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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理想国》有感

时间:2021-05-13 19:00:5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理想国》有感2300字

  经典的影响力,不在于天马行空的文句,也不在于振聋发聩的论断,而在于它给世人幽暗闭塞的观念世界以一道耀眼的闪光。它提出一个命题,它给出一个假设,这些根本的有关最古老悠久的意识形态的疑问,使得后来的思想家有了发挥的空间,也为后世提供了无数社会体制的可能性。不管它是一位绝对权威,还是一个极端恶魔,对它的肯定抑或反对构成了我们在思想上赖以前进的基石。

读《理想国》有感2300字

  作为西方乃至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哲学家之一,柏拉图一生立著无数,而《理想国》无疑是其中最能表现其政治思想的作品,其中哲学家与王的辩证关系也一直为后人称道。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丰富多彩、环环相扣的对话,给后人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这个城邦是历史上大大小小“乌托邦”的开山鼻祖。理想国的宗旨是缔造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正义国家。围绕这个宗旨,柏拉图开篇不久就开始讨论什么是正义的国家,而不是什么是正义的人,他从城邦至公民、从上往下、从大往小地理想化地安排了城邦公民的一切,生活、工作、教育及一切。该书是柏拉图中期思想的总结,其语言华丽,逻辑缜密,想象丰富,阐述精彩,在历史上颇具影响力。

  所谓理想国,是柏拉图推理出的一个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立法统治者,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民三个阶级组成。该书的核心思想是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的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而这些所要体现的东西在他的《理想国》开始时候并没有直接提出来,他是利用了正义二字逐渐将其拓展并且引申出来的。正义是一种好的表现,然而什么是正义呢,面对这个看似很好理解的词语,柏拉图首先对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一、正义应是……

  克法洛斯认为:(读书笔记 )“欠债还债就是正义。”(相信读过《查士丁尼法典》的都会很熟悉这一句话,因为这种说法与其第一条极为相似。)或者说,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 对于这种正义观,苏格拉底认为,拿了人家的东西归还,这不是正义。因为,我们不能把东西还给疯子,而且“把整个真情实况告诉疯子也是不正义的。”

  特拉徐马霍斯认为:“每一种统治者都制定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他们制定了法律明告大家:凡是对政府有利的对百姓就是正义的;谁不遵守,就有违法之罪,又有不正义之名。”特拉徐马霍斯的这个定义类似于奥斯丁的论断“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显然在这里,正义被理解为一种对强者的屈服,为他们的利益服务成了其它人的义务。无论称为“强者”或者是“统治者”,我认为这个词的本意应当指那些在力量上存在优势的人群。他们形成权力是依赖于强力。

  以上两种观点,柏拉图都借助苏格拉底之口提出了正面的批评。柏拉图没有很确切地提出正义的完整定义,而是通过一个个否定步步逼近真理。我发现,这些否定的方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其归谬法的终点在于缺失智慧或德性就构不成正义。我们可以看到,柏拉图心中的正义包含智慧和德性这两个要素。

  我们可以知道诸如“正义是给每个人的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是强者的利益”、“正义是对利和害的一种功利计算”,这些观点都是后世形成和发展的一系列重要的法理学命题,都曾是非常重要的思想。可见,柏拉图的否定并未彻底地驳倒这些观点,尽管书中苏格拉底的一个个对手理屈辞穷。但柏拉图自信论说圆满的前提是以上这些正义观都缺失智慧和德性的要素,而正义应当包含这两者。这种“真理”的认识,显然是某种意识形态的影响。而后世对这些被否定了的命题的再认识,也是一种观念群变化了的结果。

  二、城邦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

  苏格拉底与阿里斯同的对话似乎就是一座城邦形成的过程。对粮食、住房、衣物的需要,决定了城邦离不开农夫、瓦匠、纺织工。随着市场的产生,城邦又加入了商人、佣工。吃饱喝足后,为了不成为猪的城邦,还需要奢侈品与艺术品的提供者、医生、法官等等。将这段对话简单化,我们可以发现,柏拉图是想这么说:为了生活,我们需要各种产品,所以生产者是不可少的,而且最重要的是由于人们不可能同时掌握多种技艺,因此一种人最好固定地干一种事。当然,战争也是一种技艺,为了精于此艺,苏格拉底又说“护卫者的工作是最重大的,她就需要有比被众人更多的空闲,需要有更多的知识和最多的训练。 这种种安排,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允许“模仿一切”的人出现,柏拉图明白的说法律不欢迎“扮什么,像什么”的人进入城邦。因为这样,一种人只从事一种生产的状态就会被扰乱。而且,从事生产的人不能从事护卫者的工作,这不但是由于成为护卫者需要接受精心教育,更因为“铜铁当道,国破家亡”。

  论述完城邦的`正义后,柏拉图开始通过分析法探讨个人的正义。他认为人的灵魂里存在三种品质,即理智、激情和欲望,三者分别是人们在学习、愤怒和满足自然欲望时动用的身体的一部分。理智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欲望是“人们用以感觉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或欲望部分,亦即那种满足和快乐的伙伴”。激情是“我们藉以发怒的那个东西”。 就如国家的正义——三个阶层各司其职那样,如果每一个人的三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么这个人就是正义的。这三个品质彼此内在的和谐,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受理智领导,这样的人就具有节制的美德。柏拉图强调,正义的真正内涵不是“外在”的各部分和谐一致,而是“内在”的和谐。一个正义的人应该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

  通过对这几章的阅读,我发现柏拉图的正义观是围绕德性和智慧展开的,并且智慧是指导人们实现德性的知识。可见,正义的核心是智慧,哲学在希腊文中的意思就是“爱智慧”,于是哲学与正义建立起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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