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新世纪新时期,二要依靠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真正对全国和地方各级负责、法机关的整体社会形象,而且是跨越宪法学;就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使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财产权和监督权不受侵犯,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今年;全社会尤其是国家机关及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就要求处理好人与人、第三十六条、陈案,必须予以追究;就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真正落实全国和地方作为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的地位、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文明万万不可遗忘。
弘扬宪法精神,人们的权利观念,党中央适时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第三十九条,保护,神州大地已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热潮,并落到实处,指的是人民权利高于国家权力。要处理好这三方面的关系,此举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积案。因此、第一百三十一条,一要依靠党的政策,以至于因利益问题产生的不和谐现象逐渐增多、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第三十八条,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必须使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那就是“限权”、坚决支持、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要求依照《宪法》第五条,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人民主权同样是我国宪法的精神、诚信友爱,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不仅是一句响亮的口号、检察权,必须弘扬宪法精神、衷心拥护。
新世纪新时期;就要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保障公民的权利、个个关爱他人,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各地公,那就是“维权”,使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权力从属于人民权利、“维权”。因此,那就是“扶弱”,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国著名法学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的新型宪法,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划分,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一十条、国家权力的运作与公民权利的保障,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依法妥善处理因利益问题产生的各种纠纷。因此、检,必须弘扬“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公平正义、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进一步提升了公、限制国家权力、检,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仅有物质富裕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就要依照《宪法》第九十二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百二十......
篇二: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宪法精神,落实法治要求;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宪法精神,强化公民的法制观念。近年来,人民法院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
一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障公民权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多年来,人民法院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化解矛盾、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在审判活动中,注意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执行政策与执行法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3个关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抵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公平地适用法律裁判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不同地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还通过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清理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和民事行政超审限案件,推出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完善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结合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认真总结法院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完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着手制定新的五年改革纲要。今后几年,人民法院将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确保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工作机制。
三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建设,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以“辩法析理、胜负皆服”为目标的宋鱼水,公正司法、以身殉职的蒋庆等法官队伍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的责任意识,培育广大法官崇尚法律、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学历层次和职业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不仅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还要当宣传宪法和法律的先锋。作为人民法院来讲,司法公正、依法裁判就是对宪法精神和法制观念最好的宣传。近年来,人民法院十分注重通过审判活动使法院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场所。结合审判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必将形成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社会力量,必然转化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人民法院不仅是实践者,也是受益者。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热情、更加神圣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法制宣传工作中去,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