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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1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 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2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 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3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血字的研究。读完后,我深有感触。血字的研究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
候波的人为了复仇,跟着两个仇人到了欧洲,不料被他的仇人之一——锥伯认了出来。锥伯告诉了警察局,当晚,候波就被抓进了监狱。候波被释放出来时,发现锥伯和斯坦节逊已经逃到欧洲,当他追到欧洲量,发现他们又去了巴黎,当他追到巴黎时,发现他们又去了哥本哈根,当他追到哥本哈根时,发现他们又去了伦敦。那时,他已经囊空如洗了。为了生存,又不被别人注意,当了车夫,开始了复仇计划……
这里不仅把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还把案发现场和过程都描述得清清楚楚,仿佛身临其境,看风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福尔摩斯精妙绝伦、完整的推理,不禁让我惊叹不已。第一次和华生见面时,就从华生的气概、皮肤、动作上能判断出他是从阿富汗来的'。从现场的所有的地方,判断出凶手是一个中年人,高六英尺多,脚小了一点,穿一双粗头皮靴子,抽印度雪茄等特征。我们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敏锐、细致的观察力。这一切推理竟是他在不到一分钟内所达到的。敏锐、细致、沉稳、公正等优点全都结合在了福尔摩斯身上。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将永远刻在我的内心中,成为我永远的榜样。同时,从《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我也学到了许多人生道理。所以,我要向歇洛克。福尔摩斯看齐,向正义看齐!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4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5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追求冒险的心,我也一样。我喜欢探险,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开始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无法自拔。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的是小说主人公,一个乡绅的后代,在主人公那个世纪探案的故事,作者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以回忆的形式,用第一人称给读者讲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这本书中的人物特点十分清晰,例如,对任何事物都很了解,洞察一切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的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他们都是苏格兰警场的佼佼者,可惜因循守旧,所以他们明枪暗箭,勾心斗角。
在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我从每一个字中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能力与他细致入微的观察力。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观察力,才让他看到许多常人无法察觉到的情况,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而这些都可以在福尔摩斯的探案中找到。
正是因为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考,才让他在所有案件中大展身手。那么,我们呢?如果我们在生活与学习中善于思考和细致观察,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了解别人不知道的事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6
我最爱看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很勇敢,其中和华生经历了许多奇妙的案件。
他们是用前面的几个步骤结合起来,找出敌人下的圈套,就能直接找到敌人在哪儿。有时他也会失败,“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有时福尔摩斯生病了,也坚决不放弃这项工作。有时他还装病来吸引犯罪嫌疑人,把警察史努克斯藏起来,等他说出来的时候,史努克斯就马上出来抓住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只能投降。
还有一个案子是我最喜欢的。就是一个伯爵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的爸爸看到是伯爵,他就心里想:“如果女儿嫁给了伯爵,那我自己也就有伯爵的身份。”他就同意了这门婚事。没想到几年前女儿已经跟一个叫约翰的.人结了婚,但是他不知道,就答应了这件婚事。可是,女儿婚后,她看见了约翰,所以手里的花朵就掉了下来。福尔摩斯很快告诉了伯爵。后来,伯爵知道真相后,流下了眼泪。这就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
福尔摩斯真的是一个名侦探,但是他自己觉得不是,因为他说自己也有失败,但有时候他胜利的时候满脸笑容,失败的时候,再加努力。我希望我们都能学习他这种探案的经历,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7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一定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可以一气呵成,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知道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必须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当然也引起了我对人生的一些思考。
一、戒骄细心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在这本书上你也可以体会到破案的精彩和危险,你也可以学到“细节成就大事”做每一件是都要认真的对待,你还可以学到认真观察身边的每一件事,发现其中的奥秘,你会感受到不一样的人生,好像一切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可以任你发挥自己所以的才能!
二、一如既往的激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一如既往的激情更让我肃然起敬!出于对每个案子的那种渴望,所以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并满腹激情的去解开谜底,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一如既往的激情开始,也只有一如既往的激情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想到在提高班每天的早读不正是这样吗?只有一如既往的激情才能出效果,才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每一天。
三、求实
1、在一个伟大的人看来,没有微不足道的事。世上无难事,唯求实最难。最细小的事,往往也是最难的事。我们大学生应该求实进取,创业报国,精心的做好每一件事,成就美好的未来。
2、在没有事实作为参考以前妄下猜测是个很可怕的错误。感觉不正确的人总是用事实去套自己固有的猜测,而不是按正确的方法根据得到的事实来推导结论,看它能否吻合已得到的事实。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四、对人宽容
在办案中,他利用私*侦探这一便利身份,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虽然犯了罪(甚至杀了人),却在道义上没有错误,甚至是伸张正义的人,他可以擅自做主网开一面。这样的案子在书中甚至占了不小的比例,如《魔鬼脚跟》、《第二块血迹》等。如果他只是一个办案机器的话,这样的事情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从这一点来说,貌似无情的福尔摩斯比英国法律,比那些苏格兰厂的警察更富有人情味。更何况他办案向来不求名利,对于把功劳计在自己功劳簿上的那些“蠢货”们,他更多的只是宽容地一笑。
虽说善待敌人是对自己的摧残,但善待朋友(包括即将成为朋友的人)是为了解脱别人,也是为了为了自己内心的快乐,所以我们还是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五、充分利用自己的大脑
有些事情,即使我知道这事很重要,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因为我认为一个人的大脑,就像一个空著的小储藏室,你往里面装东西时,非得有所选择不可。一个蠢人会把随手得到的破烂东西,一股脑儿的往里塞,结果就把那些可能对他有用的知识给挤了出去,或者至少跟其他东西乱堆在了一起,要取得时候就难了。而一个训练有素的人,往这个大脑储藏室装东西的时候,是非常仔细地。他往里装的都是能帮助他工作的工具,这些工具要品种齐全,而且药房的有条不紊、整整齐齐的。有人以为这个小房间的墙壁有弹性,是可以任意扩展的,这是一种误解。既然如此,总有那么一天,你往里面添加一点知识,就会忘掉一些以前知道的东西。所以,别让没用的东西挤掉有用的东西,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六、拒绝自卑
在优秀的人面前,没功夫去让我们自卑,因为一个笨蛋永远可以找到另一个比他更笨的人来崇拜他。比上不足,比下还是有余的,比下只是暂时为了提升我们的信心。所以我们还是应该不断的去追求卓越,才能超越别人,才能对得自己,才能对得起生我养我的父母。
七、自我欣赏
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唯我独赏。在无人欣赏你的时候,我们要学会自我欣赏,自我鼓励。
我们已经习惯,有些人对于他们所不了解的事物偏要挖苦。对于很多事,我们要低调的去做,我们先享受痛并快乐的滋味,直到做成功了以后,再去告诉别人,这样会省掉了很多麻烦事的,没有什么比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更能说服人了。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但最要紧的是要学会自我欣赏。
八、做个绅士
福尔摩斯是个绅士,无论从外表还是精神上都是。用“高尚”来定义他的品格决不过分。他厌恶一切的卑鄙和龌龊。而且,虽然他并不喜欢妇女,却有一种豪侠的骑士精神。他不是法律而是正义的维护者,为了维护正义,或者是一个并不相识的女人的尊严,他甚至可以去触犯法律。他仅有的两次违法行为都是为了女人。在《显贵的主顾》中,他为了拯救被恶魔格鲁纳男爵诱惑的梅尔维尔小姐,带着伤病潜入男爵书房盗窃那个有决定性的日记本。在《米沃尔顿》中,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他冒着查出、被捕、受尊重的事业以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告终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又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19世纪末的英国也是不多见的。
在这点上,我感觉我和福尔摩斯还是心有灵犀的。我认为一个绅士应该做的,该出手时就出手。
九、时刻保持危机感
在这本书中有这么一句话给我震撼:“看起来美丽和平的田园,也可能潜藏着令人恐惧的邪恶秘密,何况是伦敦市内那些藏污纳垢的陋巷呢?”我认为在自由幸福的大学,也可能潜藏着令人恐惧的危机,稍不注意就会像有些树木长到一定高度时,会突然分岔变成难看的模样,所以在大学这安逸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懈怠,不能碌碌无为,我们还是应该时刻保持危机感,做我们该做的,做我们值得做的,做我们想做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8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9
世界名著是人类伟大的精神财富,为我们打开一扇扇兴趣的大门。这其中有许多我喜欢的书,例如:《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昆虫记》、《水浒传》等等,但我对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格外青睐。
《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是由《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及《归来记》等四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构成的。《血字的研究》讲述了摩門教的严酷和主人公为复仇而锲而不舍的经历,奠定了福尔摩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与恐怖的思想基础。《四签名》这个故事真实地体现了财富欲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通过人们对宝藏的拼死追逐、疯狂复仇来加以表现,意义深刻。《冒险史》中最经典的是《五个橘核》,它情节曲折多变,惊心动魄,结构环环相扣,展现了福尔摩斯的卓越才华。而《归来记》中福尔摩斯放走了为爱人而布置谋杀现场的水手,帮助了为爱情而险些犯下大错的贵妇,让我们看到了福尔摩斯闪烁的人性光辉。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令我钦佩,他的推理能力及超强观察能力也非常人所及。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正需要这种“关键时候不掉链子”的意识,冷静的头脑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不能说福尔摩斯是十全十美,也是“十全九美”了。他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向他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10
暑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