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标语及慈善法相关内容
篇一:统计法宣传标语口号
《统计法》宣传标语口号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准确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每个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
3、深入学习《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法》
4、认真学习《统计法》增强统计法制观念
5、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
6、履行统计法定义务 如实上报统计数据
7、《统计法》是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
8、坚持依法统计 反对弄虚作假
9、依法统计兴邦 弄虚作假误国
10、自觉学法用法 严格依法办事
11、依法搞准统计 促进科学决策
12、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13、统计工作必须走法治道路
14、不出假数 真实可信
15、实事求是 科学统计
16、依法统计 保障真实
17、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统计
18、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9、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20、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切实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
21、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统计氛围
22、领导干部要做遵守《统计法》的表率
23、依法公布统计资料,促进统计信息共享
24、坚持依法统计,保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
25、认真学习《统计法》,自觉履行统计义务
26、严格执行《统计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27、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8、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9、自觉遵守《统计法》,增强统计法制观念!
30、坚持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作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
31、切实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切实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
33、切实保障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34、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是统计人员的神圣职责!
35、虚报、瞞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篇二:慈善标语
慈善之心,关爱每一个贫困家庭。
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共创美好明天。
让慈善情系天下,愿爱心福满人间。
慈善献爱心,真情暖人心。
人人心中有慈善,慈善组织为人人。
慈善吹遍千万家,慈善温馨你、我、他。
慈善事业心中挂,人道主义暖万家。
扶贫济困呼唤义举和爱心。
慈善暖人心,互助见真情。
发展慈善事业为国为民分忧。
扶贫济困功载千秋。
弘扬慈善之花,遍结慈善之果。
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
乐善好施,功德无量。
让世界充满爱,请与我们一起关注慈善。
以行动成就爱心,让慈善走进生活。
让爱心飞扬胶洲,把温暖洒向人间。
让大地充满慈爱,使人心共沐春风。
慈善之心人皆有之,雪中送炭人皆有之。
弘扬社会博爱理念,缔造美好幸福生活。
让社会充满慈善,使弱者充满阳光。
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支持慈善事业,办好慈善事业。
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捐善款做善事。
让世界充满阳光,扶贫济困新风尚。
慈善乐助见真情。
1、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2、关心慈善事业发展,关爱社会弱势群体!
3、真情感动世界,爱心成就未来!
4、慷慨解囊,奉献爱心,慈善的你让世界无比精彩!
5、慈善是人道主义的善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6、捐出一份爱心、奉献一片真情!
7、共同架起慈善的桥梁,建设文明祥和、美好温馨的美丽垣曲!
8、慈善是人与人真诚的关怀,是心与心无私的奉献!
9、你我手牵手,共同开展“帮困助学献爱心”慈善活动!
10、慈善送温暖,爱心献社会!
11、做慈善事业的行动者,当爱心奉献的传播者!
12、奉献你我爱心,共建和谐社会!
13、您的爱心,会让世界充满生机……
14、慈善义举、情义无价、功德无量
15、努力倡导慈善、推广慈善、践行慈善
16、携手慈善、帮贫经济、共创和谐
17、发展慈善事业,顺民心、合民意
18、关注弱势群众,奉献一片真情
19、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
20、弘扬慈善传统美德,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21、广结善缘,乐善好施,为国分忧,为民解愁
22、天下一家,爱心无价
23、献一片爱心,留百世芳名
24、慈善奉献爱,情连你我他
25、扶危济困新风尚,慈善助人见真情
26、阳光甘泉及时雨,善行之举助人悦己
27、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28、大善若水,泽及万物
29、慈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30、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不断提升自身社会形象
31、知荣辱、献爱心、树新风、倡和谐
32、保持党员先进性,奉献爱心我先行
33、建设慈善文化,促进社会文明
34、增强慈善意识,承担社会责任
35、承担社会责任,支持慈善事业
36、点点滴滴聚爱成河,众志成城汇善如海
37、慈善是人道主义的善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38、慈善是人与人真诚的关怀,是心与心无私的奉献
39、做慈善事业的行动者,当爱心奉献的传播者
40、慈善总会劝募活动宣传标语
41、扬中华之传统美德,献爱心于特困群体
42、倡导助人为乐新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43、祖国大家庭情系千万家,慈善献爱心关联你我他
44、人间自有真情在,我为慈善献爱心
45、众人捐善款,爱心洒下城
46、慈善暖人心,患难见真情
47、慈善事业是高尚的事业,人道的事业
48、发展慈善事业,造福特困群体
49、用行动帮助贫困,用爱心抚慰心灵
50、伸出您温暖的双手,献出您无限的爱意
51、感谢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52、以实际行动帮助困难群体走出困境,走向幸福
53、心中充满同胞情,捐多捐少都是爱
54、身在柏林,心系贫困,慈善捐款,尽已所能
55、多一份捐赠,多一份贡献,多一份爱心
56、解贫困之难,救特困之急,是全民之义务
篇三:慈善法宣传
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于9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慈善的纲领性法律法规,于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慈善法》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它系统的规范了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措施,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了遵循,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引领。为做好慈善工作提供了保障。
《慈善法》分为12章、112条,对慈善活动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在规范慈善组织设立运营、慈善财产来源和使用、开展慈善服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制定慈善法的必要性:
第一,制定慈善法,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较快,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左右。随着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尚不健全、运作不尽规范,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全社会慈善氛围还不够浓厚,有关方面还需要加大支持、促进的力度,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定慈善法加以引导和规范,从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制定慈善法,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经过各方面多年不懈努力,我国相继制定了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等一些涉及慈善活动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一些地方出台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但总的来讲,现行慈善法律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与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2008年以来,共有全国人大代表800多人次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27件、建议29件,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热切期盼。制定慈善法,加快补齐社会领域立法这块短板,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三,制定慈善法,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措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强调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大扶贫格局。慈善事业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制定慈善法,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以扶贫济困为重点的慈善活动,有利于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对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第四,制定慈善法,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展慈善事业,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是对中华民族优秀美德的传承,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制定慈善法,在全社会提倡、支持和鼓励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友善精神,有助于社会成员在义行善举中不断累积道德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持久精神力量。
《慈善法》的重要意义:
(一)、开启了依法治“善”的新时代。《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慈善法》的颁布实行,使我国的慈善事业从此走上了有法可依的康庄大道。
(二)、重塑社会对慈善事业的信心,对慈善组织的信任。近年来以“郭美美事件”为典型的一些负面案例,为我国慈善事业蒙上了阴影,也让“慈善”二字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类似诈捐、作秀、炫富等事件,负面效应经过网络传播被无限放大,直接拷问慈善事业的公信力。社会上不少人对慈善事业失去信心,对慈善组织失去信任。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等都作出了规定,特别是明确了慈善组织的定义及其设立程序,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行为准则和内部治理,强化了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它的制定和实施将重塑社会对慈善事业的信心,对慈善组织的信任。
(三)、让想做善事的人更方便,让能做善事的组织更积极。原来一些企业家要捐赠,有不方便之处。《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慈善法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规定:企业捐赠超出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更有利于企业家捐赠。此外,慈善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慈善法第八十条关于捐赠的税收优惠规定,就是想让捐赠更方便。
(四)助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慈善法,在全社会提倡、支持和鼓励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友善精神,有助于社会成员在义行善举中不断累积道德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持久精神力量。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形成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风气,助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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