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麦田里的守望者》原作名《The Catcher in the Rye》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塞林格将故事的起止局限于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三天时间内,并借鉴了意识流天马行空的写作方法,充分探索了一个十几岁少年的内心世界。
【篇一: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很明媚的鹅黄底色封面,涂着一绺绺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青春本身给予人们的印象,但读后却被一种灰调子的情绪所笼罩,呼吸着稀薄的氧气,莫名的悲怆袭上了心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我对这个名词没有多少好感,总觉得这是叛逆一个比较积极的说法。但眼前的这个霍尔顿却并不让人讨厌。
他的父母对他充满了期待这份期待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在带领了校击剑队去纽约参加比赛,作为队长他却把重要的东西忘在了地铁上。这样的错误自然是不能原谅的.所以他就遭到了再一次的被开除。他对于被开除并没有太多的伤心,但是却害怕回家面对自己的父母。于是决定用他手中的钱去纽约玩两天。当他父母知道消息后无法不面对的时候再去面对。
看到这里觉得有些熟悉,因为这是我们大多数青少年常有的心理。想赢,怕输,怕父母失望,失败了不敢面对。
下面的这段话我收藏了这是霍尔顿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情做好了才是啊——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象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篇二: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霍尔顿,你看到了吗?是你的父亲,塞林格先生,激发出我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让我逐步向成熟、懂事的前岸迈进。在麦田和梦想交相辉映,煜煜生辉之时,青葱年岁,我读懂了,那爱与理智停留在内心矛盾的激化,正是这种矛盾,牵引着我们守护梦想,年少的我即使再多的爱、再多的叛逆,都不会超越理智的界限,我想,这就是霍尔顿精神吧!它使我懂得,即使我再努力、微笑、坚强、成长,也抵不过麦田里的一丝守望!而这一丝守望,在梦想号启碇之时,给予我最大的鼓励和导航!
如今,我25岁,记不清楚第几次躺在麦田里,接受它的洗礼,而这一次,我关注的,是它的核心。往悬崖边奔来的小孩,不要怕,霍尔顿正在麦田里当你们的守望者,他会在你们狂奔的时候,把你们捉住。他要拯救那些处于危险之境的纯真者,使他们免受精神的伤害,使他们永远纯真,使他们坚守道德的阵地,不受堕落之苦。
有人曾经这样对我说过:不是这个社会需要你,而是你需要这个社会。这对于浮躁的年轻人来说的确是一句劝诫的忠言。但这并不意味这我们就要完全臣服于世俗。说句轻狂的话:在这个节操尽失的时代,更需要我们年轻人以身作则来捍卫人们内心的那片净土。
没有绝对的对与错,霍尔顿失去了太多东西,如果他能像其他人那样认真学习,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或许生活会截然不同。然而作者的良苦用心在于告诫我们:这个社会永远存在黑与白,而且永远都不会消失任何一种,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身处白色的时候保持冷静努力前行,处于黑色的时候能守住底线捍卫内心的净土。
这本小说一出版,立刻受到美国青少年的热烈欢迎,因为它实在写的太真实了。作为现在的我补偿曾经学生时代没有看过的遗憾,虽然它确实是一本青少年读物,但读完确实能从中收获许多道理,我们要做的只是继续冷静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时候,不要丢掉内心最初的梦想,时刻告诫自己,不要浮躁,借用二战英国政府鼓励民众的一句话:保持冷静,继续前行。
【篇三: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年轻的霍尔顿不明白,心里明明不这么想,可是当着别人的面还是要谄媚说好话,背地里却是另一套。霍尔顿觉得恶心,甚至想起来都恶心得要吐出来了。然而这就是所谓的成熟的代价吗?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枷锁,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这限制人自由的脚镣。
我们何尝不想去改变这个虚伪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却不允许我们这种想法的存在,他要把我们都同化为如他们一般虚伪的人。
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长不大的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旋转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起来。
霍尔顿险些大叫大嚷起来,心里实在快乐极了,他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看着菲比穿着这么一件蓝色大衣,老这么转个不停,真他妈的好看极了。于是他答应菲比不离开这个自己深深厌恶的城市,之后的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还问他一些他无法回答的问题。却没人问问他他真正想的是什么,没人陪他去公园看看那里的野鸭子,冬天到底去哪里了,试着去理解他的世界。这些话,没有人听,他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之后也许会继续会去学校上学。书在这里也就写完了,后面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了。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或许现在,我正在绿油油或是金黄的麦田里做游戏,不知所谓的往悬崖边奔去,每读一次《麦田里的守望者》都像是在悬崖边,在生死边缘被拉扯回路面上。
谢谢霍尔顿,给了我心底里最纯净的一片麦田。
【篇四: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凡高,一个将画视为生命,甚至超过生命的人,一个真正用灵魂的色彩来绘画的人。可当他放下画笔时,却拿起枪结束了自己被人世束缚的生命。
他生命的热情,像是飞蛾扑火般的冲动,像是美人鱼起舞般陶醉。他的色彩,跳跃着疯狂迷醉的舞蹈,奔放地随意旋转着,令人目眩;又似一首激昂的舞曲,想要跳出世俗的束缚。
他桔红色的发须是张扬还是落寞,那纠结的眉头总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忧伤,他的《自画像》让人心疼。他总是充满幻想,却游走于极端,他总在绘画中与自己苦斗。他执着地爱着《向日葵》,他用抒情的笔调充分展示着那黄金般的绚丽色彩,一朵一朵绽放的花如同火焰,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爱的最强光。”
他的画面,是永不熄灭的篝火,如同那激情似火的向日葵,按捺不住内心强烈的欲望,正奋力摆脱花瓶的束缚,奔向太阳。他的感情过于炽烈,总是因现实的黑暗而绝望,他的灵魂过于纯洁,总是因世人的污浊而叹息,他对梦想过于执着,魔鬼称他为上帝,上帝叫他为孩子,人们称他为疯子。
他说:“我是以向日葵的姿态活着,而不是以束缚的姿态活着。”看凡高的画,第一眼看到的是耀眼的光华,第二眼看到的是太阳恋上雪花的矛盾,第三眼感受的则是雪花在太阳狂吻下的无奈与消亡。
画如人生。当你被那金灿灿的麦田吸引时,你可否注意到画面角落里的阴冷,是否注意到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送葬队伍?凡高的绝笔画面,仿佛就是他自我生命的写照,是他宿命的遗言。灿如黄金的麦田之上,一群乌鸦飞过,也许,他觉得自己就像那个被束缚的稻草人,希望在阳光下沐浴却又无法忍受乌鸦的啃食。他选择了简单的方式让自己解脱,谁也不知道在中弹后的几天他是怎样度过的,是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还是在等待死亡。
凡高,一个渴望自由的麦田守望者,一个天堂里的快乐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