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失足成千古恨。”
人往往因为一件小事,而导致铸成大错。今天,我从一位法院阿姨那儿听到这么一个案例:有一位学生,付他父母教育方法不当,整天打骂他。一次,他又和父母吵架,因忍受不了,他就带了几十元,带气离家出走。不久,他的钱便花完了。于是,他找了一家店去干活。与他一同干活的小李,工作十分勤快,老板也喜欢,让小李与他一起住。他干活几天,觉得工作十分累,又没拿到薪水,
他没有回家路费,便萌发了偷的念头。一日,他趁小李不注意,抡起棒就朝小李打,小李顿时被打倒在地。他又怕小李醒来,便拿刀砍了小李几刀。随后,他拿了桌上的5元钱逃回老家。后来,他因为良心过不去,告诉了老师。老师又通知公安机关,这起盗窃案终于告破。为了那小小的5元钱,他换来的是什么?是15年阴暗的监狱和3年的政治权利被剥夺。
他多傻呀!许多人知道这个案例后定会这么说。但是这起案件也反映了一连串的现实问题。就拿那位学生来说吧,是什么让他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是法律知识的缺乏。这就说明我国的法律普及还不够,我们青少年的素质教育还有很大的缺陷。再拿这位学生的父母来讲,父母的教育方法也有很大的问题。我想,如果他的父母不用“棍棒下出孝子”的老观念来教育孩子的话,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
凡事要从小事做起。我们从小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做一个好少年,长大去建设祖国。
篇二: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为积极迎接宪法日的到来,我校从12月1日起,全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一、全校各班级在12月1日开展以《让法律看守世界》为主题的班会课,班会课上各班同学积极探讨“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引导同学们“用规则看守生活,拥有美丽人生;用法律看守世界,世界充满阳光。”
二、全体学生在12月3日集中,由黄少俊老师组织全体同学学习宪法相关知识,并结合现阶段学生的安全问题,对全体同学进行了安全教育。
三、12月4日,团委通过校园广播进行“宪法日”相关知识的全校宣传,使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宪法”在国家的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四、开展全校法制宣传手抄报及法制宣传征文活动活动,12月4日放学前,我校一共征集法制征文100余篇,语文组进行评选,最后评选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征集法制宣传手抄报50余张,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
这次宪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又一次敲响了法制教育的警钟,使我校师生又一次受到了法制教育,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出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