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的这段遭遇,真是让人心酸不已。“陵睦”,你以为是什么?没事干嘛叫她“磕磕”?像神经病似的咳来咳去?磕睫,顾名思义,睑睡虫之美称也,够创意吧!见她n次,有n/3次她在梦周公,且千姿百态,怪招迭出。有一次,居然把我当成她家的毛毛熊,捞起一条胳膊便当了枕头,口水流了我一身……有那么大的毛毛熊吗?那可是我刚换的新衣服呀!人家电视里小龙女一根绳子便可睡觉,她更好,站着也能睡,甚至走着走着也会睡着。这下你该知道我这没工资的车夫、拖夫兼闹钟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了吧。
我本来便是细竹竿型的人物,再经她的摧残,更是形同骸骸啦。6点钟不到,这只夜猫子便亮开嗓门大闹“寝宫”,看来“大喇叭”这个称号她也当之无愧。我蹬着单车“哈啾哈啾”累得半死,她坐在后面正睡得香香甜甜哩。到了学校,还得充当苦力,死拉活拽,在众目睽睽之下架着一位“清秀佳人”,“淑女风范”尽失,好没风度啊。偏偏这位大小姐还要不知死活地嚷嚷:“我是为你好呢,瞧你像根豆芽菜似的,多锻炼锻炼嘛……”
不公平啊!她睡得舒舒服服,我就得正襟危坐,东张西望,还得小心呆会儿充当闹钟时被“毒”打,噢,不,是“毒”抓。好可怕啊。原来狼最厉害的不仅是牙齿,还有那双爪子!我的手上已留下若干条纪念码,这可比古代人结绳记事方便多啦!现在我已能成功地将眼睛滴溜溜地转上几圈,翻出的白眼能与吊死鬼媲美。
今天终于摆脱了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可以独享美味了,哈哈!她在睡大头觉呢!想想这几个礼拜还没吃过琴食呢。一块巧克力快吃完了,好美啊!不光是巧克力味道棒,更主要是心里美—终于可以完整地吃完一块巧克力了。神兵夭降!我只能这样形容。待我回过神来,正遇上磕磕抹抹汗,顺顺嘴,连我手中仅剩的一丁点巧克力也没有放过。看我那逐渐凸出的死鱼眼,磕磕小姐下巴抬到三层楼高:“我是为你好呢,吃多了长胖很难看的,瞧我多富有牺牲精神,这种仗义的朋友现在不多了……”多么慷慨激昂的发言!若不是其间又几度伸出长舌卷去唇边残余的巧克力渣的话,这个发言或许更有说服力。
不过,磕磕“偶尔”也有好的时候,当然,这“偶尔”只发生在她不睡觉不抢东西的时候。例如小说无限量供应,尤其是全套《卫斯理科幻传奇》!我是不是要尖叫呢?再例如,她老妈做的蛋糕一级棒,这是她每天大闹“寝官”的敲门砖,想想口水也流了三尺长啦……再例如,没有了!哈哈!最重要的是我俩“臭味相投”、“志同道合”,永远合不拢嘴!纵然是烂友、恶友,无奈中毒已深,不能回头了,注定只能继续当车夫、拖夫了。别看磕磕整天迷迷糊糊像只睡猫似的,成绩那可是没得说。厉害吧!
噢,对了,磕磕小姐芳名柳可可,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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