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制度:殿试
考试制度,从古至今,流传下来,古时候有文考,武考。文考也分很多中,殿试就是其中一种,接下来就由小编带来科举考试制度:殿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殿试,为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又称:“御试”、廷试”、“廷对”,殿试由内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唐高宗创制,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从唐朝唐高宗时期起创立的(由于武则天进行发展多数人认为是其创立),在宋代成为常制。
创立
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是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此次殿试规模不大。载初元年(690年),武则天即将称帝,她亲自主持考试,各地精英云集洛阳,考生有上万人之多,连续考了几天。这次殿试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资治通鉴》干脆抹杀了唐高宗主持的.那次殿试,称殿试是武则天开创的。但成书更早的《旧唐书》记录了唐高宗的这次殿试:(显庆)四年春二月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惟郭待封、张九龄五人居上第,令待诏弘文馆,随仗供奉。(《旧唐书·高宗本纪》)
历史发展
晋武帝亲自诏问阮种,亲自审阅试卷提名第一是殿试的雏形,科举史上的殿试是由唐高宗首创的。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就是后世说到的“殿试”。通过朝廷殿试者为进士。宋朝正式成制,金、元、明、清四代沿用。又称御试、廷试,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工分一、二、三甲,两榜。蒙古、色目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 北宋初年的科举,为一年一度的两级考试,一级是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二级是由礼部在开宝寺内贡院举行的“省试“。后改为每隔一处或两年举行一次,最后改为三年举行一次。
宋开宝六年(973年),翰林学士李仿知贡举,主持在东京贡院进行的全国会试。经过各场会试,共录取进士、各科及第者38人。其中有2人在召对时因“材质最陋,对问失次“而被黜落。落第进士徐士廉击登闻鼓,控告李仿“用情取舍“,要求殿试,以求公道。宋太祖下诏从落第者中选出195人和已中的36人,在讲武殿进行复试,由宋太祖亲自主持,结果又有127人及第,而原录取的人中又有10人落选。张榜后,朝野大哗,李仿降职。这次科举案,不仅成为殿试的发端,而且自此确立了封建社会的三级考试制度。
到了元代元顺帝,殿试划分一、二、三甲,而明清沿元制分三甲。
结果
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 殿试
通过者分别称为:
童生 →生员(秀才)→举人→贡士→进士
殿试结果填榜后,皇帝于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结果。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传胪大典后,新进士在保和殿参加朝考。朝考试卷分为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
进士中一甲三人,殿试后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按殿试、朝考名次,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