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00字
导语:《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作者是乔治·塞尔登。主要讲述了一个有关蟋蟀、老鼠、猫之间友谊的故事,一个有关各种生命之间爱和关怀的故事,一个发自大自然、涤荡心弦的音乐之声的故事。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篇一:《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以前,我读过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从这本书里,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真、善、美的熏陶,真正感受到了友情的重要性。
这本书的主角是“歌唱家”柴斯特,和两个重视友情的朋友,一个是什么“鬼点子”都能想出来的老鼠塔克,还有温顺,不惜一切代价的亨利猫。
这天,柴斯特——这个柴可夫斯基和李斯特的结晶,在康涅狄格州的大草原上练跳远的时候,忽然闻到了一股腊肠味,腊肠——柴斯特最爱吃的。当然,它虽然身为一只昆虫,但是,也是经不住这个诱惑的。它毫不犹豫的蹦了进去,谁知道啊,这个人竟然要去纽约!最糟糕的还不算这个,而是刚走了一会儿,就被沉甸甸的牛肉三明治压在了身上——这对柴斯特这个小蟋蟀的瘦小的身体可不轻呀!终于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柴斯特努力一挣扎,一下子跳出来了。
在这里,柴斯特遇到了爱它和它爱的主人玛利欧。可是玛利欧的妈妈却一开始不同意,她坚信这个黑色的“虫子”会带来厄运的。经过几番周折之后,玛利欧的妈妈终于同意了让这个蟋蟀留下来,不过前提是它必须留在报摊里。也就是在报摊里柴斯特才遇见了重视友情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
不过到了最后,柴斯特放弃了出名,因为它现在在“异国他乡”,它非常想念康涅狄格州乡下,于是,它选择了自由,由亨利和塔克“护驾”,来到了火车站,柴斯特自己找了一个风吹不到的地方,回康涅狄格州的乡下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友谊是最重要的`,让我们一起高呼:“友谊万岁!”
篇二:《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柴斯特是一只住在乡下草场的蟋蟀,从来没有离开过,可是因为太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 ……
在寂静的纽约,柴斯特遇到了新的好朋友,聪明、机灵的老鼠塔克,忠实、憨厚的亨利猫,还有有爱心,疼爱柴斯特的小主人,小男孩玛利欧,玛利欧的妈妈一直觉得蟋蟀柴斯特是不祥之物,可玛利欧和他的爸爸从来不这么认为。柴斯特很想回家,可是真正见识到时代广场的时候,他就觉得时代广场美得很,他也喜欢上了自己的朋友和繁华的时代广场。
一夜之间,柴斯特的歌声竟然让他出了名,成了一位有名的演奏家,他拉的全是优雅的歌曲: 《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类的曲目,玛利欧的妈妈也改变了对蟋蟀柴斯特的看法,他也开始喜欢蟋蟀柴斯特了。
可是,就在他特别有名、巅峰状态的时候,他竟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要回到自己的家乡,重找回自己的自由生活。
我们可能觉得这正决定很傻,自己都已经在城市里出名了,为什么还要回那简陋的故乡呢?在这有玛利欧爱她疼它,回到故乡又有谁疼他呢?好比人已经人气盛旺,红得发紫,让我们回到故乡,我们会愿意吗?可是,蟋蟀柴斯特做出了更为惊人的决定。
柴斯特为什么会成名?是因为他得到了朋友的帮助,再加上自己的勤学苦练。这本书就是讲了自己朋友的友谊 ,如果没有友谊,柴斯特是不会成名的。
再回顾一下柴斯特的故事,你就会知道,友谊是多么的宝贵。
篇三:《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里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晚宴这一章,里面有一个场景我非常的喜欢,那就是火灾。
柴斯特和塔克还有亨利准备要弄一场晚宴,也许你可能会说,为什么要弄晚宴呀——因为柴斯特已经来到纽约整整两个月了,所以他们三个决定举行一场晚宴,好好庆祝一番。其实他们的晚宴就是吃一顿晚餐而已,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柴斯特问塔克老鼠:“你都准备了什么好吃的?”塔克老鼠回答:“我准备了两块腊肠、一片火腿、三片腌肉,这是从一个腌肉、生菜和番茄三明治里弄来的;还有一些生菜和番茄,也是从刚才说的三明治里弄到的;一些全麦、黑麦、和白色的面包屑、一大团凉拌菜、两块巧克力,还有带核桃的糖果棒,而最棒的还在后面呢!是加冰块的饮料!”等等还有好多。
晚宴开始了, 他们是用自助餐的形式来吃的,塔克老鼠开始了他的表演,塔克老鼠表演的栩栩如生,然后,柴斯特和亨利猫为塔克老鼠鼓掌。柴斯特演奏了一首曲子,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为他鼓掌,塔克又要跳舞,他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顿时找不到东南西北了,一下弄翻了火柴盒,火柴摩擦弄起了火,烧着了报纸,然后,弄了一场火灾。幸亏保罗及时发现,不然白利尼一家可真的遭殃了。
这里面有很多向我们生活实际一样场景的,非常切合实际,在遇到火灾的时候,有些人非常的惊慌,有些人非常的稳定,里面柴斯特比较慌张,塔克老鼠非常的稳定,乔治·塞尔登写的很接近实际,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
这本书主要讲了友情,在柴斯特做上火车快要走了的时候,这三个好朋友才想起来还有千言万语没有说,最后,祝柴斯特好运吧!
篇四:《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给我了很深的感受,我喜欢这本书,爱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在乡下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也菜篮里,被那些人带到了火车上,坐在火车到了纽约,在纽约,玛利欧捡到了它,把它作为自己的宠物。在纽约,它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塔克老鼠,一个是亨利猫,它们三个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最后,柴斯特唱歌出了名,大家都认识这只蟋蟀,但是这只蟋蟀没有了自由。最后,柴斯特告别了朋友,悄悄的回到了乡下康涅狄格州,又像以前那样在树上吃树叶了。
这本书有着友谊,有着很深的情感。里面的句子非常好,词语也用的各式各样,我最喜欢的一部分就是晚宴:讲了三个好朋友在一起共同吃喝,有腊肠、糖果棒、巧克力、腌肉、火腿、一大碗凉拌菜、番茄、蔬菜、还有最后的加冰块的饮料,但是它们不小心把火柴盒碰翻,引起了大火,损失了好几摞报纸。
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它们有闯祸的、有高兴地、有烦恼的、有急躁的,这说明了作者灵活运用了故事情节。让我们喜欢读这本书,珍藏这本书。说道这里,我忘了一件事,就是我还画过《时代广场的蟋蟀》的情节连环画,一共有几十张,有五颜六色的颜色,这都是老妈帮助我和我一起做的。画着画着,就觉的都很好画,我喜欢我的画,更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友谊,了解了感恩。
人也有友谊、自由。但出名的就很少了,有的人想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很忙很忙;但有的人想出名,挣大钱买吃买喝,过着幸福的日子。要是让我选,我就选自由,因为,自由比什么都重要,都好,要是自由着,比什么都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友谊,自由的滋味和出名的苦恼。
篇五:《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蟋蟀的故事,大家都很感兴趣吧?它是天生的演奏家,能为大家拉响“小提琴”,奏出悦耳的音乐。下面就让我为大家讲述一只特殊的蟋蟀的故事吧!
这只不同凡响的蟋蟀叫“柴斯特”,家住在边远的郊外,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开始了这次意外的旅程。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它结识了聪明、热情、贪财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猫“亨利”,还遇到了百般疼爱它的小男孩“玛利欧”。每天,柴斯特总是和塔克、亨利一起快乐地玩耍,无忧无虑。可是,朋友们无意间发现了柴斯特的音乐天赋,结果,它一举成名天下知,每天都要准时去参加一些演唱会,受尽不少约束和压抑,心情却逐日烦闷起来,开始厌倦这样的生活。最终,在好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久别的家乡,继续过起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陷入沉思,深深地感悟到:虽然出名有许多人追捧,在媒体上露面,拥有许多荣耀,但是,内心里会觉得真的太疲倦了。我想,蟋蟀柴斯特一定认为“我这次出城,如果没有得到快乐和自由,那这次旅程还有什么意义?”名气和劳累如同一座大山,当一个人被它挤压得不得翻身,哪里还谈得上快乐和自由?如果是我,相信我也会的,丢开这座大山吧!去寻找属于你的快乐!
这篇充满友爱和温情的经典之作,我十分推荐,来吧!来感受这趟震撼人心的心灵之旅,我相信,你会被它而深深打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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