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因为我要去青少年宫参加活动,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我们来到青少年宫,那里的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交通安全有关的知识,还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一切准备完毕,大家乘上大巴来到海滨公园。一位义工大姐姐把宣传卡发给我们,让我们把卡发给叔叔阿姨们,告诉他们要注意交通安全。一开始我不敢发,觉得不好意思,后来在其他小朋友的带动下,慢慢地迈出了步伐,主动把卡片发给了叔叔阿姨。我还告诉他们,要遵守交通规则,从小要有交通意识,做一个文明的出行者。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我们小小义工队把大部分的宣传卡发了出去,大家都非常兴奋。当整个活动结束时,我们义工队合了影,带队的老师送了我们小礼物,鼓励我们这群可爱的小义工,还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这次活动,虽然大家顶着烈日很辛苦,很劳累,但是我们觉得非常有意义,我们太开心了。
篇二:
孔子云:不学礼,无以立。 意思是: 要做一个有礼仪的人, 才可以在社会上立足。所以,我们更要做一个文明的游客, 从小事做起。 让自己做的事“文明”。比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河里游泳……
在我们的生活里处处有不文明的行为,比如: 在动物园里, 有人看动物不动,在睡觉, 就拿来树枝打它。这样如果是老虎类的猛兽,就可能发生生命的危险。还有可能伤害动物。还有人在猩猩馆里,给猩猩抽烟,如果是幼猩猩,不知道,拿起来放到嘴里,猩猩就及可能会被烟呛死。还有可能把皮肤烧焦。
除了在动物园里,有的游客竟然在名胜古迹上也留下了不文明的行为。就说在埃及,有一个人在那里的一个名胜古迹上写下“***到此一游”。不光是埃及,在别的地方也随处可见他们的名字,例如:长城、故宫……写下这些字的人自以为很自豪,其实会给别人留下很不好的印像,而且让后人也没法看看这些东西原来是长什么样的。只能在网上搜一搜照片。那样既不舒服又不爽快。
2013.10.1【新旅游法】第十三条明确提出: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希望有了新旅游法的规定,每个人都能做个文明小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