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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人留余地,不可“赶尽杀绝”

时间:2013-02-19 初一 我要投稿

待人留余地,不可“赶尽杀绝”

待人留余地,是一种平和的心态,也是一种美德。拥有这样心态的人,自然能妥善的对待世间的人和事,既尊重自己,又能赢得别人的尊敬。这也是一种留有退路的做人要义。

唐朝女皇武则天一生杀人无数,但也做过留有余地的“善事”。在她还是皇后时,因唐高宗李治体弱多病,武则天便开始代为批阅奏章,渐渐的形成专权的局面。日子一长,李治便产生了不满,就和宰相上官仪密议,令他起草废后诏书。不料此事被武则天发觉了,大怒之余,以“大逆之罪”将上官仪打入大狱,更令他惨死于狱中,同时抄家灭籍。

上官仪的孙女上官婉儿这时才一岁,便于生母一起沦为宫婢,被发配到东京洛阳宫廷为奴。她14岁那年,太子李贤与大臣裴炎、骆宾王等人策划发动政变,婉儿为了报家仇也积极参与。但事情很快败露,太子被废,裴炎被斩,婉儿却死里逃生,被武则天留在了身边。

原来,武则天是看上了她的`文采。上官婉儿14岁时曾作了一首《彩书怨》的诗,被武则天无意中发现。女皇不相信这是出自一位女孩之手,便当面命她以“窗花”为题写一首五律,还采用《彩书怨》的韵。婉儿略加凝思后,很快写出:“密叶因裁吐,新花逐剪舒。攀条虽不谬,摘蕊讵知虚。春至由来发,秋还未肯疏。借问桃将李,相乱欲何如?”

武则天阅后大加赞赏,并夸她是一位才女。但现在,上官婉儿却参与了反对武则天的政变,成了一名大逆不道的罪人。按照律法,她应该被处以绞刑,或因年幼而施以流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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