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导盲犬迪克有感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1
今年暑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伯伯写的《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迪克”本是一只纯正的猎犬,因面貌丑陋而被主人遗弃在森林,开始流一浪一。但它渴望为人类服务,被他们收留。经过多次失败,终于被盲人“阿炯”收留,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导盲犬,与“阿炯”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和他一起走南闯北……
读完整本书后,我被“迪克”和“阿炯”之间的一爱一深深的感动了。让我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这让我想到爸爸一妈一一妈一对我无私的一爱一:我生病时,是一妈一一妈一不知疲惫地照顾我,关心我;我摔到时,是爸爸飞快地跑到我身边,一温一柔地把伤口简单包扎,立刻送往医院;我遇到不懂的题目时,是一妈一一妈一耐心地教导我,没有丝毫不耐烦,我考试考得不理想时,爸爸一妈一一妈一总是安慰我说:我们不要求你名列前矛,只要你认真去学,努力去学,考试时正常发挥就行了。这些话一直激励着我,成为我学一习一的助推器……父母对我的一爱一是那样滔一滔一不一绝,但我却没有感恩过他们。而“迪克”时时刻刻都对“阿炯”充满感恩之心。只要“阿炯”叫它做的,“迪克”都会尽量做到完美,作为对“阿炯” 的回报,他们之间一爱一就算隔着千山万水也无法阻拦。我自愧不如。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会时刻都对所以一爱一我的人充满感谢“滴水之恩当涌一泉相报”长大后我会尽我所能回报他们。
我们应该对世上所以一爱一我们的人满怀感激。因为只有一爱一,世界才会更加美好、灿烂。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2
当我看到《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时,就被它的书名所吸引。世界上不是有很多导盲犬吗?为什么只写迪克呢?迪克有什么特殊之处吗……。。一大堆问题从我脑海中蹦了出来,我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态,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面貌丑陋,所以一断奶就被遗弃在死林中,过上了自生自灭的野狗生活。可是对于令其它狗羡慕的不受拘束的生活,却令它厌烦。有一次它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通过自己编制的《野狗与流浪少年》曲子,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从而一曲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时,却因迪克的丑陋差点毁掉了整场戏。因此,盘龙歌舞团找了一条白狮狗冒名顶替了迪克,并把真迪克关了起来。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迪克为了阿炯的安危而大义灭亲的举动。那是在穿越死林时,迪克去觅食时,突然阿炯叫迪克去救他。它立刻回去救阿炯。就在它准备下口咬死红豺狗时,却发现红豺狗就是自己的爱妻红娜时,它迟疑了,但它还是选择了救阿炯。这份人狗情谊真令人感动啊!我想,连人和狗都能有这样的情谊,何况我们人类呢!所以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对朋友要真诚、友善、互相帮助。
从阿炯和迪克的感人事迹中,我有很多的感想。迪克由于外貌丑陋,一断奶就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但是迪克没有放弃希望,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新的主人,并且和新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人以貌取人,只注重外在美而忽略了心灵美,往往导致了判断的错误。我记得我小时候走在路上时,看见一些长得胖的人就说他们是胖子。爸爸发现了之后就批评我说:“这是不对的,不要嘲笑别人的缺点。”但我当时还不理解,还争辩道:“他就是胖嘛!我又没说错。”后面爸爸又给我说了很多道理,可我还是没有完全弄懂。直到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渐渐地明白爸爸给我讲的道理。那样的嘲讽只会给别人带来伤害,而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我决定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不嘲笑别人缺点,这样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3
我读了许许多多好书,让我受益最深的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书中描写的动物也通人性,拥有令我们感动的不离不弃的精神。
导盲犬迪克是一只血统优秀的猎狗,但因为长得丑,被视为灾星,在断奶后被扔进山里。在山里,迪克吃劲苦头,天天与豺狼虎豹打交道,被咬得遍体鳞伤,于是它想再次投奔人类于人,当都因为长得丑被赶来出来。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气愤:怎么能只看长相,不看内在的心灵呢。俗话说“人不可貌相”。
幸运的是,就在这时,小主人把它收养了。这时,我很高兴,因为迪克终于找到家了。小主人身世悲惨,因为父母离异,所以把眼睛哭瞎了。在家里,他被爱喝酒的父亲给打,继母也不让他吃好吃的,读到这,我的心很沉重,不仅为他感到同情。
在种种原因的逼迫下,在地质员的帮助下,小主人和迪克来到小主人亲生母亲的老家,可却不知从何找起,只能与小主人拉琴当乞丐。迪克为了主人能吃上饭,宁愿挨打。我读到这里,我觉得迪克真是忠心耿耿。最后小主人终于找到母亲,母亲却另有家室,母亲隐瞒了此事,帮助主人成名,吃饱喝足,迪克却因长相丑陋众不能与主人见面,主人成名之后,并不忘记迪克,放弃金钱地位,与迪克进行永远的流浪。我读到这里,我觉得主人真是不忘情谊。
我的感受是不管人畜都不能只看外表,而是应该看心灵。所有人都不能因为自己获得利益,而忘记与自己风雨同舟的'朋友,如果没有朋友,你就没有今天的辉煌。
我的体会是我们不应该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不然在你困难的时候,没有人会帮你,只有做一个诚实守信,知恩图报的人才会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我们应该学习迪克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朋友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学习小主人,成名之后也记得与自己患难与共的朋友,宁可自己放弃金钱地位,也要帮助朋友的精神。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看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很“丑”的猎狗迪克了。
在这本书里,迪克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面容都十分俊美的家庭里,但自己却长得出奇的丑,农场主看它如此丑陋,便将他丢弃。后来,迪克找到了一个会拉胡琴的盲小孩做主人,一路上千辛万苦,为了主人放弃爱情,护着盲小孩找到亲生母亲,并在当地成了当地成了拉胡琴的名人。可当盲小孩成名人时,一只漂亮的法国狗冒名顶替了迪克,把迪克应该受到的掌声都夺走了。盲主人不忍心迪克受委屈,便带着迪克离开了乐队……
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我每次重新看一遍后,眼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泛起眼泪。动物并没有犯错,但人类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动物的世界。如果真心对一只狗,就像故事中的盲小孩对迪克一样,这只狗也会加倍地对你好,就像故事里的迪克一样。
又一次读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街道上。当时,我正要去上学,一个大妈一边提着包,一边牵着一条狗,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小狗也正高兴,一个劲儿地往前跑。突然,那只小狗看到了一个服装奇异的女人,便一个劲的“汪汪汪”,那个女人吓了一跳,赶紧躲开,指着它的头,小声地咒骂它,看小狗并没有任何反应,那个女人更得寸进尺了,甚至想用自己的高跟鞋踢一下那只狗。小狗被踢得可怜,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泛着泪水,对于女人无情的打骂,小狗只好躲到主人身边。大妈见状,一边赶紧向那个女人道歉,一边赶紧俯下身来,紧紧扣着小狗的脖子,朝着小狗的脸一阵打,说:“叫你不要乱叫!就是不听!”小狗只好不叫了,乖乖地蹲下来,接受主人的训斥。
想完这件事,我觉得现在小狗的地位变得很低,当自己遭到辱骂,就连叫都不能叫一声。 在最开始,大自然并没有给我们无上的权利,为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欺负它们?如果现实真能如在《导盲犬迪克》中最后盲小孩所做的那样,那我们的家园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小狗在流浪了。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5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一只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犬——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留了它,并与他成为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老板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迪克很不解,以为收音机里的声音就是罪魁祸首,于是闯了祸。阿炯的爸爸和继母都对阿炯不好,阿炯逼不得已与迪克和它的伴侣红娜一起踏上了找亲生妈妈的道程。在途中,红娜想把阿炯咬死,但是被迪克发现,迪克出于无奈把红娜咬死。后来得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来到了勘探营,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收留了。原来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亲生妈妈。在饱经风霜后,阿炯决定带迪克浪迹天涯。
我特别佩服迪克,佩服它为主人所做的一切:它为主人乞讨;为了换钱给主人治病,不惜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为主人咬死自己心爱的妻子;为主人遮风挡雨。这种种真诚的行为让许多读者感到匪夷所思。这也让我想起曾经电视、电影中的一幅幅画面:毒贩子丢下“嗖嗖”冒烟的手榴弹,战士还未发觉,训练有素的警犬马上扑到快爆炸的手榴弹上,用身子紧紧罩住,一瞬间后,手榴弹轰地爆炸了,警犬光荣牺牲,而战士仅仅受了点轻伤……
我似乎明白了,外表的丑陋不代表内心丑陋,动物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只有真诚对待对方,对待朋友,彼此的距离会越来越近,彼此的关系会越来越和睦,彼此的友谊会更加天长地久,这种超越物种的情感令我感动!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猎犬迪克因为一出生就其丑无比而被主人遗弃。在流一浪一的过程中被卖艺的盲少年阿炯收养,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也成了阿炯的好伙伴。迪克陪伴着阿炯度过许多难关,还 帮主人找到了一妈一一妈一。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迪克对主人阿炯的忠诚。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迪克”:一天晚上,56岁的宋先生在外面遛狗,走了没多久,宋先生突然发病倒地,幸亏他的一一宠一一物狗狂吠引来了路人,将宋先生送去了医院。忠诚的小狗挽救了主人宝贵的生命。类似这样的事件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作为生活中独特的伙伴,狗是忠诚的。
我外婆家也有一条忠诚的小狗,平时它为我们守家护院,勤勤恳恳,即使夜深人静的晚上也不会偷懒,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及时提醒我们。它对我也很忠诚,我回外婆家的次数很少,有时隔半年甚至更久才回去一趟,但他从来不会认错我,把我当作陌生人。远远的,他就能认出我的身影,摇着尾巴朝我飞奔而来,还 会一舔一一舔一我的裤脚,表示对我的欢迎。我要走了,他会一直远远地跟着我,直到看不见我为止。
正因为狗这么忠诚,所以他成了我们人类的好伙伴。忠诚是一种可贵的品质,也是一种高贵的态度。我们周围有许多这样忠诚的榜样:
险峻的喀喇昆仑山,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空气中的含氧量仅为平原地区的 48%,每年冰雪期长达10个月,新疆军区某边防一团一常年担负着这里数百公里边防线的守卫任务;荒无人烟的边疆,保家卫国的将士从不擅离职守,像一棵棵白杨挺一立在第一阵线。逢年过节,当我们阖家一团一圆时,他们却忍受着思念家乡、思念亲人的痛苦依然坚守岗位!——这是对祖国的忠诚。
湖北省蕲春县第四中学高级教师汪金权23年前从华中师范大学毕业后,放弃在黄冈中学的工作机会,主动申请到山区学校任教。在此后长达23年的教学生涯中,汪金权的工资从最初只有几十元,到而今也只有20xx多元,但是,他却资助学生达十万多元。教学中,汪老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他曾经自豪地说:“20多年来,我亲手培养1000多名孩子考上了大学,他们中的很多人出身贫穷,如今分布在全国各地,事业有成,这是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这是对事业的忠诚。
小朋友与同学和睦相处,信守承诺,是对朋友的忠诚;尊敬长辈,孝顺父母,是对亲情的忠诚……
此时此刻,我的心中激起无限感慨,我想要不停地大声呐喊:我也要做一个忠诚的人!像迪克一样!像榜样们一样!忠诚我的祖国!忠诚学一习一!忠诚朋友!忠诚父母!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7
今年暑假,阿姨送了我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沈石溪写的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之前已经看过很多本沈石溪的小说,但看完了<<导盲犬迪克>>后,我发现这本才是我所看过最好看的描写动物的小说了。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盲人阿炯带着他的导盲犬迪克,准备从丽江到昆明去找阿妈。那天晚上,迪克带上了它喜欢的红娜,跟着阿炯出发了。而他们唯一能走的路就是穿越死林,要知道,死林里可是危机重重,因为这里是虎豹豺狼们的乐园,那么对于人类来说,自然这儿便是地狱了。他们走了整整一天,又累又饿,阿炯便叫迪克去找些食物来。就在这时,红娜动起了歪脑筋,因为它觉得阿炯占据了原本自己在迪克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它想要除掉阿炯。红娜悄悄绕到阿炯身后,可是没有想到,阿炯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听觉却是非常的灵敏,情急之下红娜直接扑咬了上去,危险之中的阿炯只能向迪克发出求救信号。迪克听到后急忙赶来,它以为是一只豺在伤害它的主人,扑上去后大吃一惊,居然是它喜欢的红娜!迪克感到非常疑惑,而这时的红娜摇摇尾巴,发出呦……汪……呜……的叫声,直到这时候迪克才意识到原来红娜是一条豺狗。阿炯命令迪克咬死红娜,但迪克却不忍心伤害那个肚子里已怀有自己亲身骨肉的红娜,可它毕竟是只忠心的导盲犬,最后还是忍着巨大的悲痛完成了主人的命令。
我看完了一遍后觉得不过瘾,便又看了第二遍。整本书的情节描写得太生动了,尽管机灵的阿炯和忠心的迪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让我最有感触的还是豺狗红娜。它天生就是一条恶狗,尽管平时看起来表现得非常友好,可一旦到了充满野性的森林里,本性就暴露无疑。不仅在主人需要它时不知恩图报,反而还要攻击主人来满足自己的私心,真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豺狗啊。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8
暑假里,我补充了许多精神粮食,不过,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觉得非《导盲犬迪克》莫属。
迪克是一条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好心的盲少年阿炯收留了它。阿炯带着迪克来到昆明找阿妈,不久之后,阿炯病了。迪克万般无奈,学着主人的样子去乞讨。没有主人的胡琴伴奏,只有迪克哑谜似的动作,根本无法引起路人的注意。迪克很焦急,它叼起白罐子,跑到路人身边不停地摇尾巴,可是那个年轻人厌恶地用脚踢开它。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泪水,这泪水,不是因为身上的伤痕,而是因为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救不了小主人?
终于,迪克有了赚钱的方法,就是到公园里给人当练拳的“活靶子”。坚硬的拳头如雨点般向它飞来,迪克被揍得遍体鳞伤。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坚毅,为了给小主人治病,它愿意忍受一切痛苦,甚至不惜舍弃自己的生命!
一条丑狗震撼了我的心灵。迪克,是你让我懂得了有一种爱叫“忠诚”,正是这样,你才会穷尽智慧去乞讨;你才会忍受一切折磨舍身去救主人。我不禁万分庆幸,我差点错过了与你的相识。因为小时候,我曾被小狗咬伤,所以我非常讨厌狗。记得那次选书,我一看书名就准备把它“枪毙”了,后来我看到作者是沈石溪,想到我看的沈石溪动物小说《保姆蟒》《兔王复仇记》都很有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下这本书。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了惊人的收获。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狗”这种动物。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这“忠诚”二字包含的是狗对主人深深的爱。
世界上的爱有千种万种,“忠诚”无疑是最高贵的一种,而这样的“高贵”,也是许多人所拥有的:老师告诉我们,小英雄王二小为了保护乡亲和八路军,把敌人带进了埋伏圈,最后被敌人残忍地挑在枪尖,这是一个孩子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新闻镜头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解放军叔叔在地震过后,不顾余震危险,日夜不停从废墟中抢救生命,这是每一位战士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大家都知道,刚刚举行的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中,走在第一方阵的是“抗战老兵”方阵,他们有的白发苍苍,有的步履蹒跚,但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无比自豪。为什么他们能成为骄傲的“第一方阵”,因为他们为祖国解放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特殊的“第一方阵”让我们永远记住了革命老前辈对祖国和人民的无比忠诚!
一本书,带给我的启示难以言尽,但我记住了,有一种爱叫“忠诚”——小时候,是对爱我们的人忠诚,对我们的学业忠诚;长大了,是对自己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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