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诗文集》读后感
林徽因,二十世纪杰出的女建筑家及作家,曾被誉为“中国一代才女”。世称“矿石才情,风华绝代”,在她身上所透出的才气、美质与她的作品一样,都为当世仰叹。
她的诗,视角灵犀,字行里生动、新艳。她给我的是一个性情激烈有度,一腔激情,收敛得往往正满,半滴溢不出来的书写印象。她的诗,用欢歌抒发惆怅,以睿智的思考,来代替汪着泪水的眼神。所有的诗软得有硬度,穿着一根支撑的脊柱。不在她的诗里流眼泪,也不在她的诗里下雨,吹着清风,化风而去。
书信部分简短。写她与身边朋友、亲人的往来,以及她亲历的事件。资料的意义依我看大于文学意义。那不是为创作而写的书信。当然,要肯定文笔尚好。我不认为有太多必要知道一个女作家的家庭琐事,除非她把这些琐事写成了超越于琐事本身的文字艺术。如果那可以是自传的一部分的话,我愿意在它们成为自传中的`情节的时候阅读。
我最喜欢她的《蛛丝和梅花》这章散文。它泄露出她是一个多情善感的人。若不这样,她是写不了许多东西的。就两根平常的蛛丝,绕上了一枝梅花,她发了一篇感慨。她内心中某个敏锐的情结,被触动,被解开,使她沉寂的心思,不知觉地吐绿,长成了一只华盖的大伞。把自己做为一个女人的心思,解放出来,口吐莲花,一篇文章叫她着涂红抹绿般,甚是恣意地挥毫一番,以致字里行间,花香弥漫,处处多愁,一时的畅快牵去她满眼的浮云一样。她这样的散文倒写得笔笔扎实,耐人寻味,从文中走了出来,却把鼻子落在那里,还闻得到气息,获得的感受还在来回颤着,就像坐了几回秋千,人下来,把腿还留在空中,而那秋千也在来回荡着,速度很慢了,但一时半刻无法“消停”。
我倒认为她更应该多写小说,从开头读到末尾,她一笔笔写得别样细致,然而看不到她有故意“精刻”的露痕。写了诗,写了散文,她的句子从她笔下一诞生就是“五官端正”的,且十分可爱。看过开头几句,以为她还在写散文,接下来忽然就明白这是她的诗情画意的小说,画面唯美、漂亮,里面的人与情节,像是电影特写的镜头,本身她的文字就带了浓郁的浪漫,色调柔和,结尾时着上浅淡的轻灰色——至少她这本文集里的几篇小说是这样写的。她叙述的文字不紧不慢,那般缓急有序,如同织锦。可以叫急性子的人慢下来,叫慢性子的快起来。我真想说一句她这写的不是小说,但看完了之后,这不是小说能是什么?淡雅的句词,淡雅的人物对白,淡雅的故事,自己甘愿被她在小说中营造的意境牵着鼻子往下读。意境这个词是我特意找来,体现很想表达又无法道出的那层胸意。她的小说是淡雅的意境。她善于将像捡石子一样拿来的汉字,粘在一处,粘成一个意境的巢穴。我还觉得她最好是写成这些不要太长的小说,篇幅冗长后,意境可能就干枯了。像一条溪水,能从山涧中跳出来本身就够可贵,不必再长途跋涉入海。经过拿捏,小说中的每个汉字和自己的前后左右组站在一块儿,高高兴兴地,有说有笑,它们连在一起成就出一篇美文样的小说。读着的时候不用为主人公那么提心吊胆,读过后像忽然走累了双脚需要倒在稻草垛上闭目养神,她写了一些叫你心里舒适,却又隐约不安的文字。
最遗憾的是从她的文章中检查不到不好的地方,她是一个很有才华和才情的人,篇篇写得好,好得类似。若有一章突兀的,似乎叫人更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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