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村到城市

发布时间:2017-01-17  编辑:admin 手机版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
   已经上了四年级的我,在暑假还疯狂的与姥姥玩捉迷藏。姥姥房后面种了一块菜地,周围有一圈围栏。我与姥姥玩时,就经常都在后面,弯着腰。可是呢,我总是逃不过姥姥的火眼金睛。
   老老房前还有几株小西红柿苗,我每次路过或去姥姥家,都禁不住诱惑。总会过去摘一个吃,然而,我摘的都是没长熟的。我每次都想瞒着姥姥我摘西红柿的事,可是每次都瞒不过。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妈妈那个告状鬼说的。姥姥说“你不要那么急嘛,要有耐心。做什么事都要有耐心”那时候的我,看着姥姥,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久而久之,姥姥说得多了,我也就懂了。
   眨眼间,我到了5年级,因为爸爸妈妈在城市上班的原因。把我也转到了城市的东关小学。在离开之际,我看着姥姥。想着以后见不到姥姥了。我、哭了。姥姥也哭了。可是、这是没有商量的余地的。于是,我离开了。带着这份对姥姥的思念离开了……
   那里的一切,我陌生极了!新的同学、新的学校、新的街道、新的房屋、新的老师、新的书本、新的课桌……自然、我也厌极了那里。那汽车排出的尾气、地上随手的垃圾、街上拥挤的人……无一不让我反感。
   我见姥姥的次数越来越少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姥姥的身体越来越不好。我对姥姥的思念越来越深……
   从乡村到城市作文600字
   夜,悄悄笼罩大地;在城市的一角,五彩的霓虹灯照耀街角,一辆辆飞驰而过的汽车,夜,也不曾静寂过;在乡村的一处,没有五彩的霓虹灯也照样美丽,在一片宁静中一颗种子悄悄发芽……
   村里居住的村民们晚上拿着一把蒲扇,这儿走走,哪儿走走,去邻居家串门,享受夜所带来的乐趣。一阵阵清风吹来,柳枝在风中轻轻摇摆……荷花也在努力生长,出淤泥而不染,让清晨的露珠尽情赞扬它的美,让过往的行人连连称赞。
   简单的乡村却又那样不简单,隐藏了无数生命,总在夜晚听见蟾蜍的欢叫,总在夜晚倾听星星的愿望,夜晚又隐约闻见桂花的芳香……
   艳阳高照,在城市的一角,无数的人儿开起空调,在空调的运行下酣睡午觉;在乡村的一处,农民们并不因为炎热的天气而休息,在农田里锄地,汗水湿透衬衫,天边的白云也时不时为他们挡住强烈的阳光……
   知了也不停的叫“热啊、热啊”,此时荷花怒放,荷叶也露出了它碧绿的大圆盘;树木枝叶繁茂,人们抽出一根椅子在树下乘凉……
   傍晚,太阳努力释放最后一滴光芒,晚霞染红了天边。又是一个雷雨夜,人们不再出来散凉,而家家户户亮起了灯,哎,一个这是一个多么宁静的夜晚!
   雨露后,天晴了,公鸡“喔喔”的打鸣,人们又开始了一天的劳作。起早贪黑,有苦有乐,用汗水播下的种子,用心血洒下的肥料,瞧!那郁郁葱葱的小麦不正是他们的乐吗?
   乡村的一切是多么美好!一只在天空盘旋的老鹰,一只在地面逃命的野兔,每天都有许多形形色色的小事,乡村永远有一份宁静、祥和在里面……
   就让乡村宁静吧!城市不一定美好,乡村不一定恶劣!
   从乡村到城市作文500字
   某个时候,人们从城市涌向乡村。
   某个时候,人们从乡村涌向城市。
   城市与乡村之间,总是徘徊着这样的一种人,他们向往着另一个世界,站在城市与乡村的路口,走向哪里?乡村,宁静,祥和,城市,繁华,喧嚣。WWW.yuwenmi.com/zuowen/
   在选择的那一刻,很为难,当选择一条路,走到了尽头,有想起某个时候,站在城市与乡村的路口,时间不会倒流,选择也无法改变,所以会有后悔的人。
   乡村,古老,神秘,孕育着最原始的种种,城市,建立在乡村之上,是乡村的升级,繁华,富饶。让人眼花缭乱,但它失去了固有的平静。
   坐在回乡的列车上,看眼前一行行杨柳拂过,都市的繁华令我向往,林立的高楼大厦,夜间灯红酒绿,一点点笼络了我的心,家乡的小河依旧如从前一样静静的流淌,却不能再让我沉醉其中,儿室的朋友也变的陌生。
   也许是城市拉断了我与乡村的感情,两地的风情让我们失去了共同的语言,每一次相逢,都是一笑而过,没有什么语言。
   我是真的迷失了自己,迷失在这异乡的土地,异乡的土地,我有了新的朋友,新的期待,而故土能令我挂念的只有双亲。
   如果说忘记等于背叛,我愿意背上这沉重的罪名,那片儿时的土地,始终会成为不可挽留的回忆。理想,追逐,我的向往。
   泥泞的乡间小路,留下过我幼稚的足迹,金黄的麦浪之中,也曾有我顽皮的身影,记忆中,挥之不去,最后的选择,是城市。
   为了那粉红色的梦想,我放弃了乡村的宁静,也许人生如此,平静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那一夜,我走向城市,视线中,灯火辉煌!
   从乡村到城市作文600字
   在天底下,有各种种类的蚂蚁,它们密布各地,总是显得生气勃勃,你可以看见它们似乎每个时间都在忙碌,忙着干自己的事。
   我对蚂蚁的哲学甚感兴趣,趁着暑假有空,便以一个偷窥者的身份窥视着两种庞大的蚁群,没错,正是它们:城市蚂蚁和乡村蚂蚁。
   城市蚂蚁总是不常见的,只是偶尔在遗落的冰激凌废墟上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它们几乎都是是清一色的纯黑血统,也不知道它们的血液流的是否是同种血型,如果可能,它们是不是同一个家族?我不得而知,但那娇小的身子总是不理会你的存在,自己生活在自己的哲学里。
   乡村蚂蚁总是泛滥的,大片的空地,上面布了不少暗道,你可以看见它们对不同血统的蚂蚁大多时候是不惹的,在这里,乡村的蚂蚁明显要比城市的蚂蚁强壮的多,它们在找到食物之前总是散乱而不可寻,但一旦找到猎物便蜂拥而至,强大的联络系统让我似乎想起道听途说是怎样泛滥起来的,虽然我知道它们是不说谎的,但还是让我想起这个。
   乡村蚂蚁和城市蚂蚁对欲望的追求都是可怕的,面对比它们强大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猎物,可以不惜让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贡献给后人,也或者是由于肉对他们有强大的驱动力,不能吃肉便对他们而言似乎就让他们死了一般,哪怕咬一口就死了对他们而言似乎也都值了。
   这让我不禁思考:究竟是蚂蚁们不怕死亡才如此英勇地应对死亡呢,还是肉对它们而言已经变成鸦片一样的毒品,不吸便会死亡而盲目追求呢……
   蚂蚁的哲学:我们是世界上最忠实的粉丝,我们对喜欢的一定疯狂般着迷,对一般兴趣的半数不理,对不爽的东西一定奋战到底!
   城市蚂蚁的哲学:我们知道低调做一只城市里很平庸的蚂蚁,我们过的是最标准的绿色生活,绝不乱排尾气!
   乡村蚂蚁的哲学:我们是世界上最高调的一种生物,我们可以高傲地无视所有爬行动物,我们最喜欢用自己的生命和同伴的生命来一起赌博,但我们不是像赌徒那种没有良心的家伙,我们不会抛弃家庭!
   从乡村到城市作文200字
   金风送爽,乡村的早晨可漂亮了,不信你去看看吧。
   走在田野上,田野里湿漉漉的青草,湿漉漉的玉米地。整个早晨都是湿漉漉的,一路上,一阵阵凉风吹面,空中带着沁人肺腑的清新。走在小路上,只觉得有一种妙不可言的感觉。草上露珠如豆,不一会儿,就把我的裤腿沾湿了。我向远处眺望,远处的山上露出了太阳的半个笑脸,那个太阳正冲破重重迷雾冉冉升起,此刻阳光洒满大地。草上的露珠一闪一闪,像一颗颗珍珠,十分耀眼。真是山青环抱,鸟语花香啊,田野里的一草一木绿的那么可爱,田野把它的绿无私的展现出来,令人心旷神怡。
   猛然间,远处吹来凉爽的微风,我更加感觉自己在仙境中一般,轻轻的飘动着。
   怎么样,美不美啊!这美丽的乡村的早晨,我深深的爱上了你,你给我们带来了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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