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其实就体现在我们每一个人在不经意的言行之间:一句温暖的话,会打动一个人;一个文明的举动,能感染身边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能泛出耀眼的道德光芒。让我们立爱国敬业志、做诚信友善人,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成为自己的行为习惯,促使社会文明社会程度的极大提升,促进社会的更加和谐。
社会丑恶现象背后的实质是信仰的缺失,精神支柱的塌陷。任其发展蔓延,必然毒化社会风气,危害人民群众,成为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的社会毒瘤。社会需要共识引领,发展需要价值导航,要遏制这些现象,必先从价值信仰入手进行整治。党的十八大立足公民个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要求,在公民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价值准则,该准则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各个方面,为整合多样化社会思潮提供了引领,为塑造良好社会风尚提供“主心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正确的价值引领和精神支撑。公民是实践主体,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承担起践行的责任,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自身的道德约束和行为规范,使之成为内化于心的精神追求、价值自觉,并在实践中外化于行,才能促使精神文明不断进步、社会风尚不断改善。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有赖于文明的成长;一个好风尚的形成,必须有正确价值观的引领。长期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推进,中华传统美德不断弘扬,中华大地涌现出一大批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他们爱国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坚守正道、虔诚勤勉,孝老爱亲、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但在一些领域、一些社会成员中存在着道德滑坡问题,诸如官员贪赃枉法、老人碰瓷、坑蒙拐骗、见利忘义、食品掺毒等等,可谓是举不胜举,花样叠出,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对社会正确价值观的构建造成严重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