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春和童年一样易逝,别等青春已经流逝,才睁开眼睛寻找青春的颜色;等,只会让我们蹉跎一生,后悔莫及……
篇一:
昨夜太多噩梦,以至于早晨醒来后精神状态奇差无比,再一次证明,熬夜已经不在青睐我这样的大龄青年。接到老婆的短信祝我表年节快乐,才悄然大悟:我还是个青年!真是不容易,已经处于痴呆边缘的我还能恍然大悟,本身就不可思议,简直是重返活力的回光返照,暂时的思想亢奋而已,瞬间又处于漠糊状态,我继续在做梦。
现在躺在床上两只眼睛看着天花板的吊灯,怎么看都是两个,我就十分的纳闷,真的目光不能再聚焦到一个点使我改变对以往一切事物的看法?闭了下眼,再睁开,还是一样,这次却十分恼火,我摘下了吊灯,然后脱光了衣服,钻被窝里睡觉了。这次没有做梦,心一下子舒畅了许多。点了一支烟,在吐雾吹云中开始胡思乱想,以此来活跃思想。其实到后来我才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愚蠢的行为,我的灵魂走向了低级趣味!当我重新回到现实的时候,已经身心疲惫,唉,堕落了。
年轻人,应当充满朝气和活力,生命才会充满激情,而我恰恰最缺这些东西。我不禁感叹,我原始的动力究竟是什么事情使消失怠尽?我在苦苦的思索,然而大脑却是一片空白。有点开始空想,幻想着谁再给我一次失恋的机会,让我证明自己有一颗坚强的心,一颗坚韧的心,充满活力的去追,重新走进浪漫的季节,然后被她一脚狠狠的踢开,我在痛苦中看她走进男人的怀抱,然后再回到自己的小屋里嚎啕大哭。这是个卑鄙的念头,让人感觉吃了苍蝇一般,明显是没事找抽!假如活的实在无聊,不妨穿一套武士服,拿一把破矛,奋勇的冲向风车,唐吉珂德一把。
总是有一种精神胜利法在左右着自己,我以为是阿q,加入了革命党,还在沾沾自喜。殊不知已经在这种变态的行为下离现实越来越远!有一种后怕和茫然,假如世界抛弃了我,我该怎么办?莫非披发裸行,归隐深山来个现代式的野人生活?我还没学会钻木取火啊!
上帝,一看表下午两点了,又过了头,原来又做梦了。总是这么的糊涂,我是个社会主义青年啊,我怎么忘记了这一光荣称号......
篇二:
青春,是一个多么美好而富有诗意的字眼!有人把它比作太阳,有人把它喻为带露的鲜花。人们常说:“青春年少是人生的黄金时代。”那么,一个人应该怎样去看待青春,看待人生的黄金时代呢?
有人认为,趁着青春年少,要尽情的享受。在这种人眼里,时髦的穿着、美味的珍肴、安逸的生活,才是青春最大的价值。为了满足个人享乐的私欲,他们不惜贪赃枉法,损人利已,甚至明抢暗偷,谋财害命。在他们的心中不用说人生的价值、远大的理想,就连起码的道德规范也没有了。这种人的青春,其价值:贱如粪土!为大众所不齿。
也有人认为,青春如初升的太阳,到了黄昏不就下山了!是带露的鲜花,伴随着太阳的东升,也会随之而去!因此,他们叹息青春易逝,人生几何。于是,得过且过,无所作为,以至虚度光阴,怨天尤人。在这种人看来,把自己有限的青春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是太傻了!为他人谋利益犯不着!给后人栽大树,划不来!这种人的青春,充其量不过是一颗没有生命的枯树,一池不起波澜的死水。时间老人留给他们的只会是无言的羞愧和悔恨的泪水。
面对花样年华、黄金时代的我们,应当深深明白,青春不只是壮实的身体、年轻的容貌,青春应该释放出应有的光和热。正是在校的学习,升华了我们的生活,铸就了我们青春的信念,萃取了人生的真谛。我们不能让青春在无聊的享受中虚度光阴,而应让青春在艰苦的磨砺中闪光;我们不能让青春暗淡失色,而应让青春光彩辉煌!
不要再为落叶伤感,为春雨掉泪,也不要满不在乎地挥退夏日的艳阳,让残冬的雪来装饰自己的面纱。岁月可使皮肤起皱,而失去热情,则使灵魂起皱。
年轻的朋友们,莫让青春负年华,青春的图画需要我们用实际行动来描绘。拿出我们的热情,用年轻真诚的心对待学习、对待生活、对待社会、对待人生,那么我们的青春年华就一定会焕发耀眼的光彩!
篇三:
五四青年节快到了!往年,五一“黄金周”的七天长假都能把“五·四”这个节日顺带着给“休了假”,但今年规矩变了,黄金周改成了“小黄金周”,五一节休假只到五月三号为止。从今年开始五四青年节放假半天,必须是14—28周岁之间的人才有权利享受此待遇!
这样的一个青年“标准”,不禁让人想到了“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当时都已经超过了28岁,有的已经接近40岁。由此可见,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并不是以14至28周岁为条件的。还有其他如青年教师、青年干部等,一般都把40岁以下的都当作青年。可是现在“青年节”放假,规定年龄为14至28周岁,这明显和一些部门因某时某地某种特殊需要而定义的“青年”相矛盾,与社会公众的惯常理解不吻合。有了这样的规定,也就意味着许多十大杰出青年、杰出青年教师,虽然有青年的称号,却没有青年节休假的权利,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笑话,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次定义青年的年龄段,是根据团章来的。什么样的年龄是青年,不应该只以团员年龄为标准,毕竟青年并不能和团员等同起来,应该多听听社会的意见。更不能对一个定义,不同部门给出不同的规定,如此只会增加各自的矛盾,让群众无所适从,更可笑的是,还会出现诸如“杰出青年”不是青年,没有休假权利的现象。
篇四:
1919年,有帝国主义列强所操纵的巴黎和会不顾作为战胜国的中国政府和国民的意志,与日本帝国主义相勾结,把山东问题交给日本支配。当时,北京和各地爱国学生为了维护国家民族利益挺身而出,他们肩负着“反帝、反封建”的伟大任务,与工人阶级的一起,在爱国精神的引领之下,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作了坚定的斗争,并取得了这次运动的光辉胜利。
5月4日那一天,学生界发起北京全体学生大会,并举行爱国游行,被捉学生达二三十人。可是,没有一个学生屈服。是什么让学生面对帝国主义侵略者疯狂的侵略行为;面对军阀政府可悲的卖国行为;面对武装军警可怕的镇压和逮捕,表现得如此勇敢的呢?这是从筋骨里迸出来;血液里激出来;性灵里跳出来;生命里震荡出来的真纯而可贵的爱国精神。在爱国精神的面前,人的爱生之念,畏苦之情,算得了什么呢?
中国现代女作家、翻译家冰心说过:“一个人只要热爱自己的祖国,有一颗爱国之心,就什么事情都能解决,什么苦楚,什么冤屈都受得了。”5月4日以后,北京被捕的学生,也越发的增多,城内的拘留所,都拘满了人,军警们把北大第三院,改成临时拘留所,第三院拘满了人,又把第二院一并改为拘留所,可学生们没有一个退缩的。学生们的这种视死如归、毫不退缩的可贵精神,正是来自那颗炽热火红的爱国心啊!
同学们,让我们来想一想吧!如果没有爱国精神,我们中华民族还会巍然屹立世界民族之林吗?我们还能自主吗?我们还能坐在教室里学习吗?不!我们不能!我们恐怕早已作了亡国奴了。我们当然不会愿意做亡国奴。正是爱国精神挽救了我们,挽救了中国,挽救了我们的民族。
可是如今,却有人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中国人如果是让日本人统治,可能会过得更好。
五四时期的爱国青年,都以革新思想为将来革新事业的准备;我们这时期的先进青年,却以一种病态的眼光来看问题。这未尝不是一种悲哀。
祖国之于公民就如父母之与儿女,难以想象一个不爱自己的祖国的人会去爱自己的父母,我们应该要像爱父母,爱家一样去爱国。
真正的爱国不应该仅仅表现在漂亮的言辞中,而是应该表现在为祖国、为人民谋福利的行动中。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又该怎样去做呢?
有人说,19世纪是英国人的世纪,20世纪是美国人的世纪,而21世纪,就是我们中国人的世纪,“远去足音凝重,再创辉煌更撼心!”中国经过几十年来的艰苦建设,已取得了“乘长风,破万里浪”的迅猛发展。但我们不要忘记,我们仍然是个发展中国家,还有许许多多地方有待完善和发展,要想国家富强,就必须继续努力;而希望,就寄予在我们这一代人的身上。我们就该努力学习,树立远大的抱负和理想,用爱国精神来激励自己,将来有所作为,报效祖国。
让我们用知识与汗水,以满腔爱国之情,拥抱新希望,迎接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吧!
篇五:
如果说童年是天蓝色的――因为它的纯洁与明净;如果说暮年是黑色的――因为它是漫漫人生道路的尽头。那么青春是什么颜色的呢?
青春是粉红色的。因为在青春的岁月里,有着太多太多的希望和梦,那是粉红色的梦――浪漫、清新而瑰丽。那梦,没有饱经风霜后的沧桑与深沉,没有久历世事后的成熟与理性,没有无情岁月的束缚和羁绊。只是那热情明朗、无拘无束的粉红色。暮年时期的果戈里就曾说过:“不说别的,光是拥有未来,青年们就够幸福的了。”然而,我们这些正拥有青春的人,似乎没有感到如此幸福。很多人只是把青春的资本沉浸在青春的梦中,而不去为这些梦奋斗,乃至这些梦犹如肥皂泡一般,随着青春的流逝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青春是绿色的。你见过那在明媚的春光下生长的新绿的幼苗吗?你见过树捎头那一簇簇在春风中轻舞的嫩芽吗?青春的绿色,是春天里幼苗的绿、嫩芽的绿,朝气蓬勃,生机饱满。李大钊说:“青春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英国物理学家麦克斯韦15岁发表第一篇科学论文;王维17岁就写出了《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样脍炙人口的诗篇;恩格斯17岁就学会了25种外国语言……正是这青春时期的播种与耕耘,正是这青春时期绿色的激情,造就了这些科学家、文学家、政治家们伟大的一生。
青春也可以是灰色的。因为我们缺乏理性,我们稍有收获便沾沾自喜;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犯错误;十字路口,我们常常徘徊不定……当然,上帝是容许年轻人犯错误的,因为正是一次次的犯错误,我们得到学习,得到成熟,得到理性。
其实,每一个人青春的颜色都是这三种颜色的混合色。只因三色各自的分量不同,从而配出不同的色彩。这是人生中独一无二的色彩,我们怎能视而不见、不去珍惜它呢?
有这样一首诗:“别等太阳已经高挂,才进入今天;别等花已凋谢,才来珍惜;别等机会远去,才来痛心。等,只会等白我们的少年头;等,只会让我们错过播种和收获的季节……”
我要加上一句:别等青春已经流逝,才睁开眼睛寻找青春的颜色;等,只会让我们蹉跎一生,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