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星期一下午第二节课,同学们端着椅子来到操场上听夏科长的法制讲座。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面临很多选择,当你正在为他而不知道怎么办时,你会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不能判断是非而选错了路。
首先,夏科长给我们讲了举行“法制讲座”的原因是最近几年未成年儿童犯法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多,导致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们还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见了也不制止他们。
接着,夏科长开始讲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因为摔了一跤,脑子出了点毛病,到了十六岁便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有一次,他从电视上看见了消防车灭火,他非常喜欢消防车,但是电视里又不经常放,他就想要亲眼看见消防车。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门,那时候每户人家门前都堆着很多干草,他就点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里的人自己把火扑灭了,他没能看见消防车。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还烧爆炸了一台洗衣机,他如愿以偿地看见了消防车。警察来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跟父母说你想看消防车呢?或许他们会带你去消防大队看的。”他说:“我平时从来不和父母沟通,所以不会跟他们说。”听完了这个案例,我想:我们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沟通,有什么事不能埋藏在心里,要跟父母说,或许父母能够帮助你解决。
最后,夏警长又讲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点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结束了“法制讲座”。听完了这次法制讲座,我思绪万千,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不能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那样长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么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抢等犯法的事情解决。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时制止并告诉他们那样做的后果,做事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不能进入非法经营的场所,多宣传法律知识,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
篇二:
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它是我国“法制宣传”的三周岁生日,这个日子,就是今年的十二月四日。
在今天上午,我仍旧背着沉重的书包去上学,几乎可以说是和以往一模一样。“唉,现在所说的减负,简直就是口头之话,根本没有落实到实地吗!”我边向校门走去边说。
走进校门,我望了望自己的班级,走了进去。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后便开始拿起语文书无精打采的读了起来:“墨梅,王冕。我家洗砚池边树,多多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读了一会儿,广播“叭叭”的响起来了:“由于今天下午凤凰街道办事处要在此处继续法制教育,所以今天上午早读课和第一节课上语文,第二节课和第三节课上数学。(重复上一句)”广播刚一播完,教室一片轰动。我也放下语文书,跟着同学们一起欢呼起来:“下午终于可以不用上课咯!(重复几次)”“唉,平时一天到晚都在教室里上课,累死了。现在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我自言自语道。于是整个上午就都怀着一种激动去上课。
终于熬到下午了,期待已久的“不上课”终于来到了。我迈着轻快的脚步,走到学校,去参观《法制教育》。
拿个凳子,找个地方坐下来,便开始洗耳倾听了。
凝视着主席台上,坐着校长、党委书记和警察。没过多久,警车来了,随着一声汽车响,两位服刑罪犯出了车,也来到主席台开始献身说法。
首先主动上台的是一位26岁的青年,秃头。他等我们坐好后,便开始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叫......原来成绩一直很好,还曾被同学们推上‘班长’的职位,我也很认真学习。但由于家里贫穷,贡不起我读书,便辍学了。我在家里白吃白喝,心里过意不去。有一天,我在我家门口碰见一个人,他似乎自言自语,又好像对我说:“唉,就这样待在家中闲着,还不如出去闯一闯呢!”我听信了他的话,带了家中的财物,投奔于他。开始他请我吃,请我穿,还请我住。天长地久,我对他便发生了好感。慢慢的,身上的钱花光了,他就对我说:“哥们儿,我知道今天晚上有个贩青蛙的人将从某某街道经过,我们埋伏在路旁,把钱财抢过来,这么样?”我开始不同意,但我始终是用了他的钱,吃了他的饭,还是同意了。当天晚上,他叫来了几个帮手,和我一起埋伏......就这样,使我犯抢劫罪。我到处逃窜,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终于在2003年被鄂州市公安局逮捕,对我进行公诉,我被法庭处于了4年有期徒刑,现在鄂州监狱服刑。我盘算重新做人,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我究竟犯过了错。我希望你们在这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能用功读书,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我的献身说法完毕。”于是第一位服刑罪犯走下了主席台。我们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随着第一位服刑罪犯的告终,第二位服刑罪犯上了台,开始讲述自己的人生经历。
“我叫......”虽然说的还可以,但是语速太快,根本无法听清他在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好像意识到这一点,便放慢了速度,我才听得清楚他在说些什么。只见他继续说道:“我在小学时成绩一向很好,但由于我不慎迷上了游戏机,上学放学都去玩。渐渐的,我的成绩直线下滑,我也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仍旧每天玩。我可以说是对学习毫无兴趣,直至发展到逃学去玩游戏机。我在游戏机室里认识了一个人,每当我无钱玩游戏机时,他总是帮我付。日积月累,我对他发生了好感,任他摆弄。有一次,他叫我帮他抢银行,我不答应,他也没怎么样。后来,他经常来问我去不去,我始终坚持反对意见,但我究竟收受了他对我的好,于是我便答应了。抢劫成功后,我分到他给我的两万元钱后,就四处逃窜。我看到警察就惧怕,我看见警车就远躲。我始终是担惊受怕,不能堂堂正正的走出来。我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就去自首了......我的献身说法到此停止,谢谢。”他走下台后,就又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观看到此,我感触甚深。
我们现在条件多好啊!有宽敞明亮的教室;有丰盛多彩的图书;有勤勤恳恳的教师;有干清干净的课桌。可是,我们都有去珍惜它们吗?我们把教室视为囚禁我们的地狱;我们把图书看作给予我们的玩具;我们把教师比作凶恶残忍的野兽;我们把课桌看为我们千雕万凿的对象。我们和古人相比真是天壤之别!
他们两个罪犯曾经成绩都很好,还当过班长,可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下,使他们成为一个罪人,一个在别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的罪人!
难道我们非要去重蹈覆辙吗,难道我们永远不能去和古人相提并论吗?我看我们这个世界科技越发达,人们就越怠惰,不愿思考,不愿创新!时代促使我们成为千古罪人!
俗话说:“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可是,我们办到了吗?我们从小就受到父母的宠爱,不能受一点儿委屈,让我们不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吸取成功的经验。这难道不是真的吗?
这两个罪犯知道了要去珍惜青春时光,珍惜读书时光,那是因为他们已经失去过了。难道我们只有失去,才会懂得珍惜吗?如果只有到失去那时才知道时光可贵,那就已经太晚了,因为过去的时光是不会在回来了。
经过了这次法制教育,我不仅仅只懂得了要守法,更总要的是,我懂得了要怎样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