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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道教的城市观对于中国古代城市文化传统的形成影响
导读: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特征,荟萃着人类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艾丹·索撒尔在《城市理论与中国城市》中说,……
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特征,荟萃着人类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艾丹·索撒尔在《城市理论与中国城市》中说,中国具有“历史最为悠久、规模最为宏大的未曾中断的城市文化传统”。而中国古代道教的城市观,对于中国古代城市文化传统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道教关于“城市”的思想,源自于先秦的道家。
在中国古代思想境域中,“道”不仅是一个普遍的宇宙论和生命本质概念,而且是一个伦理或社会学范畴。从社会伦理角度来说,“道”所指的是一种基源性的社会聚合力或向心力。而作为表达社会聚合力的共识性范畴,“道”也就成为古代中国城市文化的概念化表征。
《管子》说:“爱民无私曰德,会民所聚曰道。”明确把“道”规定为社会聚合生成的根本原则。唐代尹知章在解释“会民所聚”的时候说:“聚,谓众适宜也。能令众宜,道之谓也。”把“道”直接解释为“聚民”。而“会民所聚曰道”,意思就是说:领导者顺从民心,公正而合理地安排人群之间的关系和秩序,使大家安居乐业,便可聚集成一个和谐的社会群体。
把“道”作为社会聚合生成的根本原则,表明古代中国人很早就萌发了以“道”为理念的城市化生存意识。《管子·治国》中具体说明了古代中国城市文明的历史生成逻辑:“舜非严刑重禁令,而民归之矣,去者必害,从者必利也……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三徙成国。”这段话内含的意义在于:舜实施“无为”之道,因而人民皆主动地归附于他,并聚居在一起。于是,人们的聚落方式,逐渐从荒野部落走向了筑城而居,进而建立起规模更大的城市或城邦,并最终形成了以都城为中心的国家。
而先秦老庄所论之“道”,也包含着对城市聚落发展的人文关照。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就是指通过实施“道”,使民众聚而居之,便可建立恢弘和谐的城市或国家。
后来道教继承了这种对于“城市”看法。道教经典《太平经》中明确地提出了一个城市聚落概念——“都市”。《太平经》说,都市为“天下所以共致聚人处也”,乃“作道治”的结果:“作道治,正当如天行。不与人相应,皆为逆天道。比若东海居下而好水,百川皆归之。”这里所谓的“作道治”,实质上就是构筑古代中国城市文明的“会民所聚”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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