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这就是我作文500字

发布时间:2017-03-24  编辑:伍裕斌 手机版

  导语:在这片茫茫的人海中,我在悠悠地行走着,悠悠地成长着。这个独特的我慢慢呈现在大家的眼前!

  篇一:

  我今年12岁了,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一张爱笑的嘴巴,我是个文静的女生!

  我喜欢朗诵,我觉得朗诵能纠正不标准的普通话,锻炼语言表达能力。去年的时候我当了小小广播员,第一次播音时,我忐忑不安,生怕念错,但越担心就越出错,在结束时把“谢谢大家收听本次播音”错念成“欢迎大家收听本次播音。”出了广播室后,我在心里谨记,以后一定不能出错。

  我还喜欢看书,画画……从一周一次,变成三天一次,我觉得兴趣给我带来了快乐,带来了财富——使我变成一个有思想又敢于挑战的学生。但我相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我最喜欢的体育活动是跑步和打羽毛球。冬季运动会时,我得了女子组800米第六名,虽然名次不高,但我觉得这是对我努力的见证。

  和我在一起玩的朋友,都觉得我是个“开心果”,每当朋友不开心时,我都会哄她开心,逗她笑,而且我还对朋友说要多笑,因为“笑一笑,十年少”嘛!

  这就是我,一个文静、爱笑的女生,对了,我可是很乐意结交朋友的,如果你想知我做朋友,就来找我吧!

  篇二:

  在这片茫茫的人海中,我在悠悠地行走着,悠悠地成长着。这个独特的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校园——华美。这个独特的我,希望在这个美丽的地方遇见和结交那个不平凡的你。

  我,拥有一张平凡得再不能平凡的脸,是那种一般人看了马上就会忘掉的脸,但我自认为拥有者独特的爱好和风格。说到本人的爱好,那当然是电脑、轮滑和游泳了。说到玩电脑,我要特别更正一下,我那不全是玩,更多的是修改电脑游戏。而且我修改的不是数据,而是游戏的道具的样子或者是道具的功能等等。可以说,我玩电脑游戏,玩得有模有样,玩得独特。

  我这个人吧,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朋友做得对,我举双手加双脚赞成,还附带最热烈的掌声,但如果他们做得不对,我又会毫不犹豫的指出他们的错误,并陪同并监督他们尽快改正。

  我还喜欢艺术的,钟情于通俗易懂的艺术,而不是那种高深莫测让人觉得无聊的艺术。我认为高深莫测的不叫艺术,而叫炫耀,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我喜欢在写作时,听听美妙的音乐,这样会让自己的思维也跟着动起来。

  我的优点也就是我的缺点,就是固执。什么事情,我都想弄个水落石出,所以我玩的游戏都是通关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我要其中的存档。

  以上就是我的简单介绍,希望拥有同样爱好和兴趣的你能走近我,走进我。独特的我更希望拥有不同爱好的人,也能悄悄的来到我的身边,因为本人的兼容性特别强,而且我一直有个朴素的愿望——朋友满天下。

  篇三:

  我来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那个初一男孩--不高的个子,本来“娇小”的身躯上又加上了两个“啤酒盖”。我对他说:“你好!”,他也对我说:“你好!”

  镜子里的他,有些胆小。有一次,他半夜起床上厕所,谁知一下床便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他脑海中突然跳出了一个字:鬼!借着微微的月光,他颤颤惊惊地低下头,嘘,他长吟了一声,原来他踩着的是一件衣服!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窗前隐约飘着一只“鬼”!他呆住了,和“鬼”僵持着。屋外风一吹,“鬼”动了!“啊!”他惊叫。他心里默默地念着:“鬼看不见我,鬼看不见我!”突然,他灵机一动:“鬼是怕光的!”他慢慢地移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了灯,仔细一看,不禁苦笑——那是他自己挂在那儿的一件衣服!

  他常常捧一本书,不读完不罢休。他爱书,更爱读书。他一旦读到一本好书,就是九头牛也拉不回他的思绪。有一次,他的妈妈上班去了,临走时担心的叮嘱他中午到他奶奶家吃饭,他满口答应。谁知上午看到一本好书,一直读到下午两点,方才发现自己没吃午饭。妈妈下班回家发现后,哭笑不得。

  我离开了镜子,他也离开了。其实,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一个爱读书又胆小的初一学生。想要更加了解我吗?那就赶快和我交朋友吧!

  篇四:

  我,一个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中学生。在我平凡的身上,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尽管我既没有动人的相貌,又没有突出的才能,但我有乐观的精神,有幽默的生活态度,有积极进取的热血,有坚韧的意志。

  我喜欢读书。最喜欢散文,喜欢书中清新动人的叙述,喜欢它朦胧柔美的意境,喜欢它诗情画意的语言。每当我翻开书页,仿佛一下子坠入了书的世界。我沉浸在其中,陶醉不已。沐浴着书香,享受着知识雨露的滋润,在文字的世界里舞蹈,无法自拔,好不快活!读书时时间总是飞快地溜走,这时最能体会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平日里繁重的学业使我很少有时间读书,但我总能挤出时间来阅读。读书,总让我感到快乐。

  我胖胖的脸上嵌着一双水灵美丽的眼睛,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浑身散发着少年的活力。我的体型与同龄人相比,的确有些“庞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减肥的念头自然时常浮现在我脑海。每当我前一晚为第二天跑步减肥的伟大计划调好闹钟,然而第二天房间里却总是这样的场景——床上,一只“大懒虫”忽略一旁尖叫着的闹钟,仍旧呼呼大睡,还时不时咂咂嘴,像在做个好梦。老爸听后总会调侃道,你这而我却优哉游哉地拿起一块面包,边嚼边说:“不睡饱,哪有精力减肥嘛。”尽管直到现在,我减肥也没有成功过,但我保持着乐观的心态,依旧爱笑、幽默、对明天充满希望,做快乐的自己。

  朋友们见我微微泛黄的头发,白皙的皮肤,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觉得我像是外国人。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对英语情有独钟。我喜欢英文歌曲,喜欢朗读英语,喜欢听纯正流畅的美式口音从口中流淌出来,这些都棒极了。对于它们,我像是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与激情,我不断地去探索,不断地满足我的好奇心。付出就有回报,我的英语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大家都愿意问我关于英语的问题。我向喜欢音乐的朋友推荐动听的英文曲,为存在疑惑的朋友解答难题。这些都令我快乐。

  是呀,我是个快乐的人,脸上总挂着甜甜的笑容。世界这么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

  这就是我。享受着平凡人的快乐的我。

  篇五:

  镜子里的我,圆脸蛋,大眼睛,长睫毛,梳着一个“马尾辫”,有一种小姑娘特有的安静。怪不得家里来的客人都对妈妈说:“瞧你女儿,一点也不淘气,啧啧……”不过,您千万别被这“外表”蒙骗了,从幼儿园到小学,我一直都是个有名的“淘气假小子”。

  小时候,楼里的小女孩们爱玩“过家家”,你当爸爸,我当妈妈,又是“做饭”,又是“打针”。我呢,连看都不看一眼,心里在嘀咕着“有什么好玩的”。就找着自己拿只绿色塑料枪,戴上爸爸的帽子,跟着院子里的大哥哥、小弟弟们玩起抓坏蛋的游戏来。虽然我扮演的都是些“伤兵”、“俘虏”之类的角色,可玩起来还是那么的起劲儿。因为这一切在我眼里是多么有意思啊!

  上了幼儿园,我还是淘气假小子。一次幼儿园问小朋友都喜欢什么,班里的小女孩都娇里娇气地说:“我喜欢洋娃娃!”“我喜欢新衣服!“……”“我喜欢飞机大炮!“我这一句话把大家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老师也感到十分惊讶,也许这么多年来她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女孩子。当别的小女孩抱着洋娃娃时,我却拿着吸铁石搞磁力饰演。每当这时,我总觉得自己就是被磁石吸住的一块铁。

  上了小学以后,我仍旧是我,家里的手电筒,小闹钟被我拆下来搞研究的已经有好几个。每次看到里面那些小小的齿轮、轴承,我都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妈妈也时常笑着说我:“总有一天,你能把我们家的房子也拆了。”

  这就是我,一个淘气的假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