造的锁链,人们称之为法律。他们通过相互间的契约将锁链(法律)的一端连接在被授予主权的某一人或某一议会中人们的嘴上,另一端连接在他们的耳朵上。也就是说,臣民把“管理自己的权力”授给主权者时,其自由就被这些“锁链”给束缚了。但是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叫做“法无明文禁止皆可为”,意思是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为,人们都可以去做。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观点和此原则相似,即所有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人们都有自由去做他们理智建议的利益最大的事情。这些对自由的“锁链”,其实就是对人们侵犯他人权利这种行为的束缚,通过“锁链”,将这种行为锁住,并通过处罚之权予以训诫,以此来保护臣民按其意志去做与而不受阻碍。
人们将“管理自己的权力”授予给主权者,主权者拥有上述权力之后,利维坦便诞生。在书中,霍布斯按代表者数量的多少,将按约建立的国家主要分为三类:①当代表者是一个人时,那么这种国家的类型是君主制国家;②当议会的全体人员都是代表者时,那么国家的类型是民主制国家;③当议会的一部分人是代表时,那么国家的类型是贵族统治的国家。
我发现霍布斯其实就是君主制的拥护者,在第19章中,他用大篇幅来对比君主制与其他两种制度国家,得出君主制相比于其他两种制度的优越性,比如在君主政体下,君主的个人利益就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可以被最大程度地促进。以及虽然有弊端,比如所有臣民拥有的一切被一个人的权力所剥夺,但却被用来养肥君王身边的一个宠臣或谗臣,但是霍布斯同时指出另外两种制度也都存在这种弊病,这是不可避免的。
当被授予权力的人或集合的人死亡的时候,这就涉及到主权者的继承问题。霍布斯指出,在民主政体中,除非被统治的全体人们都死亡,否则整个议会不会消亡,在贵族政体中,当成员死亡后,议会会像主权者那样,行使属于主权者选择建议官员的权力。所以实际上,有关继承权的问题最大的困难就在君主政体中。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清晰的描绘出君主政体中主权者继承权的规则:①君主在世时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通过确切的言辞或遗嘱对继承人加以宣布;②如果缺少遗嘱和明确的文字表示,按照习惯来规定;③没有遗嘱也没有习惯,按照子女优先于其他人、男性子女优先于女性子女、兄弟优先于陌生人、血缘近的人优先于血缘远的人。
纵观我读的这几章内容,可以清晰地看出霍布斯的政治思想理论。他坚持性恶论,如果没有强大的权力对人性的约束,那么就会有自然状态那种人人战争的存在。要避免自然状态下的冲突,人们通过理性建立了自然法则,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权力去确保人们遵守自然法则,同样会陷入混论。此时就需要一个强大的、足以令人们敬畏的力量来约束人性,即利维坦——国家。
人们通过订立契约,将“管理自己的权力”授予给一个人或人的集合,形成国家。拥有这些权力的人被称为主权者,他享有管理臣民的一系列权力,并通过法律保障人们真正的自由。根据按代表者数量的多少,按约建立的国家主要有三类,其中最好的便是君主制,权力集中到君主一人身上,一方面由于这些权力不能分割,另一方面君主制能够使建议得到快速有效的表达、极大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决断不会反复无常、不会导致意见分歧等优点。而当君主死亡时,则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则对主权进行继承。
《利维坦》读后感 7
对于霍布斯的论述,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霍布斯第一章“论人类”是建立在人性恶的理论假设上,他认为人的自然本性首先在于自保,表现为自私自利、贪婪残暴,于是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相互敌对,斗争不止。但其实,我认为这只是人性中的一方面,人本身是一个矛盾的复杂体。人性中也存在着善良、同情、奉献等精神,相互之间的容忍和协作是人类的重要特质。
第二,霍布斯用战争时期的无政府状态,论证了人只要一旦脱离了国家,或国家主权一旦遭到破坏,就立即恢复到自然状态。因此,他认为即便是最坏的君主制也比自然状态要好。但实际上,在统一的主权产生之前,人与人之间就存在超强的自治能力,民俗公约、誓言都是明确的证据。退一步来讲,在战争时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作精神也不可忽视。
第三,关于政治、法律和道德的'区分问题。很多学者赞扬霍布斯,认为其政治理论完全摆脱了伦理、道德和宗教的束缚。然而,政治的首要目的是社会治理,而人们之所以存在于国家中是为了求得善、道德的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讲,政治学始终无法同伦理、道德脱离。
《利维坦》读后感 8
我们一生中,有很多非常重要但是往往又容易被我们忽略掉的问题有很多,比如“为什么会出现国家?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稳定为什么特别重要”
首先,国家是在什么背景下产生的呢?真的是那些国王等各类型称谓的统治者所谓的“君权神授”吗?还是,霍布斯所说的:人类建立国家是为了生存的欲望和消除恐惧,从“所有人对所有人战争中”解放出来。
霍布斯的推理大致如下:为了摆脱可怕的自然状态,进入和平状态,人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主权者,从此所有人都进入了契约状态,只有主权者一个人仍然处在自然状态,可以为所欲为。
为什么这样说呢?
在自然的状况下,人类应该是平等的,人天生被赋予一些自然和不可剥夺的权力。但是,在这样的状况下,人类处在没有任何规则、法律的`自然状态,而人性最本质的东西就是生存的欲望,这样为了生存,为了争夺有限的生存资源和空间,人们就处在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中,所有人所有时候都活在恐惧中,战争随时随地发生。
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在《自私的基因》一书所推理的,我们人类也只是基因传承的工具,所以,我们必须自私,凡事要先考虑利己。
国家既然是人们经由社会契约创造出来的,创建国家、确立统治者权力的目的是出于人们的理性和幸福生活的需要。那任何制度和组织要保有生命力,都必须正视人性,尊重利己欲望这一人的自然权利。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对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最重要,对于执政党而言,稳定也是压倒一切。没有秩序,自由民主就无从谈起。
《利维坦》读后感 9
我们每个人都有那么一段时间比较叛逆,看谁都不顺眼,任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一旦过了那段时间,人就正常了。可世界上总有那么些人不太正常,一辈子都是叛逆的命。更气人的是,这撮人不仅自己叛逆,还拉着别人一起干。不过颠覆世界的往往就是这一小撮人。
《利维坦》的作者霍布斯就是一个被记录在案的叛逆者。但跟其他的叛逆者不一样,他不是那种呼风唤雨一句“兄弟们,跟(给)我上”的带头大哥,而是躲在小黑屋里暗自写书的那种人。这一写,写出了《利维坦》,颠覆了此前所有关于国家和人性的学说。
利维坦是一个大海怪的名字,在《圣经》里专门和上帝作对,在上帝无比崇高的中世纪,霍布斯用这个名字给自己的书命名也是够叛逆的。可更让你想象不到的是书里利维坦指的不是什么怪物或者灾难,而是人类社会中的国家这一概念。霍布斯为什么这样说?让我们一步步来看。
霍布斯的“人性论”
在17世纪的英国,人们认为国家的起源要不就是上帝,要不就是传统既有。霍布斯跳出来说,国家是人类想象中的意识集合体,跟什么上帝和传统没有关系,奠定国家的基础就是人性。正是人性的本质才使得国家得以出现。
那么人性的本质是什么呢?霍布斯说,人本质上是一种有欲望,并且追求欲望的动物。这一论调并不新奇,古往今来不管是东方的“性恶论”还是西方的“原罪论”,都对人有过类似的定义。但霍布斯不同于以往的地方在于,他不仅指出了这一点,还认为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并说,人真正的美德只有一个,就是怎么样最有效率地去追求、去实现自己的欲望。更进一步,他认为人对欲望的追求永远也无法满足,人就是这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还想着怎么才能吃得更好的动物。
之所以这样,并不是因为人真的贪婪成性,根本问题在于如果你不去追求更大的权利与地位,已经到手的那部分东西,很可能就会丢失。这就是人性的现实,要建立国家就得尊重这个现实。
社会契约
我们不妨假设这样一种情况,某一天你流落荒岛,饥饿难耐,忽然看见路边的一棵果树,这时候你会管这棵树是谁的,会考虑主人允不允许你吃果子吗?肯定不会,活命要紧。但如果这时候,岛上的土著人出现了,他也很饿。可果子就那么多,你有枪,他有刀,怎么办?恐怕这时候我们能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死对方。你有可能会说根本原因是果子不够嘛,如果果子充足,这两个人就不会打起来了。可我们面临的往往是这种果子不够的情况,哪怕直到今天人类社会矛盾的根源仍是源于对资源的争夺。再退一步,就算我们到了物质生活极度丰富的时代,谁又能保证人类之间不会出现争斗呢?古代的王公贵族生活不可谓不富足,但他们之间的争斗照样你死我活。
有人会说,为什么不搞个口头协定,两人各分一半的苹果,这样既不会饿死,也不用刀枪相见。可是谁来保证双方不会违反协定,在一方吃果子的时候,另一方不会趁此给对方一枪或者捅对方一刀呢?而人的语言天生就有很大的迷惑性,欺诈、虚伪、非常不确定。日常经验也告诉我们“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所以语言、文字只能促成契约,但是没有办法保证这个契约的效力。那么谁来保证这个契约的效力呢?
霍布斯说,只有一种力量能使这个契约生效,这个力量必须大于我们每一个人单独的力量。谁违反了这个契约,对不起,就得惩罚你。
可在地球某个角落的荒岛上,谁有这个力量呢?根本没有。这时,我们两人的口头协定甚至文字契约,和废纸没有什么区别。面对这个情况,霍布斯说出了一句伟大的名言,它流传了四百年。
在国家这样一个伟大的力量诞生以前,也就是在在刚才的'那样一个荒岛上,人和人一直处在恐惧和战争当中,而且这种战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为了消除这种战争的恐惧,过上安稳的日子。人们彼此签订契约,把权力交给一个单独的强大力量,国家就此建立。要建立国家,就必须先承认国家的权威,这意味着我们要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并把这个权利让渡给国家。其次我们要服从国家管理,对不服从的人要给予惩罚。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光我放弃权利不行,要我们大家一起把权利交给国家。
因此霍布斯口中的国家,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几乎就是一个巨无霸,是横亘在人类社会上的庞然大物,也因此霍布斯管他叫利维坦,《圣经》里那个巨大的海怪。
启发
书里还有很多丰富的内容,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这里,就讲讲《利维坦》对我个人的启发吧。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构建整个国家理论大厦的基础就是他对人性欲望的基本判断。在这前一段的时间,我接连读了两部雨果的大作《悲惨世界》和《九三年》,这两部小说主人公所散发的人性光辉,让我自己也有种甘做殉道者的冲动去唤醒他人心中的善,构造爱满人间的大同社会。但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体验,让我不得不承认“利己”的欲望是一种客观存在,应该正视并且尊重它。在现实中,要想建立一套好的制度,你可以鼓励人向善,但你必须正视一个事实,就是人的欲望。不能抛开人性的本质去胡思乱想,甚至想改造这种人性。
除此之外,霍布斯在写《利维坦》时所用到的理论方法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非常重要的思维方式。霍布斯基于人性欲望永无穷尽这样一个前提,不断推演最终构建起一个宏大的国家理论。这种方法的出发点是,先找到衡量事物的基本尺度,沿着它往前推,无论推到哪你都会发现这个基本点的影子和它所发挥的作用。
这种思维方式在今天尤其有用,因为今天我们身处在一个非常激荡的时代,信息爆炸、真假难辨。我们认识的很多传统观念随时有可能被颠覆,而要对付这种状态,不让自己的生活失去基本的方向感,就必须找到那个怎么都不变的东西。一旦找到它,你就会明白每天碰到的东西、面对的事物,有哪一些不是你想要的,而哪一些才是你真正想要的。这样你才能在人生的关键路口做出无愧于己的选择。
【《利维坦》读后感】相关文章:
寒假读后感_读后感01-10
读后感获奖_获奖读后感03-31
秘密花园的读后感 读后感03-04
鲁迅《彷徨》读后感 读后感03-04
亡羊补牢读后感范文 读后感03-05
《柳林风声》读后感 读后感03-05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 读后感03-05
读后感言:《活着》读后感大纲03-25
《江南》古诗读后感_读后感01-09
母亲的传说读后感范文_读后感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