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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暮色》有感(通用20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名著《暮色》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名著《暮色》有感 1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著名小说《暮色》,读完这个生死传奇故事让我感动不已。
《暮色》主要讲述的是风雪弥漫的草原上,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救命的野猪窝,想美美饱餐一顿,但是洞里的野猪妈妈性情凶猛,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猪宝宝。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通过一只豺,因此,豺王只能在群里挑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像战场上的敢死队,去了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挑选苦豺的唯一标准就是年龄衰老度,为了豺群的生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豺王只能选择自己年老的母亲做苦豺,但是他实在不忍心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他被豺娘身上的所蕴含的母爱所震憾,豺娘为他所做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他毅然决定自己冲进猪窝去做苦豺,豺娘看了也舍不得儿子去死,豺王是领导豺群者,是豺群的未来。于是,豺娘推开豺王,头也不回冲进野猪洞,与母猪同归于尽。豺娘又一次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豺王。
看完这本小说,眼泪不由自主的在眼眶打转,母爱是多么伟大!不管有多么困难,多么危险,母亲总是保护着自己的孩子甚至能奉献自己的生命,文中豺王也是一个善良孝顺的孩子。我也要像豺王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多为妈妈分担事情,不惹妈妈生气。
读名著《暮色》有感 2
偶然的一次机会,我翻开了沈石溪的一篇文章《暮色》。它讲述的是权利与亲情之间的矛盾以及母子之间深深的爱,其情节曲折动人,扣人心弦,以至于我读后久久不能释怀,脑海里还清晰地回响着索坨那无奈又悲伤的叫声。我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故事发生在寒冷的冬季大草原上,埃帝斯红豺群受到了饥饿的威胁,碰巧一声野猪叫声给了它们生存的希望。但此时需要挑选一名苦豺做出牺牲,引诱野猪出洞。豺王索坨被迫将目光射向了自己的生母身上,但索坨不忍心让年迈的豺母受苦,面对亲情与权利的抉择,它毅然选择了亲情。它不愿违背内心的想法,只求对得起豺娘的养育之恩,即使为了生母放弃王位又如何呢? 索坨的决定让我震惊,面对亲情与权利的考验,我们是否也能为了亲情而放弃可有可无的权利呢?当今上趋炎附势的人很多,用权利欺压人民的现象也普遍存在。我想我们是时候思考一下我们的所作所为了,只有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才能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在《暮色》一文中我不仅学到了作者细腻的写作技巧,而且深深地感受到了索坨在作出决定时所经历的煎熬。先是刚开始的包庇,但又因为外在压力的驱使下不得不选定豺娘,又迫于良心上的不安放弃这个决定,又到因担忧王位而阻碍前程再一次将苦豺人选定为豺娘,最后经历万分的内心斗争索坨毅然决定自己代替豺娘进洞。但是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当索坨刚要进洞时豺娘将它推了回来,自己冲进了山洞。这个过程是多么的艰难又揪心,结局又是多么的出乎意料,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我觉得权利并不代表着一切,亲情才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无时无刻不在浸滞着我们的成长。西晋时期的李密为让奶奶养老归终而辞官的故事就很好的诠释了这一道理。李密自幼身子虚弱,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从此与奶奶相依为命。后来李密做了太子冼马,但又放心不下年迈的奶奶,于是写下了千古名篇《陈情表》向皇上说明情况,他的一片孝心感动了皇帝,最后得以还乡陪伴奶奶走过最后一程。在权力面前,李密坚决地选择了亲情,毕竟情感是无价的,权利没了还可以再努力获取。直到今天,李密的事述依旧值得我们回味与学习。
当代也有很多人不顾亲情,选择了了权利。只为了满足内心的虚荣感。总有那么一些人,年轻时享受着父母拼命打工挣来的钱,长大后做了高官就翻脸不认人,认为父母拖了自己的后腿,不但不赡养父母,而且还嫌弃自己的.父母,这种行为是可耻的,这也必定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当我们在享受着荣华富贵时,我们应该扪心自问,我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有时候为父母付出一点,也是好事。
生活在物质为名十分丰富的今天,我们应该传承中华优秀的传统,接受先人的教训。要懂得孝敬自己的父母,不要造成“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故事中的豺娘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做出一切牺牲,豺王也可以为了亲情而舍弃王位,动物尚且可以做到孝顺,更何况我们人呢?但是我们有替我们的父母想过吗,你又是否在父母打电话时嫌他们啰嗦呢?其实父母最想要的是我们一句关心的话语,我们也要在生活中处处给予他们多一点关心,放下手上的一切吧!
虽然读忘了《暮色》一文,或许它会被我遗忘在一个不知名的角落,但是他的情节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当中,它永远不会就此沉睡,而是被更多的人阅读,受到许多人的喜欢。我感受到了心灵的震撼,更感受到了那一份深厚的情谊。作为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用再多再华丽的文字来描述它都不为过,不过再多的言语都无法表达出我最真实的情感,一切尽在不言之中,此时无声胜有声,只要用心感受就行了!
“轰隆”,那一声雷声就像索坨的叫声响彻云霄,我与埃帝斯红豺群又一次邂逅在冬季的大草原。
读名著《暮色》有感 3
《暮色将尽》这本书,是我这个月断断续续在手机微信读书APP上读完的。很碎片化,有时候可能读几分钟就被打断,去干别的事情。
但一旦开始读,我就有种感受或者状态笼罩住我:我在一个小花园里坐着,对面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她不是特别漂亮,但她的气质很吸引我:自信,真实,豁达,坦率,智慧,通透……有点慵懒的很舒服的窝在椅子里,缓慢随意的跟我讲她的故事。
即使几分钟,一旦进入书中,我觉得自己自在,轻松,有时被逗的想笑,有时又被她的语言吓一跳,转而佩服她,有种“这也能说出来,写出来”的疑问,仿佛看见对面老太太在带着揶揄的微笑看着我,看的我也不好意思的`笑,的确,她说的,写的,我们内心最隐秘的角落可能也想过,只不过我们不敢说出来。
我喜欢这个老太太!
在公众号写读后感,总觉得要用精准的语言高度概括这本书的内容,表达这本书给我的感受,才算可以。
所以看完书,一直在琢磨怎么写,也翻看一些介绍和评论,觉得都写的很好。
今天决定放过自己,就像这本书作者戴安娜曾说,她写作是源于冲动,是沉浸其中,是句子自动流出的,她喜欢写作。我也喜欢写作,向往这种心流的感觉,如果写不出来,就放下。
引用《暮色将尽》译后记一些片段作为介绍吧。
“ 在短短七万多字中,她探讨了变老与死亡、爱情与性、宗教、和年轻人相处、兴趣爱好、阅读和写作、后悔和遗憾等等话题,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注脚和线条来联系并展开,把种种到了这个年纪可能面临的问题,以及这个年纪回顾自己人生重要事件的看法和盘托出。”
“写作《暮色将尽》的时候,戴安娜已经近九十岁,到了暮年,已经人书俱老,其文字辛辣幽默又不乏从容,一针见血又常常让人会心一笑,貌似絮叨却全无废话,有一种英国人特有的略带自嘲的清醒。”
“是因为在阅读和翻译的整个过程中,我在心里一直对自己说,啊,这就是我想活成的女人的样子,这就是我想跟周围不同年纪的女性朋友分享的,一个女人在这个年纪应该有的样子,历经了生活的磨砺,终于活出的通透和智慧。这样的智慧和感悟用文字传达出来,如果在五十、四十,甚至更早的年纪能了解并体会,也许,会帮助作为女性的我们少些困惑,多些和解。就像在接近终点的某地亮起的一盏灯,不管我们从哪个方向走向它,有这么一星感悟的陪伴,能让我们觉得不这么孤独和黑暗。”
对于喜欢的书,戴安娜说过,与其简单介绍,不如自己去读。
读名著《暮色》有感 4
豺,又名红狼。大家公认豺是无恶不赦的、恶贯满盈的代言词,因为豺狼虎豹、豺狼横行,都是豺打头,其实不然,豺在食肉动物中,是很弱小的,单豺对单狼,豺是没有赢的可能性的。在《暮色》这本书里,主要写了四章,写的每一个故事都很有趣,其中,第一章暮色,给我留下的印象颇深。
第一章主要讲的是,豺王索坨,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里,发现了一窝野猪仔,便想让业主在当豺群的食物,可石缝里的母野猪十分凶猛,豺群必须选出苦豺,但豺群里只有索坨的母亲符合条件。在亲情和权力的生命抉择下,它为了母亲愿意自己当苦豺!一只大公豺来当苦豺!那是苦豺的.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终于,母豺冲进野猪窝,与野猪决一死战,最终倒在了血泊里。因为他的牺牲让豺群饱餐了一顿。而索坨也永远失去了母亲。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不禁感叹,谁说动物没有感激之情呢?豺子为了豺母不惜失去生命,豺母为了豺子愿当苦豺,羊知跪乳之恩,豺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谁能说这母子情不纯粹,不炽热呢?谁说豺狼虎豹没有情?谁说豺是是集中了狗的无耻和狼的卑劣?又是谁说的豺是“四足动物”中的乌鸦?人类,现在豺已经叫捕杀得只剩四百来只了,谁又能说动物冷血无情?
此时,正是暮色时分,夕阳尽情地在苍穹中书写着它的灿烂,万物都笼罩在这玫瑰色的朦胧中,我站立窗前,眺望窗外,思考着母爱的伟大!
读名著《暮色》有感 5
我或许是被一个未婚无子的老年女性在89岁高龄所写,由她步入自己老年的变化说起,夹杂着当下对自己过去人生的回忆与感受所吸引过来,看看不结婚的生活与老年会是怎样,因为现在的我在不老也不年轻的年龄就已经对生活提不起兴致,这本书有一种比较随笔,文字之间没有透露出一种精英女性、大谈特谈、循循劝导的气息,更多是自己在当下对过往的感受,讲述的又极为坦诚,我想这也是这本书能够在我们国家有一定知名度的原因,因为我们生活的不开心、焦虑并不是因为道理知道得太少,我们已经认为大谈特谈对我们当下的状态与生活起不了什么帮助,反而还会使自己陷入更不好的自我怀疑与否定的境地。
当我们放下这本书能对我们人生起指导性作用时的'期待,把作者当做一个普通人,感受她的感受,不带评判,忽略这本书被贴的标签时,可以感受到这本书使终有一种平和、稳定的感觉,不仅没有透露出老年人的生活孤苦与寂寞,反而透露出作者对自己当下生活的兴致与详和。
在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是很好奇一个孤家寡人在暮年之际的生活状态及这一生中对工作的状态,因为我们当下被困住的就是工作与婚姻状态,以及如果不婚承受的社会、家庭压力及对自己老年生活物质、精神方面的担忧,我喜欢作者书中的不自怜、不多愁善感,尽管自己一个人但还是老有所乐,让我看到一个终身未婚、无儿无女但还性格不孤僻享受生活的老人。
作者也像我们大部分人一样,财富没有自由并且买不起房,会为自己在工作中的能力有限而感到羞愧,但作者在她那个年代就意识到生活比工作更重要,并不为这个理念感到羞愧,而且认为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现在的社会好像也出现了这种观念,很多人已经意识到工作、房子只是为了生活、更好的生活。
很难得作者总是能找到乐子,比我们这些年龄不及作者一半的人有生活的朝气,我们在作者眼中的年青与好年龄的时候就已经对生活中的种种丧失了希望,没有兴趣与爱好,不喜欢上班,以前会阅读的也已经很久没有阅读了,认为书中所说的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以前喜欢看小说的也不看了,因为小说描述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代入不了也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了启发。感觉什么都晚了,什么都没有用与兴致。
在本书的导言中说到:“在她的讲述中,我们能看到,在20世纪动荡的欧洲,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女性,是怎样在与世界的周旋中案例生存下来,并维护好自己的精神世界。”,而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我们一个个不敢说是知识分子,但我们通过互联网看到各式各样的生活方式和各种信息,虽然社会不动荡但浮躁焦虑,我们更需要找到自己的方式与世界周旋并不痛苦有幸福感的生活,在社会的压力与期望中维护好自己的精神世界。
读名著《暮色》有感 6
这些天里,我读了一本故事书,名叫《暮色》。
故事主要讲一个叫埃蒂斯的红豺群牺牲苦豺捕食野猪的故事。
红豺群里面的豺王叫索坨,它非常勇敢也非常地智慧,推翻了原来老豺王的统治,但它也非常孝敬母亲霞吐,它是豺群里最老的一只豺。
豺的家族都有这样一条规矩,如果捕兽时遇到困难,需要有“苦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敢死队),必须要用最老的一只豺做苦豺来引诱猎物牺牲自己。
有一次,红豺群要捉一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野猪,需要有一只苦豺去把野猪给引出来。那个时候,索坨的母亲是最老的,可是索坨不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但是豺群里其它的豺才不管呢,只要是最老的,就算你是豺王,也要当苦豺。
霞吐被选做了苦豺,它是非常不愿意的.,索坨作为豺王,它也不愿意自己的母亲做苦豺。为了整个团队,它宁愿牺牲自己。就在索坨要进入野猪的洞穴引野猪出来时,霞吐一下子撞开了它,进入了野猪洞穴,牺牲了自己,换来了它的儿子,索坨豺王的王位和整个埃蒂斯红豺群的生命。
我被霞吐勇敢的母爱感动了,很久不能平静。
读名著《暮色》有感 7
“呯!”我把房门重重地关上。一天到晚妈妈就会让我背课文背诗。现在脑子里昏昏沉沉的。
拿起身边的一本书——《第七条猎狗》,翻到上次看到的《暮色》。故事讲述的是饥饿的豺群发现了野猪栖身的山洞,但要用苦豺引野猪出来。而苦豺正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一旦被选为苦豺便极少有生还的希望。索坨主动顶替豺娘,当了第一个进入野猪洞的苦豺。但在最后关头,豺娘为了自己的儿子,奋力顶开了索坨,与野猪殊死搏斗,为豺群光荣阵亡。
读到这里,我被豺娘深沉的母爱感动了。不知不觉,泪水模糊了眼睛。隔着泪水,瞥见桌上那顶红色的绒线帽,我想起在出发前她对带队老师的千叮咛万嘱咐,当时我很不耐烦。现在嫣然回想,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母爱?
冬令营的闭营仪式上,带队老师放了出发前母亲们的录音。“儿子,希望你在营地里生活得快快乐乐的。”“女儿,你是第一次离开家,到别的地方生活,在那里不要哭鼻子。”……
偌大的'礼堂里,渐渐地,抽泣声越来越多。五天中的四个夜晚,我经常听见同宿舍的两个女孩低声哭泣,一边断断续续地唱着歌谣。
拂去脸上的泪,再次背起诗文,突然感到了古诗中的那丝温暖,那缕情意……
读名著《暮色》有感 8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暮色》这篇文章,使我泪流满面。
主要讲的是:有一只豺王,叫索坨。它和豺群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一窝猪崽,它们非常高兴,可是里面有母野猪在守护,索坨想不出来办法来。想了一会儿,目光便落到了老豺身上。要选最老的。开始,目光落到了自己的母亲身上,可是它又不忍心,便把目光又转向了另一匹老豺。同类用愤怒的眼光看它,原来,豺群有一个规定就是让最老的豺当敢死队。它又想起当年自己的母亲是怎样把自己救出来的。于是,自己下定决心要为母亲去死。快要进洞时,母狼把它甩出去,跌出去两米远,豺娘望了它一眼,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了,豺群终于饱餐一顿。值得可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看了这个故事,我心里很不平静,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读名著《暮色》有感 9
作者阿西尔出生于英国诺福克郡一个富足的知识分子家庭,毕业于牛津大学,父亲从小教育她必须学会靠自己谋生。她一生未婚,76岁才退休。这部传记写于她89岁时。
书中,她回忆了自己看似“特立独行”的大半生,坦率地提起人们在生活中常常避而不谈的话题:开放式关系,衰老带来的性欲消退,以及每日都更迫近的死亡阴影……
用作者的话说,这是一本关于“凋零”的书,但我读到的却是满满的“生命力”和对人生豁达的态度。
作者阿西尔已于2019年去世,终年101岁,承袭了家族的长寿基因。
既然世上没有后悔药吃,还不如趁早忘记。
任何超过八十九岁的人回头看自己的一生,都会看到星星点点的后悔。毕竟,每个人都了解自己的不足和懒惰,被人忽略的地方,曾有的疏忽之处……一个人出于无数原因,可能连自己的理想也未必能实现,更别说别人或更出色的人为他设置的目标了。这些事情一定会、绝对会在你生命里堆积出大量的遗憾,不过在我此刻目力可见的范围内,它们却已经消失了。
后悔?我对自己说,后悔什么呢?我不觉得挖掘过去的内疚对老年人有什么意义,历史已经无法改变了。
既然世上没有后悔药吃,还不如趁早忘记。
天天看着不好的一面是相当无聊的事。
我活到了这样一个阶段,现在只关心如何度过当下。
别浪费时间生闷气了!
仅仅因为自己正在逐渐变糟,我们就倾向于确信一切都变得不好,越来越不能做喜欢的事情,听的越来越少,看的'越来越少,吃的越来越少,受伤越来越多,朋友逐一死去,明白自己也将不久于人世……所以也许这不足为奇,我们确实很容易滑入生活的悲观主义,但这种状态实在很无聊,而且让沉闷的最后时日更加沉闷。
但反过来想,如果我们能突破自己感知的局限,知道有些人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对他们来说前面的路很长,充满了谁知道会怎样的未来,这就是一个提醒。
和年轻人在一起的好处,不仅在于他们能激发感情,你能观察他们生活的趣味所在,而且,只要他们在你身边,就会产生一种反作用力,足以抵消老年生活中令人不快的因素。
自己并不是朝着虚无延伸的黑色细线末端的小点,而是生命这条宽阔多彩河流的一部分。这条河流,充满了开端、成熟、腐朽和新生,我们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的死亡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如同孩子们的青春一样,所以在还能够体会这一切之时,别浪费时间生闷气了!
“我不怕死。”妈妈过去总这样说,还以平静的口气讨论身后事,以此表示她确实比大部分人不怕死——我觉得我也是这样的人。但她往往会接着再说一句话,说得太多,都成陈词滥调了:“我只是怕死亡的过程。”当死亡近在眼前,这话变得令人毛骨悚然地真切。我的母亲并不害怕自己死掉,但当她因心绞痛而无法呼吸时,她真的很害怕。我也不怕她死掉,可我非常害怕她走向死亡的这个过程。
我的感觉?就像一对连体双胞胎,一个期望她永远不死;
另一个却害怕生命的复苏,害怕持续可怕的痛苦,不断预见
她每天增长的无助,以及我的罪恶感,只因我无法放弃自己的生命与之相伴。
正为自己的矛盾想法感觉惭愧之时,它却未能持续,因为我的脑袋上面,一个仲裁者正在说话:
“闭嘴吧!你们谁也不会赢,请准备好应付即将来临的一切。
工作是人类最棒的发明……它让你感到快乐,因为你在做事情。
虽然我有时会为自己在工作中的能力有限而感到羞愧,但我认为,个人生活比工作更重要。
——阿西尔
上午三个小时的会,脑子直接死机出于待重启状态。午休的时候打了一组泰拳,又跳了一组T25,整个人又瞬间恢复了元气。
想起一位长期锻炼的力量型朋友说,运动并不会消耗你的能量让你觉得疲惫,而是在给予你更多能量,让你能够保持精力。
最近一个“刑期”,工作不间断,两天内要出一个讲话稿,讲话稿还没写完一天内要把实施方案拿出来,白天是紧急的会议通知、布场、联调,晚上才能够安静下来写稿。越夜脑子越发清醒,一天五六个小时的睡眠白天还能精力满满,果然,我还是个年轻人!
在打磨一篇稿子的时候总要逼自己去学去看去了解一些东西,每次完成一篇稿总感觉自己的脑容量又扩充了。
“小蔡又有长进了!”交完作业默默为自己鼓掌。
总要在忙碌的工作中为自己找到成就感,才有动力继续干下去呐!
不内卷、不内耗,我要准点下班。
思路打不开的时候就先停一停,不要对着一个死结做无用功,没准下班路上能够让你灵光闪现。实在不行就回家微醺一下~
要为工作和生活找新鲜感,换换环境换换脑。
“今天天气真好,用来加班真浪费。”
所以出门找了个安静的书屋接着码字。窝在书堆里真有安全感,心也静下来了。
“我对男人没有期待。唯有独处时,我才真正感到完整。”
“现在也没这么多占有欲。我并没有刻意训练自己成为这样,我只是不是那种人,这只是运气,而非美德,但对此我很感激,因为实在看过太多因嫉妒而引发的惨剧了。”
“想成为某人的唯一”这种高于一切的想法是神经质的、不健康的,会引发很多疾病。
婚姻困难重重,缺乏热情,我宁愿期望不一样的生活。
——阿西尔
单身久了,真的会上瘾。有期待就会有失落,不想自己的情绪被人牵引。工作已经耗费掉我们大部分精力了,我们没法奢求别人再分配精力来纾解我们的情绪,而我也不能保证我能够持续为对方提供高的情绪价值。
有时候工作会让我烦躁,不自觉会想发脾气,控制不住吐槽,这种情绪又会传导给其他人,最后就是,“听取唉声一片”。
下班路上开始懊恼自己,“为这点事也太没必要了吧。”
努力控制自己不要有负面情绪输出影响别人。如果控制不了,就先闭嘴吧。
我非常认同《梁永安:阅读、游历和爱情》书里写的一句话——“爱上一个人就是爱上一种生活。”
喜欢一个人,跟他在一起,你要看他到底在干什么,他在建设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两个人在一起,是互相增加能量、互相增值的,是两个人一起去建设一种生活,两个人都是生活的建设者。
在这个年代,很多人就希望对方能给自己减负,爱情本身就变成了一个方舟。往往正是这种急迫性容易使人选错人,把一个人放大。可能这个人本来跟你不合适,但正好跟你的需求、你的孤独、你的焦虑等等产生联系,恋爱和婚姻变成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这就是今天的人普遍存在的问题。
真正能够获得幸福的人,他首先自己要活得很幸福,他在一个人的生活里面也能够过得很丰富、很饱满,然后才会看到另外一个相似的人,才能在这个过程里面彼此理解、彼此鼓舞,而不是说一个人特别地匮乏、特别地急迫,认定别人是自己的救星。——梁永安
我们的父母辈们尽管有时候表现得思想很开放、很开明,但是潜意识还是认为,“女孩子过了这个年纪就没得挑了。”不停游说“到什么年纪就该做什么事。”
“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他们总是把自己的人生轨迹作为子女成长的方向标。他们习惯以自我认知的定式去判断、衡量别人活得好不好、对不对,“没有对象”“没有结婚”在他们眼里就是个失败者。
对于我从此失去了证明自己能做个好母亲的机会,不管怎么努力,我还是不太介意。现在,我老了,和从前相比,我对婴儿和小孩儿的兴趣多了很多,实际上我还蛮喜欢他们,因为最近家里来了个孩子,我们都觉得很有意思,我不必为孩子做什么,只需要怀着兴趣和羡慕观察他,这让我觉得非常开心。但如果再次问自己:“你对自己没孩子,没有孙辈真的不觉得遗憾吗?”答案依然是:“是的,不遗憾。”正因为我没有,也做不到承担和这些孩子们近距离相处的麻烦,我才能不受约束地去理解他们的爱和希望。
现在我年事已高,尽管膝下无女,也没有孙辈承欢,但我周围确实有填补类似角色的人。
——阿西尔
今天,我们过得独立而别样,没有一点儿原罪,现在的社会讲求差异化,不再是以前统一化的社会。
结婚不是人生的必答题,它更像是试卷最后的一道附加题,答对了加分,不答不扣分。
一切随缘~
读名著《暮色》有感 10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做《第七条猎狗》的书,里面有许多小故事,但最令我影响深刻的,是《暮色》。
《暮色》讲的是一只名叫索坨的豺王带领着一群埃蒂斯红豺在风雪中苦苦挣扎。因为风雪,豺群没有任何食物,有豺开始蚕食同类。终于,它们找到了一个野猪窝,野猪十分凶残,令豺胆怯。它们决定选出苦豺,不幸,苦豺的最佳人选是索坨的母亲霞吐,尽管达曼洪比霞吐更无用,但因为霞吐为了索坨,它变得虚弱无用。索坨因为母亲对它的照顾,不肯选霞吐,他想选择达曼洪,但豺群不同意。索坨只好选择霞吐,经过一番驱使,霞吐仍旧不想去当苦豺。索坨不想霞吐去当苦豺,它竟自己舍身去当苦豺,豺群震惊了,最终霞吐不忍心,拦住了索坨,当了苦豺。
索坨和霞吐之间的爱令我感慨万分。在索坨小时候,经历了一场暴风雪,霞吐没有乳汁去喂养索坨,它用牙齿咬开肉,用血哺育它;索坨掉入陷阱,霞吐顶着猎人的子弹,咬开尼罗网,最终霞吐被猎狗咬伤,子弹伤了它的一只耳朵……索坨可以为了霞吐丧失自己的性命。
他们之间的爱令人感动。有些人还比不上豺,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是有些人却虐待自己的孩子。
母爱是伟大的,霞吐可以为了索坨放弃生命。令我想到了一则很久以前的`新闻:地震来临之时,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用柔弱的臂膀撑起一片天,让孩子得以生存。
若说父爱如山,那么母爱如水,水时柔时刚,就如同母爱一般,可以温柔地对待孩子,也可以刚强地为孩子撑起一片天。
永远不要小瞧母爱,母爱是母亲对孩子的表现,母爱是伟大的,母爱如水。“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母亲是值得敬佩的,母爱是值得传承的。
读名著《暮色》有感 11
在今天,我又读了一篇让我感动的动物小说故事——《暮色》。
《暮色》讲了一群饥肠辘辘的埃蒂斯红豺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野猪窝,真是苍天有眼,山神开恩,这个发现足可以拯救整个豺群,可是因为这个野猪窝的入口很小,一次只能进去一只豺,而一只豺又打不过野猪,无疑是狼入虎口,所以豺王索坨决定选一只苦豺,把野猪引诱出来。苦豺就是豺群中为了群体而被派去去引开危险或引出敌人的豺,一般最老的豺就是苦豺,行动后很难生还。在索坨的豺群,最老的豺就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索坨是一只重情重义的好豺,它怎么能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呢?可是另外的那些豺的眼睛已经盯上了豺娘,索坨现在很纠结,它要是选了豺娘,那它就太不孝顺了;如果不选豺娘,他就会被另外的那些豺推下宝座。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它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去代替豺娘当苦豺,在索坨冲向野猪窝的时候,豺娘撞开了索坨,跑进了野猪窝与野猪搏斗,豺娘为了大局而牺牲了自己。
当我看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感动的差点哭了,索坨是一个孝顺的豺子,它为了母亲,可以牺牲自己;豺娘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爱都展现在了索坨身上,她为了索坨,曾多次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索坨。
读名著《暮色》有感 12
很难看出这是一位年近90岁的老人所写,读下来没有那种暮气沉沉的感觉,反而作为女性,她很通透。她描写的人生各个阶段,都是在遵从自己的内心感觉而活,虽然七十多岁还要照顾母亲和情人,但是丝毫没有为他人而牺牲自我的想法,相反,她为自己在照顾母亲而产生的要休息的自私想法也很自然并符合人性(因为我也有这种想法,只是不敢表露出来)。
阿西尓的一生都处在世界的变革期,我却丝毫没有读出动荡的.感觉,脑袋里只是浮现一个英国女人独自平静的生活在伦敦,工作、情人、庄园。在她的身上感觉不到时代的剧变给人带来的思想焦虑。对自己清晰的认知并且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让她不像我身处的现实生活中的女人那样将自己的一生寄托到他人身上,认为付出是理所应当,自私应该受到唾弃,所以这些人到老了会喋喋不休的要将子女绑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上。
我能做的就是像阿西尓那样守住本心,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平静的度过自己的一生。
读名著《暮色》有感 13
《暮色》这篇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里面讲述的是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隐秘的野猪洞,但是洞里的母野猪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小猪仔,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容一只豺通过,因此豺王只好在豺群里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
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最大的老豺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
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读名著《暮色》有感 14
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读名著《暮色》有感 15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大灰熊卡普》、《虎女蒲公英》、《猎狗霹雳虎》。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沈石溪中篇小说《暮色》。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埃索斯豺群在冬天因找不到食物而牺牲老者,使年轻豺、幼豺活下来的故事。其中有一段写得十分精彩:“七八十只雌雄老幼各个无精打采,耳垂间和脊背凹部都积着一层厚厚的雪花。每只豺的.肚皮都是空瘪瘪地贴到了脊梁骨,尾巴毫无生气地耷拉在地,豺眼幽幽地闪烁着饥饿贪婪的光”,可以看出当时悲惨的场景。
几天后,豺群们终于找到一个野猪窝。但野猪可不好对付,它们成天在树上乱蹭,子弹都打不穿,更别说豺牙了。再加上野猪还有锋利无比的獠牙,万一被刺中,肠子就会流一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选一只豺当苦豺,将野猪引出窝,群起而攻之。豺群选中了豺娘霞吐,但豺王索坨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命,就毅然决定做替身苦豺。这是绝无仅有的事,一只生命力旺盛的豺王竟为一只老到掉渣的老豺做替身苦豺!但是豺娘却趁索坨不注意撞倒了它,将野猪拉了出来,豺娘也为此送了命。豺群吃着肥美的野猪肉,吃得香极了,但索坨,却吃出了无尽的心酸。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到豺这种动物并不像字典里说的那么坏,它们之间也会有浓厚的感情。我们人类也应该像豺一样,在人与人之间保持浓厚的感情。
读名著《暮色》有感 16
近几天,我在家里如饥似渴地读完了《暮色》这本书。
这本书写了一个豺群在冰天雪地里去捕食野猪,豺王准备亲自出手,豺母因不愿看自己儿子冒生命危险,就代替豺王和野猪进行一场生死搏杀。豺母虽然取得了胜利,可是自己也被野猪咬破肚皮,肠子流了一地。临死前,豺母深情的凝视着儿子,随后慢慢闭上了眼睛,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读完这个故事,我早已泪流满面,母爱是那么伟大而又无私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付出所有,甚至是生命。我曾看到过一则新闻报道:某小区四楼发生火灾,大火照亮了整栋楼,一条警犬冲进火场救人,一位年轻的母亲立刻将自己的婴儿塞入警犬的嘴中,之后毫不犹豫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飞扑而来的大火。那位母亲宛如一只火凤凰屹立在门口,一位伟大母亲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这时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每日要辛苦操劳照料我的生活起居,关心我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原本清秀的'面庞逐渐爬满皱纹,洁白光滑的小手变得蜡黄干裂,长满了坚硬的老茧。经常因为我的学习,暴跳如雷甚至有时大打出手,事后她却为自己的冲动懊悔自责。但我知道这包含着对我无限的期许和爱。
母爱是太阳,让我们的人生充满温暖;母爱是棵大树,为我们遮风挡雨;母爱是蜡烛,牺牲自己,照亮我们人生的道路。
读名著《暮色》有感 17
提到暮色,人们一般会想起太阳落山时的景色。然而,我的这篇读后感可和太阳下山的景色没有一点关系,而是和一群豺有关系。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只名叫索托的豺,它是一只豺王。在冰雪交加的一天,它带着它的'豺群找到了一个野猪窝。它们都知道野猪相当厉害,所以不敢去攻击。然而,他们也不愿让跑到嘴边的肥肉溜走,所以他们只能在窝旁等待机会。
野猪一直没有出来,它们已经等的不耐烦了。没办法,只好挑一只苦豺去试探了。所谓苦豺,其实就是让豺群里最年老的,去做敢死队的工作。不用说,一定就是索托的母亲吐霞了。
虽然众豺都同意让吐霞来当苦豺,但是索托的心理却很矛盾。应为,如果他让母亲当苦豺,那就太不孝了。但如果他不让母亲当苦豺,他就会被赶下王位。
最后它决定——让自己来充当苦豺的角色。但是,它的母亲挺身而出,自愿当作苦豺,才保住了索托的性命。
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母爱,浓浓的母子之情。
读名著《暮色》有感 18
《暮色》是什么书?为什么封面上画着一只豺?为什么封面上写着:豺群生存举步维艰,母子情深生死依依?我带着这些疑问打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豺群好几天都没吃上食物了,这时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可野猪生性凶猛,必须得有一只豺来引野猪出窝。这个豺群的王叫索坨,它要挑选一只老豺来做这件事,它们称做这种事的豺叫苦豺,一旦被选定为苦豺,那基本上是凶多吉少。而索坨的母亲霞土是最佳人选,索坨不想让它去牺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对豺族高度负责的态度,索坨决定代替豺娘当苦豺。快要进洞时,豺娘把它甩出去,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豺群饱餐了一顿。值得高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暮色》是一篇动物小说。有关豺的成语有:豺狼成性、豺狼当道等,它被比喻成各种坏人、恶人。可我在这本书里却看不到恶的一面。相反,我看到的是一只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豺。
动物也是有着像人一样深厚的感情与超群的智谋,有时甚至比人还深。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总是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可以放弃一切,心里的感动不知该如何表达,心里的感激不知该如何回报。
读名著《暮色》有感 19
我也算读过许多动物小说了,可有一篇却最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暮色》,一首悲壮的颂歌。
正如这个浪漫动听的名字,故事的本身也一样动听——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日,豺王索坨在豺群的压力下,被迫牺牲深深爱着它的豺娘霞吐做“苦豺”,以换得食物。正当它想起豺娘的一次次救命之恩,准备牺牲自己时,豺娘又一次做出了牺牲,用生命为代价保住了儿的.王位,换来了洞中的野猪做豺群的食物。
看完了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难道只有人类社会存在母爱?不,动物们也有浓厚的情感。母性的光辉十分伟大,她为了孩子,能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用死换来孩子的生,这是多么伟大的感情呀!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伟大女性。当我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时,就会看见妈妈靠在椅背上,手指几乎僵硬,头也沉重地抬不起来时,还是坚持靠着一盏孤灯,对着刺眼的电脑大屏幕,为我查阅资料、打印作文、备战小升初……留给我的只是一个忙碌的背影,和一头略微发白的头发。看到我还未入睡,妈妈便装作生气地呵斥两句:“快睡觉!不要让我把你叫起来学习啊!”说罢,又一头扎进了屏幕……
我突然感到惭愧。我们这些孩子在意识到无私的母爱时,往往已经不早了。妈妈,您为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呀!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而《暮色》,就是这种火焰的一个完美的载体,让人感到手存余温。短短一篇小说中,蕴含着多少爱啊!
读名著《暮色》有感 20
你相信命运吗?或许是,或许不是。但有些时候,不论你信或者不信,命运就在那里不离不弃。在未来的某一天,你可能就会感慨到它的奇妙了。斯蒂芬妮梅尔就是在一个偶然的一个梦境中,遇见了爱德华卡伦与伊莎贝拉斯旺,从而创作出了风靡全球的《暮光之城》系列,她也把这个梦境作为了第一部《暮色》中的一幕。
贝拉将自己流放到了福克斯这个偏僻且终年阴雨的小镇上。在这里她结识了许多朋友:热情开朗的迈克,活泼大方的杰西卡,热切大度的狼人雅各布,她之后的伴侣吸血鬼爱德华以及他的家人朋友。他们在这座小镇上相识,相知,相交,彼此依赖。而对于人类来说,吸血鬼还是有危险的,在经历重重挑战后,他们依然紧紧相连。
有人说《暮光之城暮色》不切实际,纯属虚构。但我认为,虽然故事是假的,但这份情却是真的。当一个脆弱的少女要融入一个非常人世界时,她所面对的危险,远比与善良的恶魔对视艰难得多。在经历了白天美好之后的暮色时分,这段跌宕起伏的冒险故事,此时才刚刚拉开序幕。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将贝拉的情感困惑与扑朔迷离的感情纠葛刻画的如此真切,丝丝入扣,亦真亦幻的世界使人觉得余味无穷。沁人心脾的温存与缠绵,读者领略了青春的璀璨、初恋的美好,却也不乏理智与情感的搏斗、灵魂与肉体的挣扎
在一个少女最美妙的暮色时分,贝拉遇见了值得她一生守护的人——爱德华,即使来自另一个世界,依旧爱你到天荒地老。这是他们之间不变的承诺。就算不是人类,就算在危险可怕,就算生命终结,又能如何。彼此依赖,是爱不是负荷,难道这就是最纯真的时代,不掺任何的杂质,一心一意,不求回报。充满着爱恨情仇的张力,但又优雅精致到极致。用属于人类的眼光看不属于人类的世界。似是奇幻的冒险之旅,又如甘甜的茶品,梅尔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
暮色时分,有苦有甜,似苦还甜。白天的.美好与夜晚的阴暗,曼妙与危险交错,在生命的边缘徘徊过,在地狱门口游荡过,那么又有什么能使他们分开呢?詹姆士的牙齿痕迹,是爱德华心中的痛,却是贝拉心中爱的见证。在如此危机的关头,在两难抉择时,他们演绎出了最精彩绝伦的一场人生大戏。或许他们在若干年后回过头来,会心有余悸、会暗自庆幸、会不堪回首,但更多的,一定是重生的喜悦与无限的欢乐。
暮色时分,是他们今生的开始,却不会是今生的结束。暮色时分,是清新朦胧的时代,却不会是污浊阴暗的将来。暮色时分,是一曲纯净爱情的乐章,却不会是走了调的单人旅途!“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亡来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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